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政厅厅长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稿心得体会范文 民政厅 厅长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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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厅长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心得体会 民政厅 厅长篇1
20xx年工作,省民政厅将印发工作要点进行具体部署,这里重点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兜牢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牢民生底线是民政部门承担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提升保障能力。一要落实构建困难群众分层分类帮扶机制,按照低收入群体救助需求,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急难救助,保障困难群众权益。二要加快建立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推进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联网查询工作,总结推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试点经验做法,建立救助对象量化评审指标体系,逐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三要进一步简化审核确认流程,推进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推进更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快捷、更高效;同时,强化主动发现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从“被动申请”向“主动发现”转变。四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一体化运行,完善我省保障标准制定方法,适时选取部分县(市、区)推进实施城乡统一的低保标准,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五要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动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完善照护服务体系;加大民政部门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改造和医疗器械更新力度,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不断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我省已经先于全国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形势非常紧迫,任务非常繁重,要抓住“十四五”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中抢抓先机、占据主动、夺取胜利。一要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今年年底,每个县(市)都要至少建有一所以收住城乡困难失能、残疾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要不低于5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要达到60%以上。要开展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推进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专区建设。坚决完成“为500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支持新建50个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或嵌入式养老机构”两项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二要加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推进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综合指导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模式。积极推动社区老年食堂和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工作,扩大制度覆盖面、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重点对象巡访帮扶形成常态化,打造有温度、有广度的关爱服务模式。三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综合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标准。
(三)着力提高儿童关爱福利工作质量。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和儿童权益,必须强化担当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一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积极推进省级未保法规修订工作,加快研究编制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白皮书,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二要加大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工作机制建设,健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发现报告机制、未成年人保护舆情监控机制、未成年人意外伤害和暴力侵害监测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督查督办活动,开展“无户籍未成年人落户”和“服刑人员子女关爱保护”两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争创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以示范创建活动引领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三要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定期增长机制,继续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高儿童主任队伍能力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水平,规范和提升“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行动模式,健全基层关爱服务体系。履行民政部门国家监护人职能,做好监护兜底、生活兜底工作,进一步提升集中供养水平。
(四)全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民政部门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要履行好部门主体责任,牵头做好各项工作。一要着力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体系和民主自治机制,完善村(社区)“两委”成员联系群众、履职承诺、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联动机制,推进基层自治规范化制度化。二要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全面配齐“社工岗”人员,加强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落实“五险一金”、职称补贴等职业保障;规范社区管辖户数和网格划分,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基层职责准入机制运行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三要深化基层治理实践。深入开展社区治理先进示范创建行动,持续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程,积极抓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效能。
(五)积极推进慈善公益和社工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省慈善公益和社工志愿服务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但与发达省份相比,无论是规模效应还是结构质量,都有较大差距,要下大力补齐短板,切实发挥好慈善公益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一要健全完善慈善公益发展体系。加快《吉林省慈善条例》立法进程,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明确工作落实任务分工,搞好宣传解读,加大慈善宣传力度,视情启动第一届吉林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在全省营造热心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不断健全完善“互联网+慈善”运作模式。进一步强化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二要继续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依托“三级体系”建设,同步建立志愿服务体系,规范志愿服务管理,探索建立“道德银行”“积分制管理”等激励机制,带动各级各类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及爱心人士联动,逐步形成“三位一体”的社会工作网络。着力培养一批稳定的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孵化培育一批优秀的社工服务组织,增强乡镇(街道)社工专业人才发展后劲。积极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示范创建活动、慈善志愿服务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操作的社工站服务项目,推动民生服务更加精细化。三要全面提升福彩销售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销售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基层队伍建设,强化销售场所标准化建设,全面拓宽销售渠道,传播好购彩即做公益的慈善理念,全面推广吉林福彩ip形象,树立吉林福彩品牌形象。
(六)持续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社会组织是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富矿,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要持续加大改革和管理力度,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审批流程,提升登记服务质量,深入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强化政策扶持、项目引导、资源联动、规范管理,持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孵化能力,重点培育行业性、公益性、枢纽型社会组织和提供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服务的社会组织。继续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公益慈善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二要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创建服务品牌,提升业务能力和公信度,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推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规范涉企收费等方面持续发力,健全完善制度化、精细化、多元化、专业化监管体系,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三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好社会组织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培育选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经济发展。
(七)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婚姻、殡葬和流浪乞讨救助等基本社会服务,事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一要积极开展婚俗改革,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和历史资料录入,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确保我省婚姻登记工作稳步运行。着力改善婚姻登记机关工作环境,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二要贯彻落实《吉林省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开展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尽快完成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继续加强殡葬工作管理,持续推进违建殡葬设施专项整治,稳步提高火化率。三要继续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集中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多渠道开展救助寻亲服务,积极推进落户安置,落实寻亲送返、照料服务、疾病救治、站外托养、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全力推进源头治理;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全面提升照料服务水平,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得到及时医治和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八)严格规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行政区划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政治资源、组织资源、政策资源。要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和《吉林省设镇标准》《吉林省设街道标准》。要大力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组织开展好区划调整后效果评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各地未经批准,不得将具体行政区划调整意向写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不得自行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口号,不得对外公开行政区划工作信息。民政部门要当好参谋,适时修订《吉林省地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挖掘传统地名文化,弘扬红色地名文化,提升地名管理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大力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助力。组织开展第五轮市(州)界线联检,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民政厅厅长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心得体会 民政厅 厅长篇2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庆祝建党百年的激励鼓舞下,努力克服疫情防控、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务实担当,奋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成效,顺利实现民政工作“十四五”良好开局。
