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范文大全【汇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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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大全【第一篇】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周春梅法官刚正不阿、秉法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们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悍卫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学习周春梅法官的先进事迹,让作为一名法官的我更加坚定了要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我会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自己,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大全【第二篇】
“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是周春梅同志曾经剖白自己的心声时的感悟。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许,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年仅45岁。经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从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这起极端的刑事案件,令人痛心,受到全国高度关注,周春梅法官的事迹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学习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我深深的为之震撼。作为刚刚入职法院的一名基层工作者,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我更加坚定了要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信心和决心,用榜样的力量来标榜自己,时刻提醒自己,感召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工作中严守法律人的职业精神与职业品格。周春梅同志以其生命的代价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精神与人格魅力赢得了人们对于一个法官的尊敬,而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潜心法治,用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去纪念和追思。继承周春梅同志对法治事业的守望,我们应该学习周春梅同志的精神,以其作为我们事业的榜样,延续榜样的精神。
“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这是周春梅同志办公桌电脑上的桌面壁纸,周春梅同志用其一生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周春梅同志作为从x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她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同志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瞧我家的门”,正是因为周春梅同志这种刚正不阿,公正廉明的精神,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但周春梅同志仍“我行我素”,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法院人所学习,所具备的精神。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但这个伟大的工程,需要的不仅仅是汗水,有可能需要付出鲜血和生命。周春梅同志的鲜血没有白流,这起恶性事件能引发思考,带来改变,法制建设的道路也不会因此停滞。身为政法队伍干警,我们要学习周春梅同志在办案工作过程中,始终坚守原则、刚正不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多次严词拒绝,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捍卫内心所坚守的原则底线,兑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近人情”不等于“徇私情”。周春梅同志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慎重其事,对待每一件案子都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因为她曾说过“案宗虽然没有温度,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这也正是我们年轻一辈所要学习的精神,在工作中应该认真负责,做好每一件事,对每一件案宗都认真负责,真正的做到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也要学习周春梅同志高度负责,严谨细致的优良作风。我们也要学习周春梅对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和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主动担责,全力尽责,也要学习周春梅同志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告诉了我们一个合格的法院人是如何在工作中做好工作的,只有越来越多像周春梅同志的法院工作者出现,才能更好的推进我们法院的工作,更好的推进法治事业。
曾几何时,当时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报考法院,成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或许是为了寻求一份稳定的工作,或许是为了得到他人夸奖和赞誉。在刚刚入职的短短几个月中,对自己的职业产生过迷茫与徘徊,不禁扪心自问,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够与这份工作相匹配,自己是否能够真正的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直至学习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在观看完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正是学习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才让我明白了这份工作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让我明白了这份工作的重要性,那一份份卷宗在我们法院人的眼里不应该仅仅是一份工作,我们应该认真负责的做好每一件案宗,或许在我们眼中平平无奇的一件案子,但是对于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重中之重,我们应该以敬畏之心认真对待,以公正之心执掌公权,以爱人之心为民服务。周春梅同志用其一生来诠释了身为法院人,身为中国共产党员所具备的精神和素质,而作为新时代的法院人,作为新时代的新鲜血液,我们不能让周春梅同志的血白流,我们要学习这种无私奉献,坚守原则,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并且不能将这种精神展现在口头和纸笔上,我们要付诸于实践,将这些精神更好的运用到我们的工作中去,才能更好的为我们的法治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更好的推进法治建设。
