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范文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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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机制心得体会1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符合时代的发展,也是让我们党内干部能更加纯洁的有力保障。这可以完善干部队伍的管理,是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坚实后盾。干部能上能下,只是口上说说,但从来没有落实到实处,根本没有任何的威慑力,因为没有制度保证。现如今,《规定》的颁布实施,那些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干部队伍中的乱象可以得到改善和清理。哪有不为干部“能上能下”有新规鼓掌叫好之理!

干部“能上不能下”成普遍存在的现实顽症不知已经多少年。不否认以前那些干部曾经在现任的领导岗位上辛苦过,努力奋斗过,也着实为民办了实事。可是时间长了,就滋生了官僚主义、拜金主义等问题。他们在工作中不再吃苦在前,冲锋在前,轻则原地踏步毫无建树重则贪图享乐,生活糜烂。这样的干部阻碍了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但干部没有监管部门,一旦当上领导,好象没有下的可能了,因为只能上不能下呀!于是,德才兼备的年青干部上不了岗无用武之地,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年轻干部的积极性;同时这样的用人环境也使有为的年青干部的思想变得僵化,不思进取,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固化思想。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在干部的管理中却堵塞,干部队伍上下流动性差,墨守成规是现在干部队伍中的一种工作现象。因为各部门负责人不进取,而下面的年青干部肯定更不敢越雷池一步。而现试行的《规定》让有为年青干部看到了希望,希望各级党委(党组)都能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能者上,庸者下” 的常态。使得每一个领导干部在位只能一门心思谋在位的事,否则将被有为之士取而代之。如此一来,就会在体制内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个人认为对于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一定要早做安排才有可能把干部队伍中的庯者,劣者尽可能清扫出去。不要只是口头上说而不在实践中践行,一定要执行,勇于把不作为,不廉洁、不干净、不担当的领导干部调整打扫出去,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永保青春活力,永远纯洁从而营造一派正气的用人环境。

三项机制个人心得体会三三项机制衔接配套,形成了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听到这个消息,让我们觉得这是特别可行的,尤其是在最基层的我们,确实深有体会。

三项机制是改革的关节点。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就是为了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三项机制真是一剂良方,很及时,也非常有必要。”激励机制既能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又能提高干部工作效能;容错机制既能让干部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又能敢闯敢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上能下机制既能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项机制是创新的保障。当前一些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够全面,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的消极心态在干部队伍中依旧存在,并呈现蔓延之势,更有甚者奉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鼓励干部创新、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提振干部士气,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氛围。”尤其对于基层的工作来说,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少、事情多、责任大,精力容易分散。 “三项机制”解决了年轻干部不敢、不愿去基层和基层干部流不动、不愿留、不安心的问题。

“加强激励关爱,是让想干事的有激情;要合理容错纠错,是让敢干事的有底气;推动能上能下,就是让不干事的腾位子。”在基层更是如此。“三项机制”让老实人不吃亏,他消除了干事的反而得不到重用,不干事的确不会犯错的现象。它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公平,也让我们在进步的道路上更加坚定。“三项机制” 在村里也更是能用的上,它的实行,让有人偷懒的现象逐渐减少,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现象逐渐增多。

项机制心得体会2

"救急难"工作是国务院、民政部在社会救助方面的重大创新创制,对于有效缓解群众各类突发性、紧迫性急难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旨在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为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各项制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提供经验,打牢基础。自20xx年以来,芝罘区作为全国首批"救急难"工作试点地区积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坚持以"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为目标,形成了政府各部门高效联动以及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紧密衔接的工作新格局,稳步推动"救急难"工作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得到了民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自"救急难"工作开展以来,芝罘区共受理各项救助申请万余次,实施救助万余次,累计发放救助金2770余万元。

一、提供三大保障,奠定托底救助的工作基础

(一)强化救助政策体系完善。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并结合芝罘区实际,先后出台了《芝罘区医疗救助办法》、《芝罘区临时救助办法》和《芝罘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等政策,在烟台市率先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各类救助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取消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将重特大疾病救助住院费救助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将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城市居民纳入了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遭受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城市居民家庭展开全面临时救助。同时,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原因造成支出过大的,通过急难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有效的发挥急难救助"托底线"的强大功能。

(二)强化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为保障基层服务救助队伍充实有力,芝罘区多措并举配齐配强民政工作人员,全区13个街道现有民政工作人员54人,社区民政协管员146人,满足了日常工作运转的需要。同时,定期组织街道及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社会救助平台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服务水平。

(三)强化救助资金落实保障。完善以财政为主体、社会捐赠为补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保障了托底救助制度的长效性和可持续性。每年区财政在足额拨付低保金的同时,还按照临时救助资金30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300万元、教育救助资金210万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区慈善总会则多方链接社会资源,设立慈善救助专项账户,每年面向社会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年接收捐款1100余万元,全部用于教育、医疗等救助,实现了救助资金的多元化保障渠道。

