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消费者心得体会范文汇聚【优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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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消费者心得体会【第一篇】

消费者晚会是为了促销和推广某种产品或服务而专门组织的活动。在这个晚会上,消费者有机会了解到该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功能以及价格优势等信息,同时还能参与各种互动游戏和赢取丰厚奖品。我最近参加了一场消费者晚会,对此留下了深刻体会。

第二段:活动的吸引力。

消费者晚会吸引我的地方在于提供了与商家直接互动的机会。通过与商家代表的面对面交流,我能更加了解到产品的特色和优势,对其用途和适用场景有更为清晰的认识。此外,晚会还设计了各种有趣的互动游戏,让消费者可以参与其中,争取奖品,增加了参与度和乐趣。

第三段:互动游戏的体验。

在消费者晚会上,我参加了许多互动游戏,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抢购环节。商家推出了限时特价商品,消费者需要快速抢购,以获取更多优惠。这一环节异常激烈,大家都纷纷涌向商品摊位,争相抢购。尽管我没有抢购到特价商品,但是这种竞争的氛围让整个晚会变得更加火爆和充满活力。

第四段:对于产品了解的意义。

通过参加消费者晚会,我对一款新产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活动中,商家代表向我详细介绍了该产品的功能特点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优势比较。我也了解到了一些其他消费者的使用心得和评价,这使我更加信赖这款产品,并且愿意给它一个试用的机会。因此,消费者晚会为消费者提供了全面了解产品的机会,使我们能够做出更明智的消费决策。

第五段:参与晚会的收获。

作为参与者,我在消费者晚会中收获了不少。首先,我了解到了一款新产品的特点和适用场景,为我今后的购物提供了参考和比较。其次,我还通过参与互动游戏获得了一些小奖品,让我感到非常开心和满足。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参加消费者晚会增加了我的购物信心和对品牌的认同感,让我更加信任商家和他们的产品。

通过参加消费者晚会,我深刻体会到了这种活动的吸引力和意义。它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了解产品的机会,同时也增加了购物的乐趣和信心。希望今后还能有更多这样的消费者晚会,让我们能够更加了解各种产品,做出更明智的消费决策。

优质消费者心得体会【第二篇】

围绕“新消费是我的主人”的主题,县工商局实施了六项措施,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3月15日,局方在县城太极花园广场设立宣传主会场,在各乡镇人口聚集区设立宣传分会场。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宣传页面、发放传单、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设立真假商品识别台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向群众讲解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教育和引导群众了解消费者权益,善于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日共悬挂条幅25幅,设立宣传页8页,设立投诉台10个,咨询680余人,受理消费者投诉7起,现场调解成功1起,为消费者追回经济损失680余元,发放消费者维权彩页1万页、宣传册1000份。

二、畅通举报投诉平台。我局启动12315中心公众开放日,邀请npc代表、cppcc会员及各界人士到12315中心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接受并办理流程,现场参与纠纷调解,亲身体验12315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成立应急执法支队。县局成立紧急快速处理单位,从早8点工作到晚11点,呆在单位,随时待命,及时处理央视“”晚会转来的`、局方受理的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反应,调查处理到位。3月15日晚,领导小组和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在县局和工商局一楼大厅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直播的晚会。晚会期间,县局12315热线立即保持开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接听准备。各工商机关执法人员待命,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第四,进行行政面试。就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召开了会议,四家医疗机构、三家商场、超市等。在市区接受了政府的采访,要求大家高度重视自己的思想,增强自律意识,树立依法执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意识,提高自律意识,约束自己履行作为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在文县县局后院和指定填埋场销毁了20种假冒伪劣商品,涉及酒类、饮料、服装、鞋类、化妆品和轮胎等92092个品种。

优质消费者心得体会【第三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消费的机制体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的消费维权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树立消费维权工作新理念(社会共治、企业是第一责任人、部门协作、现代智慧监管、事先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手段。

