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反腐倡廉心得体会范文【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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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反腐倡廉心得体会【第一篇】

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党的xx大报告的这段话,一语中的地说明了为什么要“创新”、什么是“创新”、以及应该怎样“创新”的问题。

当然正在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离不开创新,也必须突出创新。邵道生先生的《要“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的文章,应该说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正如吴官正同志所说的:“坚持制度建设、制度创新,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党内监督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条例》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对于为什么不断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理论创新、也必须突出理论创新的问题,邵先生在文章中谈到了五个“因为”。笔者在此想谈的个人体会,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着力点、着眼点和关节点。

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力点。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飞跃的发展,尤其抓住了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牛鼻子”。这不仅是对长期开展的反腐败斗争实践进行总结的结果,而且也是不断发展的反腐倡廉理论的创新的结果,是与时俱进的产物。实践证明,“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内民主的状况影响和制约着党内监督工作的水平,如果党内民主发扬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氛不浓,监督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因此,《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条例》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由此可见,当前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力点,应该是对实施党内监督理论的总结、归纳、完善、提升以及“突破”,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从心底里都能搞清楚,为什么“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为什么它“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及为什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等诸多重大且现实的理论问题。

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着眼点。当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主要着眼点应该在哪里?笔者认为,既然党中央公开颁布且已开始具体实施的《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那求真务实地切实将这些制度规定付诸实施、落实到加强新世纪党的自身建设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去,应该就是当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主要着眼点。笔者认为,“不论你怎么说,就看你怎么干”。说一千道一万,对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来说,当前能否求真务实地着眼于对《条例》及其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具体实践,是对其是否真心实意地坚持“三个代表”的最好检验,是对其是否在思想上切实与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最好考察,是对其是否真实地具备领导能力、领导素质、领导资格的主要考核标准。

反腐倡廉两大创新的关节点。没有及时进行理论思考和归纳总结的实践,可能是蛮干,可能出现漫无边际、缺失明确目标方向的状况,不会有实际的效果;而缺乏实践(或是不愿意紧密地去联系实际、游离于实践之外)的理论,则必然是无根之树、无本之源,不外乎“山间竹笋”、“墙上芦苇”,也不会有什么实际的效果。因此,不论是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也好、实践创新也罢,关节点就在“结合”。本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循环往复的科学认识原理,反腐倡廉的实践创新,是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基础;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是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提升。用提出的要求来说,那就是要“求真务实”。这种求真务实,正如吴官正同志最近强调的:“《条例》公布后,一些同志担心这个条例能不能落到实处。这一点确实非常重要。贯彻实施《条例》,关键在抓好落实。各级党委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条例》,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精通《条例》,全党同志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所在地区、所在单位开展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同时自觉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促使党内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无疑,这是当前检验我们各项工作的一条重要标准。

xx大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能否始终做到这一点,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人们普遍相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主动,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监督,只要不断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并使之有机结合,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定会取得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也必将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发挥出越来越强的保证和助推作用。

个人反腐倡廉心得体会【第二篇】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信仰和精神动力。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党的最终目标,同时也是共产党人最崇高的理想信念。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消声灭迹了多年的腐败行为也堂而皇之的相继产生。一小撮经受不住腐朽思潮和市场经济某些消极因素的诱惑,以至腐败堕落下去的腐败分子无视党纪、政纪和法律,目无组织纪律,胡作非为,贪赃枉法,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不顾群众利益,造假骗官,纸醉金迷,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社会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把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尤其让人气愤的是这一小撮腐败分子当中,有很大一部份是我们党内的领导干部。

在读罢县纪委、监察局推荐的《反腐倡廉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读本》后,面对着一个个被糖衣炮弹无情击落的嵊泗党员干部们的违法案例,我心情沉重,活生生地例子才让人在事实面前面感到震惊和彷徨——这些都是我们身边地人啊!

