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总结【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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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总结【第一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以下本站网友为你带来20xx年党员纪律准则学习。

心得体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我认真参加了学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干部,要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

为官之道,德在其首。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提出首先要从思想上建党,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各方面包括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模范。一心为公、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关心群众的“苏区干部好作风”和“只见公仆不见官”的“延安作风”,成为战胜各种困难、夺取革命胜利的强大力量。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廉洁从政,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多管齐下,落实在行动中。

一是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各级党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章》明确规定,把党内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三是党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绝走过场,要在全党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这两大党内法规,一个旨在树立道德高线,一个旨在划清纪律底线,凸显出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严要求,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也让广大党员干部再一次感到肩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一、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最严党纪不容忽视。

新修订的两大党内法规集中全党智慧、凝聚全党思想共识,其内涵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与时俱进,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在庆祝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时曾说:中国共产党人要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可见我们共产党人历来是重视学习的。从近期查处的一些案件中可以看到,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甚至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这也给了我们惊醒,若把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强化党性修养抛于脑后,不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刻抓在手上,最终要付出惨重代价。

新修订的两大党内法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广大党员干部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必须逐字逐句的学习,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加强宣传、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强化自学等方式,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让各级党组织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印在心上。

二、正确理解《准则》和《条例》,履行职责不能懈怠。

学习很重要,关键在理解。只有深层次的准确理解两大党内法规出台的背景、内涵、意义,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两大党内法规的出台,除了与时俱进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党的建设事业发展的新境界之外,更多的吸收了以为首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所以,要从《准则》和《条例》出台的内容来理解,要从新增的条款上来理解。从内容来看,新修订的《准则》有两大变化,一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二是把普通党员也纳入管理范围,这也体现了《准则》内容的细化以及范围的扩大。家风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一名县级领导干部,我也再一次认识到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体现。正如说:无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无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广大党员干部既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也是家庭的一片天空,对国家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家庭要自觉带头树立良好的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修身、齐家,对我们十分重要。我们党员和干部身兼数职,要自觉把自己的职责与行为关进《准则》和《条例》的笼子里,始终保持党员的优良作风。从新增条款来看,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针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这也进一步强化了我们党员干部的责任,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任何一种职责都不能忽视与懈怠。可以说,新修订的《条例》成为我们党员干部行为的一把戒尺,广大党员必须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党员职责,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坚决执行《准则》和《条例》,遵循高线不触底线。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如果把《准则》和《条例》束之高阁、不当回事,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好,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准则》和《条例》分别确立了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建立起一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新的《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新的《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使之成为不断追求和努力遵循的高线。纵观落马贪官案例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变大,理应在思想上坚持高线并具体落实在行动上,在各种考验面前坚守底线并镌刻在思想观念里。然而,有些领导干部慢慢放松了对诱惑的警惕,权势冲昏了头脑,不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放在眼里,破坏规矩、违反纪律这条底线,甚至超越高线,拿党纪国法当儿戏。所以说,底线意识是为人处世做官必须牢固树立的一种根本意识,遵守底线是对每一个人的最低要求和标准,是不能再退的最后一道防线。底线是基石,高线是信念,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时刻告诫我们不仅要树道德高线,而且要守纪律底线。

总之,《条例》和《准则》的出台,为各级党组织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德修身、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指明了正确方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将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保障全县工作推进有力有效。

根据区纪委要求,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作为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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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可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听得进意见和批评,对思想上的弊病、工作中的不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党员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总结【第二篇】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之前,围绕民法典学习,我写了《做实“笨”功夫练出好功夫》,认为,民法典的学习还是扎稳“马步”,勤做“笨”功夫才好。今日,学习共产党员网《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深感,我们要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镜头“广角”,对不适应之处及时“聚焦”修正。

党政干部要习惯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现有行政规则、规定“广角”,对与民法典相悖者及时“聚焦”修正。“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决不能对时代的新发展新变化视而不见,决不能仅以一句“以往如何如何”搪塞了事,决不能以一句“我不懂”“我不知”“我不了解”作为不落实民法典的借口。要切实扛起时代责任,积极发挥党政干部“先学一步”“先做一步”作用,以自身较好的民法典知识掌握,以主动结合工作职责的民法典视角,及时做好相关行政规则、规定的修定完善,避免实践中出现和民法典不一致,甚至“反着干”“打架”的现象。要树立民法典思维,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切实让民法典精神融入到老百姓大事小情的处理之中,让民法典成为回应百姓呼声,维护百姓正当利益,守法者受保护、违法者受惩戒,体现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带给人民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法律工作者要习惯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现有法律、法规“广角”,对与民法典不相适应的地方“聚焦”修订完善,体现担当作为。专业人做专业的事。民法典的出台,无疑凝聚着一代代法律工作者的探索和实践。当前,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实践同样离不开广大法律工作者的专业解读、落实。法律工作者要勇于担起时代赋予的重大机遇和责任,在民法典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体现法律工作者的志趣、抱负和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纠纷和案件的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时代进步的力量,感受到民法典“民”字当头的伟大力量。

