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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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一)
近期,我参加了xxx专题研讨班培训。其中,xx同志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充分解读,让我对如何将条例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有了新的感悟。
一要强化党性意识。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把对党忠诚作为自己的思想灵魂,如实向组织汇报个人有关问题,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事关党的整体形象,决不能以自己人微言轻,就言行无所顾忌,同时也要劝诫身边人不随意相信、转发不实消息,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多做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开思想疙瘩。
二要强化学习意识。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清醒认识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年轻干部,更要时刻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预防思想上的“软骨病”。同时,要持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多学习、多充电,视学习为一种修养、境界、责任、作为,让自己更快成长,不负组织的重托。
三要强化敬畏意识。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严以修身方能严以律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面对所接触的群众、工作,面对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应常怀敬畏之心,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不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始终做到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把严守纪律规矩当作每日的必修课,坚决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
四要强化廉洁意识。监督者,自身要接受监督;执纪者,自身要严守纪律;反腐者,自身要廉洁不腐。时代发展在变、形势任务在变,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却是对党员干部作风的一贯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严以律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醒自己要管住自己的口,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切实做到“以廉为本、以德立身”。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体党员干部的从政指南和工作原则。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时刻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意识,争做一名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二)
严守纪律底线、砥砺担当作为——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这三次修订,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此次全省“组工讲坛”,我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认识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切实做到以加强自身纪律建设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肯定了这十年来从严治党的成绩,但也明确指出,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这一次修订的《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二、学深悟透,准确把握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充实完善党的纪律要求,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一是进一步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保障作用。《条例》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明确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旗帜鲜明地向全党全社会传达了坚定不移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标看齐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
二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做出了具体指导,确保党员及各级党组织能够正确处理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
三是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条例》增写了“执纪执法贯通”,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进一步上升为执行原则,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纪法协同,精准执纪。除此之外,《条例》还进一步促进了党纪政务处分匹配,充实完善了从轻减轻处分、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首犯从重等规定。
四是进一步完善严管厚爱相结合机制。《条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和不追究责任,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五是进一步突出纪律建设的全覆盖。《条例》对党员行为进一步覆盖到网上网下,要求党员干部网上网下保持一致;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涵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对离职和离退休党员违规违纪的纪律惩处更严密;对受请托人、新任官员的纪律要求更严格。真正做到了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死角和空白。
三、学以致用,强化自我使命担当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要遵守党的纪律,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一要坚持理论学习,真正把《条例》牢记于心。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原原本本认真学、联系实际深入学,在学习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充分学习《条例》原文、释义读本等,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强化纪律意识,在工作生活中自觉践行《条例》。带头讲政治、守规矩,用实际行动将党的纪律严起来。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严管视为厚爱,自觉做到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要树立斗争意识,以实际行动捍卫《条例》权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定,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敢作敢为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各项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三)
全面贯彻党纪处分条例,推动形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
2023年12月19日,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修订《条例》是促进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条例》的再次修订,释放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向前进。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党委(党组)要扛起学习贯彻《条例》政治责任,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做细做实学习宣传。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广泛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学思互促、学用结合。同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二是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把增强党性修养、严守作风纪律、砥砺奋进力量融入党支部党员教育日常、化为习惯。三是突出抓好培训教育。党校、干部学院要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实施分层分类培训教育,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同时加强对《条例》的研究阐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二、强化自身约束,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条例》的修订顺应形势发展,体现时代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对照学、突出重点学,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要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全面准确把握《条例》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深化学思践悟,准确把握要义。结合支部党建安排,将新修订《条例》纳入集中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照《条例》中的规定,认真检视自己,及时补齐短板,提升党性修养,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三是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贯彻执行。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落实于行,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
