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措施范例(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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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措施【第一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勇于担当,要担负起党和人民所赋予的伟大使命,然而仍有个别地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屡屡顶风作案,会所歪风、变相福利、违规提拔等现象时有发生。想要彻底根除“四风”顽疾,就应首先清楚导致干部不敢当的原因,从而对症下药彻底解决领导干部不敢担当难题。
缺失信仰,价值观念错乱,不善担当。造成党员领导干部不敢担当的原因有很多,究其思想原因是其宗旨意识淡薄,政治信仰不坚定,面对各种诱惑搅扰时,价值观念发生错乱造成的。当前我国既处于全面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又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凸显期,社会各种思想价值观念呈现庞杂多元趋势,各项利益关系、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身处多种社会关系之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所具有的身份更是多重的,他们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又是各自工作岗位上和事业上的负责人,还是日常家庭生活中的自然人,在面临不同身份、不同角色发生冲突、产生矛盾时,特别是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面临“损失”时,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往往会“不淡定”,不能正确处理当中利害关系,价值观念极易发生偏差,经常以保全自己利益不受损失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导致其出现畏首畏尾、裹足不前、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等问题。
缺失党性,群众意识不高,不想担当。当下,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着的思想上求“稳”、观念上求“守”、心理上求“躲”等慵懒现象,及“不求有政绩,但求无过失”的懒政心理,归其主观原因是其党性淡薄、群众意识不高,不想担当的表现。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看来,和自己的面子、位子、车子、票子、房子相比,党的利益、群众利益,都是浮云可有可无。如果为了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而带来“丢面子、打板子、抓辫子、挪位子”,是得不偿失的,是不能接受的。有了这样的想法,发生不想担当、不愿担当现象就可以理解了。没有真正将党的利益、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作为最高行动准绳的领导干部,都是在思想深处藏着极端“个人主义”不良思潮的。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这样的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不称职的领导干部,更不是称职的共产党员。当党员领导干部将极端“个人主义”凌驾于党、国家和群众利益之上时候,他必然会或迟或早地走上与党和人民对立之路的,其不想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担当奋进的自私行为也是必然发生的。
缺失能力,缺乏担当意识,不会担当。敢于担当不是一句空谈更不是凭空幻想的空中楼阁,它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具有真才实学、真知灼见能够担负起党所赋予的神圣使命和人民所寄予的深切期盼。当下个别地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一些任务重、阻力大、困难多的重点、难点项目开展过程中畏首畏尾、优柔寡断,难有作为、难有建树,一切唯领导、唯文件、唯指示行事、办事,没有自己的主张和见解,究其原因是其对自己的领导能力不自信,对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不自信,缺乏干事创业能力的具体表现。这样的领导干部不是不想担当,而是缺乏勇于担当的能力,不能担当、不会担当,尤其是在面对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各种矛盾激化,突发事件频发的今天,他们更加缺乏**难题的能力和勇气,只寄望于老办法、老手段来拖延矛盾的爆发以保全自己的位子、票子,甘心于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混日子,担负不起工作所赋予的各项职责、任务。
缺失监督,奖惩力度不够,不愿担当。从现行各项政治制度和政策层面来分析,并不是所有政策、制度都是有利于敢于担当干部脱颖而出的。如在一些地方存在着的干部考察任用时,对票的理解不够、对民意分析不到位,简单以票取人用人,认为得票高的就一定好、不高的就一定差的认识偏差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对敢于担当干部存在偏见,认为他们总“惹事”不听组织的话,因而对他们不支持、不鼓励,甚至是排斥的问题;对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求全责备,以成败论英雄,不允许失败,不允许纠正错误的问题;把选拔使用干部当做福利待遇,论资排辈,看年头提拔,把不出错当做晋升选拔的重要条件的问题;对于创新型、实干型干部缺少应有关心和培养选拔绿色通道等等问题,都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敢于担当干部的干事热情。还有在个别单位工作分工不合理,权力过分集中,一把手就是“天”,说的话就的听,不听就是没能力,同时又缺少有效的监督,导致副职、一般干部缺乏应有“位置”,干事创业的舞台不大,使他们想负责没有事做,敢碰硬没有权力,想创新缺少机会,从而一步步走向不愿担当的境地。
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措施【第二篇】
为让全乡党员干部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思林乡党委以“四措”力促“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自学”活动。
该乡党委专门印发了《准则》和《条例》原文到每个党员干部手上,制作专门的学习记录本,要求乡党员干部和各村(居)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自学活动,逐字逐条学习《准则》和《条例》原文,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领会立意内涵,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上,用实际行动准确诠释《准则》和《条例》,让群众看到行动和变化,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是开展党委班子“领学”活动。
该乡党委充分利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平台,举办学习《准则》和《条例》“大讲堂”,利用每周工作例会之机,由领导带头领学,逐字逐句原文领读,并结合实际展开讲解和讨论,带头撰写交流学习心得,引导全乡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用《准则》和《条例》,将其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三是开展专项“促学”活动。
该乡党委将“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作为2016年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下发活动通知,要求村(社区)党支部制定详细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同时,由乡分管领导和联系村(社区)领导牵头开展跟踪督查、随机检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及时了解掌握各村(社区)党支部学习贯彻情况,及时交流做法经验,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落实,以“促学”力促全乡党员干部达到合格党员的标准和要求。
乡镇两学一做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二
**区**镇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筹划、抓紧启动,确保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联系思想实际,以学习促教育,进一步筑牢全体党员思想根基
牢牢把握“基础在学”,从解决思想意识问题出发,重点抓落实。领导干部重带头学习。镇党委中心组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并认真开展学习交流。清明期间,中心组成员集中前往上海战役**攻坚战纪念碑前参加祭悼活动,接受思想洗礼。
同时,中心组成员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根据“三联三争”关于干部联点要求,处级干部到基层联系点参加学习讨论和上主题党课列入安排,并按计划推进。普通党员重理想信念教育。年内,主要开展党员手写党章、“入党那一天”征文等活动。**党员手写党章活动在**党建网专题刊登,征文活动也通过老党员牵手新党员,得到了**党员的热情参与。“七一”前后,还将组织党章党规知识竞赛,进一步推进**“两学”。
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措施【第三篇】