放心消费创建是贯彻社会共治理念的总抓手,是对过去消费维权部门协作、“一会两站”、12315“五进”、经营者自律制度等工作经验的总结提升,也与将来的投诉公示、信用监管一脉相成。其本质上,就是要发挥市场化机制,让消费者、社会用脚投票,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促进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今年年初,总局发布了全国5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测评结果均反映出,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地区,消费者满意度较高。事实证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百姓欢迎、群众认可的民生工程,也是深化社会共治的基础性工程。今年创建工作的重点是推动和延伸,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大力开展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行业、示范街区、示范景区等为载体,推动企业、行业、街区、景区等多主体、多层次的创建,实现创建活动从单一品牌向品牌集聚区延伸、单一企业向全行业延伸、从线上向线下延伸、从城市向农村延伸。要加大宣传,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参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广大经营者发自内心地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主动升级自身产品服务质量,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升级离不开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更新消费维权理念,引导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制。要检查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要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加大查处违法行为力度,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也是从源头上解决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有效办法和解决消费投诉高发的有效手段。要大幅度增强“抽检转案”、“诉转案”工作力度,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要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违法线索,依法立案查处,对失信违法经营者形成强大威慑。多年来,消费维权工作主要精力是放在对商品质量的监管和消费诉求的处理上,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抓得不是很实。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成为当前的难点、痛点,也是热点和重点。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管作用,以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服务领域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通过行政处罚、行政约谈、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措施,逐步破除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明规则、潜规则。

目前陕西12315百事通指挥中心已由原有通过电话受理扩展到qq、微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的范围也从“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工商业务咨询、受理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受理工商人员违法行为举报”四项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了“受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职责,这是我们工作的又一项创新。依据12315受理的咨询、投诉和举报数据,坚持月统计、季分析和年报告制度,及时将消费信息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了参考;开辟“发布”三秦消费维权晴雨表专栏,每月向广大公众发布《消费维权月度监测》报告。通过12315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定期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为提升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服务。特别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线运行以来,通过平台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不仅进一步畅通和拓展了消费者维权渠道,更为推动智慧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社会共治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下一步总局还将继续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拓展投诉公示、抽检发布、消费预警、宣传引导、跨境消费维权、跨区域执法协作等功能,逐步将平台建设为消费维权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一体式监管网络和大数据中心,让全国消费者、经营者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都能从中受益。各地要主动适应,充分利用平台的各项功能,加强对消费纠纷的在线受理、处理、督办、统计分析力度,以智慧监管,提升维权工作的效能。

《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里重点强调给消费者赋权,帮助消费者预防风险、解决纠纷。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广大消费者的两项重要权利。去年年底,总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其目的就是打通消费维权的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助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消费者利用信用信息调节资源配置,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力量,促进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目前,此项工作已组织汉中、渭南、榆林市局进行试点,各地也要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区域、行业着手,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同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多维度的投诉公示,提高公示的综合效应。

当前网络市场爆发式发展,但假冒伪劣、误导宣传、信息泄露问题相对突出;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的兴起,共享单车押金退款难、平台公司大数据“杀熟”问题成为热点;老年人消费、婴幼儿消费的高涨,引发保健用品、婴幼儿用品的问题频发;跨境消费的发展,假海淘等新的问题开始出现。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仅仅依靠事中介入、事后执法是远远满足不了广大消费者的需求。消费维权工作要掌握主动权,必须要注重关口前移,防控全链条风险。要通过构建信用体系、加强事先预防、加大违法行为查处,保障各方主体建立起诚信守法的稳定预期,从源头上改善消费环境。要利用好大数据资源,尤其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热线数据,监测消费诉求异常波动情况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对苗头性问题要提前介入防范风险。对消费者诉求相对集中或快速增长的企业,要用好行政约谈和消费预警的利器。要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

优质消费者心得体会【第四篇】

曾经有过这样的幻想:在微风之中,仰卧在万花丛中,头顶着天空,背靠着大地,体会着说不出惬意。那是多么令人心醉的美景啊!

