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培训心得及感悟大全【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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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培训心得及感悟大全【第一篇】
周三晚上,亿童英语教育的乔老师给我们全体幼师进行了一次短暂的英语培训,时间虽短,但是透过这次培训我感触很深,收获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方法。
这是我第一次听乔老师的课,听完她的课后给我的感受就是原先英语课能够上的这么生动,这么好啊!在这样的英语课上,不但学到了知识还玩得尽兴。乔老师的课生动搞笑,作为老师我们都被深深的吸引了,更何况是孩子呢。
流程,很有实效性,在今后的教学活动中我也将学以致用,活学活用,更好的把握教学活动,让孩子学得好、学的乐。
最后,乔老师还分享了六大教学方法予以更好的教育教学。这六大教学法分别是全身反应法(tpr)、游戏法、情景法、直观法、模仿法、创编法。乔老师就每种教学方法给我们做了详细讲解,个性是在讲游戏法时,分享了好多好玩的游戏,和老师们一齐游戏让我记忆深刻乐在其中。所以,我认为游戏法是最能调动课堂气氛的和孩子欢迎的一种方法。当然这6种教学法在不同的教学活动中是能够共同应用的,每一种方法的应用都需要我们站在孩子的角度上用心的体验感受。
透过短暂的两个小时的培训,我受益匪浅。不仅仅让我对英语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与了解,更重要的是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教学经验和方法。在今后的教学活动中,我将把这四步流程和六大方法穿插其中,给孩子一节生动搞笑的活动,让孩子体验到在玩中学的乐趣和精神。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及感悟大全【第二篇】
期待已久的寒假培训已悄然进行了两天。在这两天的学习中,专家们那丰富的案例、精深的理论,让我深深地叹服;而他们在自我专业成长路上所付出的努力和达到的境界,更是深深地感染了我的内心。对于教育我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对于人生我又有了新的起点与目标。
首先,郑老师的专题讲座犹如雪中送炭,及时地给正在研究自主教育的我指点了迷津。自主教育正是我最近一段时间苦苦思索而不得其果的一个问题,听了郑老师的讲座,我茅塞顿开。他的一靠感情二靠制度三靠文化的自主教育管理理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我将仔细琢磨,认真思考,通过反复摸索,不断实践,研究出更多的有效的可以共享的自主教育管理模式。除此之外,郑老师所讲的“以人为本,信任学生,依靠学生,激励学生,发展学生”也让我感触颇深,尤其是“信任学生,依靠学生”这两点,很多的时候,我们教师都会自觉不自觉包办了教育中关乎学生的一些事,对学生的能力和自觉性往往会持怀疑态度,长久以往会导致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被动性,削弱了他们的自信心,而学生的个性也会在这不自主中难以凸显出来。“充分给学生位置,有位才能有为;充分给学生放权,有权才能做事”,郑老师的这一观点和做法给喜欢一手操办班级事务的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其次,郑立平老师“诗意栖居做人师”的教育理想深深地打动了我,能把教师这一职业和诗意放在一起,我觉得这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既让我佩服,也让我向往!正如郑老师本人诗意的人生追求一样,他的讲座亦是别开生面地诗意盎然。在教育的路上,我明白了原来我们也可以这样幸福。“好的教育靠欣赏,靠唤醒,靠期待。”“植物总是朝着有阳光的方向生长,孩子永远向着赞美的方向发展。”如何看待教育如何对待工作如何看待学生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我们日日在做却并不在乎实效的问题,我们的心不知何时已变得麻木,我们的身体不知何时已疲惫不堪,“愚者以为幸福在遥远的彼岸,而聪明的人却总能把周遭的事物营造成自己的幸福园地。”让我做一个教育的智者,去除那些浮躁与不安,赶走那些虚华与不平,在郑老师的感染下,爱教育,爱工作,爱家庭,爱生活,爱学生,淡定地享受育人的快乐!