三、抓好监督推动,维护党规党纪的绝对权威
党中央在印发通知时强调,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带头贯彻执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宪法和监察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努力学深学透、当好表率。二是树立鲜明导向。从《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看干部,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从抓《条例》贯彻的态度和实际情况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量干部的政治素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三是科学精准履职。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形成纪法合力,增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为组织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四)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要深刻领悟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旨要义,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作为,为党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
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能力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有利于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坚持一心为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此次新《条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克服脱离群众危险,进一步充实完善群众纪律要求,将“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规定为需要问责的具体情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凡天下事,成于真,兴于实,败于虚,毁于假。老百姓的事是天大的事,马虎不得,是真办还是假办,是快办还是慢办,办到什么程度,这些是立场问题,更是党员干部使命感和责任感的直接体现。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把服务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用心用情回应群众关切。
三、砥砺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勇挑重担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把这一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党员、干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新《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制度,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纪律保障。作为一名年轻干部,正生逢其时,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艰巨使命和任务,要不断培养实干担当精神,拒绝把“痕迹”当“政绩”,摒弃“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敢于到基层一线、到群众中去,敢于正视困难、迎接挑战,敢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挑起大梁,锤炼善于斗争的本领,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锤炼道德品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欲无度者,其心无度;心无度者,则其所为不可知矣”。模范遵守道德,对于共产党员而言是一种义务,更应该成为一种自觉。此次修订《条例》,着眼于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活纪律中充实完善了相关条款,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把洁身自好作为重要关口,始终保持“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清醒,在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自觉抵制讲排面比阔气、攀比炫富、奢靡浪费等不良习气,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生活作风上发挥良好示范作用,锤炼道德品行,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五)
严守纪律红线,勇于担当尽责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现就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升素质能力
在对正反两方面教材的学习中,我明显感受到,任何违纪违法的干部,都是由于政治意识不强开始偏离航道的。政治意识上出问题,直接从根本上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破坏了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从根本上触碰人心向背这个决定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作为一名基层组工干部,身处农村基层,天天和群众打交道,更要注重政治意识建设,坚定政治信仰,不忘初心使命。要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牢思想之“舵”,补足精神之“钙”,不断校正成长路径,始终做到做正事、走正道。从群众的吃、穿、住房、教育、医疗上下功夫,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严守政治纪律、提升执行能力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新修订的《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在日常工作中,要从大局出发,工作中要处处想着群众,处处从群众利益出发,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事,时时严格要求,事事严于律己,要从反面案例中受到警惕,自觉用党章党规修正言行,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增强担当意识、提升防腐能力
这次修订《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问题导向,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整合修订。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也为我们党员干部划出了明确的“红线”和“底线”,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通过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可以发现,这些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都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期盼。所以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应该时刻以《条例》为镜子,对照查摆问题,防微杜渐,决不让自己行差踏错半步。风起于青萍之末,最初一点微小的放纵有可能让自己人生的轨迹大大偏离。要自觉接受党风党纪洗礼,谨慎行事,如履薄冰,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决不让信念之堤毁于贪腐的蚁穴。
四、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服务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规范行为,增强服务意识,为民办事,把自己的工作融入到服务群众当中,在思想上贴近群众,提高服务本领,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条例》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观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底线、逾越红线、触碰高压线,知敬畏、存戒惧,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六)
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组工干部应当绷紧“五根线”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立矩,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组工干部要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走在前列、做出表率,应当时刻绷紧“五根线“。
一、坚守政治信仰“红线”
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忠诚于党的事业是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根基。组工干部要做“明白人”,学深悟透党的法规、纪律、政策,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做“清醒人”,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要做“带头人”,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时刻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
二、固守公道正派“轴线”
公道正派是组工干部的职业操守、为政之要。在日常工作中,组工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政策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特别是在选人用人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对干部要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绝不能掺杂个人好恶,戴有色眼镜。要保持敬业奉献精神,淡泊名利、看重事业,面对他人的升迁提拔,不眼红、不攀比、不嫉妒,对待个人升迁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多想推贤荐能,少想个人进步,甘为人梯、愿作嫁衣。