然而,事实带给我们的并不是美好的景色,而是一堆堆白色垃圾,一堆堆“山”,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使我感到压抑,于是我便去寻找能够带给我快乐的有意义的事情。终于重重考验,我选择了调查平日里人们的消费情况与方式。

说干就干,我自由地在街上走着,走了半天都没人理我,我倒有些气馁了,突然看见一个阔绰的老板从一家饭店里出来,我想,他应该对我很有帮助吧,于是我冲上前去,一把拦住他,“先生,您好!占用你几分钟的时间,做个调查好吗?”他爽快地答应,“请问你们平日里都是怎样消费的呢?”“像我们这类人,平日里除了尽力花钱,没其它目的,每天除了泡泡网、唱唱歌,吃吃饭等就是睡觉”“那您不觉得无聊吗?”“不会啊,只要有钱,什么我都消费得起,怎么会无聊呢!”说完转身进入车中,车子喷出一股刺鼻的气味便扬长而去。

天啊,这些大款们都是这么消费的,他们是不因为“钱”而担心,他们是可以每天随意性进入城市中各个娱乐场所,他们是不可以一生都过得逍遥快乐,但他们的这种行为,才是最严重的浪费现象,设想一下,如果他们的钱全都变成了时间,如此消耗下去,就会衰弱得更快,用最通俗的话主,这种人死了都浪费土地。

调查很不成功,我垂头丧气地漫无目的地走着,路经一家书店,一块钱“大减价”的招牌吸引了不少顾客,我也跟着过去瞧,刚进门,一股书香和地板发出一清香使我感到精神振奋,我想:这可比网吧里香多了!我看见很多少年在认真选书,慎重考虑后,选下一本走向收银台,即使只是这么一件小事,但它至少也是正确消费的.表现,看至此,我拿笔为我的调查添上一笔:大批人有正确消费观,异同于浑浑噩噩的人。

一天奔波下来,我早已精疲力竭,无力地躺在床上,心里却无比欢愉,人们能够树立绿色消费观念,自觉养成节约的习惯,为建设世界一流的生态国家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从而间接性地保护了生态,保护了地球。

“微风吹拂,万花齐放,天高气爽,土地肥沃,无尽的惬意奔泻而来”我的梦境中又出现这幅唯美画面。

优质消费者心得体会【第五篇】

5月15日是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一天旨在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有幸参加了今年的消费者保护日活动,并深受启发。在这个活动中,我意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且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保障。在现代社会,商品和服务的种类繁多,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难免会面临各种问题。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消费者将会处于弱势地位,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使他们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我们要充分了解并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

其次,我在活动中了解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重要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是执法部门和社会团体的重要力量,致力于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他们通过咨询、调解和诉讼等方式帮助消费者维权,并推动企业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正是由于有了这些组织的存在,才让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我们要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活动,向他们咨询和反映问题,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我在活动中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消费者是权益保护的主体,企业是权益保护的对象,政府是权益保护的监管者。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作为消费者,我们应当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增强消费者意识,遵守消费者道德;作为企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而政府部门则应严格执法,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只有三者齐心协力,才能真正保护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另外,我还了解到消费者教育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中的重要性。消费者教育是提高消费者对市场行为认知和能力的过程,旨在培养消费者的合理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通过加强消费者教育,消费者可以更加理性地进行消费决策,避免被虚假广告所欺骗,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我们要注重消费者教育,提高自己的消费能力和认知水平,加强对市场的警惕性,自我保护能力才会更强。

最后,我在消费者保护日活动中深刻感受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不仅要充分了解和熟悉法律法规,掌握维权知识,还要参与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活动中去,向他们寻求帮助和支持。只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果,为我们的消费者权益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

总之,参加今年的消费者保护日活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在活动中认识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了解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作用。同时,我也认识到消费者保护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需要消费者、企业和政府共同参与其中。我相信,只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共创一个公平、公正、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优质消费者心得体会【第六篇】

“315就〞不一样了,它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的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在一起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当今的社会,每天都是“315〞。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好,对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应该经常注意身边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有,就可以选择不买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让这个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件事情。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打假有三。

一:消除假上课。

现在的大局部家长都很看重孩子的分数,都是以分数来说话。如果考不好就要挨打挨骂,于是孩子会想尽一切方法来考好分数。他们会讨好周围的同学,让他们在考试时拉自己一把。有的人甚至会去偷考卷,偷试题,把上面的问题弄懂,在考试的时候就能大显身手了。虽然考出来的成绩很好,但这不是自己的真正实力。考试只是看看自己最近一阶段学习的知识点有没有掌握而已。并不是对自己的恐吓。如果成绩不理想的,就要再把学的知识补一补喽!

