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实用9篇】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强调自由和平等,主张通过契约建立合法政府,反映了对人性和社会秩序的深刻思考。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篇1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卢梭先论述个人处于自然的独立个体状态和在社会共同体状态下的情形,阐明人类由自然状态转入公民国家状态的必然性,为了维护自身的财产与自由不受侵害,他们制定社会契约表达公共的意志,形成由所有个体联合的公共法人,并选出执行公意的组织,即政府,来委托行政的权利。在这条思路的指引下,他分析了社会契约,自由与平等,主权权力,公意与法律,政府的本质及属性等。
自然状态下,每个人虽然本身都是完整的,但却是孤立无助的,当不利于他们生存的障碍超出个人自我保存的力量时,人们去寻求一种联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保护和维护每个联合者的人身安全与私有财产。同时,由于每个人固有的力量和自由是他自我保存的主要依靠,他又如何能在置身于力量的联合的时候,而不会被其他人侵害到自己的利益,同时又不会令其他人忽略对自己应有的关怀呢?什么是公民应该有的权利与义务?什么是主权者的权利范围?这就是社会契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所在,而最终形成的条款可以表述为:“每个联合者及其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整个的联合体,而他又相应地获得属于他一切的基于法律保障的所有权。”
于是,这一联合行为就产生出了一个具有道德性的和集体性的共同体,从而代替了每个缔约者的个体。这个由所有个体联合而形成的公共法人,在以前人们称之为“城邦”,现在成为“政治共同体”;在被人称呼的时候,它的成员们就称它为国家,与其他的同类相比较时,它就被称之为政权;人们作为主权权利的分享者,称为“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称为“臣民”。
公共的意志就是至高无上的秩序与律令,(即立法的权利在于人民)这种人格化的律令就是主权者,即公意的执行就是主权者。由于法律是普遍的意志和普遍的对象的结合体,所以任何一个人,自己意志的命令就不可能构成任何法律,而不管这个人是什么样的身份,即统治者的个人意志可能是行政命令,但绝不会是法律。政治共同体为了保存自己,同样也是保全缔约者的生命与安全,必须具有一种带有普遍性和强制性的暴力作为基础和保障,目的就是要按照最有利于整体发展的方式来推动和处理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利益。正像自然赋予了每个人绝对权力,让他来任意支配自己各部分的肢体一样,社会契约也赋予政治体同样的绝对权力,让政治体来支配组成它的各个成员。然而这种绝对权力,也是要受到公意的指引。主权作为公意的执行,是神圣的,但是它的范围不应超出公共契约的范围,而且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置契约规定所留给他们的自由和财产。
通过社会契约,人类所失去的,仅仅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他得到的所有事物的无限权利(尽管很容易失去,因为没有法律来约束其他人来争夺);而人类所获得的,却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占有事物的所有权。自然自由仅以个人的力量为其界限,而社会自由是要受公意的约束和限制的。占有权有可能是由于暴力的结果,也有可能是作为最先占有者的权利,而所有权是根据正式的权利和资格所获得的权利。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当我们有意识地服从我们共同签订的法律时,才是真正的自由。
根本的契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不平等——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但是,却以人们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平等来取而代之了。因而,人们虽然在体力上和才智上是不平等的,但是由于契约和法律权利的存在,他们每一个人之间就已经成为平等的了。每一立法体系的目的都在使公民获得最大的幸福,衡量的标准是:自由与平等。之所以涉及自由,是因为所有人与人之间特殊的从属关系,都会使国家加速分离;之所以涉及平等,是因为没有平等,自由也就无从谈起。然而,所谓平等就不是均贫富,而是说,对于权力而言,它的强大不能发展成为暴力,超出法律的约束;对于财富而言,它的强大不能使人失去人身自由。这意味着,那些拥有财富和地位的人必须适度节制自己的财富和地位权势,而那些普通大众也必须节制自己的欲望和贪婪。这也说明了一个国家最强大的力量是蕴藏于民众的德行的习惯的力量,即道德品行,风俗习惯和公众的舆论,它们是一切法律的源泉。
正如每一种自由的行为都需要精神上的意志和行动的力量才能产生,政治体也需要同样的动力,公共意志可以称为立法权力,公共力量可以称为行政权力。立法权属于人民,行政权却因其需要执行具体的行为,需要一个代理人来执行,并接受公意的指引。政府就是这个代理人,它掌管法律的执行并维持社会和政治的自由。人民服从君主的行为,所根据的不是契约,而是一种委托,即人民将行政管理这项任务委托给政府,同时,也有权力任意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力,这就是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国家的稳定取决于主权者,公民和政府者三者的平衡,如果主权者想要进行直接统治,如果行政官想要制定法律,如果臣民拒绝服从,那么骚乱就会取代稳定,力量和意志就不再协调一致地活动,国家就会解体而沦为专制体制或是陷入无政府状态。
政府内部的成员具有基于个人利益的特殊意志,也具有作为行政官的共同意志,它仅仅关系到政府的利益,同时还具有公共意志。这三种意志的活跃程度和社会要求的正好相反,同时,正如一个人从出生就注定走向衰老与死亡,政府权力也具有滥用和政府变坏的倾向,这都要求对政府的监督。从一个国家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与否可以看出国家是否健康,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正切实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反之,人民已不相信政府会表达公意,此时,政府已失去合法性。那么主权权威如何自我维持呢?定期集会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契约,是对政治共同体的的一种支持与保护,同时也是对政府的一种控制(所以在任何时候,集会都会给统治者带来一种恐惧),因为当人民合法地集合在一起(而是小众人在别有用心地煽动),这个国家的真正主人已出现,这时行政官和每个公民都平等,他只不过是集会的主持者。集会的召开总是以采取如下俩个提案的形式,以这样的方式来防止政府篡权的行为。
主权者愿意保存现有的政府形式吗?