通过这次学习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我明白了身为一名法院基层工作者应该学习所具备的精神与素质,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名法院的职业要求的最终落脚点是什么,那就是要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在工作中我们应该严于律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还要坚守自己的底线与原则,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大全【第三篇】
开化法院为将教育整顿工作持续推向深入,进一步深入开展英模教育,4月9日,x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院机关各党支部、各基层法院组织开展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会,对标英模找差距,话感受、促提升,进一步提升严格公正司法的内驱力。
4月10日-11日,开化法院各党支部利用双休日两天时间分别组织开展了支部集中学习,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也纷纷谈了感受与体会。
第四党支部周宇。
曾经有一段时间,对自己的职业产生过迷茫与徘徊。当谈及自己工作的时候,他人总流露出羡慕的眼光,通过司法考试,顺利考上公务员,在别人的赞誉与羡慕中,让我产生了一丝羞愧,不禁扪心自问,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够与这份工作相匹配,自己是否真正知道什么叫做司法为民,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对得起法官助理这个称号。
直到我学习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2021年1月12日,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同志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坚守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一番热泪盈眶后的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请允许我将脑海中的第一抹字迹献给周春梅法官:你的身影定格了最美的时代芳华,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我曾在报刊上见过你,纸墨香里,你的故事、你的思考、你的追求,启发我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我曾在微信上了解你,光影变幻间,你对理想信念的执着和坚守、扎根一线的奉献和奋斗,给予我精神的财富和能量;我曾在街头巷尾听到过你,口口相传中,你敢为人先的勇气和魄力,努力拼搏的身影和模样,成为纷繁复杂世界里我的精神坐标。
回顾自身,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院干警,我的工作没有惊心动魄、剑拔弩张的大场景,有的只是在这个艰辛的、有责任的、有风险的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也许我做不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成就不了什么丰功伟绩。但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小到一次当事人的接待、一份法律文书的送达、一次简单的释法明理,还是大到一次疑难案件的调解、一个重大信访案件的化解、一份复杂案件公正的判决,都需要我们以敬畏之心认真对待、以公正之心执掌公权、以爱人之心为民服务。曾有人说过“选择了司法工作就意味着奉献”,但这种奉献却是平凡中透露出来的伟大。当我们付出自己的热情和心血,付出艰辛和努力,换来的是社会和谐稳定,这就让人感到无比欣慰与自豪。
我们都应该铭记,手中寸尺权、心中千斤担,以无私奉献的精神笃定前行,谱写出一首“向周春梅法官九死不悔的报国之心致敬,向周春梅法官百折不挠的坚韧之志致敬,向周春梅法官心系苍生的爱民之情致敬,向周春梅法官夙夜在公的赤子之魂致敬”的法院新赞歌。
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大全【第四篇】
全国妇联做出决定,追授担当正义、克己奉公、为审判事业献出生命的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周春梅,生前任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她是x省审判业务专家,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及行政案件,多次被评为x高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2021年1月12日,她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决定指出,周春梅同志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是新时代中国女性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无私奉献的优秀榜样。
决定号召广大妇女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克己奉公、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学习她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岗位建新功,奋斗新征程,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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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大全【第五篇】
周春梅同志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以生命捍卫原则、捍卫法治,践行了“三个规定”。有人评论说法官遇害是对前一天刷屏的“三个规定”的一记耳光。而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三个规定”的严格遵守才是铺设法治道路的基本保障,纵死侠骨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周春梅柔弱的身躯挺到了最后一刻。我在法院工作三十六年了,看着比我还小的周春梅同志倒下,感到很心痛。我国的法治道路还很漫长,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如果恪守职业道德成为自私自利的绊脚石,那么每一个善良、公正、谦逊、无私的法官,都甘愿做那块绊脚石。
我想,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能真正筑牢政治忠诚,严守“三个规定”,充分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需要经历千锤百炼,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应当有着强烈的是非观和荣辱观。我们要发扬春梅精神,优良品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笃定前行。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伤害法官,最终伤害的是法治。让我们共同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因为法官守护的不仅是他的公平正义,更是我们所有人的公平正义。
我时常思考怎样做新时代的好法官?或许,周春梅同志9楼办公室电脑壁纸上的10个大字就是最好的答案——“说实话,干实事,脊梁不弯”!无论时间怎样流逝,以生命为代价去坚守规则是应当被历史尊重并铭记的,法治道路的建设不会因此停滞。