根据单位对我们职员分析评议要求,遵照实事求是地从内心深处认真自我剖析的标准,本着“事实求是”“只讲事实不讲客观”的原则,我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深深感到自己在学习、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上级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为警示自己,修正错误,鉴知未来,以利工作,按照要求,本着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的态度,就本人在各方面存在问题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思想作风上:
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学习理解不深刻,理想信念相对淡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在纪律上:对工作纪律抓落实不够。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由于碍于情面乐于做和事佬,有时对本部职工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大胆地进行批评,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
一是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基本原理联系具体实际,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树立远大的理想,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是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杜绝违章违规的行为。
三是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能针对不同时期的多际,提出一些
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要奉先垂范,模范遵纪守法,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必须先要做到,时时处处以法律法规的束自己,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
4、严格自律。少些应酬,多抓工作,少说空话,多干实事,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工作,争取对人民、对国家有更大贡献。
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措施【第四篇】
经过近一段时间的工作,反省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缺点,现将近期的工作、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简要总结如下:
1、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不高,事故应急处理本事不强。虽然经过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在业务水平上有了必须的提高,但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与其它老同志比还是比较低。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日常生产工作,也忽视了自身思想素质的提高,工作中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2、工作上满足于正常化,缺乏开拓和主动精神,有时心浮气躁,急于求成平稳有余,创新不足;处理问题有时研究得还不够周到,心中想得多,行动中实践得少。工作中总习惯从坏处着想,缺乏敢于打破常规、风风火火、大胆开拓的勇气和魄力。另外,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资料不够全面、系统。对公司政策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有时候也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和标准。
3、全局意识不够强。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只从自身出发,对公司及车间作出的一些的重大决策理解不透,尽管也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想法。在工作中还存在看到、听到、想到但还没做到的情景,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职责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
1、继续拓宽自我的理论知识面,加强自我对理论知识的应用,在日常工作中,遇问题多查阅文献,熟悉相关知识,从而提高自我解决实际问题的本事。
2、在思想工作方面,深化学习,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理论水平,加强自我的事业心和职责感,用新理念武装自我的头脑,增长自我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本事,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
3、在实际工作中,要更加进取主动的向领导请教遇到的问题,并多与同事们进行沟通,学习他们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及工作经验。经过多学、多问、多想来不断提高自我的实际工作本事。
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措施【第五篇】
司法局是县政府领导下的主管全县司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国家的执法机关,是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份.其主要任务是运用法律手段参与社会经济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沙洋县司法局自年建局以来,紧紧围绕着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担负着辖区范围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正、律师、法律服务、管理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等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它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县政府的要求,沙洋县司法局现设有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律师公证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纪检监察室等6个处、室和中心;乡镇设有13个司法所。县局现在编制35人,在职人员34名(局机关及公证处共19名,乡镇15人)。全局设局长兼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
近年来,沙洋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县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省司法厅的关心和支持下,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要务,以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全局上下团结奋进,努力拼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每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职能履行情况: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基层工作组织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沙洋县司法局自成立以来,一直都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一是积极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全县厂13个镇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构筑起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协调,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二是高标准规范人民调解各项基础工作。努力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四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协议书审核制度,提高了调解协议书的质量。三是扎实做好全县调解网络建设。现全县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337个,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居)调委会27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41个,其他调委会6个。使全县各级调解委员会建设覆盖面达到100%,每30户左右村(居)民推选1名调解中心户;200人及以上的企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是强化信息渠道,确保处警及时。自2014年初,沙洋县就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信息员规范建设工程,现在全县各镇、村、组及单位内均已普遍建立了信息员制度。全县现有人民调解员及信息员3700人。规范建立了13个“人民调解庭”。60%以上的村建起并运行了村级调解室。