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工作成效,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2023年,我们**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超过**万元,其中**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个,占比**%。总体上看,成绩有目共睹,成效非常显著,这是各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努力的结果。借这个机会,我就做好2024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突出问题导向,从严抓好整改。2023年省后评估交叉检查时,指出了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联农带农效应不明显等方面的问题,我们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一是加强对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规范化管理。要加强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管理,不断夯实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日常管理基础,做好绩效目标编制、跟踪监控及自评工作,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资产确权和资产移交等后续工作,创新联农带农机制,积极开辟联农带农新路径,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做好动态调整和数据更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至少每半年公示1次项目实施进度、财务收支、收益获得及分配情况等重要信息,确保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持续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攻坚行动。各乡镇要在5月底前,对今年集体经济预期收入情况进行1 次全面排查摸底,逐个村统计今年集体经济预期总收入及已到位收入,盘点今年有哪些集体经济收入点、每个收入点的全年预期收益以及收益到位时间,逐个村分析今年集体经济收入能否达标并比去年有所增长,确保2024年收入不低于去年水平。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收益到位的时间问题,市集体经济办每季度都要调度村集体经济收入进展情况,我们注意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组织收入,与企业入股合作有固定分红收益的、门面出租收取租金的,都要合理确定收益到账时间,尽量协商把收益到账时间调整到6月30日前,切忌不要定在年底前,避免工作被动。三是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目前我县还有相当一部分村尚未落实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未建立集体经济会计账册,财务管理不规范,请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整改。我们刚刚审议了《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实施办法》,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按照自治区和市级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组织、审计等部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监督、检查、审计、指导,定期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进行审计,推动收益分配各个环节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各乡镇要每季度对所有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执行情况进行1 次全面排查摸底,逐个村核查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是否规范、已分配收益是否按规定支出及支出进度,以及村集体财务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二要突出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各个村因为自然环境、交通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方面的差异,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上,都有着不尽相同的选择路径,要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做好“土特产”文章,最大化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产业发展型,可以把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龙头企业带动、村合作社领办结合起来,在促进产业发展中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资产资源开发型,可凭借土地、山水、田园等特色自然资源,开发增收项目,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物业经营型,可引导、扶持村集体利用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留用地,兴建专业市场、仓储设施、服务设施等,通过租赁经营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资产盘活型,可对村集体闲置的厂房、学校、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固定资产等,通过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盘活,增加村集体收入。资本运营型,可将村集体积累的资金、土地补偿费等货币资产,通过参股经营等方式转为经营资本,获取股金、利息和资产增值等资本运营收入。飞地发展型,可将条件相对较差的村闲置土地、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集中流转、整合投入到交通区位优、自然条件好、产业基础强的村,以强带弱,促进村集体经济共同发展。村庄经营型,可依托民族村落、旅游资源丰富的村、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村等,挖掘和利用民族文化和自然生态资源,大力发展旅游经济,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空间,打造村域景区、农家乐、民宿经济等,向绿水青山要效益。生产服务型,可围绕村域产业化经营,创办多种形式的经营性服务实体,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等服务,或开展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中介服务,或兴办农产品等市场,通过开展购销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
三要突出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根据《**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2024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和实施的通知》要求,组织部门要强化党建引领、组织推动,做好统筹协调、调研督导,加强组织建设、人才培养和政策宣传。财政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落实衔接资金投入,强化扶持资金监督管理。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加强项目日常调度、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推进项目实施作为开展联系指导的重要工作,加强对所联系乡镇扶持项目的调研、指导。各成员单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根据《**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每个季度至少到所联系乡镇进行一次实地调研指导,逐村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所联系乡镇抓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