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学习心得体会【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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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学习增强了法律意识,提升了对权利和义务的理解,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法治精神的传播与实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普法学习心得体会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普法学习心得体会【第一篇】

自“七五”普法活动在开展以来,我始终坚持以学习宪法与学习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相结合,通过学习提升了自身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通过“七五普法”活动的开展,我深受启发和教育,结合我自己的工作岗位,我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一、抓好学习

不断加强学习是提高自我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把学习作为普法学习过程中一项重要任务,努力用法律知识来充实自己,使自己的法治思维有了新的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也有很强的理论性。只有做到理论的清醒,才会做到行动的自觉。因此要从复杂繁琐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抽出一定的时间,多学一些政治理论,多看一些法律书籍,同时,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学习一些经济、政治、新闻、历史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扎实工作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但不可否认的是公民法治观念仍然不强,还没有形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农村工作中一些矛盾的发生,说到底还是公民法治观念不强引起的。虽然我们已经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公民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要扎扎实实做好自身学法的同时,帮助所接触的农户学习法律。

三、开拓创新

在社会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创新是必要途径。一方面是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增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传播效率,提高覆盖面;另一方面是在内容创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文化内涵,增加法制宣传的渗透力,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能迸发出勃勃生机。我们要用认真做好对已学法律知识的复习和巩固,做到学用结合,用法治思维来来谋划农村工作,力争在“七五”普法期间,在理念、机制、内容、手段、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有大的创新和突破。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普法学习心得体会【第二篇】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因此,仅就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从1986年至今,我市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我市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这条思路是科学的、可行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

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依法治县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要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我市共分七大类,即:中省市县直执法综合管理类、中省市县直社会服务类、县人大、政协及党群机关综合(事业)类、农村乡(镇)类、教育类、企业类和社区类。二是要科学定标。确立科学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目标的确立就是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根本目标可分为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基础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个方面,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条,近期目标就是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三是要严格考核。就是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评办牵头,汇同组织、宣传、依法治理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四是要落实“一票否决”权。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五是要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出国留学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要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三个结合”。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

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势,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就是群众关心的就是我们普法工作正要搞的。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

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结合城乡文化建设正在兴起的热潮,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制图书、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繁荣地方文艺之机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方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是普法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广大农民普法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也是困扰普法工作的难点,因此,必须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农村科普之冬、科普之春和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随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编印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推进。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实现“四个突破”。即:人力资源、设施资源、平台资源和经费资源上有新突破。一是在人力资源上实现新突破。我市实际重点培育和建设以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这四支队伍。全县上下普遍建立健全普法“三员”骨干队伍(宣讲员、辅导员、报告员),并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我镇组成普法宣讲团3个、普法宣讲组21个,定期深入支部、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全县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和司法战线资深的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法制宣传人力资源,建立一支统一规范的普法志愿者队伍,经常活跃在全县城乡之间。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设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汇报工作,反馈信息,真正做到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在设施资源上实现新突破。设施资源是开展法制宣传的必要条件,全县舍得投入精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一些法制宣传必要的外部设施和内部设施。全市以人口密集地、休闲场所、公园、车站、商场和主要街道等制作了固定永久性法制宣传设施,营造外部法制宣传氛围。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内部设施建设力度,具体实现了“五化”即:

(1)办公场所实现专室化,从县办到各基层依法治理办都设有专室。

(2)工作运行实现图示化,从上到下统一制作工作运行图板、统一制作牌匾,各种组织、制度、指标、任务量化上墙、图文并茂,一目了然。

(3)宣传器材设备实现现代化,各级依法治理办都配置了数码像机、录像机、微机等宣传器材和办公设备,县办还配装一台专用普法宣传车。

(4)普法档案实现规范化,全县统一要求、统一标准、文字档案齐全、类别清楚、专室专柜。

(5)是普法工作实现网络化,县办通过政府网与各乡(镇)依法治理办实行微机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全部开通,运行良好。三是在平台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全县以“八项”宣传形式为载体,搭起具有本地特色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并在完善中抓提高,在提高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搞突破。首先,开展常规性纪念活动。充分利用一些法律法规的纪念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常规性活动,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第二开展“法制文艺”下乡活动。以县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为依据,组织创作编排一台法制文艺节目,下乡巡回演出。第三开展“法律大集”活动。以各乡(镇)集贸市场日确定为法律大集活动日,每个乡镇每年举办5次以上。

