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心得体会【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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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不仅危害自身安全,更对他人生命构成威胁。应增强法律意识,拒绝酒后驾驶,维护社会和谐与安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酒驾心得体会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关于酒驾心得体会【第一篇】

原本是一个很平凡的一天,但是这一天却让我终身难忘。

这一天我和其他同学一样高高兴兴放学回家。半路上看见了舅舅开着车,好像在等谁,我便上前与他打招呼,可却遭到一阵痛骂:“放学不回家,就知道乱跑,你爸出车祸了都不知道!”我本想解释,可一听到爸爸出车祸了,我立刻呆了,随舅舅回家去搭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无锡骨科医院。

在车上,我呆呆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当我回过神来时,眼前无数次出现父亲被那位酒后驾车的叔叔给撞了的情景:爸爸在一旁行驶着,突然一辆面包车横冲直撞的猛撞过来……这一般都是电视剧里的情景,怎么会降临在我们头上呢!

来到医院,我就跑着去看爸爸,只见爸爸一个人躺在床上,旁边有几位叔叔在照顾他,我连忙跑进去,给爸爸到了一杯水,爸爸笑了一笑。听几位叔叔说撞了我爸的那个人也受了重伤,也被送进了医院,我悄悄的到隔壁房去看了一看。他也是半身不遂了,嘴里直喊后悔啊!后悔!

还有,明天就是国庆节了,也是我爸爸34的.生日,10月1日我用自己的钱给爸爸买了一个小蛋糕,给爸爸唱了一首生日歌,我默默祈祷爸爸的伤早日康复。

我好想对着所有的人说:“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不酒后驾车!”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了。

关于酒驾心得体会【第二篇】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句话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知道,但每个人并非一定做得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车祸也接生不断,但造成车祸的主要原因还是醉驾。虽然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但是有些人还是依然抱着侥幸的心思,就是因为有这种心理,才会让更多“家破人亡”的戏码上演。

能够证实醉驾危害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乐人高晓松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罚款,这就是因为他不重视这个问题,认为稍微喝一点应该没什么,但当你喝了酒在决定要开车时,你已经犯下了大错。每当我在电视荧幕前看到因为一些人醉驾而导致他们的.亲人痛不欲生时,只能默默地叹息,并不断祈祷不要有下一次,但这种事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使他们的家人不得不绝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给予我们生命,是希望我们能做有意义的事,而不是让我们白白浪费了的。我有时看到一些人因为醉驾而在法庭上忏悔,就会觉得那些很恶心,难到就因一句忏悔的话,就能换回那些无辜的生命吗?难到就因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吗?难到就因一些赔偿就能抚平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的伤痛吗?我想这是不能的。

在这时,我想对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说:“一个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结实吗?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就在你们不理智的选择下悲惨的死去了,而那个人,就是你们的家人的话,你们还会那么做吗?还会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吗?还会酒后驾车吗?所以请你们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面对这一严重的问题,不然就会成为你们的不幸。

最后再叮嘱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关于酒驾心得体会【第三篇】

自从20__年5月1号实行的醉驾入刑新规定以来,全国各地的交警都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打击力度,特别是针对醉酒驾车。开车的朋友这下可得小心了,前几年醉酒开车被捉的话,顶多罚款20__,拘留15天,如果碰到甘庶收割时节,还可以去锻练身体,帮农民“斩”几天甘庶。现在被捉的话就大不同了,一律以危险驾驶罪处理,不但调消驾驶证,还要被判刑入狱,最高是无期徒刑。