今天的学习让我充实,明天的学习值得期待!仰望星空,名师们身上那种从不停止追求教育理想的精神正在闪烁!俯瞰大地,我们正把初长的根须努力植进贫瘠的土地!在和名师共舞的时刻,让我们一路欢歌!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及感悟大全【第三篇】
本月10日,我赶去分公司指定的酒店,参加分公司举办的为期数天的培训班训练种子讲师班.实质为全程观摩--中支--营销部的“入司-月的精英培训班”。这几天的观摩及培训,让我有以下几点心得:
1.人数之多,氛围良好。
从后门一进--营销总部的培训班,放眼望去,全是人。我为之一震,人数真多!13个小组,近130人参训。这在我们机构甚至中支,都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在机构只有月初开启动大会时,才有近百人,而且中途不频繁接电话,不随意走动就很不错了。而这个培训班,纪律严明,学员尊规守矩,且个个积极性高,氛围良好,团队荣耀感强。一个鼓掌,一声问候,都能把屋顶掀翻。相比之下,天壤之别。
2.师资力量雄厚。
这次给--营销总部精英班学员上课的讲师,均为分公司最优秀且实战经验丰富的老师,可以说汇集全省之精英讲师来授课。他们无论是内还是外,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无论是技巧还是其他,都非常到位,非常精彩。让学员听之入神,学之有兴!如果我们的培训班能有这些老师来授课,那对我们的学员有很大的促进,对我们的业绩也有很大的推动,那真是我们的福气!
3.课程回顾及课间互动。
每天早晨各小组风彩展示之后,班主任老师都会跟大家作课程回顾。将每一个老师所讲授的课程的重点及步骤跟大家一一回忆,或引导学员说出来,而非三两句便结束。这样的提问方式,让学员有兴趣,更能加深其印象。
每每课间休息的时候,助教老师便带领学员跳跳晨操,让几个学员跳跳拉丁舞,或请某个进行才艺表演等等,让学员在课间舒缓紧张的学习心情,活动筋骨,尽享快乐时光。更让他们参与其中,感觉学习班的氛围。人人参与,人人感受!
4.职场布置及音响控制。
整个培训班职场布置非常到位,气氛感染力度强。除两侧上边悬挂“----寿险精英培训班”、“欢迎--寿险精英班学习”外,职场除讲台外其他三边都贴满了标语。标语不是手写的,而是特意从印刷厂印出来的。如:“展业是挖金子,增员是开金矿;访量定江山,收入论英雄”,等等,让学员感受到公司的职场文化。每个学员都将名字写好摆放于桌面上,每个组都做了“花瓣”将组名组呼写在其中并张贴上墙。后面墙上是龙虎榜,将各个小组的考勤情况张贴出来。4个助教老师统一服装,发型,上课期间都分别站在后面,观注着全场,观注着学员。
还有一个让我最有感受的是音响,有专人负责。无论是在小组的风采展示还是欢迎讲师上台,都能恰到好处的播放,将气氛推向高潮。
在我们机构由于条件限制,音响很难有专人负责,都是一台电脑控制,每次讲完了之后再点击音乐,就会隔好几秒之后才有音乐响起,这样气氛就没有那么到位。
5.关于讲师试讲。对我来说是新的开始,新的起点。我非常羡慕那些给我们授课的老师,内外才兼备,很优秀,我也希望自己能像他们一样。观摩此次培训班后,我们所有的讲师将重点课程以抽题形式进行30分钟的试讲。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深知自身的差距,这次试讲很不尽如人意,也在我的预料之中。我毕竟离开太久了,这个行业发展太快,变化太快,我必须有归零心态,从头开始。有距离不可怕,只要我肯努力,肯学习,在各位前辈、各位老师的指导下,相信我也会慢慢进步,也会在太平洋成长!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及感悟大全【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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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荣幸,能捉住尾巴成为__市第四批“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派出的实习律师。作为_市__区__实习律师,虽难免有些孤独,但充满挑战而富有意义的工作让我这一个月过得无比充实。
来到__工作的第二天,适逢第五个国家宪法日,__区司法局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____宣传日宣传活动,我也踊跃参加并在法律咨询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在__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我被安排到了下属的中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中华司法所的工作更多是偏行政性的,诸如协助社区的矫正人员报到、安排其进行社区服务劳动。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为__区人民________招募人民陪审员。具体工作是对著名单逐个逐个的打电话邀请,这需要耐心的为电话的另一边解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也许打十个电话才会有一个人会耐心的听完我说话,因为当我告知对方“司法局”、“人民________”等词汇的时候,对方的语气就立刻变得局促不安了,甚至还有一位母亲问我是不是他儿子犯了什么事情。而等我说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弄以后,就只能收获尴尬而不失礼貌的拒绝“不好意思,我没时间”。其实群众对人民________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认知还停留在“官司缠身”、“是非之地”的映像里,普法之路依然漫长而艰辛,要依靠我们每一位“法律人”一步一个脚印的实现。
