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近期,我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的深刻认识,增强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下面,结合个人学习和工作实际,作简要交流发言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18年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反腐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与时俱进赋予法规制度以生命力,充分彰显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治本之举,是对于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要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清醒的认识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意义。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我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政策水平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总的来说有这样几点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旗帜鲜明地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探索形成的一系列关于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规范层面集中呈现。如将“坚持自我革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国式现代化”“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重大理论创新纳入党的纪律建设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等部分,并在具体条款中予以贯彻落实,以党内法规的规范效力保证党的纪律建设同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
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明制度于前,重惩戒于后。”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学深悟透,更要履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赋予职责精准执纪、从严执纪,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当前,基层工作头绪繁杂,这就需要在工作中有意识的运用新法规对违纪行为进行分析,在头脑中培养运用新法规的思维习惯。时刻绷紧纪律红线,脚踏实地,确保铁纪发力、警令得行、规矩生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制度需求为导向,根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以及对党的十八以来正风肃纪制度建设经验的总结,在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和最新表述,构建党的纪律处分和其他惩戒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和匹配机制,把“三个区分开来”予以具体化、规范化,强化对违法犯罪党员的处分,更加注重对法规用语内涵的精准表达等方面予以优化和调整,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把科学立规落到实处,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为与时俱进管党治党提供法规遵循。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通过逐字逐句的认真学习,我发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从具体上列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要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警钟常鸣;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底线,防腐拒变。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做到戒贪欲、重小节、慎用权;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利剑,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