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
10月21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深化产改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27条政策举措。这是事关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产改的纲领性文件。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党和国家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意义的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切实扛起全面试点省份的责任担当,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省高技能人才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为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这为进一步深化产改指明了方向。这次出台的《意见》第25条又一次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牵头抓总,各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推进机构要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产改是党赋予工会组织重要的责任使命,各级工会要挺膺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提高抓好产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在学习领悟上先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意见》相关条款的学习研究,深刻领悟中央部署深化产改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要在牵头抓总上勇担当。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产改列入工作要点、纳入重要事项。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牵头抓总、企业(行业)主动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常态化沟通会商,不断健全完善调研指导、协同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政策联动、同向发力。
要在谋划推进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产业工人所思所想、地方经济发展所需所缺,多做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实事好事,不断提升产业工人获得感幸福感。坚持系统谋划,推动产改与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与工会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成员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要在狠抓落实上求实效。坚持分类指导,做到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突出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分层分类推进,使各项改革举措更加精准有力。坚持试点先行,不断扩大
试点范围,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工会和企业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好试点地区、行业、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更多的产改“盆景”变为“风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十分关心、寄予厚望。在去年和今年参加全国人代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分别听取我省产业工人代表发言,并给予充分肯定,让全省产业工人和各级工会备受鼓舞、倍感荣光。我们一定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持续推动产改工作“走在前、做示范”,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努力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奠定坚实产业工人队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