在完成中华司法所的工作之余,我也会前往__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和另外两位__的实习律师一起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记得一位60多岁的老奶奶,是一位交通事故伤者的护工,起初我以为是来咨询如何追讨护理费的,没想到她是替伤者前来咨询的,伤者是一位中年那男子,无儿无女,只有一位智力残障的妻子,同样无儿无女无配偶的兄长在同一起事故中丧生,虽有一位亲生姐姐,但年事已高,而其子女则对两位叔叔的遭遇置若罔闻。因伤者未获得任何的赔偿,又行动不便,她最终选择不再向伤者护理费,并希望帮助伤者获得应有的赔偿。了解详情后,我为老奶奶解释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向保险公司和肇事车主主张赔偿,并带着老奶奶去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处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宜。
通过参加这次“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律师这个群体身上背负的使命和社会责任,而在实体平台上工作也让我对我国普法现状有更清晰的了解,这些经历将对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有重要指导作用。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及感悟大全【第五篇】
说点题外的话,前几天因为关注房地产方面信息,就临时写了两篇和房产有关的文章,“购房补贴显表面,实为商家搞推销”,“退房?是门也没有的事?”。我博客中有。再加上这几天又要找份谋生的事做,还要去面试。也就耽搁了几天。今天熬夜算是把第三部分整理出来了。
也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哪个律师能要我,让我给他做个助理。
(三)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三个依据”的一点认识
记得在培训的时候有两位律师都提到了王胜俊提出的“三个依据”,还都认为老王不应这样讲,我周围的学员,也大都这样认为的。其实在网上刚见老王的这些话时,我也挺惊讶的,也认为人家挺没水平的,后来想想兴许人家讲的有些道理。后来再想想人家讲的何止是有些道理。现就把我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你可以不同意我所写的观点,但你不能不让我说话,学术争鸣吗?我还是那句老话,一家之言,写的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20xx年4月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来到珠海法院视察。在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会谈中,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王胜俊谈到三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王胜俊特别解释,“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还要把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作为依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翻言论一经媒体报道,一时间法律界人士哗然,认为历史专业出身的老王根本就是在胡说八道,连最起码的法律知识都没有。认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就只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我看老王有可能是法律没学好,可法律界人士应该是政治没学好,不懂得辩证法,只学到了法律的皮毛,没学到法律的精髓。
在封建社会里,是朕即法律,也就是所谓的金科玉律了,而到了近代的民主法治社会则民意就是法律,法律就是民意的诉求和表达。法律符合民意了就执行之,不符合民意了就修改之。法律符合了民意,也就整体上符合了人民大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到了近代的民主法治社会,法律不在是单单靠几个法学家研究出来的,而是有人民大众表决出来的。象古罗马那样直接把法学家的著作当作是法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而这却恰恰是我们法学界的有些法学家梦寐以求的事,他们就是想把法律变成他们的几家之言,而不考虑民众的诉求,为了法律而法律。所以人家老王一讲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不是他们的感觉,他们就哗然了,就愤怒了。为何?他们的梦想要破灭了吗。老想把自己凌驾于他人之上,想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制度的设计者,社会的领跑者,可惜啊,晚生了几百年,社会不给他们机会了。
