在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交流发言养老服务监管
在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交流发言(养老服务监管)
同志们:
伴随养老服务需求总量的急剧增加,养老服务监管工作面临着空前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党和国家的重托,承载着老年人的信任,改革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统筹把握六对重要关系,更有针对性、创造性、主动性地开展工作,使养老服务监管政策制定更加科学有效,手段方法更加创新优化,质量评价更加客观公正,服务供给更加安全多元,推动中国特色养老服务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我谈几点体会。
把握好政府监管,和服务市场的关系。政府监管,就是该“管”的要“管”住“管”好,严格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严禁欺老虐老和打击非法集资诈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政、刑事、司法程序衔接顺畅。服务市场,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该“放”的“放”到位,激发和释放活力,营造市场诚信生态,支撑银发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政府监管是养老服务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服务市场是民政部门“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把握好两者关系,既要制定养老服务市场的基本规则,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持市场健康良好运行,又要激活市场动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注重“管”、“放”结合,充分尊重秩序和活力的辩证统一关系,推动政府监管和市场主体作用更好结合,做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
把握好确保安全,和推动发展的关系。确保安全,就是要更加注重防范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事件,化解养老服务消防、经营、照护、资金、纠纷等各类风险隐患,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健运行筑牢坚实的安全底座。推动发展,就是要加快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域广的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社区居家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做好城市养老、农村养老、养老金融的大文章,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的治理能力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体验感好、满意度高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安全是养老服务发展的保障,推动发展是确保安全的目标。把握好两者关系,实现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既要顺应群众多元化养老需求、回应社会关切、增加优质养老服务可持续供给,又要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定维护国家制度安全、社会环境安全和重点领域安全。不能因工作推进不合理而引发养老服务机构和群众不满,避免因养老服务监管政策调整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也不能因风险防控和服务质量不过关而影响养老服务发展全局。
把握好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的关系。行政执法,就是政府部门依照法定职能和程序要求对养老服务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督促养老服务机构整改到位,保证养老服务主体合法合规。日常监管,就是要综合运用规则引导、行政检查、行政指导、约谈警示、附条件备案等手段,通过科技、大数据、信用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借力事业单位和委托第三方充实养老服务监管力量,做好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级评定、服务质量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是养老服务行业行政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日常监管是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质量控制检测仪器。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执法力量进一步整合,部分地方的执法从传统意义的监管业务中剥离。把握两者关系,既要运用法治思维,明确执法和监管职责边界,又要分级分类,规范细化移交标准和期限、证据标准和补充等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同时,加强数据共享,开展协同管理,避免管理真空。
统筹把握行业主管,和综合监管的关系。行业主管,就是国务院民政部门履职尽责,深耕细作,压实责任,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切实承担起养老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的行业监管责任,同时承担起牵头责任,将整个养老服务行业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实施养老机构“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养老机构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预期。综合监管,就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养老服务监管与综合监管部门政策相协调,与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公共信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非法集资打击整治相联动,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相配套,与医疗服务、健康服务、市场服务的监管政策相联通,为老年人安全养老提供舒心、静心、安心环境。民政部门依法承担养老服务的行业主管职责,同时养老服务发展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监管。把握两者的关系,要按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确定相关部门的职责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管理,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各负其责,同时通过联合检查抽查,联合监测、联合处置问题线索,将周期长、跨区域、跨行业等复杂问题纳入共同监管轨道,互相弥补执法力量不足,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共享执法数据信息,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把握好统一规范,和改革创新的关系。统一规范,就是要遵循并持续推进根本性基础性养老服务监管规则,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更好做到全国一盘棋。改革创新,就是要在维护监管制度统一规范的前提下,鼓励针对新业态、新场景、新情况、新问题,在具体政策落实、服务方式、资源聚集上积极探索创新性政策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小范围、小区域、小切口实践,不断增强养老服务监管的灵活性、包容性、适应性,条件成熟的及时转化为统一规范。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尺度是监管制度的基本要求,改革创新是与时俱进保持合理监管的重要途径。把握好两者关系,既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制度规范,又要尊重基层探索实践,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避免国家和地方推进养老服务监管主体责任不明、事权不清,业务指导和属地责任割裂扭扯。
把握好系统推进,和问题导向的关系。系统推进,就是要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高度,统筹涉老各部门监管职责,围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主题,借助规划编制、交办任务落实、年度建议提案办理等机会,汇聚执法队伍人员力量、资金投入、政策倾斜等监管资源,有计划、有步骤扎实配置。问题导向,就是要在发展进程中,时刻关注暴露出来的问题,聚焦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舆情反映、群众来信来访、网络留言,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深层次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优解”,有效减少人民群众的养老焦虑,提高养老安全感。系统推进是养老服务监管工作在制度设计上的长远目标,问题导向是推进养老服务监管工作立足现实的大胆探索。把握好两者关系,既要瞄准长远规划布局,也要理性看待实践中的问题,不能无视现实基础而设计远期任务,更不能没有方向目标而陷入具体问题。
养老服务监管是带动养老行业整体提升的牵引器。高质量的发展政策,离不开监管工作的保驾护航。超大规模养老市场的形成,需要深入研究服务行业监管规律,既要活市场,又要保基本,还要增供给,艰巨任务和历史使命要求我们必须凝聚形成养老服务监管的合力,统筹利用各种监管资源,坚持不懈提高监管效能。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