党员同志要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约束个人行为“广角”,对“八小时之外”“单位之外”“组织视线之外”要主动“聚焦”修正。民法典的学习运用,从来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事,而是和每个人人生的各个阶段、和民事活动各个领域息息相关,是一部代表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益的好法典。作为新时代党员,不应有任何特权,而要更严格纪律约束,更好地遵守、维护、捍卫民法典的“特权”。党员要用好民法典,首先要学好民法典。要加强原文的学习,逐字逐句深化了解认识,要认认真真打好民法典基本功,把“马步”扎稳,把功夫练实。其次,要主动宣传民法典。要体现担当,做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向身边人、工作中人、家里人宣讲民法典。要善于通过典型事例,以故事化的表述、情节化的讲述,让更多人知道民法典、熟悉民法典,学会用民法典捍卫自身正当权益。第三,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民法典。“法与时转则治”,民法典是一部伟大的法律,它的具体环节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有所变化,我们要有完善民法典,让民法典更符合时代需要、百姓需求的志气和决心,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主动运用民法典,在运用中捍卫、在捍卫中完善。第四,党员要多在“看不见”的地方着力、做实。对于党员同志来说,遵守民法典的标准要求不能降低,也不能混同于一般群众,应当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加强自我修养,放大人生格局,升华人生境界,用好民法典,尤其在“八小时”之外,别人“不容易看得见”的地方,体现诚信、担当、律己、责任,为诚信社会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自己的努力和坚守。

“视角”“广角”“聚焦”终究要落于一个“实”字,践于一个“行”字。要实实在在学、老老实实用、认认真真思、扎扎实实做,真正做到以民法典实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让民法典带给人民以温暖与守护,让公平和正义的阳光照耀神州大地。

党员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总结【第三篇】

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让个人隐私边界日益模糊。

翻开民法典,“人格权”一编格外引人注目。

明确“隐私”的定义,完善对肖像权的保护,确立器官捐献基本规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独立成编被认为是民法典的突出亮点和重大创新,将我国法律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保护提升到了新高度。

有人提出,要最大限度体现对“人”的尊重和关怀,必须通过单独的分编对人格权的类型和保护措施作出全面规定。

也有人认为,民法典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通过总则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的有关规定即可实现。

“无论是哪一种意见,大家有着共同的目标,就是要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只是立法形式有分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说,“立足于解决人格权保护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强调全面保护,我们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将人格权独立为一编。”

——这是关乎14亿人民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的“权利宣言”。

从呱呱坠地享受百般关爱,到两鬓如霜儿孙绕膝;从清晨迎接第一缕阳光,到下班回家休息打开电视,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受法律规制,受法律保护。

享受天伦之乐,却不知孩子几岁能打酱油?民法典总则编告诉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已经从10岁调整为8岁。

迎来“乔迁之喜”,却遭遇蛮横物业?民法典合同编增加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更好保障业主权利。

暮年想修改遗嘱,却已无力前往公证处?民法典继承编增加了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也不再效力优先。

……。

“民法典的编纂以‘保护民事主体权利’作为主线,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可谓事无巨细。”石宏介绍,编纂民法典,把现行民法中已经滞后的规定找出来加以完善,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更好维护人民权益。

——这是镌刻在字里行间的“人民情怀”。

民法典作出回应: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这代表着法律从注重物质保护,向精神权益、人格权益的保护拓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如此评价。

从总则编明确规定胎儿利益保护,到婚姻家庭编加大对婚姻无过错方的保护,再到继承编强调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对个人权利实现“从出生到坟墓”的全面保护,是民事法律的价值归属,更是民法典的鲜明态度。

——这是贯穿始终的精神脉络。

立足社会发展热点难点,聚焦百姓身边“堵点”“痛点”,民法典以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

回应公众对性骚扰行为的深恶痛绝,明确有关认定标准和单位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聚焦各界反映强烈的“霸座”“抢方向盘”现象,细化客运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

有法律界人士感慨,民法典把对人身权、人格权的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利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党员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总结【第四篇】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

编撰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梦想和追求,当它真正问世被拿在手上的时候,就能感觉出它分量多重,它关系着14亿人的方方面面,承载了广大群众的关切和心声。

《民法典》与时俱进,植入互联网基因。作为一部诞生于新世纪的法典,民法典的出台有着深刻的现代烙印和浓厚的时代气息:惩治“霸座”、制裁校园欺凌、禁止高利贷、承认“虚拟货币”等,每个曾冲上网络热搜、引发众议的主题都能在民法典中获得回应。《民法典》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都纳入典中。