作为法院人,我们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坚决向说情打招呼的人员说“不”。在执法办案的演武场培铸敢于担当的品格,一心一意跟党走,紧紧跟上步伐不掉队。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群众、敬畏民心。要勇担急、难、险、重、苦,同时要关注自身风险,该练拳脚练拳脚,在危机时刻力争化险为夷。
作为法院人,我们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不办金钱案,铸就“金刚不坏之身”,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和法律,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一个一尘不染的人。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坚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与道德底线,拒绝做“两面人”,守规矩,做行有所止、心有所戒的法治人。在参观自治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时,那么多职务犯罪涉案人员,就是拿国家的权力资源换取自己的一己私利,教训非常惨痛,大都是吃别人一顿饭,收受别人一次贿赂开始,逐步丧失了党性原则,从被动收取到主动索要,滑入万丈深渊,这些腐败分子都是没有守住底线。
我们既然选择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政法干警,就要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坚定党性。作为新时代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是人民的忠实“服务员”,要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旗帜鲜明亮出共产党员的身份,旗帜鲜明筑牢政治忠诚。
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大全【第六篇】
2021年1月12日清晨,一名优秀的女法官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5岁,她在生活中温柔孝顺、细心周到;她在工作中一丝不苟、求严求实;她不徇私情、公正司法,多次拒绝为案件打招呼,最终倒在犯罪嫌疑人向某的利刃之下,血染法徽,用生命捍卫了司法公正。梅花已落,暗香永存,她就是我们的榜样,是人民心中的好法官周春梅同志。了解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后,我情绪激荡,久不能平静,作为一名女法官、一名共产党言,她用自己的生命为我们谱写了一曲和平年代的英雄赞歌。
首先,学习周春梅同志对党无限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作风。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自觉抵制不良的生活作风,用淡泊之心对待“名”,用知足之心对待“利”,用敬畏之心对待“权”,用从容之心对待“苦”。谨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严守纪律底线,不踩法纪红线,不碰规矩高压线,做到仰不愧党、俯不愧民,树立积极向上的正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其次,学习周春梅同志恪尽职守的担当魄力。从进入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在到副庭长,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她从没忘记自己的初心。她用敢于担当作为的魄力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周春梅同志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撰写的裁判文书严谨规范、逻辑清楚、说理充分,是我们不断学习的典范。
再次,学习周春梅同志守护人民安宁的为民情怀。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周春梅同志始终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转化为为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真正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地位所迷、不为权力所困、不为关系所扰,坚守一个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周春梅同志用生命诠释了一个法官守护人民安宁的为民情怀。
俗话说“高度决定视野,尺度把握人生”。作为一名刚刚走进工作岗位的新人,无论从业务能力上还是政治品格上,还远远达不到周春梅同志的高度。只有目光长远,抱负远大,才能真正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地位所迷、不为权力所困、不为关系所扰,无数的像周春梅这样的英模就是最好的诠释,是我们前进道路上的标杆。虽然现在还有不足,但是有一颗不忘奋斗的初心,不减拼搏的激情,不惧艰辛的努力。
向榜样致敬,在工作中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锤炼本领,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把作为年轻人的创新思维同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强化修为,打造前行的“压舱石”;立足本职,把好前行的“方向盘”;严守底线,筑牢前行的“防火墙”。
向榜样看齐,树立目标,坚定理想,就像习总书记在考察北大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广大青年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广大青年既是追梦人,也是圆梦人,要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我愿将青春刻进庄严的法徽,在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征程中,不负韶华,不忘初心。
有人说审判需要温度,我也会为背后的故事而落泪,有人说正义要早早到来,我也相信正义不会迟到,有人说是非自在人心,我也认为真相只有一个。真理的波涛,喷涌而出就奔流不息;理想的火焰,一经点燃就不会熄灭。梅花已落,暗香永存。周春梅同志用铮铮铁骨,铸造公正司法之魂,切实做到了守正言,捍卫了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周春梅同志用不弯的脊梁,铸造公正司法之魂,切实做到了守正行,挺立起了司法为民的丰碑。
一盏法制建设道路上的明灯熄灭了,但我相信,会有更多的明灯亮起,我们要接过历史的接力棒,将周春梅同志的精神弘扬下去,走好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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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大全【第七篇】
