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口语实践心得大全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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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实践心得【第一篇】

第一段:介绍俄语学习的动机和背景(200字)

俄语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语言之一,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广阔的就业前景。由于我对俄罗斯文化和历史的浓厚兴趣,我决定学习俄语,并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然而,仅仅通过课本和网上学习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更好地掌握俄语口语,我开始寻找实践的机会。最终,我选择了参与一个俄语口语实践交流项目。这个项目提供了一个与母语为俄语的志愿者交流的机会,让我有机会实践我的俄语口语能力,并深入了解俄罗斯文化。

第二段: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200字)

在实践过程中,我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首先,由于我并没有在俄语环境中生活过,我的语感和语音发音存在一定问题。再者,我在跟母语俄语者交流时,常常会遇到词汇和语法使用方面的困惑。此外,俄语的语法结构较为复杂,令我很是头疼。这些挑战使得我有时候感到沮丧和困惑,但是我并没有放弃,而是积极寻求解决方法。

第三段:解决困难的努力和方法(300字)

为了克服这些困难,我采取了一系列的努力和方法。首先,我坚持每天反复朗读和听力练习,以提高我的语感和语音发音。我也花费大量的时间在阅读和背诵俄语文章上,以扩大我的词汇量。此外,我经常与母语为俄语的志愿者进行语言交流,通过模仿他们的表达方式并不断纠正错误,以加强我的口语交流能力。最后,我还参加了俄语语言学习班,通过系统地学习语法规则和结构,帮助提高我的俄语水平。

第四段:实践的效果和体会(300字)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践,我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果。我的语感和语音发音有了明显的改善,我能更准确地模仿俄语发音,并更自然地表达。同时,我的词汇量和语法运用也有了提高,我在语言交流中能够更流利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这让我充满自信和动力,继续努力学习俄语。

第五段:对实践的总结和展望(200字)

通过这个俄语口语实践交流项目,我不仅提高了俄语口语能力,还更好地了解了俄罗斯文化和人民的生活方式。我学习到了如何与母语俄语者进行有效的交流,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多的进步。然而,我也意识到俄语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的练习和学习。因此,我计划继续参与俄语口语实践交流项目,并不断提高自己的俄语水平,以实现更高的目标和成就。

总结起来,通过俄语口语实践的经历,我不仅提高了俄语口语能力,还锻炼了自己的语感和语音发音。我也更加了解了俄罗斯文化和人民的生活方式。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实践,我相信我可以在俄语学习的道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口语实践心得【第二篇】

法律实践课程心得实践心得 #法律实践课程心得 1# 经过我们学院领导老师的多方走动,我很高兴可以在自己的家门口实习——郯城县人民检察院,也许这也是让其他学校同学嫉妒的原因之一吧,这次检察院的实习也许是我的第二次实习,但是我依旧是兴奋,由于上次寒假时间太短没能让我彻底的了解检察院,可这一次无论是从各个科室的工作,还是到单位的人员自己都能熟悉的了解。

当我又一次的跨入检察院的大门,我觉得无比的亲切,虽然没有分到自己以前实习的科室,但是自己还是挺高兴的,因为可以有机会去了解更多的科室。这一次我被分在侦监科实习,也许他没有之前实习的公诉科忙碌,也许他没有自己跟公诉科人熟悉,也许他没有开庭的机会等等,但是我告诉自己既来之,则安之,在哪自己都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机会是靠自己争取的,我会与他们相处的很好,我不断的安慰自己,不断地给自己鼓劲儿,分配完科室之后我们便各司其职,刚开始的任务当然是从最简单的整卷开始,面对杂乱的卷宗我很细心的为他们整理,刚开始不求快但求细,随着整理份数的增多自己的速度也就自然而然的加快了,一天下来腰酸背疼、头晕目眩,但是当看到一摞摞的卷宗自己突然很有成就感。

就这样一天两天,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侦监科半年的卷宗被我一人整理完了,更多的是得到侦监科工作人员的肯定。满满的成就感的背后也让我明白最不起眼的小事更能体现一个人工作的态度。也许正是因为自己前一个星期的辛勤努力,办公室一位最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开始手把手的我办案。每天我都拿一个小本子将这位工作人员所吩咐的事情,告诫我的办案流程都统计在自己的本子上,空闲之余就会拿出来看一看,没多久这个本子已密密麻麻的全是字了。不多久,这位工作人员就把一些简单的案子交给我办理。

我们科室主要的工作就是提审犯人,审查公安机关的侦察情况,做出是否逮捕决定,但这一流程的提审让我觉得挑战性更大,第一次提审难免让我有压力,为了可以让讯问更加全面简洁,我准备了一上午的讯问提纲,断地补充不断地司考,甚至连中午我都没有去午休,整个脑子里面思考的都是下午的提审,很庆幸下午的提审很顺利的结束了,自己也许是因为准备的很充分,没有丝毫的紧张,当然又一次的得到了工作人员的肯定。

