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省税务系统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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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全省税务系统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2024年全省税务系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这是一次凝聚共识、共谋发展、携手并进的重要会议。首先,我代表省税务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税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大民营企业家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也向全省税务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为经济增长、就业扩大、技术创新和社会繁荣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下面,我讲几点要求。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税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始终坚持以“晋江经验”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以来,民营经济进一步巩固了“九九八”格局——涉税经营主体占比超九成、实现销售收入占比超九成、贡献税收占比近八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民营经济有力激发创新活力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税收申报数据显示,2018—2023年,**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速31.9%,民营制造业研发强度年均增速6.3%,反映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研发强度不断提高。同期,民营企业享受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金额年均增速达18.0%。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为民营企业研发减负松绑。基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运用DEA模型进行测算,民营企业技术进步指数年均增长2.8%,亦呈现逐年向好态势。

二是新兴产业发展迅速。2018—2023年,**民营数字经济增值税发票开票金额年均增长21.7%,其中,高技术产业开票金额年均增长27.9%,战略性新兴产业开票金额年均增长18.2%,均呈较快发展态势。至2023年,**省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49家、制造业单项冠军45家。

三是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8—2023年,**民营企业购进商标、商誉等金额年均增长11.0%。该数据彰显了**民营企业对品牌建设的重视。2023年,**省有19家企业上榜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上榜数量居全国第6位。品牌建设为市场拓展创造了优势,比如,安踏集团提出“单聚焦、多品牌、国际化”战略,持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件注册商标,收购的斐乐品牌更是贡献了超过40%的集团销售额。

(二)民营经济有效推动协调发展

一是区域均衡发展。**民营企业发端于县域、扎根在县域,成为带动县域发展的重要力量。2018—2023年,**全省县域民营企业开票金额年均增长17.9%,比县域整体开票金额增速高0.7个百分点,成为带动县域增长的主要动力。其中,涌现出超50家上市企业的晋江位居2023年全国县域国内生产总值(GDP)第4名,并辐射带动了周边的南安(第15名)、惠安(第16名)等地。基于增值税发票数据和宏观统计数据构建耦合协调模型测算县域与中心城区耦合协调度,结果显示2023年**县域与中心城区耦合程度较高,协调系数为0.7(满值为1),呈现中级协调状态。

二是产业协同发展。**民营企业在促进“产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循环生态中贡献了重要力量。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产业基础扎实。**民营企业在90个行业大类中均有布局,并且其中的62个行业开票金额年均增速超全省同行业水平,引领全省同行业发展。(2)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发票上下游传导关系,可以构建开票链式传导模型定量测算不同节点企业间的相互带动关系。测算显示,2023年**全省中小微企业开票总额中有24.3%系大型企业带动产生的,大型企业带动作用突显。(3)产业集群壮大。当前,**已形成纺织、石化、电子、机械四大支柱产业,2018—2023年开票总额年均增长17.7%。**拥有21个千亿产业集群,其中以宁德时代为代表的动力电池集群被列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民营经济持续促进绿色发展

一是环保投入更加有力。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8—2023年,**民营企业购进节能环保设备和环境治理服务年均增长6.7%,享受推动绿色发展减免税费金额年均增长29.9%。上述数据反映了**民营企业在环保领域的投入持续不断扩大,**民营经济发展的绿色底色愈加浓厚。

二是能源利用更加高效环保。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8—2023年,**民营企业实现每百元销售收入需要购进能源金额年均下降9.8%。这表明民营企业整体经营更加节能高效。同时,**作为清洁能源供应大省,为民营经济绿色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清洁能源。2023年,全省清洁能源占购电总额的比重为49.2%,较2018年提升了7.6个百分点,其中核电优势突出。2023年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和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两项非税收入合计规模居全国第2位。根据增值税发票数据,并运用发票能源碳排放传导模型进行测算,结果显示**民营制造业拉低全省电力碳排放增速约4.5个百分点,推动产业链向绿色化转型发展。

(四)民营经济加快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

一是推动国内大循环。2018—2023年,**民营企业省际购销金额年均增长23.4%,快于购销总额增速1.7个百分点,占购销总额的比重为47.3%,较2018年提升了2.5个百分点。这表明国内大市场对**民营企业的重要性逐年提升。发挥增值税发票数据矢量性优势,可以进一步测量**民营企业在国内价值链参与程度。发票价值链模型测算显示,2023年**民营企业国内价值链参与度为26.0%,同比提升4个百分点。该数据表明**民营企业更加紧密地融入了国内大循环。