三:不要假作业。

在校内,有些同学的作业是别人帮他做的,有的甚至是逼迫别人帮他做。这种行为是极其可耻的作业只是对课堂上学的东西及时进行稳固,大家不要把它当做一种负担。如果你们的老师布置得太多,你可以告诉他,这样两头都轻松了。

让我们记住“315〞,记住这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优质消费者心得体会【第七篇】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对客户经理的岗位有了新的认识。客户经理制是改变银行过去等客上门的服务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为中心,从消费者需求出发,营销银行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实现消费者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实现银行自身效益的最大化的一种现代金融管理模式。客户经理具有重要的桥梁作用、市场调研作用、消费者中心服务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消费者管理的方法、技巧,运用现代的多种手段,力求首先改变自己,从而达到改变消费者的目的,从而尽快占领市场,占领消费者,以期实现双赢乃至多赢。

因此,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应中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尽快适应岗位转换。

首先是业务技能的熟练掌握。这是关键,不能够熟悉业务知识,任何的服务和营销将无从谈起,更谈不上消费者的开发。其次是营销的技能。在客户经理岗位上不单纯是优质的服务,更重要的是一种营销。我们每天都会面对许多形形色色的消费者,要善于和他们进行广泛的沟通与交流,洞察消费者的想法,为其提供满意的服务。客户经理与消费者的关系不仅是业务关系,更是一种人的关系;客户经理的服务要有创意,要走在消费者的前面。然后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对业务的学习和对市场行情的准确把握,为消费者提供合理建议。而不能将与消费者的合作停留在的饭局公关上。消费者关系营销,是一种经营理念上的超越,反映了一种新型的营销文化,从本质上体现出了对以消费者为中心理念的认同,而不是骨子里仍残留着以自我为中心的优越感,要真正体现银行对消费者的一种人文关怀和对银企鱼水关系的爱护。这种营销,既立足当前,更着眼于未来。善待消费者,就是善待自己;提升消费者价值,就是提升自我价值。

2、积极主动营销、挖掘消费者源消费者关系管理学习心得体会消费者关系。

3、加强消费者关系的维护。

消费者分类管理是客户经理从事消费者管理的主要内容。按投入与产出相匹配的原则,对不同的消费者实施不同的管理策略,有的放矢。当今金融市场的竞争尤为激烈,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要求我们不断加强与消费者的联络,与消费者之间建立深厚的感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营销工作旺盛的生命力。我们的事业才会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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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消费者心得体会【第八篇】

通过参加这次短期培训,我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很多东西。使我进一步认识到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坚定了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心。并运用本次培训所学的理论和方法,不断丰富和提高自身素质,处理好与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关系,努力学习,为金融消费者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各位领导精彩的讲解,闪耀的个人魅力,让我受益匪浅。培训过程中,大家都谈到了金融消费者保护还处于成长期的问题,这就要求每一个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者都要创新思路,开发方法。培训期间,优秀中学的先进经验也让我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有了更多的思考和了解。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业发展的基础。美国次贷危机表明,如果这个基础不牢固,地球就会震动。保护金融消费者就是保护金融机构自身,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对于银行业来说,近年来,随着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围绕银行服务收费和理财产品的各种金融消费者纠纷不断上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日益突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话题成为热点。中国也需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并在死前予以弥补。不然就像美国的次贷危机一样,代价很大。

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密切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应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出发,以提高银行服务质量、金融稳定、公共金融质量、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从而实现银行业的整体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应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监管要求和法规,不断完善消费者保护管理体系,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消费者需求,继续开展消费者教育服务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要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消除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和金融实践的无知造成的误解和矛盾。近年来,公众通过舆论和媒体对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表达了一定的意见,而这些问题大多是由于公众对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无知造成的,这不仅给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带来不便,也助长了一些人对银行的负面态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规划每一步,从一步做起”的工作思路,克服困难,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为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优质消费者心得体会【第九篇】

因为疫情,20__年的3·15显得有点特别。往年3·15上的重要仪式——央视3·15晚会延期播出。但这并不代表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削弱。尤其是在疫情催热“新消费”、“云经济”,消费形态和场景加速变革的当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如何与时俱进,也已成为时下颇受关注的议题。

毋庸讳言,消费模式的变化,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很多新的挑战。

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既有不足,在新消费时代被进一步放大。如这次疫情期间,线上消费加速普及,原本部分行业监管、某些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缺陷,暴露得更明显。有媒体梳理,预付式消费受疫情影响,就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有些线下消费转为线上后,也因为服务质量或品质引发了新的纠纷。