在我看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里讲的事实是所谓的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也就不是真正的事实,是那些可以用证据来证明的事实或者是双方都认可的事实,哪怕这个双方都认可的事实根本它就不存在,两者也可以被统称为“被证实的被相信为真的事实”。这里讲的法律,也不见得就那么的公正,公平,合理,其中当然也含所谓的恶法如代表部门特殊利益、代表行业特殊利益、代表地方利益的法。可什么又是客观事实呢?其实压根的就没有什么客观事实,所谓客观事实也就是我们谁也不知道的那个事实,也就只是理论上的,在我们观念中的、头脑中认为的那个事实,可它又是的的确确客观存在的。
在我看来,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所谓陪审团制度从实质上讲,搞得就是人民满意不满意,跟着人民的感觉走,不是吗?人家几个陪审员在法庭上一举手,一表决案件有罪无罪,罪大罪小就这样定了。用我们的话讲就是人民代表代表着人们,为了人民。我看人家陪审员就是在法庭上代表人民的。他们的决定也就是人民的决定,他们满意不满意,也就是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了。人民满意不满意在实行陪审团制度的国家刑事审判中应该是占第一位的,也是他们首先重点考虑的问题。不是吗?就是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法律规定为其次的模式,来审理案件的,且每个案件都是个案的审理。
“西方的陪审团制度的陪审团组成人员就是代表所谓的民意的。陪审团的成员都是普通百姓,他们不比专业的法官懂法和程序!但陪审团制度既是法与情的一种平衡,也是民意对法官们殉私枉法的一种制衡和自我修正机制,更是民意大于法的一种体现――当一种法不能体现民意的时候,要么修改法律,要么就尊重民意,陪审团制度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使各种案件在不修改法律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合情合理的判决,使正义得到伸张,既避免了来回修改法律的麻烦和不及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我国恰恰没有这种制衡和修正机制,所以在我国就老是出现法官们殉私枉法和不公引起的恶性案件。”(引自一网友)南京徐老太案、许霆案,刘涌案就体现了法律规定和人民满意不满意的价值冲突。
不是天天讲民主法治就是好吗,那你也学着点啊。人家老王不就提了点看法吗,你就哗然了,可人家提的观点实质上讲不就是你们天天在争取的陪审团制度吗?我就不明白你们个个都哗然个啥。
可这老王为什么要这样说,而老王这样说后,为什么法律界人士会哗然呢?这就涉及到法院和法律界人士对法律案件本身的关注点不同的问题。法院注重的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看重的是一个判决的社会效果如何。这也是我将要谈的下一个问题。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及感悟大全【第六篇】
作为小学英语教师培训班的学员,我深感荣幸,并十分感谢县教育局和教育办的领导能我提供这么好的机会,让我在实践中提高教学水平。这次培训内容丰富多彩,有语言知识与语言技能关系课、小学英语教学等课程。在各门课程中,教研员老师们运用生动有趣的案例,使学员从内心中深处愿意接受培训的内容并尽可能加以內化。通过此次培训,使学员受益匪浅,既有观念上的洗礼,也有理论上的提高,既有知识上的积淀,也有教学技艺的增长。下面对本次培训作以下总结:
一、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
教研员周小龙及其他老师们精心制作了大量的多媒体课件,深入浅出的解读了新的课程标准,重点讲述了任务型教学法,结合小学英语教学的现状,深入细致的讲解课堂教学的基本步骤和方法,以及备课的基本环节和要点。教研员老师还根据课堂实际,摘选了很多条英语课堂用语供我们学习,鼓励我们多说英语,纠正我们的语音语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受到学员们的欢迎。老师还用多媒体课件的形式展示了儿歌的特点、教学优势、以及它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具体运用,我们深受鼓舞。
二、课堂教学实践活动。
为了提升学员们的课堂教学能力,教研员史小琴组织了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开展听课、评课活动。通过听课,我感受到学员们都非常重视这次展示自己教学才能的活动。他们认真备课,教学思路清晰,设计合理,精心准备教案、教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课堂上师生配合融洽,较好的完成了教学任务。史小琴老师的评课真可谓深刻独到、旁征博引、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发人深省。学了之后确实获益匪浅,为自己今后的教学指明了方向。
通过培训,我们的进步很显著。大多数学员都能以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小组活动和师生活动,活动面较大;都能通过游戏、表演等形式来操练和巩固所学知识;都能利用图片、各种教具进行教学。一些学员以前不大使用课堂用语,但通过培训掌握了一些较常用的课堂用语,并能大胆使用。