二是拓展海外大市场。**省是外向型经济大省和侨务大省,其民营企业在稳住出口基本盘的同时,成为开拓海外市场的主力军。海关回流税务部门的出口报关单数据显示,2018—2023年,**民营企业出口报关单金额年均增长13.3%,高于全省(8.7%)4.6个百分点,占全省总额的67.5%,较2018年提升10.2个百分点。其中,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报关单金额年均增长14.2%,占出口总额的35.5%,提升了1.1个百分点。

(五)民营经济为共享发展提供新载体

一是初次分配实现“以企增收”。民营企业为社会创造了大量财富,并带动了居民财富的增加。参考GDP核算收入法,利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数据对民营制造业产出及收入分配情况进行核算,2018—2023年,**民营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年均增长1.4%。经过初次分配后,创造的增加值中居民占比为43.7%,较2018年提升8.7个百分点;企业占比为48.1%,下降1.2个百分点;受组合式税费政策的影响,政府占比为8.2%,下降7.6个百分点。整体呈现居民收入分配增加、政府及企业分配占比下降的趋势。这表明民营经济创造的财富更多流向了居民,促进了居民财富的增长。

二是再分配实现“藏富于民”。民营企业在再分配过程中居民部分的占比亦有所提升。2023年,民营企业创造的增加值通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再次转移,再分配后,居民占比为36.4%,较2018年提升5.5个百分点;企业占比为41.3%,下降0.2个百分点;政府占比为22.3%,下降5.3个百分点。

三是第三次分配实现“慈善惠民”。在创业拼搏中,不少民营企业将自身发展深度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通过捐赠回馈桑梓,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涌现出如安踏百亿慈善资金、福耀科技大学等生动实践。2023年,在**全省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的捐赠总额中,民营企业捐赠占比达到71.6%,成为社会捐赠的最主要力量。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税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感

税收大数据不仅是研判经济运行的“晴雨表”,也是研判民营企业发展模式、经营现状、人才活力、创新潜能等“健康度指标”的重要依据。数据显示,受宏观经济、新技术、新理念等因素影响,**民营经济在新形势下面临诸多新挑战。

(一)“敢闯敢试”的市场化运营模式面临新形势

1.国内市场上,民营经济增长及效率提升面临双重压力。一方面,受限于赛道容量及竞争格局,传统优势产业增长乏力。利用赫芬达尔指数(HHI),**省税务局选取各行业前50名企业的营业收入来测算该行业的产业集中度,集中度低则表明该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测算结果显示,2023年,**民营制造业户数占比较高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9.2%)、纺织业(3.7%)、纺织服装和服饰业(8.5%)等传统优势行业的集中度分别为0.004 8、0.002 6、0.001 8,均低于制造业平均水平(0.059 0),行业进入门槛低、同质化竞争激烈,难以实现跨越发展。另一方面,税收申报数据显示,上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等20个资产利润率出现下降的行业,其用地规模仍在增长。在新增产业容量有限的情况下,土地资源被传统的低附加值行业占据,影响经济效率及效益的提升。

2.国际市场上,外部经济环境复杂,民营企业出海步伐减缓。受地缘政治紧张、国际需求萎缩、发达国家产业回流等因素影响,国内出口形势面临较大压力,尤其在欧美发达国家去库存周期下,**民营企业具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外部需求下滑更为明显。报关单数据显示,2023年**省出口金额同比下降2.7%,其中,纺织鞋服、工艺品等民营企业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金额下降10.8%,降幅显著大于整体出口水平。

(二)“爱拼敢赢”的企业家精神面临新挑战

1.受经济波动影响,企业发展信心有所减弱。**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民营经济GDP现价增速波动区间在3.97%至20.72%。进一步观测离散程度发现,GDP增速标准差0.041 6,高于0.039 7的全省水平,并且波动呈现加剧态势。2018—2023年民营经济GDP增速标准差为0.061 3,远高于2011年以来的标准差水平,并且也高于同期全省水平(0.060 5)。增值税发票数据同样显示,随着宏观经济波动加剧,民营企业对未来发展预期有所降低,削弱了企业的投资意愿。2023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购进机械设备、建筑服务、不动产金额同比下降1.4%,投资力度有所减弱。

