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系统法制工作暨现场观摩会议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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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

为全省工商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在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工作暨现场观摩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工作会议,是省局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法制工作,观摩交流**市工商局网上核审、网上办案和基层分局法制建设经验,安排部署今年的法制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全系统法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XX年,是我省工商系统法制工作取得实效的一年。全系统以建设“法治工商”为契机,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一条主线,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法律服务”两项职能,突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指导基层执法”三个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建设“法治工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工商局12月份被省政府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队伍法律素质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好此项工作,对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我们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举办了视频法制讲座,邀请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和著名法学家**教授,分别讲授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物权法》的有关知识,增进了工商干部对新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举办了全系统法制人员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和系统内经验丰富的同志,分别就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内容进行了讲授。各市局法制科(处)长、经济检查支队法制骨干、各县(市、区)局法制科(股)长以及部分工商所法制员参加了培训。三是积极开展社会普法活动。按照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了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和“法律进市场”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系统普法工作得到了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这是工商工作的重中之重。20XX年,我们通过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完善执法程序、加强考核等措施,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提高。一是严把案件核审关,确保办案质量。全系统法制机构核审行政处罚案件158184件,听证案件33649件。各级严格审核,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整体质量。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全系统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其中做出行政复议决定16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7件。维护了管理相对人的权益,促进了和谐工商建设。三是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根据经济检查机构调整人员换发执法证件的实际情况,省局对全系统经检机构人员进行了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规定的创建标准和要求,积极完善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依法行政措施,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创建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加强检查指导力度,推进基层法制建设

一是去年省局组织人员采取听取汇报、抽查案卷、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局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普查;对部分县(市、区)局以及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抽查22个县局、11个区分局和22个工商所;抽查行政许可档案165份、行政处罚案卷275个;提出执法意见和建议200余条。二是推动基层法制联系点工作,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及时沟通法制信息,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了基层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总局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基层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河间市局做了典型发言。迁安市局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为基层法制工作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三是通过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为基层执法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律咨询热线的作用,解答基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对于重大、疑难的法律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或业务处室进行“集体会诊”,并及时给予基层明确的答复,促进了基层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工商管理地方立法工作。20XX年,根据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我们积极协调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组织起草了《XX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省长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填补了我省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空白,为工商部门监管食品安全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二是认真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省政府各部门开展政府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原由工商部门起草,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立法后评估。经过评估,对4件省政府规章和7件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废止和继续有效的处理意见。三是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省局共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00余条,受到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和肯定。

一年来,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高,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严重,用大话吓唬人,滥用强制手段,运用法律解决问题、严格依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执法的观念还比较差。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与所承担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不适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亟待进一步提高。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执法依据没有认真学习、领会、理解,缺乏执法所必须的基本法律知识。三是法律学习较差。不少地方对法律学习不够重视,抓得不紧,抓得不实,想起来抓一阵子,忙起来扔一边,严重影响了法律学习的效果。四是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五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执法监督的力度不到位,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影响了“法治工商”的进程。另外,还存在几个问题,(1)立法不足。法制工作的第一任务是“立法”,市场监管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处于探讨阶段,有的执法行为还缺乏法律依据。例如对手机短信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的监管等,我们有职责、有义务对相关立法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2)执法不严。如行政许可检查中案卷问题较多,不合格率达38%。(3)监督不力。法制工作是所有行政行为的最后一关,作用至关重要。监督不力的关键在局长对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否将学历高、懂法律、有才干的人放在了法制岗位上,是否支持法制工作。(4)素质不高。特别是基层不会执法,乱执法,影响了工商的形象。

二、20XX(+1)年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20XX(+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XX(+1)年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20XX(+1)年全系统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为中心,以“队伍法律素质建设、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执法监督效能建设、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四项建设为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服务大局,真抓实干,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狠抓考试,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促进队伍法律素

质的提高

建设“法治工商”,首先需要一支法律素质高、执法能力强的工商干部队伍,这是建设“法治工商”的前提和基础。

各级在做好法制教育培训的基础上,要狠抓法律知识考试,将其作为“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的重要手段,通过考试来促进学法用法的积极性,通过考试来检验学习培训的效果。今年,重点抓好“三项考试”,一是抓好法制员资格考试。根据《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员管理暂行办法》,省局将举行首次法制员资格考试,有关考试通知已印发给各市