人们愿意让那些在目前实际掌管着行政管理的人继续留任吗?
下午睡觉醒来,外边亮堂堂的,久经雾霾,阳光与晴空的出现就倍觉珍贵,赶紧跑到图书馆把这本书的读书笔记写完。在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卢梭还论述了不同体制的政体,公民宗教等,由于个人能力有限,无法整理下去了。
把导读的一段话抄在这里:
“在卢梭看来,生活在公民社会中的现代人,无不陷入自我分裂的困境之中:作为自然人,他受自利的感情驱动;而作为一个公民,他又担当着公共的义务。这种正义与自利的人格分裂,正是现代人之人性异化的本质。卢梭所关注的问题实质是:如何摆脱现实社会中人的自我分裂的困境!他用以解决整个问题的钥匙是自由,不过不是那种原始的自然状态式的自由,而是一种新型的共同体的自由。卢梭的政治思想的中心课题,是尝试设计一种共同体生活,使人重享他们曾经在自然状态中享有的那种自由。”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篇2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了解了什么是麦当劳化,通过阅读,他给了我一个思考问题的新视角,以前总是从一个很小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而这本书当然也是从一个小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但是它上升到了世界的层面上来,这样读完了这本书之后,就能够以一个全世界的视角来解释社会的有关问题了。
很明显,麦当劳化是一个全球化进程——全球化这个更为广泛的进程的一部分,具体而言,麦当劳化是完全复制的本土全球化模式的一个主要实例。
罗伯逊的全球化理论可以很好地展现世界这些行业所属的类型,首先还是要来解释几个新的概念:
全球本土化:全球化和本土化的相互渗透,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导致的结果,强调的是异质性。
本土全球化:强调国家,企业,组织,以及类似机构的帝国主义式的扩张的雄心壮志,以及他们的愿望和需求,并将他们强加到各个地理区域中去,强调的是同质性。
完全复制:指总体上集中思路设计的,控制性的既相对缺乏独特实质内容的社会模式。
本土创新:指通常由本土构思设计的,控制的以及相对丰富的独特的实质内容的社会模式。
有了这上面的这几个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根据我们社会那些行业的特点,放在相应的表格之中了。例如:
完全复制
本土创新
全球本土化
纪念品店,旅游饰品,
手工工厂,本土工艺品
本土全球化
麦当劳餐厅,巨无霸
博物馆,巡回艺术展
上面这是在说明,世界行业的一个大概的分类。而这本书呢?主要是警醒人们,社会的麦当劳化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威胁。
我认为主要的批评有以下方面,主要的是理性的非理性化:
首先,麦当劳化存在着浪费资源的情况,比如说:麦当劳为了生产规格相同的薯条,就必须要种质相同形状的土豆,从而那些形状不相同的就都浪费掉了。这个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但是,另外一个影响就值得严重的批评了,它的非理性影响是使人们非人性化。比如说:麦当劳化的快餐厅的非人性化的环境既不适合用餐也不适合工作,顾客要排队,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太大。
还有,从营养上面来看,一位社会学家对此的评论:社会的麦当劳化在营养方面并不是一个进步的过程。同时,社会的麦当劳化还遭到流行病学家和环境学家的强烈抵制,认为它造成了大量的生活垃圾。
我重点说说这个社会的麦当劳化的非人性化这个问题,在社会学的学习当中,我很早就接触到了异化理论,用这个理论可以很好地揭示现在的问题。社会的麦当劳化,全球化下的流水线生产,使得人们开始异化。比如说:在流水线的生产方式上面,人们始终从事这一个动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些工作甚至只用到了人的一部分器官就可以完成了,不需要太多的大脑。有两句话说得好“一个低能儿都可以掌握这个工作 ”,说的更进一步就是“任何一只被训练过的猴子都可以从事这项工作”
记得在一个名为“周六之夜现场”的电视节目当中,人们虚构了一家小型的快餐连锁店。主要是讽刺现在的社会的麦当劳化这个趋势,顾客就餐就感觉自己像牲畜一样。是这样的,几个年轻的主管听说一家新的快餐店刚刚开张,他们想去尝试一下,就决定去吃午餐。他们刚刚走进这家餐馆,脖子上面就被系上了围兜,接着他们发现了一个类似猪食槽的东西,里面装满了红辣椒,还有一个服务生定时从一个篮子里面将新的食物铲到槽中。顾客都弯着腰,头贴到槽上,边舔着红辣椒边随着槽移动。他们时常会抬起头来呼吸,或是在一个“公共酒盆”中喝酒。他们吃完了之后看,按照“人头“付账。由于每位顾客脸上都沾满了辣椒酱,从表面上看,他们与畜牲别无二致。当然这只是一个讽刺的例子,但是现实当中像这样的例子,在今天的社会麦当劳化下难道没有吗?