《民法典》尊崇道德,弘扬社会真善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民法典将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融入其中:被监护人无人看管可由村(居)委会、民政兜底,父母抚养义务、子女赡养责任有法可依。古人曾期待的“大同”社会,正以全新的含义和解读重回大众视野。

《民法典》以人为本,讲道理也讲感情。民法典集中表达了追求公平正义的中国智慧和方案,在教导人们做一个“理性人”的同时,也传递着“法不外乎人情”的信号:胎儿亦有权力、遗嘱的形式和效力更加灵活多样等,每条规定都传递着法治的温度。

《民法典》,一部有灵魂的法典。如果说18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民法典的代表,19德国民法典是20世纪工业社会民法典的代表,那我国的民法典则应当成为21世纪互联网时代民法典的代表。这部集中国现代和传统智慧之大成的法典,将为全社会保驾护航。

民法典时代的到来,让每一个中国人对未来充满期待。

党员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总结【第五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x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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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总结【第六篇】

5月29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民法学的发展方向。当下中国正在经历着历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最为宏大的法治探索,面对经济发展形态和国际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新挑战,面对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局面,面对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问题,面对各种法律思潮激荡、碰撞的新形势,秉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中国民法学研究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致力建构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应当能够充分满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民事法治提出的新要求;应当能够圆满完成当前中国在民事法治领域面对的新任务;应当能够有效回应人类在民事法治领域共同面临的新问题,应当能够有力保障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新需求。

党员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总结【第七篇】

民法典之所以能照拂到人民生活的各个层面,更因为其编纂进程,本身是中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直面人民关切、反映人民利益诉求、捍卫人民权利、让人民更有法治尊严的过程。

相关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立法工作机构均通过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开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数据统计显示,自20__年x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x次公布各分编及民法典草案,累计收到__.x万人提出的__x万条意见建议。仅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x月__日民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中国人大网就收到____x位网民提出的____x条意见。可见民法典立法的参与之广。

当立法机关努力倾听人民心声、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立法的每一个环节便凝聚了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也成为新时代风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底色彰显。

比如,对个人权利尊重和保护是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的价值归属,这次民法典草案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了__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比如,民法典草案明确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让近几年频发的“扶不扶”“救不救”不再困扰公众,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有助于鼓励更多平民英雄的涌现。比如,民法典草案明确对高空抛物伤人的的侵权责任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体现了社会治理的原则,是将人的价值和尊严置于法律保护的至高地位;而民法典草案对孩子给游戏大额充值、app过度处理个人信息等问题的补白,则直面了数字化时代个人权利面临的现实挑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之重要柱石,民法典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而秉持坚定的人民立场、深厚的人民情怀,渐行渐近的民法典时代,也终将照亮人心、照耀法治进程。

党员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总结【第八篇】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那你知道2020民法典党员个人学习心得体会都有那些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党员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总结【热选8篇】”,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性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够清楚或者不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正;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改变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正谈几点学习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的含义肯定不一样,二者有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而“请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希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带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求”。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出现了一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作为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的重要法典,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法律文化的精髓,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一、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民法典是对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国家治理重大成果、重要经验的沉淀,突出了对市场经济和人民权利的保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了立法当中,从抽象地规定公序良俗,到具体地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民法典用一个个法条映照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创举。民法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公约数”为思想基础和价值取向,契合了全体人民的道德意愿、符合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真正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这样的民法典,具有时代特色,彰显中国气派,为世界民法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二、民法典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

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中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是从中国的实践出发,一一回应实践所提出的现实问题,并接受实践的考验所形成的法律条文。通过以现行民事单行法为基础,全面回应了我国社会实践、法治实践和司法实践的要求,具有强烈的实践特色。民事主体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准确判断自己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从事一定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从而决定是否从事民事活动。

三、民法典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当今,我们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对保护合法权益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编纂民法典正当其时。民法典顺应新时代、回应新技术,注重将科技发展的因素充分融入法典中,既凸显各界观念的进步,更体现了在立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对新时代、新现象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既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态度,又顺应了新事物对社会关系的影响。从民法典草案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到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再到制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分摊规则等,都回应了时代需要,顺应了时代需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经过党支部党课的学习,《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起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强了民事权力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力,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好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着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制丰碑。

2020年,对于学习法律的广大干警来说,实现了学习法律的夙愿。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供了现实性的需要,具有里程碑意义。

按照上级组织工作安排以及法院干警学习《民法典》的自觉性,要把学习和掌握《民法典》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学好、用好《民法典》。目前正在进行原文学习,并积极参加《民法典》系列讲座,通过学习,收益匪浅。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

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指引,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和学习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充满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法典,它关系着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给出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点点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部自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给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民法典的出台,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力量,记录着中国法治的改革历程,是中国人民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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