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委书记党纪学习教育关于群众纪律的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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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党委书记党纪学习教育:关于群众纪律的研讨发言

刚才,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共8条内容。通过这次学习,我们对党的群众纪律的内容,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对我们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有很大的帮助。下面,我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充分认识群众纪律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传承发扬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组织的显著标志和政治优势。严明群众纪律对于我们党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严明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独特优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我们党历来重视严明群众纪律,从革命、建设年代,到改革开放新时期,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每个时期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矩,让全党共同遵守。大家都知道,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就提出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比如“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损坏东西要赔”等,大部分讲的是群众纪律。辽沈战役期间,解放军秋毫无犯、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的事迹,受到毛主席赞扬。这个事迹就发生在锦州,我们很多同志都参观过锦州苹果园廉政教育基地,了解这个情况。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要求党政干部做到“以平等态度待人”“工作要同群众商量”等,在党章中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纪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的群众纪律写进了纪律处分条例。

其次,严明群众纪律是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充分体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严明群众纪律,就是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员干部如果脱离群众,把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对群众颐指气使、简单粗暴,漠视群众诉求,甚至损害群众利益,还谈什么为人民服务。党组织和党员只有严守党的群众纪律,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才能真正地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第三,严明群众纪律是推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关系的重要举措。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群众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执行的好坏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对党的满意度,事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是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党的XX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放在“六个必须坚持”的首位,鲜明昭示着“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这一真理。严明群众纪律,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明群众纪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才能赢得群众信赖和支持,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根基。

二、加强《条例》学习,准确把握群众纪律的核心要义和本质内涵

除了我们刚才学习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的内容外,《中国共产党章程》、八项规定等党章党规中,都有群众纪律的相关内容。党章党规中关于群众纪律的规定,概括起来说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不能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丝一毫不容侵害。《条例》第121条列出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就是属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直白点来说,就是收了群众不该收的钱、克扣或拖欠了群众的钱款,侵吞了群众的财物,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利益。

(二)不能漠视群众利益。《条例》第126条列出的“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庸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就是属于漠视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虽然没有直接侵吞群众的财物,但间接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是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漠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就必然会引发人民群众不满,影响到党的执政根基。

(三)不能纵容欺压群众。《条例》第128条列出了欺压群众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二是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前一种是直接欺压群众,后一种是纵容欺压群众。这两种行为,都威胁到人民安居乐业。十九大以来,我们党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欺压群众的行为。

(四)不能侵害群众知情权。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是加强民主监督,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条例》第128条指出的“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就属于侵犯群众知情权的行为。对我们学校来说,如果不按照规定公开相关情况,就会侵害师生的知情权。

(五)不能以不平等态度对待群众。《条例》第126条第3点,是专门强调对群众态度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要受到党纪处分。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群众纪律,不搞特权。”对群众不能逞威风、要权势,要强化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否则,就是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

三、坚持学用结合,严格落实群众纪律相关规定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与党的其他纪律相比,群众纪律因其表现于日常与人民群众共处的关系之中,与群众发生最直接联系,给群众最直观印象,因此直接影响群众对我们党的评价,进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对党员干部来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纪律必须严格遵守。

一要厚植为民情怀,强化为学生服务思想。去年主题教育中,我们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的群众纪律,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牢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以学生为本,努力把学生培养成“讲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懂技术、敢担当、有作为”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要牢固树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思想,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彰显教师价值,真心实意地引导、关心、依赖教师。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尊重师生主体地位,关注师生的幸福、尊严、权益和发展,优化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构建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提高教育教学保障能力。要充分考虑师生的重要需求,把师生的意见建议融入学校建设之中,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二要聚焦着师生“急难愁盼”事项,着力推动问题解决。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了很多师生关心关注的问题。去年主题教育中,也通过调查研究解决了一批师生反映的问题。我们要继续巩固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要聚焦师生急难愁盼具体问题、普遍关切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建立工作清单,拿出实招硬招,推动问题解决。经常深入调查研究,畅通师生需求表达渠道,及时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回应诉求。在日常工作中,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使各项决策、决议能够更好地体现师生的利益诉求。要坚持改革创新,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把党政所需、师生所想、学校所能的事办好做实,让师生员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

三要深入开展师生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这是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部署,集中整治从2024年5月开始至10月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巩固等四个阶段。在前段时间,我专门就这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党委组织部也下发了整治方案。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食堂管理问题、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问题、师德师风问题、教育资金使用问题、科研诚信问题、校园安全问题、招生管理问题等8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学校具体安排,扎实抓好各环节的工作,切实把集中整治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抓手,以纠风治乱的实际成效,促进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全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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