另一方面,随着新消费兴起,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也需要扩容、提质。

具体来说,得做好两点。一是新旧消费场景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需做好衔接。此次疫情带动了“无接触消费”——从传统的外卖、网购逐步扩展到健身、线上卖房等。新的消费场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势必要对新的变量因素及时作出回应。二是新的消费产品、服务加速涌现,随之带来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溢出了传统监管体系。如新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体系建设,必然滞后于市场的创新步伐。在这样的过渡阶段,平衡好对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保护与对新事物的审慎包容之间的关系,是个必须直面的新课题。

近些年,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事物,已给出了许多启示。而随着以5g、人工智能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基建”开启,信息数字消费规模还将加速扩大,如有预计到20__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达到6万亿元。这样一个全新的、更为复杂的新消费领域崛起,无疑更考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及专业度。这还不仅仅是只靠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就能完成的任务,协同治理的必要性更加凸显。

也应看到,新技术加速新消费进程,同时给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更强的基础支撑。如借助大数据技术,可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更精准;很多新技术也可以助力对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溯源、全过程监管,这也能为消费者权益提供更有力的前置性保护。

此外,23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其中如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大力优化线上消费环境,加大力度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等,也是新消费时代值得完善和落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措。

正如专业人士所指出,当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着“传统的消费痼疾未除,互联网等新经济的崛起、新消费领域的不断拓展又带来了很多新型消费纠纷”这样一种新局面。这要求旧的问题要加速解决,新的问题则要在法律、政策的修订和完善乃至资源投入等层面,作出新的调试。整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应有更敏锐、高效的优化和完善意识与能力。

从消费已成经济增长主动力的趋势来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更健康的消费环境,对于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已变得越来越重要。20__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高达%;十九大报告也指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而要激活消费潜力与活力,夯实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是最基础的配套保障。因此,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只是新消费语境下的“权宜之计”,更应成为持续强化的长久之策。

优质消费者心得体会【第十篇】

消费者晚会是一个非常有趣和令人兴奋的活动,它汇聚了各类商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独一无二的购物体验。我最近参加了一个消费者晚会,并从中深深体会到了其中的乐趣和好处。下面我将分享我对消费者晚会的心得体会。

首先,消费者晚会给人一种全新的购物感受。在传统的零售店里,我们只能依靠自己的选择来购买所需商品。但在消费者晚会上,我们可以亲自试用商品,感受它们的品质和效果。不仅如此,许多参展企业还提供了免费的小样和试用装,让我们有机会在购买之前对产品进行尝试和评估。这种全新的购物体验让我感到很新奇和有趣,也让我对许多商品产生了更大的信心。

其次,消费者晚会是一个与商家直接交流的绝佳机会。在晚会现场,我们可以与商家代表进行面对面的对话,了解产品的特点、优势和售后服务。这种直接的交流方式比起通过网络或电话咨询更加直接有效,让我对商品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而且,很多商家还会提供特殊的优惠和折扣,让我在购买时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此外,消费者晚会也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购物选择。作为一个比较注重个性和独立品味的消费者,我喜欢选择那些与众不同的商品和品牌。在消费者晚会上,大家可以看到各类不同风格和特色的商品,从时尚服饰到健康食品,无所不包。而且,一些小型的创业品牌和独立设计师也会参展,让我有机会发现和支持那些有创意的产品和品牌。这种多元化的选择不仅满足了各类消费者的需求,也让消费者可以更好地发现和发掘自己的兴趣和个性。

另外,消费者晚会还可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在晚会现场,我与一些志同道合的消费者结识并交谈,了解了他们的购物心得和喜好。我们互相分享了一些有关商品和品牌的信息和推荐,相互提供了很多有用的购物建议。这种交流不仅让我扩展了购物的视野,也结交了一些新朋友,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友谊。

总结起来,消费者晚会是一个令人兴奋和有趣的活动,它为我提供了全新的购物体验、与商家直接交流、多元化的购物选择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通过参加消费者晚会,我不仅满足了自己的购物需求,也拓宽了消费的视野,了解了更多优质的商品和品牌。我相信,未来的消费者晚会将会变得越来越丰富和多样化,为我们提供更多的购物惊喜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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