此次培训,更新了我的新课程教学理念,提高了我驾驭英语课堂的能力,为我的英语新课堂教学打开新天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铭记这次培训,在英语课堂教学中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及感悟大全【第七篇】
5月到11月,实习半年过去了,由一个对法律也是没有太多感觉的门外汉逐渐磨练成了一个有些感觉的小律师,个中滋味,一言难尽。现在就抽空总结一下半年心得。
一、生活方面因为我是没有任何薪水的实习律师,是自生自灭型的实习律师,所以我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所有时间,没有人管。所以生活的压力特别大。幸好本人没有结婚,没有家庭的压力,而且我的孪生哥哥从经济上给了我无私的支持,让我虽然日子过的苦些,起码还能够维持下去。所以,如果觉得做律师,还是需要积累一下经济基础再做会好些。
因为我还没有执业就开始了执业律师的生活状况了。所里面没有给案子的义务,自己给自己找生活费。因此,刚刚开始的两个月,我闲得发慌,不知道何去何从,当初以为考过司法考试,做了律师就有好日子的天真想法被现实无情的撕碎。后来我就翻阅《中国律师》杂志和《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只有旧的赠阅的,看了觉得还是大有收获,对律师行业和其他律师的办案心得都学习了一些。而《人民法院报》就是每天必看的了。看他可以知道很多案例,遇到有用的文章,就抄下题目,然后回家后就到《人民法院报》的网站去搜索下载,然后整理一下,以便日后参考。对此,我看到其他上了年纪的律师,还是用剪报的方式去做这个积累,让我又看到了希望。中国太多律师需要淘汰了,我们才是未来的希望。
开始我也常常翻阅所里面的结案的卷宗,看看其他律师如何选择角度入手,如何写文书。这也会慢慢的得到提高的。
二、工作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手勤嘴勤耳勤脑勤”,
手勤,就是要勤接电话,要勤斟茶递水,很多当事人害怕来律师所直面律师(有些是怕进律师门就要收钱,有些是因为离婚等隐私问题不好意思等等),所以打电话咨询,此时就要问对方贵姓,并留下对方的电话,并报自己的是__律师。最后让对方来所里跟自己详细面谈一下。挂了电话后,紧接着在随身的记事本上将该当事人的简单情况记录下来,并在自己手机里记下对方的电话,如果是姓李的先生问借款的法律问题,就在手机记录“李生借贷纠”。平时闲着没有事情,翻到该电脑时,会想起这个人这件事,认为需要回访时,就打电话以一种关心的口吻去询问对方那事情现在进展如何了?此时,如果看到有希望,就让他到所里面来,亲自面谈一下。这样,这个当事人来了之后,自然就会找我了。当然了,我们所是个典型的小律师所,电话来了,一般都是内勤接了转,其他律师很少主动接的。而其他的律师所,有的有专门的人接待和接电话的,那就另当别论。手勤除了接电话勤外,还有就是要勤记录工作心得和工作安排。
嘴勤,就是嘴要甜,对谁都要甜。俗话说,恶汉不打笑脸人。嘴甜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有什么问题不懂的,想问其他律师,可以先给对方戴个高帽,然后再问,如“李律师,最近看你好忙啊,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你,占用你几分钟。”对于实习律师的虚心请教,一般都不会拒绝了。当然,千万不要在人家真的很忙的时候问问题了。问的问题,除了具体的案例的法律问题,还注意问一些经验的问题。当然这类问题就要问的具体些。例如“一审做原告时应该如何入手分析案子?做被告时又如何切入?二审时又如何?”对此,我得到一些经验,“一审原告要先有法律事实确定法律关系是什么?找到关键点?确定诉讼策略后指导当事人准备证据。”“诉状要简单,给自己留空间,免得让对方看出自己的思路。”“二审被上诉方宜守不宜攻。”“当事人出庭的,准备质证意见,告诉当事人如何应答。”等等。
嘴勤还包括,接待当事人的时候要善于引导式提问事情的关键地方。但是不要说的太多,要先耐心听完当事人的话后,再简练的将对方的意思总结出来,复述一遍,然后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这样?当事人就会给你指出那个地方与他说的不太一样。这样子,你对整个案件的事实情况就有个初步了解了,脑子就开始对号入座了,该事实应该属于何种法律关系,应该如何以跟当事人说自己的观点。此时首先要宽慰对方,尤其是交通事故、离婚等案件,先安抚一下当事人受伤的心。说话不要为了卖弄法律而说难懂的东西,而是讲一些对方听的懂的话。同时,也不要全部说完,要做到“话到嘴边留三分,不可全抛一片心”。因为很多当事人也知道货比三家的道理,会问几个律师的。所以说话要体现真诚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又不能交底,否则他就认为你的料就这么多了。很多当事人都直接问“我这个官司能否打?是否赢?”此时,应对的开场白一般可以这么说“对于你的这个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看,有几个可能性的后果……”其实观点是你自己的,但是你要说是“从法律的角度看”,而不要说“我认为”,否则说错了,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既避免了直接回答“赢或输”的问题,又给自己留下余地。当事人一般不具备专业知识,说话比较没有条理,所以引导当事人的时候,要注意捕捉关键的问题。如,什么时候发生的?什么人经手?地点?有没有留下书面协议?等等。说话要注意节奏,不要太快,以免让当事人听不清楚,认为这个律师性急,办不了事。第一印象一定要建立一种可信赖的形象。
