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优秀9篇
教育惩戒培训强调了正向引导与适度惩戒的结合,促进了教育公平与学生全面发展,真是受益匪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 篇1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作为一名家长我是全力支持的!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家长们而言,首先是要信任、支持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现在是科技时代,孩子们的认知都比较成熟,平时的小惩小戒对于他们来说无关痛痒,本身就是懵懂无知的时候,教师再不严厉起来,真没救了。家长们忙于工作生活有几人能真正教育引导好自已的孩子,只能把希望寄托于学校,因此我个人认为《中小学生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是有必要的。
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出自于“爱”那么首先教师教育也从“爱”入手,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家长们的支持,家长要理解:每一位教师都希望自己教育出来的孩子是最好的。
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
每一位教师也是某个孩子的家长,希望家长和校方相互信任、配合共同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 篇2
2020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令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像黑夜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前方崎岖的山路。
站在学校管理的层面,可以强烈的感受到国家对于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于学校规范办学和制度建设提出的接地气的要求: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这既是给了教育人一把尚方宝剑,也是给了每一位教师一顶紧箍咒;惩戒规则也是给家长的一把保护伞,是促进家校共育的一盏指明灯。
每一个家庭都对自己的孩子寄予厚望:成龙成凤,光耀门楣;每一位老师更是对自己的学生倾注心血:学有所成,为国争光。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无疑为我们的家庭和学校又搭建了一道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护,为学生的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将教育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在使用惩戒权时,尽量与学校、家长密切配合,虚心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的监督,让教育惩戒最终经得起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的双重检验。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自己。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戒”。惩戒是要让学生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坚持效果导向,多从心灵上感化,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争取在爱的氛围中,达成惩戒的教育效果。
一直以来,随着各界对惩罚学生的关注,很多教师产生了不敢管学生的现象,学生纪律和素质在逐渐下滑。惩戒规则的提出,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现象。当有学生违规违纪时,教师可以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办法,而不是通过体罚和变相体罚来解决。这同时也在规范教师的一言一行。我们教师和学生之间形成正面的良好的协调关系时,我们的教育才会得到发展。但是同样的教育也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这就体现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 篇3
王玲华老师认为,对于教育,我们不能一味的依靠教育惩戒,还是应该以爱还有足够的耐心去感化孩子,耐心的辅导教育孩子。
郑刘娟老师认为惩戒作为教育学生方法之一还是有必要的,当然体罚式惩戒是要禁止的,任何体罚都是简单粗暴的做法,都是以伤害孩子身心健康为代价的,不可取。惩戒权行使的范围、方法、程序等等都要有章可循,一切以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和限度,不可由着教师的主观随意去发挥,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
罗嗣鑫: 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它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于受教育对象。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李卫霞:适当的惩戒,则是学生在犯错后应当负起的责任。适当的惩戒,能够让学生们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惩戒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在他们对他人造成了影响甚至是伤害的时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学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
李琼老师认为,跪着教书的老师,教不出来站着的学生。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金晓芳老师这样说道:没有惩戒教育学生很难走向成熟。仅以“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为中小学教育的主流,是不完整的,还需要有“惩戒教育”。如果说赏识是阳光,孩子在赏识的阳光下可以自信而快乐的成长,那么惩戒就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承受挫折,接受磨练,从而超越自我,走向成熟。
原超:《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对师生来说都是一种监督和保护,很有必要,希望能够实施起来。
张楠老师很有触动,她这样说道: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罚。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
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
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刘筱凡老师的观点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1、教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学生的无私爱心和处理教育矛盾的理性。
2、家长还需要提升对教育的敬仰和对老师工作的理解。
3、学生还需要养成对老师崇敬和对生活规范敬畏的习惯。
4、政府还需要对正义的持续支持和对歪风的不懈制约。
5、全社会还需要增进尊师重教的风气和对教育关爱的氛围。
王茜: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让老师拥有制止和消除学生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权力是非常有必要的。其目的是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锻炼学生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能力,是十分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而作为老师,我们应该把握好惩戒的尺度。
张灿: 惩戒权是教师职业所固有的一种权力,也是由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所决定的一种教育方式。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可塑性较强,教师正面的教育引导和相应的惩戒,有助于增强教育效果。但同时,教师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将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运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体罚时“度”的把握。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有关教育研究也表明,惩罚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为了更好地区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 篇4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 篇5
教育惩戒,施之有度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 篇6
为深入学习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确保2021年3月1日顺利有效实施,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通知》(辽教发〔2021〕6号)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师生及家长在2021年春季开学前全面知晓《规则》内容,全面领会《规则》精神。请全市师生和广大家长朋友全面宣传和学习《规则》,为营造我市良好的教育生态,形成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共识而共同努力。