社会的麦当劳化,压缩了人们的时间和空间。哈维有一个中心论点就是:时间和空间的压缩理论。认为现代主义压缩了时间和空间,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缩短了人们的距离。詹姆逊的后现代社会的五个方面强调:与资本主义后期相联系,表面化,情感或者感情上的冷漠,缺乏历史的真实性,重现性技术。社会的麦当劳化都存在着这些问题,人们在麦当劳用餐时,服务员的虚假的问候和虚假的笑脸,她们的内心个个都希望这顾客快点离开,好节省时间,服务下一个顾客。
“麦当劳化”只是一个称谓而已,当然我们也可以同样称“汉堡包化”,“星巴客化”。同样的现象现在到处都是,已经充斥着我们的整个生活当中,这是一种社会现象,我们要抵制他不好的方面,发挥其优势,建设更加美好的未来。
社会的麦当劳化意指快餐店的规则逐渐主宰美国社会的诸多方面乃至世界其他地域的过程。 作者把麦当劳作为席卷全球的合理化进程中的一个范例,通过剖析快餐文化如何渗透并影响人们的工作与生活,本书旨在帮助人们理解自己出生、成长并可能继续经历的真实世界。里茨尔认为“麦当劳化”已经涉及我们生命的每一个角落——食品、媒体、教育、医疗,无一例外。本书旨在:
批判:快餐文化掀起“理性的非理性化”潮流,不啻于消费文化鸦片!
警示:面对麦当劳化的吸引和诱惑,我们不应对其危害视而不见!
应对:抵制麦当劳化,创造一个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的世界!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篇3
《社会契约论》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杰作,卢梭在书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强调自由平等,反对压迫;提出"天赋人权",反对专制、暴政。其思想对当时社会制度进行道德评价或改造,为资产革命等提供理论根据。卢梭的思想理论对法国、美国等国家宪法建立起到重要作用,对推动我国新民主义革命也产生深远的意义。
一、作者卢梭简介:卢梭(1712-1778)法国启蒙思想空、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激进民主主义者、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之一。1720xx年出生于瑞士日内瓦,父亲离家出走,母亲早丧,从小失去家人的关爱。没有受过传统、正规的教育,六岁的时候就阅读许多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学、小说,开发了心灵的沃土,获得丰富知识。十六岁那年遇上德.华伦夫人,在其帮助下,卢梭平静地自学了八年各门学科,积累了广博的知识,后来结识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渐渐产生其启蒙思想。卢梭一生中论著甚丰,主要有《论科学与艺术》(1749)、《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新爱洛漪丝》(1761)、《社会契约论》(1762)、《爱弥儿》(1762)、《山中书简》(1763)和死后出版《忏悔录》(1788)。卢梭多次也因著作、思想而被迫流亡,过着漂泊的生活。但卢梭这些论著对近代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和批判,震撼了西方的社会,推动历史进步。
二、本人读《社会契约论》一书,对各章节的主要内容的理解:第一卷:本卷控讨人类是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的,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
第一章第一卷的题旨本章开篇指出了"人是生而自由的"观点,继而转向"但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的困惑。当人民被强力迫服从时,人民就有权利推翻强力,从而恢复自由。社会秩序是神圣的基础权利,是通过人们的约定而建立。第二章论原始社会本章卢梭指出,家庭是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一的自然社会,通过比喻,政治社会犹如家庭的原始模型,但家庭中,父子关系是以爱为基础;而地在政治社会中,主权者对人民就只有发号施令来代替,有着根本的区别。第三章论最强者的权利卢梭反对任何人将强力转化为权利。并指出,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产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第四章论奴隶制卢梭强调,既然任何人对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的权利,于是便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10人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了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了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奴役权是不存在的,它是非法的、荒谬的、没有任何的意义。奴隶制与权利是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的。第五章论总需追溯到一个最初的约定卢梭指出,专制主义无法进步,它与治理社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公共意愿除非通过选举,否则要通过约定来确定。第六章论社会公约卢梭设想,当人类遭到不利于生存的障碍时,其阻力已经超出一个人自存的能力,人类要克服阻力获得生存,唯一的动力就是共同协作,达成一种契约。
