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及感悟(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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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及感悟【第一篇】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更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划时代”法典。而在此时,如何实施好“民法典”,切实发挥其效用,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的举措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带头示范,深刻理解法典条文,将其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当好民法典使用的“领头雁”。要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将其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把“民法典”放在发展的滚滚车轮上。也要用好监督手段,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此为基抓好法治型政府建设。

“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理解”是衡量“民法典”效用的标尺。知行合一,亦要先知而后行,是王阳明先生在认识事物时所推崇的思维模式,正如认识“民法典”时,各级党组织与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在“理解”上下功夫,从而带头发挥出其优势。其一,要聚焦理解“民法典”条款。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其专业术语众多,更是要选取与工作相关的进行专业解读,加快民法典融入政府工作的脚步。其二,要深度理解“民法典”的“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坚持将“人民至上”理念融入民法典的推广与实施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习惯,鼓励群众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解决问题,让百姓主动拿起法治武器。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民意”是推动“民法典”发展的动力。“法与时转则治。”亦指法律应与时代需求相切合,民法典的发展思路也是如此。当前,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民法典面临的是一个又一个时代难题,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去探索、去解决,才能让民法典久久留下为民服务的身影。而“解铃还须系铃人”,促使民法典完善更新的正是民情民意。故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听群众呼声,找准民法典在解民忧方面存在的不足,归纳整理,及时上报。要拓宽与民交流渠道,多使用调研、走访等方式寻找民法典使用、推广的难点、堵点,联合地方专业法律机构力量,共同分析研讨,争取早日补足存在短板。要重视地区案例,及时吸纳其他地区群众意见与相关案例处理经验,举一反三,帮助“民法典”发展稳定,从而顺利使其融入群众,服务群众。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及感悟【第二篇】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党员要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广工作。现阶段学习,应当做实“笨”功夫才好。

学习上“笨”一点,勤读原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当个“小学生”“好学生”。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体现了“平等和保护”,共7编、1260条,涉及人生几乎各个阶段的所有相关问题,因此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体现“人民至上”思想,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应当看到,一部法律从颁布到实施,从了解到掌握是个渐进的过程。对于民法典,党员应当先学一步、先做一步。在此过程中,党员要做好“领学”“领讲”工作,就不能不勤做一些“笨”功夫,原原本本读原文,一字一句认真领会,要甘当“小学生”,切不可囫囵吞枣、大而化之,以免一知半解,导致消化不良。

调门上“笨”一点,要多做扎根基、打基础的“马步”功夫,少一些好高骛远、哗众取宠的“花拳绣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把自身根基扎牢,把“马步”扎稳,做到脚下有根,方能避免“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之憾。教育上有个说法,“欲教人一杯水,首先自己要有一桶水”,党员对民法典的掌握应更透彻一些,准确把握其内在神髓,多做做打基础、利长远、扎根基的实事硬功,少一些哗众取宠、好高骛远的调调。要聚力抓实自身学习和带领群众一起学,通过典型引路、形象化解读、口语化宣传、线上线下全媒体推进等创新举措和办法,让民法典在教和学中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让民法典在学习宣传和实践中,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真正融入百姓生活,成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开展各类民事活动的有力保障和基本遵循。

心思上“笨”一点,要把握民法典内在精髓,心态放稳,少一些急功近利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推进工作,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党员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上,要体现出相应的耐性和韧性。干工作,不能是这边刚刚发布,那边就“关起门来”,一门心思总结经验,要求立刻出成绩、出成果、出特色、出亮点。这样做和中央对于基层“减负”的精神亦相背离,极易导致基层负担加重,出现“欲速则不达”。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我们一方面要积极通过各种线上线下途径,积极营造全民学习、遵守、维护、运用民法典的舆论热潮;另一方面,对于多数党员同志来讲,还是应把心态放稳,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作风建设角度,把民法典的相关工作做细吃透压实,让民法典的融入过程成为干部践行好的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过程。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及感悟【第三篇】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疫情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赴七个省区市考察调研,对基层党建作出了重要指示。在宁夏考察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响应号召,以奋斗精神擦亮党员本色。

