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学习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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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此次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的建立,令广大基层干部精神振奋,深受鼓舞。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因此,要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

为基层减负松绑,为基层干部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和干事条件,让真抓实干在基层蔚然成风。

基层减负,需要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站位。对广大党员干部,我们要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宗旨意识从而不断强化,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方法真正在实践中得到实际应用,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抓实干成为工作干好干坏的依据,滥竽充数、好大喜功、胡乱摊派、装样子、重出彩、要面子等脱离实际的错误政绩观要坚决摈弃”。去年的主题教育成果要结合今年的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巩固,坚持开展系统性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以及实践总结,真正地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内心深处树立

一条“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底线,不忘入党初心,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高尚情操,在人民群众之中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学习先进模范人物,多做全局性、长远性、基础性的工作,把“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精力、体力、脑力、脚力全部用在“想做事、做实事、干成事”上,深刻理解成绩是干出来的,让群众的满意口碑取代走秀式落实、加码式部署,避免跑错政绩观方向。

基层减负,需要不断优化权责体系。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社会治理的重心正在向基层下移,镇(乡、街道)村(社区)成为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落实主体。在“下移”这一改革实践过程中,上级的责任和事权也向基层单位转移,由于缺乏实践经验,造成一些基层单位“小马拉大车”,工作干不完、干不好成为常态,令人忧心。所以,构建匹配对等的权责体系成为了当务之急,我们必须理清基层治理权责脉络,确保社会治理成效。在制度上确保减负,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对既有职责厘清边界,对新增严格审核准入,从制度上确保放管到位。在落实上提升效能,制定落实基层赋权清单,推动管理、办事、服务权限持续下沉,确保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做到“上下一心”,建立反馈与调整机制,设立“减负”考核体系,动态掌握减负需求,并对权责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形成长效闭环

解决机制。

基层减负,不是降低标准鼓励躺平。松绑减负,不是松劲,更不是减责任,减负是为了帮助基层从文山会海、繁文缛节、迎来送往中得到解脱,做到“轻装上阵”,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全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上去,对于重点工作,绝不降低标准和要求,更不歇脚喘气,要做到赏罚分明,出台切实有效的激励手段和惩罚措施,激励实干型干部,树立典型形象,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整治躺平式干部,打击官僚主义作风,坚决防范松绑减负后打折扣、不作为等问题,通过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导向,让基层办事更有效率、让干部工作更有干劲。

 

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为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印发《社区减负增效赋能工作行动方案》,规定了社区的正负面履职事项清单,明确了不应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以往,居民去一些部门办事,总被要求先找社区开具证明,但许多证明并无必要,有一些证明也不应由社区开具。实行基层减负增效管理以来,社区明确了工作任务,精简了会议台账,科学设置工作群,摘掉了不必要的牌子,优化了办事流程,精简开具证明事项,提高了办事效率,社区的职责事项更加规范,需要出具的证明事项由一年前的30余类,缩减至不到10类。一道基层减负“减法题”,就是一道群众幸福指数“加法题”。基层干部减负松绑后,能够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为民服务中,更好地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真正体验到减负增效带来的方便与快捷。

 

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

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要求“从领导机关特别是从中央和国家机关改起,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论述彰显了破除顽瘴痼疾的坚定决心和关爱广大基层干部的深厚情怀。从《若干规定》提出一条条硬杠杠、实举措,到启动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落实;从确定“基层减负年”,到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等等,在党中央有力推动下,一系列为基层减负的举措落地见效。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当前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顽固多发,既有反弹回潮的老问题,也有隐形变异的“新马甲”。要聚焦突出问题打好攻坚战,强化建章立制打好持久战,实实在在为基层减真负、真减负,让基层干部群众在真抓实干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坚持上下联动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下之所以为,惟上是视。”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表现在下面,源头往往在上级机关和部门。一些上级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对基