社会契约的每一个结合者转出去自己的一切权力、财富、自由,仅仅是全部之中其用途对于集体有重要关系那部分,这种转让对于每一个人都有是同等的、毫无保留的、都有必须服从公意的最高指挥这下。由全体个人结合所形成的公共人格,称为共和国或政体。当其是被动时,叫做国家;当其主动时,叫做主权者;结合者都是人民,或叫作公民;指出主权在民的思想观点。第七章论主权者卢梭指出,社会契约包括公众与个人之间的规约,对于个人,他是主权者的一个成员,对于主权者,他是国家的一个成员。个人意志与公意不同,个人意志考虑是私人的利益,公意代表公共利益。任何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第八章论社会状态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国家状态下,会发生变化,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26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面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第九章论所有权本章卢梭论述财产的占有权和所有权。
第二卷本卷讨论立法(汉伏本)第一章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国家成员之间的约定是政治共同体的基础。主权是公意的运用,所以不能转让。主权者是一个集体的生命,只能由他自己来代表自己,权力可以转让,但意志却不可以转移。个别意志与公意不可能一致的,个别意志偏于私,公意倾向于平等;如果个人意志代替了公意,政治体就解散第二章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卢梭指出,公意一经宣示就成为一种主权行为,构成法律。个别意志或者一种行政行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最近重看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不同于第一次走马观花地阅读,这次刻意放慢了速度,细细研读,尝试去学习领会这位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最卓越代表人物的思想精髓。
《社会契约论》,又名《民约论》、《政治权利原理》,是卢梭最为知名的著作之一,其思想之深邃、影响之巨大,从《独立宣言》和《人权宣言》这两部旷世宪法对其思想的无保留继承就可见一斑。对于这本书的概况,用卢梭自己的话再合适不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甚至可以说,《社会契约论》所要谈的,就是自由和枷锁的关系。在卢梭看来,整个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在于:能够找到一种结合的形式,使每一个结合者既能像以前一样自由,同时又会以自身全部的力量去维护和保障其他结合者的自由。就此而言,这种结合的形式就是卢梭所谓的枷锁,无形的枷锁,也可以称之为“理性的羁绊”,也正因为有了这种羁绊,人们才不至于自由到损害他人的自由。
此外,关于民众和民意的阐述,也是有所不同。和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相比,虽然都强调关注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实现公众的价值,但是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更为注重民众诉求表达的权利和机制。比如卢梭给予正面评价的罗马公民大会,倡导的是一种民众的主动机制。而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信奉的“民贵君轻”,则是事先给定统治者是最高民意代表这一前提,讲求的是“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从民众的角度来说,这在本质上是一种被动机制。
总体而言,对于这本大作,每次读都有不同的认识和感悟,需要长时间反复的解读和揣摩,但是有一个观念确是始终都在的,即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一点理性的羁绊。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篇5
麦当劳快餐与其用料配方、制作工艺、生产流程、营销策略、经营理念合在一起,成为麦当劳企业文化或产业模式向社会生活其他领域扩展,这就是“麦当劳化”(McDonaldization)。麦当劳化有几个共同的特性,即效率(efficiency)、可计算性(calculability)、可预测性(predictability)及控制(control)。作者把麦当劳的固定生产步骤表述得淋漓尽致,从制作过程、销售、营业收入等都符合了上述的4个特性;甚至连消费者都被规划好朝几个动作进行,排队、在规范好的中选餐、付款、自己找座位、吃完自己带走回收废物。
在这样合理性的模式中也存在着很多不合理性的行为结果。比如人们要在排队等待选餐的过程中浪费许多宝贵的时间,不知不觉地陷入这个理性的铁笼(Iron Cage )。而且人们同时也陷入了一种被控制的单一的选择中。为了提高效率,食物的种类、重量、型号都是被规范过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确定性的。
