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在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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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在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和***局长共同为***市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向第一批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颁发了证书,玉梅局长宣读了《关于成立***市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标志着***市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入实质化运行。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调解民间纠纷,通过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矛盾争端,防止矛盾激化,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及时发现、控制、调处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法院在案件受理前委托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直接由法院出具相关的民事法律文书,无需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从而迅捷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平和化解矛盾,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就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我讲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成立***市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成立***市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的创新之举,是确保调解与党和人民的利益一致,推动调解制度化、法治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市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新机制的积极探索,也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这也标志着我市诉前调解工作开始从“单一作战”向“联动协调”转变。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诉前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法院要发挥好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做好工作衔接和服务保障。市人民法院要强化业务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丰富人民调解员法律储备、熟习法言法语、增强调解技能,练好“基本功”;要强化考核管理,完善管理办法,量化考核指标,激发“内驱力”。全体人民调解员要增强学习意识,做专业的调解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做担当尽责的调解员;要增强为民意识,做人民的调解员。

三是加强配合协作,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积极将诉前调解工作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将多元调解力量“引进来”,持续在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参与诉源治理、深化诉调对接等方面下功夫,增强解纷能力,“走出去”开展诉前调解进社区(村屯),以人民为中心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诉与非诉的无缝衔接,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四是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知晓率。借助社会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对诉前调解程序和特点进行宣传,提高群众认识,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在市法院立案部门摆放诉前调解宣传材料,在LED电子屏、宣传展板上展示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的便民、效率高、成本低的独特优势,增强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的认识,引导当事人自愿调解,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使矛盾快速有效地平息在萌芽状态。加大对相邻纠纷、借款合同、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力度,全力达到诉前缓解矛盾、解决争议、化解纠纷的目的。 通过“调”“诉”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同志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依托***市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等优势,力促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落实见效,实现效率提升、公平提速,为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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