很迷惑,没有民事书籍可以查阅,晚上回到家,我查阅了几本物权法,民法等书籍,彻底将问题弄明白,最终还是将他的问题解决了,在帮助他的同时,自己学到了更细致的物权知识,让我对这种问题记忆深刻,也许在考试中遇到像这样的案例我会很熟练的解答出来。我觉得在帮助别人的同时更是一种深层次的学习。

我不知其他实习的同学是怎么做的,但是无论工作人员交给我的是简单的工作还是有挑战性的工作,我都是信心的完成,争取没有丝毫差错,除了跟工作人员认真的学习,每天早上八点半上班我都会在八点十分准时到办公室打扫卫生,提好两壶热水等着大家的到来,其实我不想让大家觉得我有多么的勤奋,我只是想感谢他们,我们要常会一颗感恩之心,他们每天都会接很多的案子本来就很忙,但是还是很有耐心的教我如何让办案,我觉得这纯属是一种奉献,作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太多的能力去报答他,在现在看来就是多帮他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就很开心。

来到检察院的第一天,除了之前实习的公诉科之外我不熟悉任何人,但是每天都会碰到检察院不同的工作人员,也许面孔很陌生,但是我都会向他们微笑,主动地向他们打招呼,告诉他们自己是新来的实习的学生,虽然不认识,但他们依旧会很热情的回应你,还记得在我们的实习之前的培训会议上,领导告诉我们,你们实习就是去给人家添麻烦的,给他们添了麻烦,见面也不跟他们打招呼,我觉得这不是我们法学院的形象,渐渐地,大家也许都熟悉了我的面孔,当我还没有看见他们,他们却先向我微笑,然后说:“丫头,来的这么早呀,哈哈,好好实习!”听后也很欣慰,因为我们的形象在他们看来还是挺好的,我们没有辜负学院领导的期望。

太优秀了,我觉得我们这次实习没有辜负院领导对我们的期望,很感谢学院领导,以后不会辜负的家对我们的期望。

新学期新气象,努力学习,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法律实践课程心得 2#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时常感到迷茫。对于自己在大学已经一年有余的学习,有时真不清楚自己学到了多少,也许身在其中便是一个成长的过程。

但我知道我不会总是那个曾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因为我发现自己的视野将愈加远倾。也许出生于南方的我与好动行事有着某种潜在的情结,自幼便爱出远门的我在姐姐的邀请下在回家后的第二天便踏上了前往广州的远方之旅。

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样的陌生,一路的景观早已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不禁被广州那种敢为人先的士气所折服。经历一天的旅程之后终于到达了中山市东凤镇的同乐工业园,刚到这里时就被各家企业的面貌和气派所吸引,工业园到处是各种产品生产的现代化企业。

姐夫说现在这里主要集中了广东省的各种家用电器的生产,于是带我参观了他所工作的地方--中山市今友电器有限公司,并且也是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这是一家主要生产煤气热水器和电热水器的公司,在工业园内也算是一个较巨实力的企业,其所生产的电热水器不仅占据了中山市的几乎全部市场,在广东的各大商场超市都能见到其产品的陈列和销售,其所自制研发的乐声牌电热水器不仅具有自动记忆的功能,甚至还有人体感应的自动电脑遥控,这在国内同行中已处于先进水平行列,因而产品得以在东南亚也极受宠爱。

第二天一大早吃完早餐我便和姐夫早早就到企业的生产车间所在地,我们到达时正好快到上班时间。只见工人们一个个身着整齐的工作制服,在生产流水线上开始了他们各自的环节工作。车间里设备放置非常整齐,生产有序,都实现定置管理,工作环境非常好,卫生、整齐、明亮。于是在姐夫的引导下我对整个的车间马上有了整体的了解。整个车间被分为了两个部分,靠南部的厂房主要是生产原来企业一直保持优势的煤气热水器的生产。

这里的流水线上一排排整装的热水器正在包装运往公司的仓库。这里还集中了厂里的配气室,配电室以及核心的检测仪器,因而是整个车间生产的核心地段。工人们正在自己的生产线上组装着一台台的热水器,每一道生产工序都有其专门的检测仪器,并且在出厂前必须经过加水测试以及高温情况下的定性检测。