在后面的章节中,作者还将其拓展到其他连锁行业:医院、教育、旅游等等,虽然不是特别严重,但想到自己被机器化并不是很舒服的事情。当然在最后的章节中作者试图把这种确定性的现代化现象引向后现代的图景中,并提供一些措施以帮助人们逃离麦当劳的铁笼,但是并没有提供我们逃离麦当劳的理论支持,让人有些遗憾。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十八世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首先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美国独立后,依照《社会契约论》思想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宪法,走上了强国之路,随后欧洲掀起了宪政狂潮,西方开始全面超出了东方。
在宪政发展过程中,民主改革和极权主义同时进行,所有的统治者都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无论独裁者还是宪政者,前者以人民的民义屠杀人民,后者努力建立宪政国家,经过痛苦而艰难的抉择,人类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和平与繁荣的世界环境,这是理性思想的胜利,虽然战争、恐怖、极权仍然威胁着人类。
中国在西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宗教改革时候没有表现出兴趣,“西学东渐”也没能使中国发生变化,明帝国依旧沉溺于天朝大国的梦幻中,政治上太监乱国、经济上农业为主,对于个性解放、自由民主一无所知,全面继承明帝国统制思想的清帝国,除了在经济上达到封建社会最繁荣的局面外,别无进步,太平盛世的假象终于在十九世纪末被揭穿。
1840年鸦片战争,昔日强盛的清帝国不堪一击,忍辱签订不平等条约,不久,中国爆发太平天国运动,太平天国没有提出任何新的观念,唯一让人惊讶的是洪仁玕从英国殖民统治地香港带来的《资政新篇》,但《资政新篇》没有涉及宪政,太平天国起义也就注定了不成功的命运。太平天国被镇压后,鉴于对中国落后的认识,清帝国推行经济革新的洋务运动,与此同时,日本开始从宪政到经济全面改革的明治维新,三十年多年后,尽管中国洋务运动成绩斐然,但甲午海战中依旧惨败给了日本。
“马关条约”丧权辱国,痛定思痛,慈禧太后及知识分中子的开明人士,无不认为宪政改革是中国的唯一出路,清政府开始宪制改革的讨论,然而激烈的权力斗争让宪改搁置,此刻的中国已经无法忍受清政府的渐进改革,保路运动导致辛亥革命,清政府寿终正寝,宪改无疾而终,从此中国由对宪改理性温和思考转变成激烈抗争,军阀混战、日本入侵,国共内战,一切让我们眼花缭乱,惨烈的近代史并没有使我们吸取太多教训,新中国的宪法无力阻止共和国主席变成阶下囚,尽管他是无罪的,但是不能保护普通公民的制度也不能保护共和国主席,其后结束了十年浩劫,可不是靠宪法来完成,我们的法律还是那么苍白无力。
在强调法治中国的今天,学习宪政、了解宪政是每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有必要将宪政来龙去脉了解清楚,明确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毕竟只有广大人民真正具有公民意识,才有可能构成真正的法治和民主制度国家。
“人生而自由”,卢梭说,“人的这种共同的自由来自他的本性。他的第一法则是自己的存活,他的第一要务是自己的利益。人,一旦明白事理,就是自主的;对自身的生存手段,他拥有唯一的决断,他因此成为自己的主人。”
任何违背人权的借口都会造成独裁,十八世纪的卢梭显然不能先知先觉后世的法西斯主义和极权主义,但他预料到了以人民名义专制的理论,所以他坚定不移支持自由的人是共和国制度唯一基础。因为契约,我们从人民变成了公民,我们不仅要考虑自己的权利,也要考虑自己的责任,我们不仅对自己负责,我们还要对社会负责。
也许每个人对人权和主权的理解并不相同,但是如果按照卢梭的论述和定义,人权是在主权之上的,这两者并不矛盾,人权是主权的基础,主权体现的是人权。卢梭的理想社会最终在慢慢变为现实,这需要公民用智慧与勇气来坚持原则,在法治不完善的国家,法律并不总是保护人民权利的,如果个人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特别是造成激烈的冲突时候,我更倾向于用良知来判断和行为,而不是法律条文。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篇7
让·雅克·卢梭(1712—1778)法国启蒙思想空、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激进民主主义者、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之一.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信奉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作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发表于1962年,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我对《社会契约论》一书各卷主要内容的理解:
第一卷:人类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的.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摘自伏汉本)
第二卷:讨论立法.法律是用来规范政治体行为和意志的立法.法律的对象是普遍性的,是公意的行为,为公章的记录,结合了意志的普遍性与对象的普遍性.法律应由服从法律的人民作为创作者.
第三卷:这一卷讨论的是政体,即政府的形式.政府掌有行政权,这种行政权隶属于作为主权之行为的立法权.同时,政府的成立不是基于契约.这是从第一卷主张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并非契约的目的引申出来的.
第四卷:继续讨论政治体制.进一步阐述了他理论中巩固国家理论的方法.在"公意是不可摧毁的"这一前提下,卢梭分别论述了投票、选举、罗马人民大会、保民官制、独裁制、监察官制和公民宗教等在国家治理中的运作.
