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政策法规心得汇聚精编8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教师学政策法规心得汇聚精编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教师学政策法规心得【第一篇】
这三个月中经历的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记,因为这些印记见证我这样一个新生的成长。在过去的两三个月内,通过不断的学习,使我认识提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在这繁忙的几个月中,我收获了很多很多,时间就这么无情,头也不回的走著,而我们却在为了不被它丢下,死命的追赶著,是的,谁都不想被时间丢下,而我们也随著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的成长,而美好的纯真随著风雨的磨灭化成了成熟,或许这正是成长的代价,回想自己还是学生的那段日子,现在显得是那么的遥远,我在憧憬中懂得了来之不易的珍惜,在思索中了解了酝酿已久的真理,在收获后才知道努力的甜美,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是,仔细琢磨后,又觉得不尽然,原来过去所见所识都是那么的偏见与肤浅,以前的天真似乎在一瞬间幻化成无知和可笑,我想谁又不是这样的呢?或许在以后也会嘲笑现在的渺小……我们不得不笑并含著热泪坦然回首我们所走过的每一步。
两三个月的实习生活,使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幼儿教师的工作,更深刻地了解和掌握了班这一年龄阶段的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其在保教工作方面与中班、小班幼儿的区别,同时也认识到了作为一个幼儿教师除了做好幼儿的教育工作外,如何做好与保育员其他教师及其家长的合作,协调工作也具有同样的重要地位,再这次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其实训练幼儿的生活常规,培养他们的行为习惯及自理能力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一门值得重视的学问。
在实习初期的时候,看到小朋友饭没吃完,我就会去他,他们要上厕所,不管当时在做什活动,我都以为应该让他们去上厕所,他们不会脱自己的衣服的时候,我会主动他们脱等等,我以为我是在助他们,可事实并非如此,经过时间长了以后,我才认识到我的行为的后果就是会让他们不能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的行为出发点守爱幼儿、但结果是溺爱他们,所以经过省,我觉得幼儿教师心中应有一把尺,这把尺其实就是教师坚持的原则,这些原则的出发点和终点都是发展和提高幼儿的能力。
我很庆幸能够跟三班的小朋友及老师共同过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小朋友们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在实习期间最的感受就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很,当我写好一份礁,认真的在脑海模拟几次上课的流程和情景后,我以为那节课可以上的很好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上课时间的把握,各个步骤的衔接,幼儿情绪的调动课堂秩序的维持,还是有缺漏,而这些也是我以后要注意和提高的方面。
我把实习期间的点点滴滴串联起来,在这三个多月时间里,我的观念、我的心态、我的能力、在逐渐发生变化,从中也领悟到作为一个新老师,一定要戒骄戒躁,要时刻有一种学习的心态来对待自己的工作,注重经验的`积累,注重观察有经验的老师是如何上课的,并借鉴她们好的方面,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这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也是必经的过程。
这次实习给我提供了一个鉴定自己的机会,使自己发现了工作和生活中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坚持不懈,更加努力的去对待自己的工作,通过实践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热情的对待自己的工作。
高质量的保育教育已成为全世界学前教育改革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那么怎样的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才是高质量的活动。听了两位教授的专题讲座,我从中深受感触。
在我们平时的教育活动中,何为一个好老师?我们一致认为唱歌、舞蹈、美工、教育教学技能较强的老师,才是好老师,为此我们幼儿园多次举办专业技能、教学技能大赛来衡量教师能力的强弱。可是,在幼儿园的一日保教活动中,教师的专业技能真的是最重要的吗?听了教授的讲座,让我有了新的认识。高质量的保教活动,教师的专业技能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保教人员对幼儿的态度。如果一位老师一直用粗暴的语言和方式和幼儿交流,使幼儿害怕和老师说话,看见老师就像猫见了老鼠一样,这能说是高质量的教育?因此,在幼儿园的一日保教活动中,要想孩子更好的发展,我们老师要改变对幼儿的态度。这就要求老师要爱自己的事业,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我们就要用心去做,用爱和孩子交流,用和蔼的态度对孩子,用欣赏的眼光看孩子,用一份母爱容纳孩子,这样,孩子才会快乐,身心才会更好的发展。
游戏是幼儿的天性。《纲要》中指出“幼儿园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让幼儿通过游戏来学知识,在游戏中健康成长。”那么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如何开展以游戏为主的活动,使幼儿在玩中学呢?听了这几节讲座,我意识到,以游戏为主的基本活动是在幼儿主导下的经验活动,而不是老师高控下的幼儿活动。在幼儿的一日保教活动中,如:生活活动、集体教学、区域活动、常规活动等都以游戏融入,以游戏为主设计活动,让幼儿在游戏中学知识,体验游戏带来的乐趣。
园本教研如何引领和支持教师在贯彻实施《纲要》《指南》的过程中,改变教学关系、师幼关系,真正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幼互动,成为幼儿学习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在听了老师的讲座后,作为幼儿园的教学管理者,我有了新的方向。在以往的园本教研活动中,我们忽视了教师在制定研究方案中的参与权,没有真正把教师作为研究的主载,致使教师在研究中处于被动、跟随的地位。认识上的觉醒,使我重新对研究过程进行反思和质疑,对研究中的人际关系进行了重新把握,对自身的角色进行了重新定位。在今后的园本教研活动中,我们要进行有目的的调查,了解教师的感受和希望研究的问题。经常开展与教师访谈活动,征求意见,从教师的日常言谈中捕捉教师的需要,解决教师的困惑。以教师在幼儿保教活动存在的问题为研究课题,将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
教师学政策法规心得【第二篇】
自去年12月份以来,市局机关开展了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教育活动。陆续学习了《专卖法》、《合同法》、《刑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省局李局长讲话、上级通报、省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和行业制度、上级文件精神,通过不断认真的学习、仔细的领会,我在法律法规的掌握上、在上级制度的理解上均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和认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现将我本人的学习体会作以大家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我自参加工作就一直在审计科做一名审计员,审计工作专业性强,同时涉及面广,但无论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工程审计,还是日常的审计监督活动,都需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为依据而开展。例如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过程中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也必须引用具体法规制度条款予以定性。再如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不仅要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规则,而且要从项目的立项批复、招投标、施工、以及竣工结算全过程监督中所涉及的法规制度都要掌握和运用。可以说,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是审计人员判断的唯一标尺,是开展审计工作的执行依据,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本功。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活动也会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审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和新挑战也会层出不穷,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在熟练掌握审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做到行业制度了然于胸和融会贯通,并与工作实践、经验教训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保证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依法行政”工作要不断深入推进,我们烟草行业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去规范,因此我们每一个烟草人都要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做任何工作或处理任何事物都要想一想是不是符合法律要求,有没有按法规规定程序办理,要将法制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做到依法、守法。