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府院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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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非常感谢xx市长和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亲自出席这次会议,这充分体现了xx市长和市政府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支持,特别是对府院联动工作的高度重视,让我们倍受鼓舞、倍增信心。

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政府支持下,市政府和市中院在重大案件审理和重要事项处理上不断加强工作协调,充分发挥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于联动推进法治xx建设的重要作用。特别是以xx市长为班长的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府院联动工作,在化解重大行政争议、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等方面不断深化沟通联系,积累了很多成熟做法。今年1月份,省政府和省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3月12日,省政府和省高院联合召开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今天,市政府和市中级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标志着市级层面的府院联动机制全面启动。4月份,各县(市、区)的联席会议也将相继召开,标志着府院联动机制在xx市实现全覆盖。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中院讲三点意见:

一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市委对加强依法治市也提出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法治事业上肩负的共同使命,要求我们必须同向发力、协调配合,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二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人民群众的这些美好要求,既需要通过依法行政予以满足,也需要严格公正司法予以维护。这就要求我们用好法院这块阵地,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让人民群众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法治政府与司法审判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人民法院既要通过行政审判发现问题、规范行政行为,又要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有力司法支持,推动治理能力提升。同时,政府也要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创造良好环境,共同建设稳定可期的市场秩序、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则之治的社会体系。四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是推动实现xx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现实路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今年,是xx各项事业全面巩固提升之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克服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双重影响更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因此,要通过建立全方位、多领域的府院联动机制,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注重发挥法院的服务职能,推进法治政府、法治xx建设,形成服务振兴发展大局的强大合力。

按照省政府和省高院的部署要求,围绕我市《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是反映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我们建议,以成立“一个中心”、完善“七项机制”为抓手,在全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司法建议通报反馈、司法审查定期通报、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旁听庭审评议、府院联合调研等七项机制,促进行政案件的源头治理和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开展破产府院联动。破产审判是企业破产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重点关注企业破产所衍生的职工安置、风险防控等社会问题,通过司法与行政协调联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面对今年“僵尸企业”全部出清的重大任务,要采取常态联络与个案沟通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确定职能部门,与市中院联合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确保企业破产工作和“僵尸企业”出清稳妥有序推进。三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纠纷解决机制,结合推进社区(村)调解室、乡镇(街道)调处中心和市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建设,更多地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更多地依靠发动群众、前移工作关口、做好诉调对接,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解纷力量,提高工作质效,确保便捷高效化解纠纷。推进专业化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财政保障和调解考核机制,努力从源头减少纠纷数量,降低矛盾化解的社会成本。四是构建执行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促进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良性互动。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系统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网络对接;推进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制度落实,强化对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做好对困难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工作。结合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把涉府执行案件清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建立涉府执行案件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全覆盖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以召开本次联席会议为契机,督促指导各基层法院认真落实好《实施意见》,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对应建立联动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在全市落地落实。二是建立长效化的府院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畅通法院与政府的沟通渠道,对于单项业务工作、重大案件处理、重大紧急事项等需要联动处理的问题,通过及时召开通报会、协调会、座谈会等形式,共同会商,研究解决。三是建立常态化的府院联络工作机制。市中院要主动加强与市政府职能部门的日常联络,共同研究商定具体问题。当前,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事项,府院双方落实责任部门,做好工作对接,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落实,更好释放府院联动机制效能。四是建立权责清晰的府院联动责任清单。根据联动事项的实际需要,结合具体工作事涉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实行严格的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有力推进。

总之,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xx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常态沟通、紧密协作,同舟共济、定分止争,推动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为xx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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