三、读后感: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明了人类社会不平等起源和基础后,探讨了如何在社会状态下实现社会平等问题,提出民主共和国的社会理想,试图创立一种真正合法的社会契约来取代历史上以牺牲自由及和平为代价的社会契约.他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强调人人自由平等,提出"天赋人权"理论.坚决反对暴政、压迫.他的这些思想对当时社会制度的衡量及改造做出了理论上的分析,同时他提出的平等、自由的观念为西方国家的立法依据奠定了基础.下面就我读完此书后对于人的自由、政府形式和法制社会的构建谈谈我的认识.
(一)自然的权利.
对于人类而言,自然的权利是固有的本质,因为我们是生而自由的.这是读完此书后我最大的认识.也是卢梭在此书中首先提出的观点.但从深层次讲,他又认为社会契约必须把自由本身的内涵加以转变,将其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它应不同于那种无拘无束的"自然的自由"而是"社会中的自由".社会的自由又由公意去制约、支配.但是,依照社会契约而形成的共同体意志是所有人的共同意志,故它也等于是个人的意志.从而推导出服从公意也就是服从个人的意志.
在自然的社会状态下,人们享有一系列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权利,即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获得财产和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以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同时自然状态下存在各种弊端,人们须以平等的资格订立契约,从自然状态下摆脱出来,建立国家,以确保每个结合者的各种权利得以国家的保障.人们只是把自然权利转让给整个社会而并不是奉献给任何个人,因此人民在国家中仍是自由的,国家的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在这一点上,卢梭的观点是想从根本上说明人民如何成为自己正真的主人.在确保人民自由平等的关系上,彻底的人民主权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自然状态下的自由有各种弊端,人们必须以平等的资格订立契约,从自然状态下摆脱出来,建立国家,以确保每个结合着的各种权利得以国家的保障.人们只是把自然权利转让给整个社会不是奉献给任何人,因此人民在国家中仍然是自由的,国家的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二)政府形式.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提出的各种政治形式,大都是他的假想,是想设计出他所想的那种政治形态.而他在书中提出的一些观点对于如今我国的实情是不符合的.比如在"论政府的不同形式的构建"中,他的主张是"行政长官的人数越多,则政府也就越弱,这是一条根本性的准则."再者,他认为"政府操控在一个人的手里,个别意志与团体意志是完全结合的,政府的意志就是最高的强度,所以最活跃的政府就是一个唯一的人的政府."如果这是他们欧洲的一些袖珍国家来说,似乎还可以.但换成中国,行政官员越少的话,那行政效率就不可能高.并且,也不可能有几个甚至一个人来担当此任,假象一下,国家的权利就操控在少数几个人或者一个人身上,是不是会导致独裁呢?那这与卢梭的民主就南辕北辙了.所以我认为这个观点只是一种理论而已.
再如,他说,"民主只适用于小国,贵族政府适于中等国家,君王政府则适于宜大国."从中我觉得,他说的有片面性.我认为哪个国家用什么样的政体应该根据本国的国情和历史惯例和风俗习惯.像美国做为、英国的殖民地,由于英国历史上就属于比较民主的国家,而起移民也大都来自欧洲,因此美国虽然国土辽阔、人口众多,但是还是可以实行民主制啊.而像中东阿拉伯世界,大不分小国却还是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因为在阿拉伯世界历史上就不存在民主制.
(三)法治社会的建立.
该书中,卢梭认为法律是用来规范政治体行为和意志的立法.立法的对象是普遍性,是公意的行为,结合了意志的普遍性与对象的普遍性.法律应由服从法律的人民作为创作者.
我很同意这种观点.我认为法治社会的建立主要在于立法者及其权利和制定出的法律规范的适用性和普及程度.
卢梭在书中提到立法者应具有能洞察人类的全部感情、关怀人民的幸福、照顾到长远利益的条件.立法者的一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一个非凡的人物,其职务不是行政者,也不是主权者,它是独特的、超然的职能.所以编订法律的人不应该具有任何立法权.这样,人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就意味着自由.