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和扎实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更重要做到知行统一,用学到的法律知识、行业制度和党的方针路线指导我们的工作和行动,将遵守法律制度贯穿于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整顿工作作风,期间,不少“老虎”“苍蝇”纷纷落入法网,这完全是因为他们不知法不懂法吗?不是,是他们从内心并未真正树立起法律观念,对法律存在侥幸心里,被私利和贪念冲昏了头脑,而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比如上个月发生的“上蔡事件”,中央及行业三令五申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且醉驾已入刑,也正值行业上下严查作风纪律期间,如此顶风违纪,是他们不知法不了解工作纪律吗?不是,是他们始终未严格树立起法律观念、纪律观念,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给自己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必然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法律观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心怀敬畏,令行禁止,做一个知法懂法,且又依法守法的人,这不但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通过此次学习,我强烈的感到自己对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的严重不足,对一些法律条款的认识不深入,理解不透彻。平时大多关注于审计专业知识和行业制度,对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未能认真系统的学习,工作中时有现用现学的情况。认识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学习的紧迫感随之而来。下一步,我将继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规章制度,着重加强对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理解和掌握,并努力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在审计工作中,正确引用法规条文,避免审计定性和评价不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不恰当等情况,促进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的规范化,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保证审计质量,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详实有力的依据,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教师学政策法规心得【第三篇】
林业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控制气候变化和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林业资源,我国不断完善和制定林业政策法规。在这些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中,我有幸参与其中,并深感其中的重要性和意义。下面是我对林业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刻体会到林业政策法规的重要性。林业资源的保护对于生态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而政策法规是实现林业保护和合理开发的基础和保障。通过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林业政策法规,我们能够维护生态平衡,提高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效益。例如,我国《森林法》的实施,严禁乱砍滥伐和控制森林火灾,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生态系统的稳定。因此,林业政策法规是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其次,我意识到林业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和前瞻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环境的不断变化,林业政策法规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科学性和前瞻性。只有根据实际情况和科学研究,制定出符合国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法规,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林业资源。例如,我国在近年来积极推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有效遏制了乱砍滥伐的行为,保护了林业资源。因此,林业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对于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
进一步,我认识到林业政策法规的规范性和执行性。林业政策法规是对社会行为的引导和规范,而规范性和执行性的强弱直接影响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只有政策法规具有足够的规范性和执行性,才能够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遵守,并最终实现政策法规的目标。例如,在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方面,政府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查检查,严惩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群众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大众环保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政策法规更好地得到落实。
最后,我领悟到林业政策法规的综合性和协调性。林业资源涉及面广泛,涉及到国土利用、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等多个方面,因此林业政策法规需要与相关法规和政策紧密衔接和协调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例如,在推动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统一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林业政策法规的综合性和协调性对于保护和利用林业资源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我深刻体会到了林业政策法规的重要性、科学性、规范性和综合性。通过实施科学、规范、综合的林业政策法规,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林业资源,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作为林业从业者,我将不断学习和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为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师学政策法规心得【第四篇】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学为基础,教育法学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学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段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制定15部相关来完善我国教育法规。
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书的重点。
在以前我对高等学校的地位一无所知通过学习我知道了,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
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我校主要从事的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
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必须对高等学校的政策法规有个清醒的认识,只有有了这样的清醒认识,才能更好的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教师是一个不断学习知识、不断传授知识的职业,作为一名教师应时刻不忘提升自我、夯实基础。同时兼备教师职业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做到合格,无愧于心。