层情况不掌握,做决策脱离实际,上面拍脑袋、下面跑断腿。一些基层干部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看上不看下”“只唯上不唯实”,只求领导“欢心”不对人民负责。为此,要坚持上下联动,抓住关键少数,督促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起,经常性深入基层听真话、察实情,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动查摆、带头整改。上下贯通一体纠治,该哪一级整改就推动哪一级整改,涉及多个部门的还要同题共答,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持续发力,方能久久为功,以常态求长效。要保持严的基调,锚定“小马拉大车”等突出问题,持续向不正之风亮剑,既着力根治老毛病,也时刻关注新情况,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要对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以案促改促治,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要注重源头治理,找准党性觉悟上的深层原因,坚决纠正政绩观异化、权力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问题,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着力破解。用好正反典型,以反面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以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加大案例指导、通报曝光力度,以一个个鲜活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把为基层减负与激励担当作为更好结合起来。既要为干部减负,也要为实干赋能。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真正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

面规范、全面过硬,推动基层党员干部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愿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减负担、增效能、聚合力,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更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干出让群众认可的实绩。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现象,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完善细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惩戒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多在实效上用真功夫、少在形式上动歪脑筋,真抓实干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

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减“数量”不减“质量”。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繁琐复杂。要聚焦重点抓落实、抓推进,在严格把关、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上下更大功夫,激活基层经验、激励基层干部、激发基层活力。要建立长效机制,简化制度、简化方法、简化模式,变“层层抓开会”“层层发文件”为“层层抓落实”,确保基层减负不是昙花一现,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要敢于放权、还权,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下移至基层,让基层少一些压力与阻力,多一些动力和活力。

减“负担”不减“落实”。“下之所以为,惟上是视”,要深入检视“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主动整改、带头整改,要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的心声,围绕基层干部需求精准施策,为广大基层干部“解压”“松绑”。让干部轻装上阵不是减工作质量,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避免本末倒置,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勇挑重担,把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在为基层谋发展、为群众办实事等各项任务中,多下村、多入户,以实地调研来代替“纸上调研”,在群众工作中自然留痕,减少台账的厚度,增加为民服务的温度,真正干出群众满意的政绩。

减“压力”不减“动力”。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为干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营造宽松工作氛围,不以按图按表打分划线评判干部优劣、检验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给予容错空间、试错底气,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把干部从繁杂的考核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卸包袱、抓落实。加大正向激励,鼓励担当作为,激发基层知责、负责的作风和“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内生动力,让干部在基层一线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创实绩。

 

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近日,我认真研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这份文件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在此,我谈谈自己的一些感悟和体会。

文件首先提出了“切实精简文件”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感文件数量过多、质量不高等问题确实存在,这不仅浪费了资源,也影响了工作效率。通过精简文件,我们可以更加聚焦于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严格精简会议”也是我深感赞同的一项规定。过多的会议不仅占用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导致工作重心的偏移。精简会议有助于我们更加高效地决策,推动工作落实。

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方面,我认为这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一环。合理的督查检查考核能够激励基层干部积极作为,而过多过频的考核则可能适得其反。通过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我们可以更好地评估工作成效,促进基层工作的良性发展。

“规范借调干部”这一规定,对于保持基层队伍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借调干部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某些地区的用人压力,但长期借调也可能影响基层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规范借调行为,确保基层工作的有序开展,是十分必要的。

“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则体现了对信息化时代基层工作新特点的深刻把握。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政务应用程序在提升服务效率、便利群众办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一些应用程序也存在功能异化、使用不便等问题。通过规范管理,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务应用程序的积极作用,提升基层服务的水平。

“规范明晰基层权责”和“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这两项规定,则从制度和机制层面为基层减负提供了有力保

障。明确基层的权责边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工作负担;而

精简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则可以让基层更加专注于本职工作,提升工作实效。

综上所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对于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将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推动基层工作的创新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制定出台《若干规定》,是党中央立足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要求,把近年来整治工作的制度规定贯通起来,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

《若干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党内法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

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同时,《若干规定》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对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必须设立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从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到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从确定“基层减负年”,再到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作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让广大基层干部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且花样不断翻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一刻也不能松劲,

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将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坚持以改革精神破解顽瘴痼疾,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改革进入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越是任务重,越要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凝聚起新征程上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对当前反映强烈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并着眼于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新的硬举措;注意与现行党内法规相衔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若干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前进方向、制度遵循,既注重问题导向又注重守正创新,既注重务实管用又注重协同配合,进一步体现了改革精神和从严要求,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改进作风最终还要靠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八项规定”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表示,“规定就是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