局。法制员在基层工商分局中,专门从事案件核审、执法监督检查、法律宣传教育等工作,法制员法律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基层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因此,法制员资格考试意义深远,一定要从严治考,确保法制员的质量关,各市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准备工作。二是抓好执法资格考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总局换发行政执法证工作,下半年对系统所有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一次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申请换发行政执法证。凡是考试不合格的,一律收回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三是抓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根据省局《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实行任前法律规章知识考试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要按照考试的权限和程序,配合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将法律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用、考察的主要依据。通过落实这项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以上三种考试全部实行闭卷、保密出题、印刷、阅卷、保密统分的程序。

考试是手段,提高素质是目的,教育培训是基础。各级要以“三项”考试为契机,顺应工商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方法,创新培训机制。按照分级培训、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面向全体干部,实现全员培训的目标,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研讨相结合,内部学法与外部普法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调动大家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省局将继续举办视频法制讲座,就工商执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培训和辅导。与人事处合办全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重点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省局将在系统内网创办法制专栏,及时公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法制工作信息,刊登典型案例,为执法人员搭建起学法用法的平台。在全系统继续推行周五法律学习日制度。

另外,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搞好外部普法工作。一是结合“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开展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与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深化“法律八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是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法律进市场”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省政府年底将评选一批“法律八进”示范单位,各级要注意抓好此项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进一步增强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工商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推进行政

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建立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系统推进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问题仍然不少,仍需加强。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很及时,很重要,各级一定要学习好,贯彻落实好。一是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今年,各级要把加大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作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追究办法》对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过错责任的承担形式都进行了详细列举,对什么情况下应从重追究、什么情况下应从轻追究、什么情况下不予追究也做了详细规定。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执法中出现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严格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一追到底。今年,要抓几个典型案例,对败诉案件省局将进行复查,找其原因,进行追究。要建立和完善法制、监察和人事部门在执法责任追究方面的联动机制,形成责任追究的合力和系统监督的链条。对于违反政纪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和程序,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各级要在做好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和专项执法检查。要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成立由局领导负责,法制、人事、监察等有关处室参加的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主要负责人为本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作为本机关工作目标考核或者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每年一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并将执法评议考核情况书面报送省局。考核结果是衡量被评议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机关和个人各级工商局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机关和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要把执法评议考核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结合起来,评议中发现的有过错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省局将制定法制工作评价考核的标准体系,要即客观又公正,经征求各市局长、科长意见后执行。三是大力表彰依法行政的典型。今年年终,省局将组织开展全省工商系统“执法标兵”评选活动,对办案25起以上,运用法律法规准确无误,所办案件无复议、无诉讼,执法案卷规范的执法人员给予表彰,授予“执法标兵”称号。通过典型带路,用典型引导人,用典型激励人,不断推进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创新工作举措,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周伯华局长提出,“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四化”建设是我们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对于法制工作而言,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推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而规范化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因此,我们要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约束和规范,使法律法规及其程序得以严格遵守。

20XX(+1)年,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重点创新和完善六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案件立案监控制。执法监督的关口前移,承担督办室的职责。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经局领导批准立案后,都要由办案机构及时报同级法制机构备案登记,法制机构对案件立案后的查处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对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办案机关要将结果告知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要作书面记录并妥善留存保管;对已立案并对违法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销案、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的,也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被调查人和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二是建立行政强制措施审查制。推广迁安市局经验,实行法制机构“审查”和局领导“审批”相结合的“双审查”制度。办案单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前,由法制机构对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文书使用等内容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报局领导审批。“双审”均通过后,由法制机构统一编号、登记,发给强制措施通知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责令办案机构予以纠正,有效解决滥用强制措施的问题。三是实行重大复杂案件集体会审制。对重大、复杂案件,尤其是危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案件,以及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价值较大的案件,都要由集体研究决定,实现大案要案由个人自由裁量向集体研究决定的转变。近期,总局印发的《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对什么情况下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应从重处罚,罚多少是从轻处罚,罚多少是从重处罚都作了明确规定,各级要依照执行。要防止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的发生。四是建立扣留、罚没物资公务仓管理制。各级要制定并严格执行罚没物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罚没物资管理的监督。实现办案机构与扣留、罚没物资管理机构相分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对扣留、罚没物资进行管理,建立登记台帐,详细记录物资的入库、出库信息,确保扣留、罚没物资来源清、去向明。五是创新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建立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制,对重大、复杂的复议案件,变“书式审查”为“听证审理”,使复议申请人全程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这一工作先在部分市局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将在全系统推广。推行执法监督书制度,针对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由复议机构向办案单位下达执法监督书,督促其进行整改,规范其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各级要善于用协商说服的方法解决矛盾纠纷,要结合案件实际,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优先适用调解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六是建立案卷质量评查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随机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法制机构对结案归档的案卷进行质量评查,评查结果定期进行通报。对于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向办案机构提出执法建议。对于评查中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执法责任。