教师学政策法规心得【第五篇】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教师,应该要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透明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作为教师的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培养人才。教师也要具备可树性,知识的更新,也要求我们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探讨了教育法学的原理、高等学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权利义务、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
(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
(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二、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法律法规的复杂性;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平等,终点上的平等以及过程上的平等。
(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三、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这主要涉及到教师的法定身份,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确定和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四、教育法学是教育学和法学两门学科之间横向联系而形成的学科。它以教育法学学科建设的基本问题、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法制、对国外教育法的研究为内容,通过社会调查法、历史考察法、比较分析法、个案研究法进行研究,揭示了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国家建立和完善教育法制提供理论依据;并通过研究教育法律规范在执行和监督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教育执法提供理论上的指导;通过对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制和教育法实施体制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教育立法和依法治教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案和经验。
此外,高等教育工作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精神内容实质,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增长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从而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五、学生的法律地位。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六、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
具体体现在:
(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
(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
八、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九、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实践是检验真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高校教师的我们,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规矩对于一个人的成长甚至是一个民族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随着我国教育法制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作为以教育法为基础法规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也日益明显,作为一名高教教育学的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
教师学政策法规心得【第六篇】
改革与政策法规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在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我对改革与政策法规有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其次,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建立在科学、公正的基础上。再次,良好的沟通交流是推动改革和政策法规落地的重要途径。最后,改革与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强化,以确保其效果和有效性。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改革与政策法规的重要性,更好地参与到改革和制定政策法规的过程中。
首先,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关键动力,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正因为改革的存在,社会才能不断地取得新的成就和进步。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改革,还是个人层面的改革,都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加速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例如,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我们的国家从一个相对封闭、贫困的国家迅速崛起为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之一。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积极参与改革的过程中,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建立在科学、公正的基础上。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改革实施的保障。政策法规需要基于科学的知识和数据,并在广泛的社会基础上形成共识。此外,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还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公正和合理性,以避免可能的不公和偏颇。只有建立在科学和公正的基础上的政策法规,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改革的落地和社会的进步。
再次,良好的沟通交流是推动改革和政策法规落地的重要途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广泛的参与和合作,而良好的沟通交流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政府需要与民众保持沟通和联系,听取民意和建议,从而制定出更贴近民心的政策法规;企事业单位需要与政府保持密切的合作和沟通,共同推动改革的落实和政策法规的执行。同时,社会各界也需要加强互相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合力。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交流,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改革和政策法规的落地。
最后,改革与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强化,以确保其效果和有效性。改革与政策法规只有在执行和监督的过程中才能够真正体现其效果和有效性。“条条大路通罗马”,政策法规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加强执行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策法规落地实施。同时,公众也应积极参与到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中,发挥监督作用,促使政策法规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通过对改革与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建立在科学、公正的基础上,良好的沟通交流是推动改革和政策法规落地的重要途径,而改革与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强化,以确保其效果和有效性。只有不断深化对改革与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我们才能更好地参与到改革和制定政策法规的过程中,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师学政策法规心得【第七篇】