三、恪守履职尽责的“实线”
组工干部是践行群众路线、服务基层的先锋和主轴,只有牢固树立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才能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可。组织工作无小事,身为组工干部,要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以强烈的责任心服务党员、服务人才、服务干部,不负组织重托,为工作尽力,为事业尽责。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把组织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建班子、强组织、聚人才,解决难题、化解矛盾、促进发展,把组织部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四、严守清正廉洁“底线”
清正廉洁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基本要求,组织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组工干部必须要有严格的纪律观念和强烈的自律精神。“言之有度行有规,正己及人见慎微”,组工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与干部交往“等距离”、与群众联系“零距离”,对自己约束“近距离”,对各种名利“远距离”,不碰“高压线”,不越“雷区”,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守好组工干部的精神家园。
五、抓制度建设“主线”
结合组织工作实际贯彻《条例》,重点抓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在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加快构建民主开放的组织工作新机制,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作为加强党内监督、构建民主开放的组织工作新机制的重点来抓;把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与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民主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的建设。
组织部门作为党委主管党员干部的职能部门和领导机关,既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又担负着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责。组工干部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严守党的纪律的表率,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到深化和拓展“树组工干部形象”的教育活动当中,切实加强组织部门内部监督,不断提高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水平。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七)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有着重要意义。组工干部长期坚持在组织一线工作,在组织建设、人才选用、干部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刚参加工作的年轻组工干部,应当坚持用《条例》检视自身,自觉加强作风建设,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一、树立崇高理想,把握党性修养主旋律
“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已近尾声,“强党性”正是主题教育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组工干部应当树立对组织事业的崇高理想,充分认识到组织工作的重要性,筑牢信仰根基,增强党性修养,用党性自觉引导支撑自身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对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年轻的组工干部应当牢记领袖嘱托,在步入工作第一时间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提高政治判断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事情坚决抵制;提高政治领悟力,对于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深思细学、弄通弄懂;提高政治执行力,不打折扣地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求,把党的要求转化为自身切实行动。
二、强化纪律意识,用好制度优势指挥棒
“绳墨之起,为不直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正是因为纪律严明,党才能在革命战争年代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增强自身战斗力,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团结一切有利因素,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推动党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组织工作有其自身严谨性与纪律性所在,作为年轻的组工干部应当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对纪律规矩保持敬畏之心。近日,各地不乏“90后”甚至“95后”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出现,究其原因是纪律意识淡薄,逃避制度约束,致使自己“早节不保”,更是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
三、主动接受监督,弹出廉洁自律协奏曲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更应当成为自觉接受监督的模范,严格遵守各项监督制度,强化纪律监督作用,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刻自省自警,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自身思想松懈从而导致行为出格,自觉对照《条例》,查摆自身不足,及时改正自身问题。于外,依靠监督保持过硬作风;于内,坚持廉洁自律筑牢底线思维。从思想上牢牢绷紧“严”这根弦,把被动监督积极转化为自觉遵守,把所学所思主动转化为生动实践。
四、规范自身行为,唱响作风建设最强音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改进作风建设成为重大时代命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驰而不息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组工干部的“护身符”,能够避免组工干部被不良行为腐蚀,始终保持廉洁作风。作为年轻的组工干部,应当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在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对于自身职责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对于自身言行举止做到心中有纪。提高辨明是非与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敢于与不良风气作斗争,自觉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说不,坚持严的标准,努力成为“作风好”的组工干部。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尽管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党始终坚持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才能在治乱兴衰中跳出“历史周期率”。作为年轻的组工干部,必须从微末之事做起,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约束自身行为,以过硬作风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八)
严守纪律规矩“底线”,追求廉洁自律“高线”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第3次修订《条例》,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组织部门承担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组工干部肩负重要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严守纪律规矩的“底线”,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追求廉洁自律“高线”,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带好头、做表率、当标杆。
一、心有所畏,常念纪律条例“紧箍咒”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欲而及于祸”。对规矩、纪律、原则心存敬畏,才能自觉约束、限制、规范自身行为。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正反面典型案例,检视矫正思想,不为名利失心、不为权欲熏心,时刻警醒自己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摆脱攀比心理、从众心理、侥幸心理。纵观那些腐败分子,出现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筑牢远离腐败的思想防线,最重要的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永葆为民造福的公仆本色,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
二、言有所戒,筑牢保密纪律“防火墙”
“言而当,知也;默而当,亦知也”。说话恰当是一种智慧,在该沉默的时候沉默也是一种智慧。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涉及干部选拔任用、人事调整等重要的组织机密。干好组织工作,既要有专业专注、严谨细致的作风,又要有守口如瓶、防意如城的警觉,一切按政策来、按规矩办、按程序走,始终绷紧政治弦和保密弦,坚决做到不符合党性原则的话一句不说,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话一句不说,不符合组织纪律要求的话一句不说,坚决杜绝跑风漏气。组工干部的观点言论,不仅代表个人,还代表组织部门的整体形象。说任何话都要头脑清醒、从严从实,既要做到是非分明,敢于坚持原则讲真话实话,又要注意把握分寸,坚持将言论规范在法纪约束之下,始终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度,用高标准严要求恪尽职业操守,自觉维护组织部门良好形象。
