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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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第一篇】

xxx年8月31日,在我们碳素厂,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组装车间的相某等人在配合拆卸阳极导杆时,发现设备故障时并未上报,并违规操作,造成相某右大腿骨折。此次事故的原因很多,悬链钟不可靠,导杆受力不均匀,阳极钢爪存在内伤等等,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还有一些主观上的原因:安全意识薄弱站在设备上违规操作,悬链小车控制失灵后没有终止作业,员工对非拆卸位拆卸阳极钢爪的危险性认识不够。事故发生后,合成碳素厂、公司安环部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多次详细的分析,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经济处罚,同时针对本次事故对广大员工开展了一次安全教育。

作为一名带班班长,我认识到本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也给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带来了经济损失,同时给个人造成了无法弥补事故的精神伤痛。思痛之余,我更加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有深刻的体会。

本次事故的主要根源是操作工在关键时刻失去了对事故发生的可能预见和后果的意识,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对安全的侥幸心理。为此,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思想行为的教育和提高。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体员工要互教互学,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养成专心致志抓安全的良好习惯,操作工在做到三会、四懂的前提下,还应做到五勤,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生产的安全。

当前公司上下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身为一线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最好的降本增效。在工作中不仅要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还要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敢于同身边的不安全行为较真。每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只要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把安全生产铭记在心,消除任何对安全工作的饶幸心理,公司的安全工作必定能做得更好。

变电站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第二篇】

通过学习电力误操作,使我认识到违章操作既阻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又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误操作是电力安全生产中危害最大的人为责任事故。其性质恶劣,所造成的后果严重。

(1)有章不循。某些电业人员安全观念淡薄,执行"两票"、"三制"不够严肃,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怕麻烦,明知自己的行为违章,仍然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模拟,不唱票,不监护,不按操作票顺序操作,有的甚至无票操作造成事故。

(2)防误闭锁装置存在问题。如有些五防闭锁装置由于设计布点不完善,安装调试有遗留问题,录入操作细则未能校对清楚,根本达不到"五防"的目的。甚至有的"五防"闭锁装置功能不齐,加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执行不力,使"五防"闭锁装置失去应有的防误闭锁作用。还有的防误闭锁装置质量不良,经常要被迫解锁,引起操作混乱。而现场运行人员对"五防"闭锁装置的学习和掌握跟不上发展的'要求,无法发挥"五防"闭锁装置的作用。

(3)人为失误。如不进行验电或验电时敷衍了事,造成带电挂接地线;监护人放弃监护职责或操作人脱离监护,走错间隔,看错设备;接受调度命令不复诵,造成误听;设备未按规定实行双重称号;操作过程接听与操作无关的电话;操作人、监护人将矛盾带到工作中而影响操作安全等。

(4)其它。误操作事故还与人的生理原因、心理状态、情绪影响、注意力集中与否、设备状况、管理水平以及工作现场环境等有密切的关系。

(1)必须根据电气倒闸操作的原则和特点,预先确定发生误操作事故的危险点,并加以认真研究、分析、监控。

(2)运行管理人员要准确填写操作票。

(3)加强对日常操作行为的监督。

(4)必须遵循人的生理和心理规律,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5)加强对变电站微机"五防"闭锁装置的管理,严防因错误解除闭锁功能而发生误操作事故。

变电站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第三篇】

10月24日,校长在学校大会上和我们一起学习《茂名市教育局选取学生安全事故案例》。我听了十分不安,也从中学习了很多知识。下面我给大家说说关于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当我们步行走于人来人往的马路时,要时刻坚持头脑清醒,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过马路时,要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第二,我们不要到河边、池塘边、江边和海边玩耍。万一弱水时千万不要慌张,应当立刻大声呼救。发现有人弱水时不要冒然下水营救,应当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呼救。

第三,充分认识玩火的.危害性和可能带来的严重恶果。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完活。发生火灾,我们要坚持镇静。要立刻逃离火场,打119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救火。

我们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珍惜生命。安全第一,以防为主。

变电站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第四篇】

在河津呆了三十五天,参与了3。28事故善后殡葬服务和事故调查联络服务,中间经历了过多的不堪场景和辛酸场面。面对被困矿工的亲属们,感受着他们即将失去亲人的那份悲痛,自己只能一味地劝慰、安慰,希望奇迹会发生;组织协调拉运三十八位遇难者的遗体,感受着三十八个甚至更多家庭的不幸与辛酸,想着那些失去儿子的白发老人们、失去丈夫的妻子们、失去父亲的孩子们,心里好长时间来一直不是滋味;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同事因事故责任被警察带离,想着他们从此将失去自由,离妻散子,我便觉得自己没有理由不认真工作、不认真履责。

痛定思痛,痛中反思:反思责任、反思岗位、反思履职,反思工作中所涉及的干部使用、素质提高、培养培训、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劳动备案、人才引进等各类业务,自己是否有失职?是否认真履职?是否全心投入?是否业务熟悉?是否工作滞后?是否热情办事?我自己认为,答案是不肯定的。

派遣到项目建设方面的人才不具备建设高水平重点项目的素质和能力。尽管从去年九月份启动了面向社会招聘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操作人才,但终是远水没有解了近渴,新招聘的人员环境不熟,还需要和工作、和同事磨合过渡,难已快速融入项目建设。

培训不扎实,监管不力,尤其对施工单位人员培训不闻不问不清不明,更不用说去监管到位。省里20xx年11月下发的关于建设单位的一些文件规定并不知道,学习业务信息滞后。