据统计产品的生产合格率一直在 %以上,这不能不说是一项令人非常可喜的业绩,也是金友电器倍受市场青睐的最坚实的基础和源泉。接着我在姐夫的指引下来到了产品检测科处,只见一整整齐齐的一排排热水器正在进行水温的检测及调控处理,这也是整个生产过程的最后环节,从其重要性也可看出其是最核心的程序环节。检测仪器上的各项指标在一排排红色的数字显示下立刻能对产品的性能作出准确无误的反应。厂里的技术员小孙随即说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生产的效率不断提高,公司正在打算斥资 100 多万元从德国引进一批新的机器生产设备,尤其是检测仪器将全面实现自动化操控。

#法律实践课程心得 3# 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做到将自己所学的理论与社会实践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一个月间,我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求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落落大方,始终以学习的态度做人做事,我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实践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在实习过程中,我参加了一次案件的开庭审理,到中山市人民法院观摩庭审,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地了解了行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庭审的举证、质证、认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适用问题,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行政诉讼的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律师做好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珠海市东部蚊尾洲测绘有限公司王律师的指导下,我能够虚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这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王律师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难得的宝贵财富。这次社会实践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所进行的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期间,我参加了很多实务性活动,接触到许多公司经济案件,学到许多活知识,而从庭审观摩和典型案例中获益最多,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

___有限公司,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有时候是很正式的全事务所讨论形成结论,但更多的时候是平时很随意的探讨。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而一个多月来的锻炼,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法律实体问题上,我的收获是可以和两年的专业学习所得相媲美的,这也是我在毕业社会实践中最大的财富。在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期间,我基本上学会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中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社会实践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严重。

都说大学生对社会的认识不够,所学到的知识实践性不强,这回的毕业社会实践让我对这些说法有了足够的认识。在社会实践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只有学好专业知识才能不断的进步。这次社会实践是我第一次真正面对案例,还没有来得及大展拳脚的时候就这样结束了,难免有一些不舍和遗憾。

#法律实践课程心得 4#

20__年 10 月 26 日至 20__年 1 月 15 日,我在____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毕业实习。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在实习期间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所里律师交付的工作。在所里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另外,__律师事务所的理念和与队友间的相互扶持使我对团队合作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一、走进律所 __律师事务所位于__中级人民法院对面,虽然规模不大,但是运作与管理上却是井井有条的。实习第一天,我依照约定时间到达__律师事务所,一个很亲切的内勤姐姐接待了我和另外 4 个实习生,在她的引领下,我们参观了__所,对所里的办公区域划分、办公设备的使用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在内勤姐姐的介绍下认识了所里大部分的律师。之后,内勤姐姐带我们到了各自接下来的“据点”“拜师”,我拜见的师傅是所里资历最深的律师胥主任。胥主任是个很和蔼的中年律师,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都很丰富,在这 3 个月的实习中教给了我很多实践经验,让我受益匪浅。

二、实习内容 此次在__所的实习,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打印、复印资料,打孔、装订文件。

这项工作是我到__以后做的第一项工作,由于之前在法院实习时也较多地接触了这项工作,因此打印机、复印机、打孔机的使用都比较熟练,工作效率颇高。

2、送取文件。

将文书原件送去当事人处盖章,取回,再送去法院,或者取案件的相关资料。这项工作比较枯燥乏味,但是在送取了 3 个月文件之后,我充分地熟悉了这个城市的公交线路,也算是一点小小的收获吧。

3、文件归档。

执行书(当中还可涉及到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财产保全申请担保书)。所以在归档的过程当中,需要的更多是耐心和细心。

实习的前期,我与同期前来的实习生一起整理了(*),全部排序、制作目录、入档、装订。这些工作虽然琐碎重复,但却使我熟悉了律师办案的程序和相应的司法程序,也一定程度上锻炼了自己的耐心和细心。

4、查找资料。

说到查找资料,其实对我们每一个大学生来讲都不陌生。因为在学校时每做1篇论文都要做资料查找,google、baidu、图书馆、期刊网等都是资料的来源。类似的,实习期间我在律所所做的资料查找主要是通过网络、电话的方式,帮助律师搜集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部门的具体规定。

初做这项工作时,由于缺乏经验、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搜集到的资料既不全面详细也不够新,而且效率低下。在请教律助后,我初步了解了资料查询的步骤、范围和技巧,再搜集资料时,效率就高了很多。

关于资料查找的步骤:先是有针对性地对背景材料进行收集和分析,以归纳出查找主题,这一步骤已经由我的指导律师做好;查找完信息后就应摘录要点并做批注;最后是以文件夹的形式分类保存。资料查找的范围包括:背景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府文件;相关学者论著;具体案例中律师的做法和法院的看法等。

资料查找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项工作,因为在工作的过程中可以了解各种不同的法律规定、相关案例以及相关的学术理论,并且可以同律师讨论案件情况。而且这项工作对锻炼信息搜集、整理能力很有帮助。而信息搜集与整理能力在法律实务与学术研究上都是十分重要的。

