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综合治税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这次全县综合治税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切实把综合治税工作的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在全县建立起以财政、国税、地税为主体,委托代征、代收和协税护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财税工作新格局,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刚才,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希望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县综合治税工作,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综合治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综合治税就是发挥税务部门专业治税职能和各相关部门协税护税作用的一种税收方式。实施综合治税,是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治税理念、治税方式的重大转变。近年来,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思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依法推行综合治税,促进了税收的持续增长。1-3月,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202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但财税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我们重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小,缺口较大,收支矛盾突出。从我县财政自给率上看,2017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66542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76772万元,财政自给率仅为14%,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基本上依赖于中央财政的补助和转移支付。二是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后劲不足,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全县缺乏支柱产业和纳税大户。目前纳入全县目标考核的税源大户共21户,1-3月份,21户企业实现税收万元,仅占全县税收总额的35%,且来自房地产业的税收3225万元,占21户税收总额的62%.随着房地产业发展不景气的影响,全县税收增长乏力的态势将愈加明显。三是持续增收、进位赶超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较为严峻,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及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房地产业面临资金短缺、资金回笼减慢、成本推高等严峻考验,经济增长速度和企业效益逐步放缓。鉴于上述形势分析,实行综合治税,是破解“跑冒滴漏”难题和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手段。因此,推进综合治税,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一)开展综合治税,是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必然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县的税源构成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运行呈现出了“企业经营多元化,财务收支隐蔽化,利益分配多样化,部门分工专业化”的趋势和特点,税源的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越来越明显,征管环境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控管难度不断增加。在税收量大面广、零星分散、易漏难管的大环境里,仅依靠财税人员的孤军奋战,远远满足不了征管工作的需要。根据目前的征管形势和矛盾,要求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治税思想和治税方式,科学地运用税收杠杆,实现由“一口”到“多口”、由“单管”到“协管”的转变,引导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开展综合治税,是实现公平税负,公平竞争的现实需要。当前,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新兴行业不断出现,经济活动处在不断调整、变化之中,税收征管总体上的不断强化与一些税种、一些环节征管上的漏洞和盲区同时并存。就我县而言,突出表现在:一是建筑施工等流动性强的税种,缺少全过程的控管手段,存在动态监控不到位的问题。二是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分散性强的税种,由于面广量大,存在征收控管不到位的问题。三是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协作性强的税种,一些部门和单位在提供信息、配合联动方面不主动、不及时,存在协作配合不到位的问题。四是中介服务、广告、物流、装饰装潢等一些新兴行业,征管和挖掘的力度不够,存在税源挖潜不到位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尽快建立综合治税网络,才能有效解决涉税信息渠道不畅通、部分税种和税源控管不到位、漏征漏管等问题,真正使税收成为调节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有效手段。
(三)开展综合治税,是创新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的需要。面对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产权结构的不断变化,征管体制、征管手段、征管效能和科技含量等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求,涉税信息的共享上还存在部门利益的制约,信息畅通、监控有效、征管有力的长效运行机制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税收征管盲区,也造成了相当数额的税收流失。因此,必须不断创新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实行综合治税,最大程度地消除盲区、突破禁区,有效控管税源、堵漏增收。
二、把握规律,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
综合治税是一项创新性的税收征管方式,其核心内容是加强税源监控,根本目的就是在建立政府领导、财政组织、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综合治税体系的前提下,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无所不在的人力资源构建起严密的税源监控网络,形成齐抓共管、集约管理、事前监管、标本兼治的治税工作新局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实现财税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税是一项政府工程,推进综合治税是政府发挥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体现,必须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统筹安排,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和监控税源,强化税收征管,要优化税收工作环境,提高综合治税成效。二要坚持税务主管。坚持税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是综合治税的基础。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管行业”的职能,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和承担的任务,采取直接征收、代征代扣、联合执法等多种控管措施,抓好综合治税工作的落实,指导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要不断掌握新情况、新问题,落实新思路、新举措,推动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三要坚持信息共享。要加快税企、税银、税务与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完善相关机制,使各部门实现信息传递和共享。同时,税务系统内部要规范综合治税工作业务流程,建立科学、有效、快捷的信息网络,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控管。各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及时准确地向综治办提供涉税信息。四要坚持部门配合。搞好综合治税,关键要形成社会合力。各部门、各单位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积极履行职责,形成协税护税的合力。税务部门要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实施账户查询、冻结及款项划缴工作。有委托代征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大与财税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保质保量地完成零星分散和易漏难管税种的代征任务。要健全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财政、税务、审计、监察、公安等部门要联手加强对各类发票的管理,真正做到“以票控税”。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部门不得借口条条块块的特殊性,采取消极态度,影响税收代征。五要坚持依法治税。坚持按税法办事,做到依率计征,依法征收,既要杜绝越权执法行为,又要防止税收执法缺位,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协税护税职责。