第四开展“法律广场”活动。在县城设置2处“法律广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第五开设“法律橱窗”。充分利用乡村公开栏现有设施,开设乡村“法律橱窗”。乡(镇)每周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村每半月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第六开辟“法制专栏”节目。采取“以案说法”、“法制讲座”、和“银屏字幕”等形式,通过电视覆盖面,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第七开设小区“法制长廊”。在县城繁华小区开设2处“法制长廊”,确定专人定期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八建立“法律农家院”。每个乡(镇)只少要建立3—5个村标准性高、运用性强的“法律农家院”,并逐步实现“村村有个法律农家院”。四是在经费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全县采取政府拨付一点,社会筹集一点,企事业单位冠名赞助一点,法律服务创收一点等措施,县办普法经费万元已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实践,提出这个“1234”工程,就是从不同方面加强思路的科学性、目标的远近性、对象的彼此性、内容的针对性、方法的灵活性、推进的整体性等要素的建设,使它们更趋完善、科学。当然,仅就普法“1234”工程的提出,它不可能包罗万象、尽善尽美。但它不是孤立静止的,可以通过它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更好服从服务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目标。因此,我们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的角度,以未来向度的思维,用全局全程的视野,去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每一个方面和层次,才能在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结中,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

普法学习心得体会【第三篇】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课题,作为基层的教育工作者,作为乡村学校的教师,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全民普法三十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如今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教育工作者,也应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小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小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三)教师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俗话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教师学法可以采取自学、听讲座和考试相结合地方式。在教师中通过开办讲座,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制定各自的普法教育计划,并落实到每学期的政治理论学习中。通过组织教师听专题讲座、看录像的形式完成普法计划,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等,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可以收到明显成效。

普法学习心得体会【第四篇】

20xx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

1、认真筹备好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和新媒体普法培训班,编写宪法读本等“七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成立普法讲师团,开展志愿者普法活动,确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作“六五”普法成就专题宣传片。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高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地、各部门行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行业“七五”普法规划,周密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三、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

5、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编写法治教育专册教材、读本,在中、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命名活动。

四、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6、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司法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推动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7、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作用,组织召开主题宣传活动。召开运用《法制日报》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交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8、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9、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下大气力推出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渗透力和覆盖面。配合开展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村和农村群众手中。

10、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阵地,运作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文化项目,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法律六进”活动增强文化底蕴,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策划设计好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1、司法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法治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科学完备的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使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可量化、易考核。积极推动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

12、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定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的意见。

2、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关于法治宣传进民企、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编写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和商会的法律读本。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做好年度法治人物推荐评选工作。

二、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司法部会同组织、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做好《意见》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积极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4、加强《意见》落实的督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已列入中央改革办今年的督查项目,中央改革办下半年将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管长远的具体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把《意见》提出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七、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13、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国普法中文网和英文网、中国普法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两网两微一端”)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动作用,开展全国普法类微信公众号综合传播力指数评估发布工作,调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发挥集群效应。

14、加强新媒体普法内容建设。适应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加大新媒体普法内容原创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众创众包模式等,激励社会力量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建立普法数据库,逐步实现法治宣传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主题活动,继续举办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全国百家网站暨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15、加强法治外宣工作。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以中国普法网英文网为基础平台,加强法治外宣精品制作,加强与外宣媒体合作,及时对外宣介我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效,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各边疆省份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法治走边关活动。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6、越是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大格局,越要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规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要大力加强普法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普法学习心得体会【第五篇】

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满怀着对前途的信心,对事业的渴求,对理想的抱负,即将迎来就业的季节。当我们静下心来时,都不可不面对一个严肃的问题:不论是用人单位录用新员工,还是大学毕业生等其他求职者成功进入了新单位,都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先学会如何签订以及如何签好劳动合同,为以后劳动争议的发生减少隐患,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了解,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怎么样才能迅速的提高认识,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学习《劳动合同法》,学习劳动法,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理论和社会见识,为以后走上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下就是我学习后的对《劳动法》的认识与理解。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变革充满活力,但也带来不少矛盾和问题。如:在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等。而《劳动合同法》颁布与实施,恰恰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开门立法,解决了劳动关系中的这些突出问题。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取向,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立法必须给予劳动者倾斜保护。劳动合同法旗帜鲜明地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

法权益,并在具体内容中强化了对劳动者保护的力度,如针对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的现状,劳动合同法强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要求,并加大了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针对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力图通过法律的规范和引导促使更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适用,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针对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细化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和程序,加强了对劳动者解雇的保护;针对违约金条款滥用的现象,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范围,仅在服务期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中可以适用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充分体现了劳动法的社会法特性,符合倾斜保护劳动者的理念,它的实施对于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其次,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减少劳动纠纷,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内容,通过规范双方的行为,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以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不仅明确保护劳动者,也同样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如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为了让用人单

位充分行使经营自主权,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通过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达到“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终极目标。

劳动合同法通过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党的xx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劳动关系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和谐相处,以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正所谓“和”----是要让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人人都有饭吃,而“谐”----是要让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中人人都可以讲话。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通过与实施,不可不说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是我国社会进步,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表现。

学习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内容,只要我们充分运用这些知识并把它们联系到实际当中去,我们就会在以后的求职、就业,甚至发生劳动争议需要进行劳动仲裁时,少走许多弯路、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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