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此次制定出台《若干规定》,同样不加“试行”两字,再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规矩定了就要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深刻领会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制定的总体考虑等,扎实有力推动落地见效,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时间和精力用于抓改革、促发展。

 

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基层是党的执政根基,是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路线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唯有坚持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加人民福祉作为着眼点,才能筑牢根基。应该持续抓好为基层减负工作,把基层干部从

无谓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将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为老百姓服务。

找准“病根”精准开方,树牢正确政绩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继续抓好为基层减负工作,需要坚持“破”“立”并举。一方面,深挖形式主义现象产生的思想根源,进一步丰富整治形式主义的思路、途径、方法,在标本兼治、立足长远上下工夫。另一方面,树牢“真抓实干、履职尽责”的政绩观,牢记宗旨意识,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出实效、创实绩的事,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防止“反弹”常抓不懈,建强管用好机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复杂历史现象,人人痛恨、个个喊打,却屡禁不绝、花样翻新,表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在高压态势下,容易躲进“青纱帐”,穿上“隐形衣”,稍不留神就会反弹回潮。因此,继续抓好为基层减负工作,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为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动态监测及效果评估机制、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机制等制度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让基层减负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促进为基层减负工作往深里走,不断提高基层减负工作水平。

着眼“干事”树立形象,争当创业实干家。为基层减负,就是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当基层干部卸下沉重的包袱时,就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发挥自己的价值。因此,要不断巩固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引导基层干部把减负带来的获得感转化为干事创业、务实为民的动力,争当干事创业的行动派、实干家。广大基层干部应该珍惜减负成果,以钉钉子的精神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个一个解决,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善作善成,以务实创新的作为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减”思想之“负”,在“民之所忧,我必念之”的知民心中,“添”便民之“福”。“政绩工程”“形象工

程”“面子工程”等问题严重损害干部工作热情和基层工作实效,深究原因,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导致基层工作陷入无休止的文山会海、材料上报等琐事之中,忽视了真正贴近群众。“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民心”是要把群众装在心里,设身处地,站在他们的视角看问题、想办法,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广大基层干部要摒弃好大喜功的政绩观,不让工作层层加码、脱离实际,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扑下身子靠近群众,推“百家门”、进“百家院”,深入基层知晓群众冷暖,多了解“鸡毛蒜皮”、看看“柴米油盐”、问问“家长里短”,了解群众的“需求单”和“期望值”,成为群众的知心人,争做人民的主心骨。

“减”行动之“负”,在“安民则惠,黎民怀之”的暖民心中,“添”惠民之“福”。为政之要,惟在务实;务实之要,重在执行。过度留痕、文山会海导致基层干部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质,没有将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实处。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彻底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根基,从实出发、明确职责、简政放权,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调动干部为民办实事的积极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空话,而是让人民生活得到真正改善、人民权益得到真正保障。基层干部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群众

的忧当作自己的难,聚焦群众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硬碰硬”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要做到心中有数,“潜下去”把问题根源弄准弄实弄细,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做到心中有招。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群众需要什么,就竭尽全力去干什么,让“每一步”都踏响在基层,让“每一件”都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做到始终如一,“手快脚快”为民解忧。

“减”作风之“负”,在“上之所为,民之所归”的乐民心中,“添”利民之“福”。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基层干部的甘苦冷暖,强调要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打铁还需自身硬,基层干部要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常怀敬畏之心,坚守做人底线,不失本真、

不忘本心、不落本质。“煮饭要旺火塘,做事要热心肠。”党员干部既要养浩然正气,也要养“人间烟火气”,始终要把“人民至上”的思想牢记心中,树立“干部就是服务、职务就是责任”的意识,群众有所呼,我必有所应。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谨慎用权,廉洁奉公。要当好群众的连心桥,把“人民群众”在心中置顶,将“群众脸色”作为工作的“晴雨表”,将“人民满意”作为不懈追求,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真正尽心尽力为民谋福。

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深刻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切实增强整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形式主义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一直在与之斗争的顽疾。它表面上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实际上却是华而不实、劳民伤财。其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助长官僚主义作风,损害党的形象。形式主义往往与官僚主义如影随形,二者相互助长。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搞花架子、摆样子,不深入基层、不了解实情,做表面文章、玩数字游戏,严重脱离群众,损害党的威信。比如,有的地方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临时“穿靴戴帽”,甚至不惜动用群众资金布置“样板间”,一走了之。这种做法不仅劳民伤财,更是对群众的欺骗,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二)消耗基层干部精力,影响工作实效。基层干部是