我想,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党内确实存在着腐败现象。尽管我们党对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一小部分害群之马铤而走险,腐败类型由生活腐化型向贪婪攫取型转变。面对这些腐败现象,我想到的是,越是在这样的形势和发展趋势下,越是要坚定我们的理想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信心。

同时我们要增强自身的拒腐防变素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和权力观。抵抗住糖衣炮弹的攻击,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作好表率,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为此我们一方面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当大官,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服务谋利益上。另一方面要树立强烈的党的意识,要与党同心同德,一言一行都要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既要对党的事业充满信心,又要对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自己担负的各项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个人反腐倡廉心得体会【第三篇】

“干部工作中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严重违纪现象,深深伤害了广大的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只有从这个源头抓起,才能加强党心、民心的凝聚力,重新树立党的威信和光辉形象。

“为私欲选人,选自己的人”一直以来就是选人用人工作中最让人头疼的问题。要在选拔干部工作中营造出“立党为公、选人为公”的气氛,做好选拔干部工作,就要坚持原则、制定出操作性强的选拔制度、并加强参与选拔干部的领导自身的素质和作风建设。从我们在平时的反腐倡廉的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首先原则上要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标准,要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作为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的原则。在选拔干部之前,我们要对他们的思想动态进行跟踪检查,确认他们真正能做到“三个代表”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当暂时放置下来,不断进行培养直至其成熟后,方可重用,否则会给党和国家留下重大隐患。

第二、要把扩大民主、落实群众“四权”作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基本方向。即要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落实这四权,重点落实在知情权上,群众对干部选拔的情况不了解,盲目的参与和选择,只会使我们的工作更加难以开展。只有充分发挥了民主的选拔工作才能选拔出好的干部,才能选拔出人民所需要的干部。

第三、要规范和推广民主推荐。对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要进行规范、对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要重视,对推荐的程序要按照规定的具体程序按照标准进行操作。推荐工作是选拔工作的开头,如果开头这个基础打不好,那后来的工作肯定是要失败的。对推荐出来的干部人选,要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严格筛选表决,并按规定实行任前公示程序,将工作全部曝露在群众面前。

第四、要强化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规范用人权上的强化监督,减少出现用人制度上的“个人权力空间”和“暗箱操作”的机会,在程序上作出了一系列严密的规定。“人民的眼睛是血亮的”,只有将所有选人用人的工作放在群众的面前,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才能分辨出是对是错。

以上述原则才能建立完善的用人制度,坚持用好的制度选人时,并遵循用人制度来选拔好的干部才能选拔出作风好的干部。在完善制度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度和方向。二要坚持上一级党组织每年对下一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制度和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要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通过干部监督机构和干部任免机构签订监督合同,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作用的政治素质关、廉政建设关、任职资格关和群众公认关。要认真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干部选拔工作问题的信访举报信件,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做好选人工作,还要注意领导自己的素质作风问题,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增强认识、选拔干部的能力。只有以坚韧的党性、良好的作风才能保证选好人、用好人。

总而言之,在我们平时选拔工作中,需要一个更加完善、齐全的制度进行制约。在干部选拔选过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是注重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干部的作风、干部的政绩、干部的公认程度。注重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就看其是否能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能否以“三个代表”作为自己的工作、生活的准则,只有一心一意为群众着想,为党办实事的同志,才称得上具备干部应有的思想政治素质。注重看干部的作风就是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的考察;注重干部的政绩,就是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地识别和评价干部的政绩,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注重看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就是要用好“群众公认”这把尺子,做到用好干部、用人民满意的干部。

浅谈反腐倡廉心得体会【第四篇】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我会认认真真的学,扎扎实实地学,并深刻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地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地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

二、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地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矣,所以要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的警示防线,使廉政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三、通过学习,我更深切体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要性,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为自己的工作实践,时刻跟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做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表率,在生活中,我的人生格言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快快乐乐生活。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我们携手共进,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让廉政之风盛行,唯有这样,才能利己,利人!

看到媒体上一些昔日风光无限的政坛要人却沦为阶下囚,他们何尝不是因为一时贪欲而获刑,他们不仅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也使他们的家人陷入了痛苦的深渊,每当看到他们含辛茹苦的妻子,看到他们不再活泼,有些许自卑的孩子我的心里都非常难过,有时我在想,如果每一名国家干部都能在行为上把好“三关”,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吃的不吃,如果我们都能做到珍惜家庭,珍惜自己的岗位,珍惜限制的健康与平安,那我们是家人也不会蒙羞,生活是多么地美好。

“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我们每一位地税干部都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律,自尊,自爱,自重,抗得住诱惑,不为私利所用,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享乐所惑,牢牢把守住心灵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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