党员干部要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奋斗精神,扎实走好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最后里程。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公里”走得格外艰难,这就需要我们建设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作为党组织的一份子,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引,像钉钉子一样钉实基础工作,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疑难,实现群众期盼,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面对挑战敢于担当作为,面对挫折敢于迎难而上,真正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要学会俯下身子,静下心来,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在“实”字上用力发力,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透,让脱贫工作既有“面子”又得“里子”。

党员干部要以“贫贱不移、富贵不淫”的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不正之风。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一些能力欠缺、思想有瑕的干部同志,便开始动起歪脑筋,想起坏主意。他们将“扎扎实实干工作”的信条抛之脑后,一味“走过场”“装样子”“喊口号”,把“表态发言”当工作落实,把“前景规划”当工作成果。这种现象不仅增加了底层工作负担、减弱了实际工作成效,更为严重的是割裂了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败坏了党的优良作风。党员干部要遵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勇于担当为荣、以逃避责任为耻,不做“表面文章”,不搞“面子工程”,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上讲规矩、讲纪律、讲原则,遇事时多担当、多担负、多担责。制定指标符合实际,落实工作符合民情,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日常工作中。

党员干部要以“心中有民、胸怀天下”的奋斗精神,生动诠释立法为民、人民至上的深刻内涵。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备受人民关注的法典,不仅标志着中国法治新时代的开启,也是“人民至上”这一执政理念的生动体现。民法典共7编、1260条,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集民法之大成,可谓是“无处不民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学好民法典是开展相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要争取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把民法典弄懂吃透,以民法典来规范自己一言一行,严格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脑中常谋利民之策,心中常思为民之事,把人民利益举在高处,把百姓思虑摆在前头,在学好、用好、守好民法典中擦亮“人民至上”的底色。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及感悟【第四篇】

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入思考、领会精髓,深刻理解民法典作为民事法律规范的综合性法典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深刻理解编纂民法典集中体现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优势,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刻理解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进一步增强精准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能力。

强化对公权力的精准有效监督。推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持续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根基;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努力把所有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都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察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思维,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依法使用各项调查措施,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合法规范;依法收集固定证据,确保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保障合法权利,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及感悟【第五篇】

关于民法典,有一句法谚广为流传:“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翻开民法典,我们不仅能看到它无微不至的全方位呵护,更能在每一个民事权利保障里,清晰可辨那些浓缩其上的关于国家治理的宏伟构想。

上世纪80年代制定民法通则时,规定了“法人”。还没完全走出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人里,不少人都不清楚“法人”为何物,甚至有人问:“‘法人’是什么人,有没有生命权和肖像权?”从那时起30多年过去了,与市场经济相伴的法人概念早已深入人心,化为了常识。

10月1日,民法典编纂跨出关键一步——民法总则正式施行。在制定民法总则时,各方面围绕着法人该如何分类才符合国情,居委会、村委会能不能成为法人等专业法律问题,展开了讨论,积极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

洪广平是浙江丽水的农民,,他带领村民成立了一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改变了当地种梨农民长期“各自为战”的局面,村里雪梨产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程度大大提升。虽然日子越过越美,几年前合作社的发展却渐渐遇到了瓶颈。“我们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到底是什么性质?以什么身份搞经营?没有明确说法。”洪广平说,曾有几家企业想投资参股,可最后一看是合作社,担心签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便打退堂鼓。民法总则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消除身份尴尬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今洪广平领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他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

民法典适应国家治理需要,于民事主体部分,在自然人、法人两大类主体之外,增加了非法人组织这类民事主体,在法人主体内增加“特别法人”的规定。只要取得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民事主体,就是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自此,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均可以依法取得“特别法人”资格,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更多元的民事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市场竞争,既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也激发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及感悟【第六篇】