二、创新三项机制,确保救急救助规范运作

(一)创新"主动发现"机制,确保急难对象早发现。芝罘区依托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动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发现其困难,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建立"急难"对象绿色通道,对于因紧急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或住院就医确实有困难的群众,实行"先发救助金、后补手续"的人性化制度,大力缓解了困难群众"因贫弃医"的现象。为保障"救急难"绿色通道运转高效,芝罘区设立了100万元的"救急难"专项基金,迅速反应、专项专用,有效地帮助困难群众解燃眉之急,渡过难关。同时,芝罘区建设了"89000"民生服务中心,开通全区统一的"89000"民生服务热线,畅通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报送困难情况的渠道,多维联动,确保急难险情早发现、早申报、早核查、早救助。

(二)创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构建救急救难大格局。在民政局设立了区级社会救助中心,在13个街道办事处及芝罘区民生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分中心,并统一悬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流

程,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区级救助运作支撑支架,及时高效的接收办理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所有受理窗口均安排专职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救急难"工作,对急需接收办理的"急难"事项及时进行受理、转办。同时,当面对情况复杂覆盖多部门业务的急难救助事项时,及时、主动联合相关救助部门进行协同办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创新"多元参与"机制,汇聚解危助困新力量。一是推动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大力提高慈善救助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设立慈善救助项目,降低慈善捐赠门槛。通过"肾友中心"、"爱心复明"、"让你幸福走起来"等慈善项目,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同时,设立个人和单位冠名基金,鼓励爱心人士和企业参与救助活动。先后为30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免除手术费约123余万元,设立个人冠名基金总金额近13万元。二是推动"12349"平台参与社会救助。根据受救助人员特点,设置生活帮助和紧急救助服务"一键通",已成功实现救助案例279例。针对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发性和广泛性的优势,培育扶持了月亮姐姐公益发展中心,注册义工 4200余人,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帮扶等慈善活动,累计救助孤寡老人、孤残老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16359人次,困难学生5317人次;扬帆助学公益发展中心,深入了解困难家庭在读学生的情况,5年来累计帮助750名学生;360公益爱心车社会组织队,举办义卖募集善款,为白血病患儿捐助款项和物品,筹集资金60余万,累计救助白血病患儿20余人,使帮扶对象们深切的感受到"弱势群体有人助"、"临危临难有人帮"的和谐氛围。

三、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急难救助持续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救难合力。为做好试点工作,芝罘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作为总召集人,人社、教体、卫计等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明确分工领导及联络人,落实各部门和街道人员职责,加强社会救助的协调和沟通力度,建立"救急难"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统筹指导,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的力度和准度。

(二)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体系,力求公平公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操作的重要前提。芝罘区于20xx年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研发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审批和集中复核财产收入信息核对的工作。同时,在推行救助对象全员长期公示的基础上,还将每年的3月和9月定为集中复核月,定期对所有救助对象进行全面评议和核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救助"、"关系救助"以及"优亲厚友"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救助制度实施,确保做到公平、公正。

(三)落实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阳光救助。研究建立了贯穿"救急难"工作始终的发现、报告、受理、审核、审批或转办、效果评估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体系。针对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力、相互推诿、办事拖拉懈怠等造成救助不及时、不到位、并导致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针对救助过程,完善了申报、调查、资金使用、纠纷查处等监督管理机制,并加大对影响较大或者带有苗头性的急难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堵塞漏洞,避免骗助、错助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应救尽救,阳光救助。

项机制的心得体会锦集3

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若干意见(试行)》《宝鸡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暂行办法》《宝鸡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三项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根科安排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让文主持会议。

会上,局党组成员周于路、崔效辉、李敏捷分别领学了市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局收费管理科科长程宝辉、综合法规科副科长牛健让和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田新军等同志结合个人学习和科室、单位实际分别谈了认识体会,做了表态发言。大家认为,市委“三项机制”把选贤举能和治庸治懒有机结合,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人心思进的政治生态,对于调动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保持追赶超越精气神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表示一定要认真组织好学习讨论,把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好,以两学一做和落实“三项机制”为契机,推进干部作风大转变,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

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根科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局系统要在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上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三项机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市委最近出台的。干部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激发党员干部创新担当热情,以新理念追赶超越,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顺应了广大干部群众意愿,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物价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一定要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迅速在局系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二是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物价系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具体措施。各科室、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委“三项机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三项机制”的本质要求和核心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并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讨论,提出落实市委“三项机制”的意见建议,探索建立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具体措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三是要奋力加压,争创一流,推动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与完成全年价格工作目标任务、与物价干部队伍建设、与创新物价工作结合起来。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查缺补漏,完善相关资料,争取在年度任务考核中多“加分”,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和作风优良的物价工作队伍;要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价格调控、价格改革、价格监管和价格服务等价格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物业收费、停车收费等民生价格热点问题,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回应社会关切,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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