2.“创一代”年岁渐长,企业代际传承问题隐现。经过40多年的发展,从改革开放初期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已面临企业的代际传承问题。税务登记数据显示,2023年开票金额1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中,法定代表人50~60岁(含)的占比为34.6%,60岁以上的占比为7.4%,二者合计42.0%,近四成企业将面临代际传承。同时,老一辈企业家年岁渐长,新一代青年在市场波动加剧、新经济业态快速变化的环境下,创业热情却有所下降。2023年**新办民营企业中,35周岁以下的法人代表占比46.4%,较2018年低6.7个百分点,青年传承和创业的信心有待提振。

(三)“抱团取暖”的家族式企业制度面临新问题

1.股权高度集中隐藏风险。税务登记股权信息显示,2023年**省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民营企业中,第一大投资方持股比例超过75%的企业户数占比78.6%,较2021年上升9.8个百分点;前三大投资方持股比例超过75%的企业户数占比97%,较2021年上升2.8个百分点。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企业的决策系统相对单一,内部监管机制容易面临失效或缺位,导致企业经营风险,进而影响企业长期健康经营。

2.人才引进问题亟待解决。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显示,2023年**民营企业就业人员中,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人数占比16.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其中外省来闽人员的比例仅为25.2%,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这也与**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经营模式的情况相吻合。家族式民营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多以本家族成员为主,对优秀高层次人才引进缺乏动力与吸引力。

三、精准施策,助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晋江经验”蕴含着新发展理念的思想内核,体现了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自觉追求。它不仅是晋江的经验、**的经验,也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作为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省份,**民营经济面临的新挑战并非个体特例,也反映了民营经济的群体共性。新时代创新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应从制度、文化和科技三方面着手,全方位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制度创新构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环境

一是构建重商、亲商、爱商的营商环境。应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强化法治**、诚信**建设,深化依法治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对民营企业的法治平等保护机制,制止不必要的检查、督查和考核;完善资本、土地、技术、人才等配套政策,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以企业获得感为评价标准,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是完善公平、法治、科学的现代税制。应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确保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等重大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畅通“税收政策实地调研-评估反馈-优化提升”链条,促进税制不断向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现代国家治理的方向完善升级,同时引导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向创新、绿色、智能方向发展。

三是打造智能、精准、高效的征管体系。贯彻落实好税务部门助力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措施,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打造效能税务的抓手,围绕税费政策享受、便捷办税缴费、税务执法监管等综合施策,推动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双提升。发挥税收大数据及时、客观、全面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优势,在深挖税收大数据、创新构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指数、县域经济发展指数等税费指数的基础上,强化数据管理和应用,加强针对民营企业的行业税收风险防范和个性化精准推送。

(二)以文化创新赋予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内涵

一是继续弘扬“爱拼敢赢”的企业家精神。应完善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展现新时代闽商新作为、新形象和新精神。深化“企二代”“企三代”培养,坚持“企业家引领企业家”“企业家培养企业家”,激发新生代企业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民营企业进行股权分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营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赋予闽商精神新的时代内涵。引导民营企业践行重诺守信、崇德尚仁的契约精神,把追求企业经济效益和实现社会效益结合起来,把依法经营与依德经营结合起来,遵守市场规律,走敬业、诚信、守法的道路。

二是将企业家精神升华至“家国情怀”。在传承优秀文化基因的同时,融入“家国情怀”,引导民营企业家传承“恋祖爱乡、回馈桑梓”的优良传统,促进家乡建设、助力强国复兴。发挥“侨”的优势,“以侨为桥”,引侨资、聚侨力、汇侨智,高标准推进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双园”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发挥对台区位优势,学习借鉴广东省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推行的“港企港税、港人港税”政策,充分运用先行先试的便利条件,探索实行“台企台税、台人台税”政策,优化涉台税收政策,支持民营企业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三)以科技创新激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一是完善创新布局,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应支持龙头民营企业牵头,依托已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深化“产学研”联动,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布局,建设一批能级高、功能齐的科创平台和产业孵化平台。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引导土地、劳动力、数据等关键要素在不同产业、企业、区域之间自由流动和高效使用。用好用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费优惠政策,并持续跟踪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推动政策优化完善,切实提高民营企业研发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健全梯度培养机制,做优做强创新主体。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梯度培育机制,加速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创新融资支持,提供“科技贷”、科技保险等全方位资金、政策扶持;探索人才双聘、双跨、首席科学家等新机制,释放企业创新活力。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精准推送,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同志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税务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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