三、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效
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集中力量,紧密配合,抓主抓重,着力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重点行业控管。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河道采砂和服务业等行业是税收控管的重点行业。这些行业,有的正处于高速增长期,有的正处在体制变革中,有的需要加强动态管理,有的是国家重点调控的行业,必须引起税务部门的高度关注。从综合治税的共性要求看:要对这六大行业从源头加强控管,明确专人负责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要建立电子档案,加强动态监控,认真做好税收与销售收入及增加值、所得税与企业利润的对比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要建立应税收入和税收收入月分析制度,深入企业全面了解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不断改进管理手段;要严格缓缴税款审批,全面开展欠税清查,制定有效措施,大力清缴欠税。从综合治税的行业要求看:对房地产业税收征管,要在现行职责分工和征管要求的基础上,整合征管资源,以“先税后证”为抓手,以信息共享、数据对比为依托,搞好各征管环节衔接,实现对房产交易行为的有效监督管理;对建筑业参照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方式,研究并实施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经济行为的全过程动态控管措施,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对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河道采砂业的经营行为,结合改革改制,加强税务登记等基础工作,该纳入的纳入,该开征的开征,从源头上抓好控管;对社会中介、餐饮、娱乐等服务业,要通过深化以票控税、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实施片区管理等办法,促进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重点税种控管。要充分发挥重点税种在财政增收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要研究解决这几大税种在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纳税人和纳税地点的确定问题,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的界定问题,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强化征管措施,确保重点税种持续稳定增长。(三)加强零散税收征管。要抓好零散税收征管,把该征的征收到位,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对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使用税以及房产交易环节中发生的零散税收,要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工作,堵塞漏洞,切实将各个环节产生的税收征收到位。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受托代征人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依法实施,建立规范的代征代管制度。(四)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和“一窗式”服务。税收工作不能简单地满足于完成税收任务,要在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和切实改进对纳税人的服务上下功夫。要结合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精细化管理和“一窗式”服务,充分体现“强化纳税服务”的理念,既要促进税收执法质量的提高,也要最大限度地服务好纳税人。(五)加强税收稽查和执法。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监控和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坚决堵塞各种“跑冒滴漏”,对偷、逃、抗、骗税行为和其它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政法部门要积极配合,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收“人情税”、“关系税”。对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非法减免税款,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肃查处。财政、税务部门要主动牵头,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要从严治队,加大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全面推行综合治税,重在行动,贵在落实,关键在成效。全县上下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切实把综合治税的成效反映到税收增长上来。具体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全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综合治税的组织、督促、指导和落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是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综合治税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导,确保落实。要不断扩大范围,拓展行业,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尽快全面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综合治税网络。(二)加强督导检查。综合治税是一项很细致、很具体的工作,不能满足于面上的要求,必须件件抓落实,事事求实效。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有关部门、乡镇和具体责任人身上,做到工作不落实有处可查,任务完不成有责可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综合治税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综合治税工作进行督查。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和办法。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不快、效果不好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征管要求,牢固树立协同管理意识,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三)考核奖罚到位。县政府将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具体的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每半年组织考评一次,年终兑现奖罚,并与县目标考核挂钩。对综合治税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完不成任务或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舆论宣传到位。综合治税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和教育引导,增强公民自觉纳税、协税、护税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综合治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经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结合起来,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深化宣传效果,让税法走进千家万户,让综合治税的目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同志们,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们相信,只要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职责,综合施治,就一定能开创税收征管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