全面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全县共聘首席人民调解员288人),采取多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努力实现了人民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制作的规范化,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协议的社会公信力。五是进一步落实了矛盾纠纷调处首问责任制、调处承诺制和支持起诉等制度,规范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和程序。尤其是支持起诉制度推行以来,通过运用支持起诉手段,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从而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矛盾纠纷防激化工作中收到了较好效果。六是县司法局加强了对镇村二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轮训,县司法局每年划拔专项经费,由基层工作股用于镇村二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开支,基层科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至今此培训班已成功举办了三次,这一作法切实提高了全县各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的落实,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镇村二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筑牢维护和谐和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其成绩是显著的。仅2014元至十月全县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926件,调处成功915件,防止自杀事件15件17人,防止民转刑33件112人,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其中重大疑难纠纷全年受理125件,调处成功率达98%。
二、以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拓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井然有序。
社区矫正是政法战线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全局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社会管理系统工程之一,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根据市里部署和县政府要求,2014年10月就召开了沙洋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并在沙洋城区、五里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建设试点,在两个试点镇举行了社区矫正工作交接仪式暨社区******班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班。与此同时,我局基层股负责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制定出《沙洋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和《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今年年初,我县全面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各镇都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项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名(其中管制名、**名、假释名、暂行监外执行名、剥夺政治权利名),无一再犯新罪。在边学习边总结的同时,积极借鉴外地的先进管理经验,在工作中及时改进和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式方法,时时注重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心理矫治、法制教育、矛盾调处、信息化管理等。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实、衔接,针对我县社区矫正对象交接不齐、法律文件未送达,人员未报到等情况,开展一次排查核实工作,掌握了脱管漏管原因,并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了与公检法的工作衔接,同检察院开展矫正对象检对工作,共同加强对各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查工作;同法院就法律文书的送达、被告人情况调查、矫正对象报到登记和教育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使法律文书传递和矫正对象的交接工作更加规范;实行镇村联动。积极探索村级监管模式,整合村级资源,实行镇村联动,从而努力做到将社区**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矫正,努力减少脱管、漏管。
认真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防止刑释解教人员转变为社会不和谐因素。我县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促使矫正人员早日融入社会。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专项统计,对刑释解教人员每年都安照“一查一访三定”的原则进行一次进行摸底排查(“一查”就是查清帮教对象数量、家庭情况、就业情况、现实表现,建立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做事有底;“一访”,即司法所长对全镇帮教对象每人家访一次;“三定”即定重点帮教对象,定专人跟踪帮教,定具体帮教措施)。全县所有安置帮教对象均建立了一人一卡的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完善了“一帮一”的帮扶机制,工作中帮教小组经常与解教人员谈心,帮助部分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对于预防减少重新犯罪起到积极作用。如我县曾集司法所通过做工作,为当地一刑满释放人员解决了一万块青砖和一吨水泥,为该帮教对象解决了住房问题,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目前,全县共有名刑释解教人员得到帮扶,帮扶率达%,安置率达%。
三、以提高全民法制意识为宗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法制宣伟教育工作
创新理念,健全机制,拓展领域、丰富载体,以“法律六进”为抓手,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是我县在法制宣传上的主要做法。一是科学、实际地开展普法工作来认真实施《沙洋县2014-2014年依法治县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二是紧紧围绕重点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五大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县司法局组织人员编写并出资印刷了20140本“五五普法”教材,为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农民及外出务工人员免费发放,大力宣传《宪法》、《监督法》等近20部法律法规。2014年就开展了数次较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如组织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法制宣传、组织公证员进行《公证法》的宣传在,12·4法制宣传日,组织了全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共计13000多人参加了“五五”普法考试。三是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进一步发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各地为学校选配了法制副校长,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相继举行了为农民工、留守老人、留守学生等广大民众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四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少数地方出现的缠访闹访、阻碍正常执法、群体性事件等现象进行法制宣传,引导人们消除“法不责众”意识,形成尊重法律的习惯,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加强普法阵地和载体建设。做到计划、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法制学校作用,继续抓好村(社区)法制宣传窗建设,要求局机关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荆门日报》“法制时空”专题栏目撰写“以案说法”稿件,不断提升大众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六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分别制定法律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实施方案,培育“六进”活动各类典型,全面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抓好法律进机关活动;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为目的推进法律进学校;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介体推进法律进企业;以“和谐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进法律进乡村。2014年5月,县局就与湖北省沙洋劳教所联系,组织了劳教学员到后港及五里铺镇部分学校进行现身说法活动,7月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到后港镇贯头村开展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活动。七是推进法律顾问团建设,促进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4年和2014年,我局就组建了一支10名成员的普法讲师团。普法讲师团成员到企业、农村、学校和机关进行《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村常见中的法律问题等讲座十多场次,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以服务民生为本,为特殊群体办实事,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
