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案件旁听心得体会范文
感悟 | 关于旁听童晓春案件的心得体会
来源:南岳清风 作者:县人大办 俞敏
十八大以来,我党不但打虎拍蝇、有贪必肃,而且不论级别、不设禁区。十九大报告更是提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建设总要求。本人旁听了霍山县人民法院关于童晓春案件的审理,感触颇深,这既是一件腐败案件的审判,也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经依法审查,童晓春利用其担任六安市裕安区扶贫办主任、裕安区发改委主任、裕安区铁路建设协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人、裕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项目申报、工程承包、资金拔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童晓春情绪低落,对县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沦为阶下囚。身为我党的领导干部,童晓春也曾是一位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同志,但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他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宗旨观念,在权力、金钱关面前丧失了党性原则,置国家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人生观的倾斜,价值观的扭曲,最终落得个折戟沉沙、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庭审结束后,本人久久难以平静,我深刻体会到了当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认识到了反腐倡廉任务的艰巨性,也增强了本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下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及自身工作实际,谈一点心得体会。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上过关
童晓春的一步步堕落,就是放松了自身学习,动摇了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离导致的。可见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面对金钱和名利的诱惑,可能微不足道、司空见惯、貌似合情合理的“微腐败”现象,会让我们缺乏警觉、存在侥幸、不知不觉中违反了“八项规定”,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廉洁奉公的为民理念、廉洁守法的法制理念、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全面唤醒党章党纪党规意识。
深化作风建设,在防范上过关
“一失足成千古恨”。通过案件我们可以感受到,童晓春付出的代价是极其大的,他内心也一定是追悔莫及的,然而事到临头后悔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作为青年党员干部,我们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办事讲原则讲党性,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严格廉洁从政,在行动上过关
我们把贪污受贿分子比作蛀虫,危及的则是党的健康、生命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党的干部,本应是人民公仆,而受贿者却成了金钱的奴仆,他们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严重玷污了人民公仆的形象。对于腐败日益严峻的形势,作为青年党员干部,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以平和之心对“名”,以知足之心对“利”,自觉坚持洁心、洁身、洁行,以廉为荣,以俭立身,耐得住艰苦,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始终保持拒腐防变的能力。要从小事做起,始终严于律己,时时自省、自律、自重、自警,慎言、慎行、慎微、慎初,不该自己得到的,一丝一毫也不沾,以实际行动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快快乐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