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制社会心得【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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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制社会心得【第一篇】

6月9日至1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在山东青岛举行。携手十七载,上合组织再次回到诞生地中国迎来了自己的“成人礼”。10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峰会发表了“筑梦扬帆,携手创造更加光明的美好未来”的重要讲话,为上合组织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

践行“上海精神”

“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历久弥新,彰显时代的魅力。“上海合作组织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强劲合作动力,根本原因在于它创造性地提出并始终践行‘上海精神’。”习近平主席说。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国与国之间依存更加紧密,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面对更多不确定性风险,弘扬“上海精神”不仅为地区发展注入动力和自信,也为整个世界带来深刻启迪。

贡献“中国智慧”

“上海精神”的深厚内涵与儒家文化的“和合”理念互通。我们也贡献了很多“中国智慧”,从此次峰会提出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五项建议”,到金砖精神、丝路精神、上海精神……胸怀天下、成人达己、知行合一的中国特色、,有力地改变着我们身边的世界。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视野越包容、精神越丰富,看待问题的角度就会更多;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制度建设一旦理清晰、重实效,做起来就会事半功倍。

正如习近平主席强调,“上海精神”是我们共同的财富,上海合作组织是我们个共同的家园。始终践行“上海精神”,同时贡献“中国智慧”,定能扬帆起航,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制社会心得【第二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无到有,以宪法为核心,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立法领域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如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法律不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部门化、争权推诿现象较为突出,立法工作效率不高,有时因利益博弈,久拖不决。“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面对立法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实际,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学立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决定》明确提出,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关键。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决定》就严格公正执法从体制机制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政府职能能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转变关系着依法治国方略能否走下去。政府部门要从以前的权力集中向权力下放转变。要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要加强对政府行政权力的制约,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二是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讨论,确保做到依法科学决策。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倒查机制,落实决策领导责任制。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正司法是重点。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当前,司法领域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公平正义要靠制度来保障,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和落实好办案人员终身负责制,谁办案、谁签字、谁负责,对违法办案导致错案的,“一案双查”,既要纠错又要追责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有效抓手。既要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又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司法人员的追责。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司法腐败案件,保持司法队伍的纯洁。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来认识和对待,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实现司法公正,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

司法公正的难点是司法能否独立。《决定》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排除地方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有效制止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事项的发生。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守法是保障。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中小学开设法治课,从小培养法治意识和守法精神。建立公民诚信档案,在违法必究硬约束的同时,完善诚信档案软约束,促进全民守法。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更为关键的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依法活动,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带动全民守法,使守法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一种公民美德,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社会基础。

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制社会心得【第三篇】

初次认识《宪法》,源于教科书上的文字:“1954年9月20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以及“__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八年的工作历练,早已褪去学生时代的稚嫩,对《宪法》内容的死记硬背已是过去时,掌握和运用《宪法》正成为进行时。

回望历史,中国几千年灿烂辉煌的文明,在敌人炮火打开国门的那一刹那,被那些标榜自由、民主的帝国主义者肆虐掠夺。无数仁人志士赴汤蹈火,期冀用西方的制度和法律拯救万民于水火,然而,copy过来的东西,因水土不服,以失败告终。中国共产党接过接力棒,在满目疮痍的废墟上梳理民主制度,建设法治国家,虽九死而犹未悔。终于,法治的曙光,定格在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启动了我国法治的列车。

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数次修改。__年对__年《宪法》进行修改,但还是远不能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为顺应时代潮流,服务发展大局,__年《宪法》诞生,这也是迄今一直在实施中的宪法。此后,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以人民为中心,对《宪法》先后进行了五次修正,以其实际行动,向世界说明:中国宪法不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也没有与欧洲形成两级相对的反差。相反,他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中独树一帜,同时,他又以包容、开放的姿态与世界各国宪法百花齐放!

展望未来,我们,能坚守的始终是立法的“初心”。有人说: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有人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有人说:宪法,如同一个孕育的母亲,只有他足够健康,孕育的孩子才更强壮!作为一名公民,在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要自觉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法律的尊严。作为一名食药“卫士”,更需以法为剑,规范正确使用法律条款,护卫百姓舌尖上的食药安全,始终严守“底线”,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长路漫漫。宪法制定者一路栉风沐雨,扭乾坤而定国事;宪法遵从者理当信念坚定,崇法律而促和谐!走街区、进校园,串门店、查市场……宪法宣传从未停步。当《宪法》在时代更迭中不断修正完善;当《宪法》的精神在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中不懈传递;当我们的国度处处皆有法,人人皆崇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定能够实现!

一次又一次学习《宪法》、品读《宪法》,每次收获都能直击心灵,他如同一盏明灯,在守卫食药安全的道路上,时刻指引着我,不断给我前行的勇气和力量!

