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准确落实条例的新要求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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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发言:准确落实《条例》的新要求,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随着党的自我革命理论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的发展,党中央与时俱进,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巡视工作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为深入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指引纲领和制度保障,对于促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学习和贯彻《条例》,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巡察战略作用

时隔七年再次对《条例》进行修订,体现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始终紧跟时代步伐,坚持理论创新,注重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上升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要求。《条例》开宗明义,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抓住了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明确“巡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纲举目张,才能经脉循行。县委巡察办将以此为主线,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持从党内政治生活抓起严起,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重要位置,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守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巡视巡察作为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具有贯通协调的实践基础和组织优势。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二是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协助同级党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宣传、统战、政法、保密、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巡视工作,协同做好人员选派、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研判、措施配合、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工作。三是在关于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的规定中,把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要求具体化,推动增强监督整体合力。

二、准确落实《条例》的新要求,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条例》是巡视巡察工作的基本制度遵循,要准确把握、坚决落实《条例》新要求新规定,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讲政治是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最厚重的政治本钱和光荣的革命传统。巡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监督,是我们党实现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开展巡视巡察必须要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五是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这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的现实需要。

坚决落实巡视巡察全覆盖要求。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新一届宁城县委及时制定出台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机动巡察和“回头看”,三种方式同时运用、同向发力,增强了巡察震慑力、穿透力,切实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在今后的巡察实践中,县委巡察办将始终把《条例》规定的组织方式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打好“组合拳”,努力实现更加灵活的巡察形式、更加明显的巡察成效。

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这次修订《条例》,单列一章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规定,对5个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突出强调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规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应当做好巡视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三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的主要任务。关于巡视集中整改期限,结合工作实际和调研中的意见建议,将原《条例》规定的2个月调整为6个月。对巡察集中整改期限,《条例》没有作出硬性规定,由开展巡察工作的党组织结合实际确定,防止“一刀切”、上下一般粗。四是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成果运用责任。五是明确巡视机构的统筹督促责任。这些要求,为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此外,《条例》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工作程序和方式权限、整改和成果运用、队伍建设、责任追究等,明确参照《条例》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确定。这些规定对于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治理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宁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此为依据,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积极探索巡察联动机制,坚持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着力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的巡察监督体系。

三、坚持持续发力,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着力打造过硬队伍。队伍建设是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达成目标的重要影响因素。新《条例》对巡视巡察队伍建设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县委巡察机构将不断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选优配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重视在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进一步明确巡察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应当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按程序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明确作风纪律建设要求,强调巡察干部应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纪律,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印发《条例》时明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做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巡察机构将深刻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主旨要义、实践要求。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持续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强化制度的刚性、严肃性,有效推动县委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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