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援助是真正“惠民工程”,是我局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点工作。为了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我们一是大力推进基层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在全县13个乡镇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普遍建立基层法律援助联系点,畅通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方便他们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二是扩大、简化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援助对乡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在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专门的接待室,休息阅览室,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实行上门提供咨询、申请和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三是积极准备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印制《法律援助指南》3000册,编写《援助案例》,赠送给受援助人,为他们送去暖暖爱意。四是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坚持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并重,在办案数逐年递增的同时严把质量关。建立了案件受理监督机制,由受援人对承办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建立了法律援助质量评查制度,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卷宗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等级进行评判并定期通报。通过建立上述机制,使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相结合的质量监控体系,从而制约援助律师认真办案,切实保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大力营造法律援助声势。2014年利用春节期间民工外出务工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73名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干警分别在城区平湖车站、卷桥车站及13个乡镇的主要客运站采取贴标语、拉横幅、图片展、设立法律咨询点的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春节送爱心”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知识读本10000本,解答农民工疑问2014多人(次),深受广大外出务工的农民好评。如2014年5月,法律援助律师已结束沙洋县荆潜路2014年“**”特大车祸赔偿案的全部庭审程序,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受害当事人获得了一百多万元赔偿款。2014年,全县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比上年提高15%,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00件以上,当年均全部援助结案。
五、以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诉求为目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律服务监管。
不断健全完善与司法工作相配套的主题明确、功能完备、秩序规范、管理科学的法律服务体系,使沙洋县法律服务工作更加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是沙洋县司法局孜孜不倦的追求。一是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助推**民行案件“申诉难”。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人员自身的行为,规范律师收费,督促执业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高律师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让群众请得到、请得起、信得过律师。严肃查处违法执业、扰乱法律服务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的案件,2014年全县通报处理法律工作者违规收案一人(次),切实维护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三是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在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的同时,组织律师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用法律手段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等问题,以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四是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仅2014年,全县共派出接访律师人次,共接访件(次),提供法律建议件(次),受理各类案件562件,为91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力地为各级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维护了稳定大局。五是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户”活动。全县1家律师事务所、6个法律服务所共计名法律工作人员联系了40个乡村(社区)。针对新时期农村的需要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为农村(社区)服务。2014年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份,代写法律文书份,调处纠纷件,代理诉讼件,提供法律援助件,为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索回赔款万元。
进一步拓展县公证处业务范围,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加大对《公证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法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公证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证员队伍素质。县公证处认真办理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协议等公证事项,积极为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等领域提供服务;认真办理承包合同、土地征用补偿协议、农民外出务工合同等公证事项,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提高公证公信力,促进公证工作的规范化。同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质量管理与工资、奖金挂钩,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互查、抽查和检查工作。2014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59件。
在抓司法鉴定工作方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监督,督促其依法执业。现在全县共有司法鉴定所家。
六、抓住机遇,迎难而上,高标准建设规范化基层司法所
自2014年开始,我们抓住国家提供国债资金建设基层司法所这一大好机遇,全力筹备基层司法所的建设这一重心工作来加快与搞好司法所建设。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县13个乡镇司法所均已全部落实与高标准建成,其中新建个,购买个,由政府有偿划拨个。积极为司法所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全县13个司法所,有专职司法助理员名,兼职工作人员名。