(四)加强基层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工商机关的大量执法活动在基层,基层执法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密切。因此,基层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系统的执法权威和形象。为使基层执法能力适应经检机构调整、基层工商分局升格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一是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在基层工商分局设法制员,是落实国家总局28号令的需要,也是适应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基层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今后,指导协调基层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重任,主要落在法制员身上。各级要高度重视法制员队伍建设,学习借鉴迁安市局的经验,要严把法制员选拔关,把懂法律、会办案的执法骨干充实到法制员队伍中来;要建立健全法制员工作制度,发挥好法制员审核把关、执法监督的作用;要加强法制员教育培训,提高法制员的业务素质;要与干部考核任用相结合,激励法制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二是加强法制联系点建设。为加强与基层工作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法制工作动态,今年我们将确定部分县局为省局基层法制联系点,组织召开基层法制联系点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讨问题。法制联系点必须配备学历高、法律素质强的法制人员,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能及时发现和反映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创新性的措施和方法加以解决。要发挥好联系点的示范作用,为基层法制工作水平的提高积累经验、创造条件。三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今年在市、县两级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促进基层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法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法制工作主要包括四项任务:(一)立法。这里是广义的立法,即包括省局和XX、XX、XX三个较大的市局通过本级人大进行立法,以及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也包括对现行法律法规作出一些具体规定,即出台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二)法律学习培训。没有高素质的队伍就没有高效能的工作,学习培训是提高素质的最根本渠道。要采取一系列的办法,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强学习。(三)对外法律宣传。即对执法相对人普法的责任,使他们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努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四)是执法监督。法制部门对工商系统的每一个行政行为,每一个处罚决定都负有监督职责。一定要充分认识法制工作的重要作用。去年11月以来省委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预示着XX经济的大发展。法制部门要对面临的许多新形势、新任务进行认真思考。特别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严格执法与行政指导的关系;二是依法行政与合理执法的关系;三是监督管理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四是支持经济发展与依法办事的关系。

做好法制工作,关键在落实,重点在创新,成败在领导。全系统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同志一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的一系列部署,把法制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也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确保职能到位的需要。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在全系统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此外,在系统内部,各工作部门要彻底摒弃那种“依法行政只是法制机构的事、只是主管法制工作领导的事”的思想,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执法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在系统外部,各级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人大、政府法制办以及司法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尽最大可能争取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努力营造工商系统内和外顺的行政执法环境。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要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法制机构,构建省、市、县、分局四级法制工作网络。对法制机构在案件核审、

听证、复议、诉讼以及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所需的办公设

备予以保障。要选配政治素质好、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同志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要保持这支队伍的相对稳定,不要频繁变动。要以人为本,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使他们能安心工作,干好工作。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要自觉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创新和改进服务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服务与监督两方面的作用,使法制机构不仅成为各级领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还要成为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的“执法督察”,切实保障执法监督职能全面履行。三是重视工作创新。创新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进程中,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用创新来摒弃思维定势、用创新来求解发展难题、用创新来推动事业的发展。在工作中要不断总结新经验,形成对推进依法行政具有指导意义新理论,通过新理论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工商法制工作的实践。对于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典型性、创新性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在系统内进行总结和推广,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通过创新机制和制度,确保建设法治工商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四是抓好指导监督。各级要建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级机关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指导下级机关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要学习迁安市局的经验,建立案件回访制度,通过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在核审之后的履行情况,将行政处罚案件全程置于法制监督之中。

同志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一定要坚定目标,增强信心,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奋发进取的姿态、更加埋头苦干的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努力为全省工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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