2020年5月29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民法学的发展方向。当下中国正在经历着历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最为宏大的法治探索,面对经济发展形态和国际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新挑战,面对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局面,面对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问题,面对各种法律思潮激荡、碰撞的新形势,秉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中国民法学研究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致力建构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应当能够充分满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民事法治提出的新要求;应当能够圆满完成当前中国在民事法治领域面对的新任务;应当能够有效回应人类在民事法治领域共同面临的新问题,应当能够有力保障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新需求。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及感悟【第七篇】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那你知道2020年“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直播学习心得及收获都有那些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及感悟(优质8篇)”,并将于2021年1月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法典,它关系着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给出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点点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部自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给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民法典的出台,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力量,记录着中国法治的改革历程,是中国人民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经过党支部党课的学习,《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起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强了民事权力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力,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好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着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制丰碑。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不由让人畅想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众志成城。这块坚稳的“基石”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自助行为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不断规范民事法典,明确法律界限,方能构建稳中有进的社会秩序,有效提升人民的生活幸福感!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是万法之母。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其重要性可见一斑。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能够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为保障个人合法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兴权利、新型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之所以要编纂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是因为从建国至今,我国颁布了大量的民法单行法规,这些法规内容庞杂,分散广泛,不仅存在一些法规相互之间不够协调的问题,而且老百姓使用起来也不是很方便。

民法典弥补体系缺漏、去除体系重复、消解体系冲突。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民商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促进公平正当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问世,意味着我们国家形成了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规范的民事行为准则,完善的权利保护机制和有效的权利救济规则——我国法制的体例框架由此丰实延展、枝繁叶茂。

民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志,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民法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民事法治领域,充分赋予民事权利,保障权利不受限缩、不被侵犯。民法典聚焦民生发展问题,处处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所谓“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体现出我们国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民法典草案对于民事权利类型规定更丰富,行使权利规则更清晰,权利保障更完善。“民法典对公民权利类型及其行使方式规定得越丰富、越精细,就越能限制公权力的滥用,越能起到规范公权力的作用。”民法典的出台为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行使公权提出了边界限制。同时,还将切实影响人民生命利益,解决现代社会困扰人们的问题,在私权保障上更进一步。“这最终将促成相关部门更积极施政,公民更遵守法律。”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是最重要的逻辑起点之一。民法典的颁布蕴含了民事权利保障、法律义务强化、社会秩序稳定等多重价值,是以良法推进善治的重要抓手,自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正式步入民法典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充分标志着人民至上原则,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民法典增加了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深度贴合中国法治的法典,新增了遗嘱继承人、高空抛物、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商品房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归业主共有等诸多解决民生问题,步入幸福小康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020年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民法典的颁布凸显了在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领导下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山航空保支队始终牢记党的嘱托,引导支队党员骨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做贡献。支队注重下沉,切实了解需要帮助的队员同志,各中队各班组成立党员互助小组,由互助小组组长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组员谈心谈话工作。不定期听取各职能单元工作部署开展情况,鼓励支持创新工作方法。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各级文件指示精神。同时深入基层调研,采取问卷星等多种方式收取队员意见建议,提升队员队伍认同感,深度剖析队伍问题。山航空保支队将持续推进各项法律、《民法典》的宣贯普及工作,保证全体队员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将法治与工作深度结合,营造一个和谐团结、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建设法治社会,无论对国家和对单位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实现法盛人和,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永葆生机活力。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及感悟【第八篇】

20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体育领域来说,“民法典时代”的到来意义重大,将为中国体育行业未来的发展夯实基础。

中国正在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竞技体育屡创佳绩,全民健身如火如荼,体育产业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体育的边界随着互联网时代各产业融合程度的加深而越来越复杂,体育行业也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产生了大量的新课题,民法典的颁布,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堪称一场“及时雨”。

对于体育活动中的人格权保护,民法典为体育领域中经常出现的肖像权纠纷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广度和强度都被放大,运动员等人群也在市场化大潮中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维护人格权的需求,这也成了体育行业的一个严峻课题。民法典对于人格权的相关规定,回应了互联网时代人们对于人格权保护的新诉求,在保障相关群体利益的同时,也为媒体报道、舆论监督规范了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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