耳勤,就是要多听其他律师如何跟当事人交谈的,学习他们的谈话技巧。在这方面,不得不承认“姜还是老的辣”的真理。尤其是在谈到收费的时候,就像是足球的临门一脚,很关键,很需要艺术。如写个诉状,可以开个500元,对方多半讨价还价300行不行?那可以这么说,300也行,但是你这个案子比较复杂,你以后肯定还来咨询,到时又花费我的时间,还要收你的咨询费。如果是500元,以后就免了咨询费。也可以根据实际复杂与否来确定谈价钱的技巧,如案情需复印的材料较多,就可以说光复印费都要几十一百块了,能少我肯定少了。对于一些一眼看出必定是肯定需要请律师的当事人,就不要轻易让步降价,否则可能反而适得其反。对于一些犹豫不决的,就要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可以说,这样吧,你的问题我也可以给你解答了,你可以再考虑一下是否打官司。但是不要考虑太久,否则错过了最佳时机,打官司的意义就彻底没有了。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及感悟大全【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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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即将成为一名正式的人民共和国律师前夕,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苏州市司法局在常熟市委举办的“苏州市律师班”,听取了省和苏州市司法厅律管处关于律师执业的教育、毛勤勇律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邵明律师关于办理民事案件经验的讲座以及朱伟律师关于处理非诉讼事务相关问题的讲座,并赴苏州市国主义教育基地———沙家浜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和实习律师宣誓仪式。两天虽短,但三位知名律师的讲座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使我不仅从执业理念上,而且从能力上都得到了一次极为难得的洗涤和飞跃。现将本人在该次培训中的一些心得简要如下。
从内心深处将,我认为有一颗是一名合格律师的立业之本。对于一名刚刚执业的律师而言,知名度不高,业务能力有限,只能接一些标的额不大的民事案件,所接触的当事人也往往是底层的普通群众。他们不高,拮据,但又常常发生一些工伤、交通、医疗事故。但他们遭遇不幸时,没有什么人可以他们,而只能用有限的钱聘请律师为他们伸张正义。试想,如果作为一名律师,对于他们的事项不够尽心尽力,不要说做一名律师了,就是一个卖菜的大嫂也比自己强。所以我觉得,做一个律师首先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一个负责的人。
人活在世上,就那么几十年,无论是锦帽貂裘,还是衣衫褴褛,都少不了一死。所以关键是生活的质量。什么样的生活是有质量的生活呢?我觉得应该是的生活。快乐从哪里来?泡吧能带来快乐吗?大吃大喝能带来快乐吗?其实那些根本不叫快乐,只是暂时地忘却,一旦一静下来了,就会特别的孤独。但是,如果你去帮助别人,如果你让别人得到快乐,你从中所得到的快乐将是深层次的,更有持久的。在的道上,每个人都在黑暗中摸索,当你握住别人的手,别人也会握住你的心,这样彼此都能得到。所以,我更应该那些接受我帮助的人,因为正是他们让我得到了快乐。
我的床头一直放着一本圣经和一本诗,虽然我不经常看,但是看到他们,我的心里就十分宁静。我有时候也去教堂,听唱诗班唱着好听的歌,也跟着主唱放开嗓子,歌颂生活。感谢造物主赐予我们一颗能够感受到快乐和痛苦的心,也谢谢他赐予我们的每一个和每一个平静的。
在那里我知道只有爱是快乐的渊泉。要爱自己的家人,爱自己的,爱每一个你的或不认识的人。但你带着这样的心情去见当事人的时候,就不是问题了,热情也不是问题了,甚至案件的结果对当事人也不重要了。因为你尊重他,你已经把他的事情当成你自己的事情。
老百姓找律师,表面上是请求你帮助他得到某些东西,实际上是因为受到了伤害而希望得到弥补。但你用爱的尊重的心去对待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接受你了。也许你会问,在普通的民事案件中你可以有上面所说的那种态度,但在纯经济的纠纷中也有这种必要吗?回答是肯定的。
经济学上有个名词叫做“为了最大多数人的”,衡量一个事情的好坏往往是看它是否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如果这个标准成立的话,那么一个自由的经济体是必要的。在这个经济体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自由地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别人的劳动。这就是经济的基础,它拒绝欺骗,拒绝暴力,拒绝一切妨碍自由的行为和阻力。从这个意义讲,你维护了经济上的自由(这种自由其实已经包括了公平),你就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这种爱虽然不明显,确实深刻而持久的。同样,在处理非诉讼事务中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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