近段时间交警真是辛苦啊。为了对付这些狡猾的车民,交警也是绞尽脑汁想了很多办法。特别是晚上,有时全体都出动了。有男交警,女交警,老交警,嫩交警,正式的交警,聘请来的交警,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能出动的都出了。许多开了几年车从没有被查过的人们,这段时间有时一天被查了几次。交警一拦下来就问,你喝酒了吗?车民答:你请我啊。很多车民见到交警这样,也都学乖了不少。有时交警出警一晚上,连油钱都捞不回来。这些刁民实在狡猾得很,老大远看见交察能躲就躲开了。特别是开摩托车的那一部分人,交警如果不设圈套就很难套住他们,或者他们相互通风报信。交警也以打游击方式还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是你很少见到交警在一个地方待很久。这些交警见到收益不是很好,有时见到他们也挺阴的,一到零点,就在各大KTV的路口伏击守候,见到有人出来,一开车就会中他们的计。社会的发展也许天生注定就要有两种对立的力量存在才行的。

我们的法律是要面对13亿人的法律,可能比其它国家的法律更要严酷些。如果不这样,就很难管理这个大家庭。像古时候满门抄斩(株连九族)那个朝代多安宁,很少有人敢偷鸡摸狗杀人放火。如今,一个人要想完全了解法律至少要学上两到三年,但是对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想必我们基本还是很清楚的,就是许多人都是普遍心存侥幸心里的。我觉得不管法律将来怎样改革,对于严厉处罚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处罚力度越大效果就越好,民众就越支持。因为这种行为太危险了,不但危害自己,破坏家庭,还会危害他人的生命与幸福,总之百害而无一利。记得有一个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就是最好的证明,连《中国达人秀》的评委都没得到幸运,只能在北京的监狱蹲着。开车与喜欢喝酒的朋友们注意了,要时刻牢记《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生命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确保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古人云:酒杯逢知己,千杯不醉,一醉还能解千愁。看来酒是人类交往谈生意必不可少东西。有时不喝酒还真不行,特别是男人。我不知国家对于酒精含量多少属于酒后驾车,多少属于醉酒驾车是怎样计算得出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国家出台政策是盈利的。不要以为喝点酒头脑还清醒开车没事,如果一旦被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是属于酒后驾车。不管怎样,我认为喝酒还是不要开车的好。

最后,还望有车的没车的朋友切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

关于酒驾心得体会【第四篇】

9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由XX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孙伟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一出,顿时在群众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孙伟铭长期无证驾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在醉酒驾车与其他车辆追尾后,为逃逸继续驾车超限速行驶,先后与4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网络上很多网友表示不解,“4死1伤”,伤亡为数之大,后果之严重,从最初的死刑到改判无期,是不是法律的制裁力度略显薄弱?法律为什么还能容忍这种人,这种给人民造成极大安全伤害的人一次生还的机会?

对此,各大媒体和网络对有关法律专家进行了走访,最后归结为一条,那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决定对被告人的量刑时,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伤亡后果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犯罪嫌疑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一定程度上获得被害方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所以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了这一解释,部份人对此表示理解,但仍有绝大部分人难以接受。

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是: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惩治—固然是法律的一个功用,但法律设立的初衷更侧重通过这种惩治,给犯罪分子本身一个告诫,也给社会中的他人一个警示。所以,量刑的`轻重相比较而言,已经不显得特别重要了。

事件的背后究竟给予我们何种启示?

酒,自古以来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浓郁的酒文化也是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代人喜欢嗜酒,现代人更崇尚喝酒。有事没事,朋友聚会,唠唠家常,沟通感情,饭桌边,酒席上少不了酒瓶的身影,感情因为酒的存在而拉近,气氛更因酒的存在而调和。我们说,适量饮酒对人的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凡事总讲求一个“度”,超过一定限度,好事也总能办坏,“过犹不及”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从饮酒这个问题上就能显现出中国人安全意识的不强,国民素质的不高。在西方,人们饮酒之后会自觉地选择打的或乘公车回家,绝对不会选择自行驾车,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别人生命的尊重。而我们国人,往往对自己的能力过于自信,“没什么大不了的,看我的”种种逞能表现的背后就往往会酿成大祸甚至悲剧!!

在此,我们呼吁,不要痴迷觥筹交错,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饮酒,善待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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