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饮水安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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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确保水源保护与设施建设,提升饮水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农村饮水安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杜”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在农村饮水安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在座的大多来自农村,或当过基层领导,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既有切身体会,又有工作经验,更有一份责任。为研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发改委、水利厅等省直部门这几年做了大量工作。会上,大家谈了很好的意见,提出了许多好建议,我都赞成。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具体推动下,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一些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根本性解决。我们要认真总结、继续发扬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法,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下一步,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要明确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责任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以县为主,村镇实施",农民是受益主体、建设主体,省里要统筹安排,建设责任要落实到县,具体的推进责任要落实到乡、村。

二、加快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要结合这次干旱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对前段工作进行中期评估,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标准,修订和完善规划。有些地区已经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但在这次干旱过程中,饮水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们要认真分析原因,分清楚到底是由于气候等客观因素,还是由于我们工作不到位、工程建设达不到要求等主观因素。应该我们承担工作责任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二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建立以村为主、群众参与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机制。要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让农民了解中央和省里的政策,知道这件事该不该干、该怎么干,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来。要通过实行农村饮水工程的"一事一议"制度,真正让群众了解相关情况,组织群众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项目审核、经费筹集、运营监管全过程。

三要坚持"自下而上,先急后缓,择优奖励"原则。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要由省里统一制订。自下而上,就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乡,没有积极性的县、乡,省里的支持可以先放一放。先急后缓,就是先解决洞庭湖区和今年干旱暴露出来的急迫问题,再解决面上问题。择优奖励,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多支持积极性高的地方。今天会议研究的事项,要向社会公布,以接受群众监督,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要对有条件的市县实行"先贷、后投、再奖"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惠及面广、群众受益大,即使其他方面的开支压一压、放一放,也要优先保证资金需要。当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资金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真正把资金用好,切实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出现资金下拨、项目竣工后,饮水不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的现象。具体讲,就要学习民营企业自我约束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先贷、后投、再奖"机制。先贷,就是如果哪个地方的积极性高,就由哪个地方先向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贷款;后投,就是根据各地干得怎样、干到什么程度等情况,省里及时投入资金,帮助地方偿还贷款;再奖,就是省里对干得好的地方,实行奖励补助,把资金全部拨付到位。要通过这个机制,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心和压力感,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整合放大国家、省里投资以及农民投入资金的效应,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三、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

一要明确目标。就是在"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这里,主要把握四点:第一,"期限"是三年内完成,即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末。第二,"总要求"是基本解决。我们希望完全彻底解决,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个动态过程,老的问题解决了,可能会有新的问题出来。第三,区域重点是农村。不是说城镇供水不重要,原来我们一直强调城镇供水,现在要突出农村饮水安全。第四,核心是饮水安全。确保饮用水安全,不是全部用水。

二要进一步完善协调和工作机制。建立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相关工作协调,由硕辅同志牵头,水利、发改、财政、环保、国土、农业、卫生、农信社等部门单位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的临时性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水利厅,由水利厅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到水利厅集中办公,负责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统一规划、资金安排、检查督促等。要完善资金分配机制,由办公室提出具体分配意见,确定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顺序。

三要整合资金。以财政厅为主,整合农村饮水安全有关资金,真正把该配套的资金配足。第一,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发改委要争取将洞庭湖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纳入国家规划,财政、扶贫、民委、林业等部门也要继续积极向上争取。第二,按照每名农村人口500元的投资标准落实配套资金。国家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补助400元/人、300元/人,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西部、中部地区分别配套100元/人、200元/人。这个标准不能改变,要向社会公布。第三,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只要县(市、区)真正有积极性、真正在干事,干多少、干成多少,省里就支持多少。关键是要把钱用出效益,真正解决问题。第四,强化县级政府的资金配套和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想办法筹集资金,把事情办好。湘西地区按规定应取消配套,但我们要求还是要配一点,以增强其责任心。如果这些地方把事情办好了,可在省对县的转移支付中补上。第五,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无论是技术、资金,还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直相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配合。

四要建立运营管护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护和管理,在省对县的转移支付中可以考虑安排部分资金,但必须以县为主。要把受益农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按户安装水表,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一定的用水基数,超出基数部分实行收费。

五要实行合理的电价和水费。请物价局研究,既不能过多地增加农民负担,也要让农民树立喝水要花钱的意识。

会议结束后,请省政府办公厅发会议纪要,请水利厅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适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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