党的事业的“底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形式主义却像“绳索”一样,把基层干部的手脚捆住。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切实际地层层加码、随意摊派任务,导致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忙于开会、填表、迎检,没有时间和精力做实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害死人!现在,有的同志开会、发文件、搞检查、兴项目,疲于应付、浮于表面,看起来忙忙碌碌,实际上没有什么实效。”这种情况不仅影响工作实效,更容易滋生厌倦情绪,挫伤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背离实事求是作风,阻碍事业发展。形式主义与实事求是的作风背道而驰。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追求表面政绩,不顾客观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甚至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重背离了我们党的思想路线。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更严重阻碍了事业的健康发展。比如,有的地方为了追求GDP增长,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上马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结果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这种短视行为不仅违背了新发展理念,更是对子孙后代的不负责任。

二、充分认识《若干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实际行动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若干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决心

和担当。其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彰显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若干规定》是党中央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一是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的关心关爱。《若干规定》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等多个方面作出硬性规定,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发活力。二是体现了党中央推进自我革命的勇气和魄力。整治形式主义,就是要动真格、出实招,真正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体制机制问题。《若干规定》的出台,正是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若干规定》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着眼长远、立足长效的制度安排。一是明确了为基层减负的重点任务。《若干规定》围绕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借调干部、政务应用程序、

基层权责、创建示范等7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二是细化了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若干规定》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如规定“严控会议数量,切实减少评比表彰活动,原则上不

得到基层召开现场会”,为基层减轻会议负担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构建了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若干规定》不仅对当前工作作出安排,还对建立长效机制作出制度性设计,如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等,为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若干规定》不是简单的“减法”,而是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发活力。一是注重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若干规定》针对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提出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如规定“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这一创新举措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加重基层负担。二是强调为基层赋权赋能。《若干规定》不仅强调为基层减负,更注重为基层增能。如规定要“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有利于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突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若干规定》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为基层干部卸下不必要的负担,让他们能够把更多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干部、发现和使用干部。

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若干规定》的落实,推动整治形式主义取得实效

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一)强化学习领会,凝聚思想共识。学深悟透是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加强组织学习。要把《若干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领会《若干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二是注重联系实际。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思考如何把《若干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三是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若干规定》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

(二)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推动落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要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二是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在精简会议文件、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作出表率。三是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若干规定》,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加大整治力度。要围绕《若干规定》提出的重点任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基层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整治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和整治形式主义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若干规定》落实的重要抓手,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一是加强日常监督。要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情况纳入党委(党组)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二是开展专项督查。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若干规定》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要严肃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我们要以贯彻落实《若干规定》

为契机,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发活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倡导精炼文风。严控发文数量,推动集团发文数量稳步下降;严控材料篇幅,精简上报材料字数要求,杜绝穿靴戴帽、夸夸其谈、文不符实的现象;严控上报材料,各类数据优先从河南资本数智管理平台获取,杜绝同一文件、数据、表格等重复填报;明确上报格式,要求上报的材料尽量做到条目式、清单化,提倡数据“一张表”“模版化”;禁止随意通知,除上级特殊要求外,要避免随意向下属单位索取书面材料,收取材料留足起草时间,避免搞突击式填报和多头通知。

二是坚持高效会风。严格会议管理,坚持“合、并、减、短”的原则合并会议,重要会议提前通知,便于参会人员提前准备、合理安排;严控参会人数,杜绝陪会等浪费干部员工时间的现象;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时长,会议发言提倡汇报“一页纸”、说明“一组数”,书面已明确的内容不再口头复述,让干部员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担当实干中去。

三是弘扬务实作风。统筹调研安排,必须调研的事项倡导合并调研、集中调研,减少多头调研、重复调研;优化调研方式,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察实情、听真话,轻车简从,不层层陪同,非必要不召开座谈会。减轻“指尖”负担,避免频繁开展线上学习、打卡填表、网络投票等事项;规范工作群使用,优化工作群管理及时清退长期不用的工作群,避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强化监督落实,协同纪检、巡察等部门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进行通报,确保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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