中国高等教育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候,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也在不断崛起。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办学规模已占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我是从高等院校的学生走进高等职业院校的老师,对高等教育有一定的了解,在看《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之后,有着自己的对教育法、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高校学生权利与地位、高等职业教育等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认识,自己的感想!特别是我所从事的高等职业教育有新的体会和收获。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回答的是高等教育在国家的教育体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学校作为一个法律参与的主体在社会法律生活中的地位,两者不属于一个层面。两者的联系是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决定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教育法律地位的体现。
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的义务,教师也必须和任何组织和公民一样遵守宪法和法律,也就是尊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的义务,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行政法律关系高校与学生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是指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管理时形成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高校与学生之间还存在着民事法律关系,即平等民事主体(高校作为法人、学生作为公民)之间基于民事法律规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高校以民事主体的身份而存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对作为相对方的学生并无概括支配、命令的权力,学生也无接受、容忍的义务,而是以平等的民事主体的身份而存在,例如学校因收取住宿费、为学生订购教材等事项而与学生形成的法律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两个发展方向、两种教育类型,教育类型是由社会需要的人才类型决定的。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从大的方面来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发现和探索客观规律,即研究科学原理的人才——学术型、研究型人才;一类是将科学原理应用于实践,从而转化为工程、产品等物质形态的人才——应用型、实用型人才。在把科学原理转化为物质形态的过程中,一般要经历两个阶段:一是将原理转变为具体的工程设计、工作规划等;二是将设计、规划等转变为工程、产品等物质形态。承担第一阶段转化的人才,称为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由不同类型的教育来造就。一般来说,学术型、科研型和工程型人才由普通高等教育来培养,而技术型、技能型人才则由职业教育来造就。其中的技术型、高级技能型人才一般由高等职业教育来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在类型上属于技术应用型教育,而不是学术型、科研型、工程型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在整个职业教育体系中处于龙头地位,它引领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现阶段,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最高层次,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龙头,引领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严格地说,是教育发展至近代才产生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其中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和《教育法》等对其举办主体和责任作出了相关规定。由于《高等职业教育法》没有出台,高等职业教育只能依附于《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劳动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制度。一方面,《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多是宏观方面的条条框框和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实施步骤。另一方面,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部门关系不顺,内部管理不顺。职业教育要得以发展必须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我过职业教育起步较晚,法律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有必要借鉴外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康庄大道。
从立法层面建议完善或者制定相关的《职业教育法》,用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新的法律,指导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学校、企业在合作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其中要对企业在参与,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性质做出明确规定使之细化,具体化、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问责制度,把是否参与职业教育纳入企业领导考核内容。对拒不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方式。
制定相关人事法规,完善职业教育管理,现阶段,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权主要在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权限相对不足,行业管理部门对于高职教育的发展有政府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行业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最为密切,对企业用人的预测,企业岗位变化趋势掌握得最为准确,如能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职业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势,必会给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带来巨大的推力。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引进更多的企业高精尖人才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促进双师结构教师队伍的良性发展实现学校与企业更深入的合作作为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快速进入大众化阶段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其改革不断深入,质量不断提高,一个基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等教育新体系已初步形成。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职业教育是属于高等层次的职业教育,是一种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类型的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国民教育体系中具有其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
总之,作为一名高等职业教育工作者,在传到、授业、解惑的同时,更要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业的伟大实践过程中。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未来教学工作中必须要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职业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略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教师学政策法规心得【第八篇】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一、教育法规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学历证书的分类和获取的资格。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