在司法所基础建设上,沙洋县司法局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抓住“规划、资金、管理”三个环节,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对于已经启动的建设项目,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管理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加快司法所建设的步伐。积极争取基层党委、政府解决好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滞后状况。
在司法所业务建设上沙洋县司法局立足大局、精心谋划,下大力气强化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建设,做到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工作。把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与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司法行的政职能工作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努力为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努力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2014年4月至10月,县局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达到“六会”:即会讲法制课、会解答法律咨询、会制作法律文书及出庭应诉、会调解疑难复杂的纠纷、会撰写常用的文字材料,会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
在司法所队伍管理上,沙洋县司法局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持正确政绩观,增强服务意识,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以良好的形象和一流业绩赢得全社会的信任和尊重的同时,加强与基层其他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业务协作,实行联动服务,优势互补。为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度,让司法行政系统的形象得到更良好的展现,2014年,县局在系统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组织全系统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等67人参加了法治教育考试和检验教育活动成果,系列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基层司法所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2014年全县司法干警编发司法行政专题信息二十多期,在省、市、县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业务相关文章六十多篇,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完成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营造有利舆论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沙洋县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少数部门对普法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抓得不力,效果不够明显;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有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法律服务工作还做得有些不够到位。由于沙洋县律师和公证员队伍人员少,法律服务资源缺乏,特别是法律援助对象众多,每年仅能为30%左右的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远远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三是队伍管理不够规范。由于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属社会自由职业人员,虽然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但在行政管理方面没有过硬的手段,个别人员乱收费、收费打白条,甚至收费不开条的现象偶有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四是司法所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基层司法所必须备配2至3人以上,而我县至今仅五里、曾集等二个司法所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外,其他11所均为1人所,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这个问题的产生,主要是沙洋县在地域上是个小县、在财力上是个贫困县、在历史上是个建县较晚的新县。
五是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部分工作人员能力不强。村调解网络、信息员网络虽已建立,但部分人员素质不高,还需加强培训。产生的原因在于,村级调解组纷组织的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整体较低,由于财力的影响平时对他们的培训较少。
六是县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经费不足。其一是司法所办公经费不足,目前乡镇司法所日常开支全由县司法局机关经费支出,但县司法局资金不足,不堪重负;其二是专项工作经费不足。受经费影响,县局很多活动都不能正常开展,如人民调解员没有补贴,交通费、电话费都由个人垫付,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法律援助工作量越来越大,但原定经费明显不足。其三是基层司法所办公设施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现代科技与信息设备(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办案所需的取证设备等)沿属空白。
(三)、建议
一是各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指导司法行政工作。要积极向基层党委、政府呼吁关心支持和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努力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二是要在队伍管理再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持正确政绩观,增强服务意识,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以良好的形象和一流业绩赢得全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信任和尊重。
三是要扎实地开展乡镇法律顾问工作,争取在短时间内建成一支农村法律顾问网络。全力推进乡镇“一村一顾问”、“一单位一顾问”的工作,让法律顾问入村进户到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配合调解组织调处纠纷,帮助修订公民公约村规民约,帮助基层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等,为沙洋县的和谐建设提供扎实的法律服务。
四是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加大调解工作的保障体系建设。要创新“大调解”机制,形成司法行政在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活动中的特色品牌,调处服务中心对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办理、依法调处、限期办结。赋予调处服务中心分流指派权、协调调度权、检查督办权、责任追究建议权等四项职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实行“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和“访调对接”,促进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的保障体系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调处中心和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一定数量的专职调解员。同时,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专业领域人员为兼职调解员或志愿者。县镇两级调处中心要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将其建设成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一线实体。
五是各级领导机关要定期分析与研究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帮助解决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正视面临的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要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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