《宪法》,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制社会心得【第四篇】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雅前进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认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优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制社会心得【第五篇】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就是今年的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我们也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从12月1日持续到12月7日。今天的升旗仪式,我们就来说说宪法,说说法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__年,对现行宪法的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我国还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75字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其实,我们的同学们一直都在学习宪法、接触宪法,在宪法的保护下长大。这个学期,七年级的同学来到美丽的西湖边,走进五四宪法纪念馆,亲身感受宪法的前世今生。八、九年级的同学也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的学习已经掌握了不少宪法和法律知识。

但是同学们,你们注意过法庭上那枚质地坚硬、声音清脆的法槌吗?法律至上,一槌定音。一枚小小的法槌,体现出庭审活动的权威,彰显出司法的公证,昭示出人类社会的正义。

法槌是法官的一个道具,是法律的一个符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增强,法治观念也在逐步改变。

同学们,你们身边发生过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造成坏影响的事件吗?我给大家讲几个真实的案例吧。

案例一:119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某小区发生火灾。当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时,并没有发现任何火灾迹象。而此时,该市北面一个化工厂却真的发生了火灾,由于消防官兵未能及时赶到,扑救不够及时,造成了重大损失。事后经过调查,第一个报警电话原来是一名小学生出于好奇制造的恶作剧。一个小小的恶作剧竟然对社会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危害!

案例二:初中生小张因为一件小事与同学发生口角而恼羞成怒。双方约架,小张将对方一顿拳打脚踢,最终致同学左耳鼓膜穿孔,轻伤二级。小张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而被判刑。看来,打架过头极易犯罪!

案例三:小孙受社会不良青年引诱,合伙实施盗窃。两个社会青年在小孙的指引下先后翻了墙进入小孙就读的学校电脑室。小孙因为害怕没有跟随进入学校偷窃,仅是躲在校园墙外望风。最后东窗事发,小孙也因犯盗窃罪而失去了自由。所以,不是只有拿了东西才是偷!

案例四:四名年轻同学聚会,恰逢发生中日钓鱼岛事件。酒席间,电视再次播放相关钓鱼岛新闻,四人情绪激动表示愤慨。回家路上,四人借酒劲撒酒疯,接连砸了30多辆日本品牌的车辆。后来,四人均因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殊不知,这些行为不叫爱国,而叫寻衅滋事!

平安校园,法律护航。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是良好的品质,我们在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更要维护法律的权威。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争做一名优秀的“小小普法员”!

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制社会心得【第六篇】

20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按照学校的要求,我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又听了汪副校长作的专题发言,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制社会心得【第七篇】

在全区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三个国家宪法日。西藏自治区普法办高度重视,周密动员部署,认真安排落实,紧扣“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主题,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普法办及。

时逐级请示汇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何文浩同志对活动主题及活动要求做出重要指示。为更好开展“12·4”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普法办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于11月28日联合区宣传部、区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藏司字〔20__〕344号),制定《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一条街”活动的方案》,对全区“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进行合理安排部署。

(一)明确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活动主题,围绕宪法宣传这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反恐防恐知识以及自治区各项维稳措施,不断增强全区各族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工作措施。要求各级普法办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12·4”当天,在党政机关所在地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各地市、各单位结合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充分发挥便民警务站、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普法讲师团的职能作用,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声势和影响。

(三)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12·4”系列宣传活动,专题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将“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与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色,形成“统一主题、部门协调、细化方案、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制社会心得【第八篇】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4日上午10点15分,云南149家法院1万余名法官干警,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与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全国3100余家法院一起同频共振,面向国徽、国旗,齐唱国歌,向宪法庄严宣誓。整齐雄壮的声音回荡在大厅,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洋溢在每一名法官心中。

“今天的宪法宣誓,对法院人来说,彰显的是我们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对法律的信奉、对公正的捍卫,表达了我们忠诚、干净、担当的决心。”作为宣誓活动的监誓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代表了云南全体法官干警发出心声。

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誓,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正兴面向国旗,带领400余名省高院法官干警向宪法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洪亮有力的誓词,展现着云南省高院法官干警饱满的精神风貌和提振干事的专业精神。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主持仪式介绍说,宪法宣誓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宣誓全过程由最高人民法院连线巡视、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

“今天是‘12·4’宪法日,去年的这个时候,全省法院首批员额法官举行了庄严的宣誓仪式,全体员额法官面对国旗、国徽,作出了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表达了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的坚定决心。”张学群表示,今天,我们再次齐聚这里,举行“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宪法日公众开放和宣誓活动,这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忠实履行宪法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邀请社会公众参与活动,对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营造全社会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意义。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张学群要求,一要认真履行好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要自觉争做践行宪法的楷模,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着力推动宪法实施,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要全力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司法改革;五要不断增强宪法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我们将铭记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戮力前行。”张学群表示,云南省各级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松、向凯、滕鹏楚、吕召,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伟,厅级干部以及全体法官干警在省高院会场集体宣誓。

当天,全省各级法院均在分会场同步向宪法宣誓,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代表、扶贫点挂钩农户、驻地官兵等观摩宪法宣誓仪式、参加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共有3000余名社会公众到现场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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