从这一点联系我国的实情来看,我们在构建法治社会的同时,应该首先对于人民有思想上的启蒙、对法律的认识,才能为立法做好准备.不仅要让人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更应该让人民具备法律要求的素质.这样才能制定出包含人民的全部感情、关怀人民的幸福、照顾到长远利益的法律.而且,法制宣传不应是知识方面的宣扬,更应是理念的传播.在人民心中树立了法律的威信后,人民在潜意识形成了法的约束,人人遵守法律,才能给人们以享受自由权利的安全保障;法律可以强迫人们自由.此外,卢梭还系统地提出了立法理论.他认为要依法治国就要有理想的法律,在制定法律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立法必须以谋取人民最大幸福为原则;立法权必须由人民掌握;由贤明者具体承担立法的责任;立法要注意各种自然的社会条件,法律只不过是保障、遵循和矫正自然的关系而已;既要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又要适时修改、废除不好的法律.我认为,借鉴上述观点并结合我国国情才能为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而言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社会的发展起过重大的推动的作用.《社会契约论》一书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卢梭的社会政治学说代表了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中激进的民主思想.他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对十八世纪法国革命和正处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的国家都起过积极作用.以反对封建专制、倡言民主共和和主张人民主权为其主题和中心内容,提出了富于革命性的宪政理论.对于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本值得研读的经典.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篇8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为近代的民主思想与民主运动提供了一项重要的理论基础,即主权在民论,从而使这部书为近代世界民主主义带来了福音。本书理应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穆勒的《论自由》、马克思的《资本论》等经典著作并列,标志着人类近代思想理论的高峰。《社会契约论》曾为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是世界思想史上的重要古典文献之一。以卢梭为代表的天赋人权思想在上个世纪的初期传到我国,在我国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曾经产生过一定的思想影响。
通过阅读《社会契约论》一书,可以概括出其中心思想: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力,可以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本书主论的观点虽然基本上是从主观上出发的,但在十八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前夕提出,终究起过进步的历史作用。社会契约的理论集中的反映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民主思想:针对封建制度和等级特权,提出争取自由和平等的战斗口号,并要求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美国革命的《独立宣言》、法国革命的《人权宣言》以及两国的宪法,在很大程度上都直接继承和体现了卢梭的理论精神和政治精神。
在本书中卢梭所要论证的道理不外两点:(一)自然权利论,即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按“天赋人权”的“天赋”一词,原文为“自然的(naturel)”,“天赋人权”原文是“自然的权利”。(二)人民主权论,即主权在人民,政府是人民自由意志的产物,所以人民有权废除一个违反自己意愿、剥夺了自己自由的政府。这个理论成为近代世界民主诉求最有力的思想武器。
《社会契约论》共四卷、四十八章。其中可以将第一卷看作是论人民主权;第二卷是论立法;第三卷是论政体;第四卷是论民主与监督体制。但其始终不离上面所要论述的两点。
在第一章第一卷的题旨中,卢梭提到“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但是这种服从必须是合理的和合乎要求的,如果是出于不正当的理由。那么,“否则别人当初剥夺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理由的了。”这些阐述了其“天赋人权”的思想,提倡“人是生而自由的”,“人们有权获得自由,不是强力可以剥夺的。”卢梭又说;“人是被迫自由的。”只要人民在强制下真的认了服从了,暴力算达到了目的;一但人民能够砸碎这种锁链并付诸行动,暴力的结果就更妙了,因为,人民凭着暴力夺回了他们因暴力而失去的自由。这里,或者自由的夺回是合理的,或者自由的失去是不合理的。 “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虽然卢梭出于保证个人权利的目的,在《社会契约论》里提出主权权力是有界限的国家绝不能给公民加以任何一种对于集体是毫无用处的约束,但是这种强调整体道德性的主调,始终压倒个人意志的声音。
在关于人民主权问题的时候,卢梭说:“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和不可分割的。”“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是属于人民的。”而“人民主权的部分让出,才能与社会建立一定的契约。”“社会秩序是组织其它社会权力的一项基础的神圣权力”。由此可以看出,这其中还是蕴涵着契约思想,要公民学会妥协。纵观卢梭有关主权性质的论述,可以看到他在这里强调了人民必须直接行使主权。无论在权力的归属与权力的行使上,卢梭都强调人民是政治活动的不可或缺的主体。由此也就可以理解,在国家政体的分类上,卢梭只承认民主共和国,就是按照公共利益的需要,由人民自己制定法律,由人民安排政府去存的国家。