周春梅,女,苗族,x龙山人,1976年1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周春梅同志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2021年2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月24日,x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x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通知指出,周春梅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干警,是司法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代表,是政法队伍在本职岗位上履行使命、践行使命的先锋模范。她的事迹生动诠释了政法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其崇高精神境界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学习周春梅同志坚守初心、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的真挚情怀体现在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政法事业的奉献上来,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学习周春梅同志坚持原则、守望正义的价值追求,严守政法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用实际行动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学习周春梅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用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用真情感受群众疾苦,用真诚回应群众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周春梅同志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时代品质,以对政法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人民、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学习周春梅同志乐于助人、大爱无疆的高尚情操,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立足本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风貌。
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大全【第八篇】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关于司法的专业性,17世纪英国普通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曾这么评价。
从x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x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
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分配,周春梅研读了十余部芦苇科专著,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惊叹。
“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出言而必行。负责审判工作的十余年里,周春梅办理的案子没有因过错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及上访、闹访,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大量矛盾在她的手中烟消云散,许多当事人在她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
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大全【第九篇】
1月12日7时30分许,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年仅45岁。经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从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这起极端的刑事案件,令人痛心,受到全国高度关注。
1月13日上午,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生前同事、同时也是犯罪嫌疑人向某劳务纠纷案申请再审案审判长——蒋琳接受了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专访。
一
周春梅办案子方面有两个特色,一是能办案,二是能办好案。2014年,周春梅在我们院里获得“办案能手”(称号),我记得在《中国审判》杂志上面还有1篇文章,对她的成长有一个报道。
她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比较大的案子,都是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上诉的案。这些案子要处理,关注的人会比较多,在她办案的时候,任何人和她打招呼她都是坚持拒绝的。
她是我们院繁案精审团的负责人,这样的案子程序很复杂,她也是精打细琢,就好像做针线活一样的,从不放弃每个案件的环节。
二
(向某)这个案子是去年7月份到了我们这里(x高院),向某是2000年入职了x某公司。
2017年,(公司)有一个岗位调整,把向某调到另外一个岗位,所以向某就不同意,和她单位的副经理产生了矛盾,把副经理打伤了,之后,她在微信群中发了一些对公司负面影响的言论。公司就根据员工手册,就把她给开除了,她打架的这个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这个手册向某本人也签了字。她对公司的这个处理不服,之后就向x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的过程中,向某就曾咨询过周春梅,因为周春梅是她的老乡,还是高中一届的同学,x大学同一届的校友。
周春梅就跟她讲,你这个案子,没有什么道理,有可能败诉。
恢复劳动合同没有支持她的诉求之后,她就向x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一审诉讼,岳麓区法院一样的没有支持她的诉求,没有恢复劳动关系。这个诉讼期间,向某又找到周春梅,说:你是高院的人,案子到了法院,你跟我去找一下下面的庭判法官,跟我说说情,打打招呼。在一审二审的过程中,周春梅没有给她打招呼,也没有去找任何其他的法官。向某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继续去公司上班。
(一审二审后)向某向高院申请再审,这个案子又分到我们庭里。于是向某又找到周春梅,周春梅(又)选择了拒绝。
我们最后裁定,驳回了向某要求继续和其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
阳光洒在周春梅生前的办公桌上,案卷成堆。
三
在工作上面我们(和周春梅团队)都是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比如说有的同事遇到了什么事情,不能来按时开庭,我们基本上都会找周春梅团队的法官来支持工作。她们团队有什么困难,需要支持,少了书记员或是上次她住院了,她那些案件就由我来担任审判长。我们相互之间都很融洽。
(周春梅出事后),暂时她现在的一些工作由我们团队来承担。她是一个“五好干部”,她符合一个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她是完全符合这个标准的。
她确实是太可惜了。
向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大全【第十篇】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周春梅法官刚正不阿、秉法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们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悍卫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学习周春梅法官的先进事迹,让作为一名法官的我更加坚定了要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我会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自己,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