出事了,才知道好多资料、文件、领导讲话都好象是早就针对3。28事故所讲所说所要求。日常学习有应付现象,煤矿项目建设中涉及人力资源业务的内容很多,如何选人,如何用人,如何培训,有何素质要求、条件要求、硬件要求、经历要求,但自己知晓的并不太全。

变电站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第五篇】

在河津呆了三十五天,参与了事故善后殡葬服务和事故调查联络服务,中间经历了过多的不堪场景和辛酸场面。应对被困矿工的亲属们,感受着他们即将失去亲人的那份悲痛,自我只能一味地劝慰、安慰,期望奇迹会发生;组织协调拉运三十八位遇难者的遗体,感受着三十八个甚至更多家庭的不幸与辛酸,想着那些失去儿子的白发老人们、失去丈夫的妻子们、失去父亲的孩子们,心里好长时间来一向不是滋味;亲眼目睹了自我的同事因事故职责被警察带离,想着他们从此将失去自由,离妻散子,我便觉得自我没有理由不认真工作、不认真履责。

痛定思痛,痛中反思:反思职责、反思岗位、反思履职,反思工作中所涉及的干部使用、素质提高、培养培训、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劳动备案、人才引进等各类业务,自我是否有失职是否认真履职是否全心投入是否业务熟悉是否工作滞后是否热情办事我自我认为,答案是不肯定的。

派遣到项目建设方面的人才不具备建设高水平重点项目的素质和潜力。尽管从去年九月份启动了面向社会招聘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操作人才,但终是远水没有解了近渴,新招聘的人员环境不熟,还需要和工作、和同事磨合过渡,难已快速融入项目建设。

培训不扎实,监管不力,尤其对施工单位人员培训不闻不问不清不明,更不用说去监管到位。省里20xx年11月下发的关于建设单位的一些文件规定并不明白,学习业务信息滞后。

出事了,才明白好多资料、文件、领导讲话都好象是早就针对事故所讲所说所要求。日常学习有应付现象,煤矿项目建设中涉及人力资源业务的`资料很多,如何选人,如何用人,如何培训,有何素质要求、条件要求、硬件要求、经历要求,但自我知晓的并不太全。

事实上,结合人事部门各位人员的岗位和业务范围,细细反思,如果不尽心履职尽职,仍然会发生不亚于透水事故的重大安全事故。人事部门承担着全公司全体人员的从进企业到离开企业(含退休)期间的与人有关的种种切身利益之事,工资收入问题、技能等级问题、继续教育培训问题、职务晋升问题、职称评审问题、职工子女就业问题、技能签订考试能否透过问题、让不让参加培训问题、合同能否正常续签问题、社会保险是不是吻合问题等,哪个环节都需要尽心尽职,哪一方面出现失误都完全会造成涉及人员的情绪不稳,不安心工作或是分心和担忧,产生不安全行为,引发出不堪设想的安全事故来。所以作为人事处全体人员注意做好政策引导和耐心解释、正面宣传工作很重要。等等。

我个人认为,还是好好学习,尽心尽职尽责履职,全心全意全力工作,总之一句话,作为此刻自由的我,还是以尽心尽力的工作来报答社会给予自我此刻拥有的一切。

变电站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第六篇】

结合近期频发的几起安全事故,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也督促我们反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制度建设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为此,我们要从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工作安全管理顺利进行。

从发生的看到这些火灾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中介机构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道德规范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我们要再说的就是要接纳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要唤起我们每名职工“违章就是事故”的意识,做到工作、谨慎,时刻如履薄冰。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职工的中,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

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科学性的严肃性、严厉性。重视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看重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水平线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

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排查隐患很重要,要细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细致先期的方法、手段手段就可能对问题置之不理,就可能对发现的可能将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管理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弊端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去解决问题。

车间、班组、各职场都有不同的重点,自己分管范围的重点自己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关键环节首先自己要重视起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可以保证重点部位管控到位。

在技术业务岗位,要做执行标准、带头遵守规程、规矩。查隐患、抓规范、不断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出现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强化了同学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会。这些事故的发生,使每个高管的心里沉痛都十分沉痛,同为电力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

变电站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第七篇】

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必须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1)明知故犯,明知不符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2)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3)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

可以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但从大量的事故分析来看,由“人祸”所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所占比例高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仅仅是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效果,就必须做到“我会安全”。

勿庸置疑,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形成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能力、工作态度、经验积累等差异,要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规定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

(1)要为我而学,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应会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的职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总结,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事生产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都应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

(2)要因人施教,建立健康的安全心智模式。近几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是参差不齐,不同职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同,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职工学习,使每位生产者从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上,能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各种情况的关系,能较好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从而有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规范的安全工作行为,做到事事会安全。

(3)要及时纠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环境。电力生产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荫,禁于未发”。发生了事故要查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来接受,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愿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主旋律下,人人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使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家庭美满幸福。

变电站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第八篇】

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务必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1)明知故犯,明知不贴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2)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

能够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但从超多的事故分析来看,由“人祸”所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所占比例高到达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仅仅是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效果,就务必做到“我会安全”。

勿庸置疑,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构成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潜力、工作态度、经验积累等差异,要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规定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

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的职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事生产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都应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

近几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是参差不齐,不同职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同,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职工学习,使每位生产者从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上,能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各种状况的关系,能较好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从而有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规范的安全工作行为,做到事事会安全。

要及时纠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环境。电力生产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荫,禁于未发”。发生了事故要查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来理解,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愿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主旋律下,人人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使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家庭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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