卢梭有着浓厚的诗人气质,他的政治思想也是非常之个性化的,其本人的一生有着不太平凡的心灵的和感情的经历(相关内容请阅读有关卢梭人生经历的资料),这也不免反映在他的逻辑思维上。卢梭并没有能超出他自己时代的和阶级的局限。他理想中的永恒正义和理性王国,归根结底,只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的呼声,而天赋人权的学说实质上也只是那个时期所有制的理想化而已。不过,他的热情和真挚,他的独立思考,他对人与人道的深切执着,他对世俗权威的藐视,曾给后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其许多光辉的民主思想和辩证法因素曾鼓舞了近代许多的革命者,从法国的罗伯斯比尔到中国的邹容、陈天华。
卢梭和法国大革命距我们今天已经两个多世纪了,但是当年遗留给我们的那些思想瑰宝:启蒙理性主义、天赋人权等等,作为人类文化的遗产是永远值得后人诊视和认真研究的。人们的思想认识只有在前人已有的基础之上才有希望进步并达到更高的水平。一个传统的政权是可以或者应该彻底砸烂的,但一种思想文化的传统,却是不应该,而且永远也不可能彻底砸烂的。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篇9
作为美国快餐的一个著名品牌,麦当劳流行于世界各地,几乎家喻户晓。麦当劳快餐与其用料配方、制作工艺、生产流程、营销策略、经营理念合在一起,成为麦当劳企业文化或产业模式向社会生活其他领域扩展,这就是“麦当劳化”(McDonaldization)。据“麦当劳化”一词的始作俑者马里兰大学乔治·瑞泽尔 GeorgeRitzer 教授说,麦当劳化是这样一种过程:
在此过程中,“麦当劳”快餐店的原则正在主导美国社会以及世界其余地方的越来越多的部门。
社会的麦当劳化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麦当劳化,其具体表现就是:社会科学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越来越像麦当劳企业,而且有各种迹象表明它还在朝着更进一步麦当劳化的方向发展。效率至上、可计算性、可预测性以及可控制性这几项麦当劳的要素,逐渐向社会科学领域渗透并成为社会科学理性化的指标。这种发展趋势确实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应用性和效率,另一方面也导致了社会科学研究原创性的减少和学术研究装配线上产品的单一化和预定化。
我们不妨以美国社会学为例看看它是怎样麦当劳化的,以及它对美国社会和世界产生的影响。美国社会学的职业化是以其主要专业期刊——《美国社会学杂志》、《美国社会学评论》——为首的有组织的科学共同体即美国社会学学会而实现的。在美国的学术体制下,这两个专业杂志提供给社会学家的是主流学术界认可的学术规范,它保证了社会学家的著述成为完全合格的标准化产品.
每篇作品都有统一的格式,其中必须具备文献检索 理论假设 案例分析 验证假设 结论意见 参考文献等内容,而其品质则由一个经指定的专业编辑群体和评论体制来保障。这种专业化的学术体制为美国乃至全世界提供品质整齐划一的作品,就像麦当劳为全世界的快餐店提供的由同一配方、统一工艺、相同生产流程制作的汉堡包一样。正如麦当劳的汉堡包诱导着世界各地的快餐消费者的口味趋向一致一样,两份专业杂志刊载的标准化文章也在引导着全世界的社会学家趋向于相同的学术兴趣。以至于有人做过这样的类比,多数美国社会学者的工作就像麦当劳的雇员一样,按照相同的质量标准去生产1篇又1篇麦当劳式的作品。结果就是美国社会学产品的标准化程度远高于欧洲社会学,在这一标准化问题上甚少有例外。与既定标准不符的作品,无论是低于还是高于标准的东西,都休想有出笼的机会。
如果社会学的麦当劳化仅限于美国一国,那问题倒还没有那么严重。但因为美国社会学自二战后至今一直主导着世界社会学的走向,并对它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所以人们完全有理由说,世界社会学的麦当劳化是美国社会学机构的高度专业化和标准化的结果。德国学者明赫(RichardMünch)在分析了美国社会学理论对欧洲社会学的影响后认为,50年代美国社会学是被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范式和拉扎斯菲尔德的实证主义的量化方法论所支配,帕氏综合了欧洲经典的方式并将其纳入他的美国社会模式,这个模式与一般的中产阶级、央格鲁撒克逊白人新教徒心目中的美国形象密切相关。作为欧洲社会的对照物,它成了美国现实的写照。70年代批判帕森斯后美国社会学理论学派林立,虽然各自都有其不同的理论源头,但它们的互相竞争着的范式却仍然分享着一个共同的信念:即认为社会是由自由的、独立的个人,通过竞争、交换、协商、合作的活动而构成的这种我族中心的理念。
这个理念是整个世界美国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90年代伴随着理性选择理论的蹿红,也同样有着麦当劳式的效应。因为它是最恰当的、最精到的公式化了的理论,所以它可以在世界各地以同一种方式被复制并运用到极为不同的社会现象上去,其品质不会有丝毫差错。理性选择理论是在理论技能上进行很少培训就可以到处被复制和使用的标准化的产品。既然麦当劳现在可以行销世界,而且每个人都明白其经济交易性,那么,理性选择的经济学范式就是可以解释随处可见的社会互动和社会过程的得心应手的工具了。由此可见,社会学的麦当劳化是整个社会科学麦当劳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说它是为世界的美国化服务的。
为了阻止世界的美国化,就首先需要抵制社会的麦当劳化!欧洲社会学需要抵制这种趋势,正如它为保存自己和世界的多样性而需要抵制欧洲文化整体上的麦当劳化一样。这就要求欧洲社会学实现同样深入的职业化……但它决非是要重走美国通过标准化实现的职业化道路。诚哉斯言。明赫的这一呼吁,对中国社会学来说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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