出台背景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出台意义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强调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实施
《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 篇7
2020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令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像黑夜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前方崎岖的山路。
站在学校管理的层面,可以强烈的感受到国家对于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于学校规范办学和制度建设提出的接地气的要求: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这既是给了教育人一把尚方宝剑,也是给了每一位教师一顶紧箍咒;惩戒规则也是给家长的一把保护伞,是促进家校共育的一盏指明灯。
每一个家庭都对自己的孩子寄予厚望:成龙成凤,光耀门楣;每一位老师更是对自己的学生倾注心血:学有所成,为国争光。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无疑为我们的家庭和学校又搭建了一道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护,为学生的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城南小学副校长:陈嫄
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将教育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在使用惩戒权时,尽量与学校、家长密切配合,虚心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的监督,让教育惩戒最终经得起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的双重检验。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自己。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戒”。惩戒是要让学生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坚持效果导向,多从心灵上感化,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争取在爱的氛围中,达成惩戒的教育效果。
城南小学德育主任:潘璠
一直以来,随着各界对惩罚学生的关注,很多教师产生了不敢管学生的现象,学生纪律和素质在逐渐下滑。惩戒规则的提出,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现象。当有学生违规违纪时,教师可以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办法,而不是通过体罚和变相体罚来解决。这同时也在规范教师的一言一行。我们教师和学生之间形成正面的良好的协调关系时,我们的教育才会得到发展。但是同样的教育也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这就体现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一年级组:陈璐老师
1月20日,二年级共同体的老师们聚在一起对《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学习,虽有些许寒冷但大家聚在起的心却是暖和的。
由于强调赏识教育,很长一段时间,学校和教师非常无助,谈管色变,惩戒规则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让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有了准则。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运用呢?大家达成了共识。
1.教育是出自的“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也不能偏离其目的。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它应该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
2.教师一定要克制自己的情绪,理智处理,把握分寸,不做过激行为,不可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3.对学生的惩戒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惩戒的目的是教育学生遵纪守纪,使其知错能改,教育时尊重孩子,防止产生逆反心理。
4.“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与“惩戒教育”相相合,赏识是阳光,可以让孩子自信而快乐的成长。惩戒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接受磨练承受挫折,从而超越自我。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把尺,一根标杆树在那里,使得教师能够真正正地站起管理生教育是循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使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尺“度”的把握。
二年级组:陈芳老师
虽然《规则》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赋予了教师的惩戒权利,给予老师现代版“戒尺”,但其本意是为了育人,而且现代学生心理较为脆弱,所以建议教师还是优先以轻柔的“谋”引导学生,发现并肯定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进行正面管教。对于习惯比较差的同学,以情育人暂时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时,这时教师可以基于平时对学生观察用一些相对“刚猛”的手段惩戒学生,但也要把握好尺度,在给予孩子惩戒的同时,也要让孩子甘于“受戒”。个别学生在惩戒后还要及时将惩戒的原因、经过,以及家长可以配合的注意事项及时和家长沟通,以达到更好的育人效果。
三年级组:宋华超老师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 篇8
作为家长,我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白惩戒的背后应该是深深的期待,以真诚的关爱,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我们认为惩罚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会伤害人,实施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前提,适时、适度、得法,只要抓住实施惩罚的时机。一般来说,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是实施惩罚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孩子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最能让孩子刻骨铭心,希望老师只要把握好惩罚的量,要顾及孩子的承受能力和尊严,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因人而异。对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孩子,易采用温和式的方法;对脾气暴躁,自我意识差的孩子,应采用严厉式的惩罚;对性格倔强,逆反心理强的孩子,易采用谈心式的惩罚方法。在实施惩罚时,要讲究策略,首先肯定孩子是一个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错误,让孩子能体会实施惩罚者的良苦用心,能平和地接受惩罚。
每一位家长都会信任老师,也会积极配合老师的教育。只有师生之间心灵的默契,彼此将心比心,才能完成建设人的灵魂的伟大工程。
家长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3
近期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也是国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
通过认真学习《规则》相关条款内容,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其履行义务的充分体现。惩戒不是目的,本着教书育人的大原则,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
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对规范内容的限定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没有异议。在《规则》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配合制定适合学生发展教育规律的班规或班级公约,明确教育惩治范围和分类,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使教师教育惩戒学生有章可循,并对家长和学生公开公示,也可起到警示提示的效果,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开展相关工作,为更好的实施相关规则做好心理准备,共同努力创造和谐、人性化和法制化的教育生态。
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
每一位教师也是某个孩子的家长,希望家长和校方相互信任、配合共同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 篇9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