这一年,我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迅速掀起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热潮,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效,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新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提升。开展援疆援藏项目对接,加大对民族边境地区支持力度,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政系统有效落实。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开展26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25万人次,发放建党100周年慰问金3471万元,解决困难群众个案问题300余件,动员社会组织为企业减免会费近2000万元,为群众提供精准地名信息服务1868条。巡访关爱“百乡千村”示范行动被省委组织部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被省文明办评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被中央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第182期刊发。持续开展农村低保、殡葬管理、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深化警示教育,加大违纪违规查处力度,民政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这一年,我们深度谋划“十四五”擘画宏伟蓝图。举系统之力,集民政之智,着眼未来五年展望2035,完成民政顶层设计,编制了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新时代吉林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2035年发展愿景,确定了15项发展指标,谋划了“九大提升工程”、89个重大工程项目。同步编制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3个专项规划,养老服务专项规划纳入省政府老龄事业总体规划。谋划并启动养老产业快速发展“九大工程”,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我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服务业发展战略重要抓手,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部署;吉林康养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纳入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省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列入省政府重点项目规划。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这一年,我们全力兜牢民生底线交出满意答卷。有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将123万边缘困难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广大民政驻村干部坚守一线,助力乡村振兴做出突出贡献。各地均出台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相关文件,37个县(市、区)完成了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612元和年人均5335元,分别比2020年提高12%和22%;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万人,平均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万元和万元。为万名困难家庭逝者减免基本殡葬费用3400余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为万困难或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亿元,改造精神病院4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继续实施“圆梦大学”“慈善助医”等慈善项目,募集并使用捐赠款物亿元,救助困难群众近10万人次。42万余人次参与腾讯“99公益日”活动,募集资金1585万余元,参与人数和募集资金创历史新高。获得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5个奖项,创历史纪录。
这一年,我们始终心系“一老一小”提升幸福指数。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吉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健康养老幸福工程实施方案》《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模式实施方案》,省民政厅印发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全省养老机构达到1537家、床位数万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到234家,农村养老互助服务设施165个。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创新,确定文养结合试点77个,三年累计203个,服务人次超过200万;长春市承担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国家级试点,设立家庭养老床位2500张;省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模式;吉林市养老机构服务向社区和老年人家庭延伸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连续三年实施的农村养老助浴项目圆满收官,实现全省覆盖。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养老护理相关培训7228人次,成功举办吉林省第一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派出4名优秀选手首次组团参加全国大赛,有3人获奖。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省及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动“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关爱服务效果明显。
这一年,我们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取得突出成效。圆满完成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如期换届率、一次性选举成功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三个百分之百”。召开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暨“社工岗”工作现场推进会,深入落实“社工岗”政策,全省有70个县(市、区)建立了“三岗十八级”等级薪酬机制并落实到位。推广长山花园社区“六治”工作法,打造城市社区先进示范点207个,工作经验被国办信息转发;规范划分和统一编码城乡网格万个,2260个村完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作。1424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完成脱钩任务,排查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1678家,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行动全面实施。14个市(州)、县(市、区)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全省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642家。召开社工站建设现场会,投入资金2490万元,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262个,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组织实施建站模式和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建站体系基本形成。
这一年,我们着力提升社会服务质量赢得百姓口碑。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投入资金760余万元,救助遇困群众7200余人次。启用新版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在吉事办实现了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功能,全省婚姻登记档案实现电子化,在长春地区开展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工作试点取得实效,永吉县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出台《吉林省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投入福彩公益金517万元实施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火化率提升到86%;开展清明公祭活动,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出台《吉林省设镇标准》《吉林省设街道标准》,行政区划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完成公主岭变更代管关系的后续工作,新设街道7个,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开展地名宣传活动60余场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26个,向《中国地名大会》节目报送试题300余个,2部作品在民政部获奖。
这一年,我们持续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发展根基。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出台省级规范文件15件,涉及民政工作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任务圆满完成,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申请立项民政地方标准4项,承担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3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效办理,优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跨省通办”等任务全面完成。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取得新进展,在“全国民政论坛”获得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加快推动“金民工程”试点工作,13个业务系统上线使用,省级数据共享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省福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有为、主动作为,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销售福利彩票亿元,增长%;筹集公益金亿元,增长%,有力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开展“两抓两促”活动,组织民政干部深入基层分片指导、定点帮扶,推动民政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开展“防风险、除隐患、迎大庆、保平安”“白山松水安全行”等安全专项行动,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狠抓疫情防控不放松,省民政厅下发防控操作指南与现场督导相结合,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实现“零感染”。民政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政策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统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等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省民政厅各直属单位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服务能力,有力保障了民政事业发展。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实,根本在于全省民政系统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牢记初心、不懈奋斗、辛勤奉献。在这里,我代表省民政厅党组向大家并通过你们向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表示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吉林民政事业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我省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短板和瓶颈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民政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全面从严治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必须强化问题导向,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