三、行有所止,当好廉政生态“护林员”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而为之,知其不可而不为”。“可为”与“不可为”之间,相差的是一个人的底线。什么是底线?是不可逾越的国家法律,是应当遵循的纪律规范,是不可违背的良心道义。行有所止就是有原则、有底线,懂得适可而止,方不逾矩。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组织部门作为党的政治机关,组工干部作为管党治党第一线的“守门人”,不仅要守好“底线”,恪守规矩、秉公办事,面对诱惑及时勒马、精准止步,面对考验保持清醒、敢于亮剑,面对挑战站稳立场、坚决斗争;更要追求“高线”,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慎终慎始慎微慎独,坚决防止“轿夫湿鞋”“白袍点墨”,努力用清廉务实的组织作风守护政治生态“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九)
守纪律讲规矩,做“自身硬”的组工干部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部门,必须努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实践探索、强化规律总结。组工干部作为履行职责和责任的实践主体,应该常常锤炼自己,使自己练就过硬本领。
一、要有过硬的政治觉悟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做到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将政治素养作为坚实的工作基础。始终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以理论知识的扎实确保理想信念的坚定,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组织部门在党的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组工干部必须是党性最强的干部。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是对组工干部的第一要求。组工干部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站稳政治立场,当好党性原则的“守门员”;要按政策办事,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始终做到贯彻政策不走样,执行规定不变调,严格程序不简化;要公道正派,不偏不倚,敢于抵制和纠正工作中发生的违规问题,不做明哲保身的老好人。要真正筑牢思想政治根基、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必须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以学增智、以学促干。在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的同时,将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工作干事的实际本领。
二、要有过硬的纪律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组工干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服务人才的人才,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受到高度关注,作风形象直接关系到组织工作整体效能。组工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纪国法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心怀敬畏,不越边界、不触红线。要把“清白做人、干净干事”作为人生准则贯穿工作和生活的始终。对此,我们要牢记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严守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对标对表反省自身,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低调务实、表里如一的良好作风。作风过硬是组织部门的生命线,别人越是“看重”,我们就越要“自重”,正确地看待自我,找准自己的定位,高站位对待每一项工作职责和任务。坚持公道正派,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制度执行、按程序操作、按规矩办事。牢固树立组工干部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
三、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实现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要有新担当新作为。”组织工作无小事,桩桩件件都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原则性,组工干部要以过硬的本领、优良的作风勇担重任、敢于作为。要树立“工匠精神”,杜绝“差不多”,锚定“最完美”,养成精益求精、求真务实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作风。精益求精就是将业务精通作为工作的立身之本,组工干部要把学习业务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一种精神追求,在勤学苦练中强业务、练能力、提本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学好学精学深学透一系列组织工作政策法规,做到对组织工作政策熟练运用,对组织工作情况精准掌握,以过硬的业务能力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落细。求真务实就是以问题为工作导向,要始终具备触及矛盾、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勇于跳进矛盾的漩涡,以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认识问题遇难不怯,发现问题敢于面对,解决问题敢于担当。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一个有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我们党在这样一个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就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作为一名新时代的组工干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牢固树立法纪意识,积极做到遵纪守法,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一、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做到尊崇法律法规
法纪观念是组工干部办成事、办好事、不出事的前提。一个没有法纪观念、不懂政策法规的组工干部,必然做不到依照政策、遵循法规想事办事,更不会合理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务。所以,面对政策法规,要有“搞明白”的意识和“不越界”的警惕,善于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运用,让组织工作不犯难、不出错。一要增强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程序。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组织工作业务性和程序性很强,要是非分明,不含糊,比如发展党员定了什么条件、标准,就要坚持什么条件、标准,干部工作该走什么程序,就要坚持走什么程序,不能打折扣、开口子。二要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养成敬畏权力的习惯。纪律具有刚性约束力,违反纪律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比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严规定了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不仅要查处当事人,而且要追究责任人。对此,组工干部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把严守各项纪律作为第一准则。三要增强底线意识,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到位。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事,特别是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人民利益。
二、注重加强法纪学习,做到熟知法律法规
毛泽东同志说过:“共产党领导机关的基本任务,在于了解情况和掌握政策两件大事。”而当前,一些组工干部政策意识还不强,把握和运用政策还不够准确、到位,直接影响了组织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争当学习政策法规的标兵。一要认真自觉学。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知识,尤其是与组织工作相关的选举法、公务员法、党章、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组工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利用平台学。要积极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党校及干部院校培训,利用培训的机会学习政策法规,提高依法依规履职水平。三要拓展渠道学。注重上网浏览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执法执纪工作动态,借鉴先进地区的工作理念,并积极探索将所学知识运用于组织部门的具体工作中,有效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水平。
三、积极开展法纪实践,做到善用法律法规
法律和政策既是生命线,也是警戒线,更是高压线。执行法律和政策,就是执行纪律。在开展各项工作中,组工干部要自觉把执行政策放在首位,坚持以政策为指导,以政策为依据。一要将合规性审查纳入工作决策总要求。要将合规性审查要求从制度设计变为具体行动、从原则规定变为精细举措、从提倡引导变为刚性约束,确保决策科学合法。比如,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中,不仅要考虑项目本身能给村集体带来的收益,还要考虑项目使用土地的合规性、产业发展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二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工作指导各方面。组工干部指导下级部门工作时,不能泛泛提要求,要注重传输“干货”和要领,明确工作要求和标准,使基层干部能够有的放矢。比如,指导村级事务使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不仅要督促按照各项工作环节召开会议研究,还要把握每次会议的参会人数比例,研判会议召开是否合规、会议决策是否有效等问题。三要将程序化实施贯穿工作处理全过程。处理事情要讲究程序,程序合法,结果才会合规,也能有效避免很多后续遗留问题。比如,我们常说“依法处置不合格党员”,面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不是说除名就能除名,一定要通过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组织谈话、上级预审、支部决议、上报审批、公布决定、教育帮扶等程序,才算是一个完整的流程,才能避免引发信访等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