5、翻译。

翻译,包括英译汉与汉译英。翻译的内容有法律条文、合同书以及一些公司的内部规定。这项工作是我在此次实习中遇到的一个难点,虽然所里需要翻译的文件并不是很多,但是这些文件的内容却纷繁复杂,在翻译时又特别强调专业性。因此,翻译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作为实习生,我翻译的文本一般都会由律师核准一遍,然后提出修改意见或直接进行修改,之后再把最终版本发给客户。在翻译英文材料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了解到自己的英语水平是多么的无法满足实际运用的需要,以至于大部分专业的法律词汇都无法准确的翻译。在以后的学习中,我想应该把法律英语作为一个重点来学习,以适应实际应用的需要。

6、起草法律文书。

起草法律文书是我 3 个月实习生涯中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当然我撰写的法律文书通常并不会真正被应用,这项工作对我来说实际上只是一种练习。虽然在学校学习过司法文书写作,在律师实务与公证的课上也学习过各种常见的法律文书的写作,但是终究只是纸上谈兵,到了实际应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懂得怎样去写好法律文书。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在撰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说实话,真的很后悔当初没有认认真真地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好在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给予了我悉心的指导,让我领悟到了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注意事项和相关技巧。

通过对法律文书写作的学习和练习,我认为要写好法律文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创造性的表达出来。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要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总的来讲,起草法律文书是一项含金量比较高的工作,既锻炼头脑,又锻炼文笔。通过起草法律文书这项工作,我的写作能力、逻辑思考能力、综合运用资料的能力以及法律适用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7、观摩庭审。

与去年的认识实习不同,在这次实习中我并没有很多的观摩庭审,只是在指导律师的建议下有针对性的观摩了 2 次庭审,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各一次。通过观摩庭审,我细致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学习到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8、其他工作,包括跟随律师外出调查取证、会见客户、处理各种电子表格、收发传真、寄取邮件、登记退信等等。

三、

实习心得 在历时 3 个月的实习期间,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专业术语、程序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实习不仅使我在专业知识方面受益匪浅,在其他方面也获益良多。比如在为律师整理准备材料时,我学会了如何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访客来电时,我学会了礼貌地待人接物;在与同期的实习生一同完成翻译、文件归档的工作时,我学会了团队协作、扬长避短。

总的来说,这次实习让我收获颇丰,既增加了对行业的了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时又锻炼了与人沟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暂的实习使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而实习恰恰使我认识到了一些课程的价值,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自己忽视的课程。

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由于时间短、专业知识不扎实、经验不足等,使我对这次实习留下了一些遗憾和困惑。可能正因为有这些遗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精彩,我将本着“学高身正、明德睿智、刚正坚卓”的构想和精神前进,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__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师们给了我成长的空间,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教给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争取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从业人员。

#法律实践课程心得 5#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

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 2 次,民事审判 1 次,参与立案 2 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5 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 8 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 1994 年 2 月 1 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 1994 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 8 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 31 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分享的“2023年口语实践心得大全优质5篇”,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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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实践心得【第三篇】

——《实践论》学习体会

《实践论》是毛泽东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写于一九三七年七月。《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为基本线索,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毛泽东之所以以“实践论”为题阐述认识论问题,有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特征;二是党内存在的“左”倾教条主义,轻视实践,造成中国革命的严重损失,用实践的思想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具有现实针对性。《实践论》对认识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道路上出现的社会性问题具有及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有必要再读《实践论》一文。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总结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在通读《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一、树立正确的实践观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是正确的实践观。“自觉投身社会实践中去”,相信这也是对于我们年轻人的一个要求,同时也是我们进步的一个最好手段。所以,在实践中进步,从现在开始。

在《实践论》的论述中,谈到了人的勇气与信心与他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规律性的了解程度直接相关。这对于我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年轻人,我在学习、工作、生活都会面临各种机会与挑战,而只有通过实践不断加深认识,才能增加对各项实践活动的信心。

在进入市社会福利中心工作之前,我对我国的民政事业,尤其是社会福利事业认识不全,了解不深。通过在一线岗位的实践,使我对民政工作、社会福利工作本身有了新的理解,更好地指导我的工作思路,增强了我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并深深爱上了这一份重要而且充满公益意义的工作。

二、掌握正确的实践方法

实践,就是一个怎样验证真理是否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来面目的过程。我认为,掌握实践的方法,主要从实践的特性入手。

第一,实践具有时间性和地点性。实践的内容会随时间、场合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被前期、他地的实践所证明的东西不一定适用于当时当地,因此要避免“刻舟求剑”似的错误。

第二,实践具备局部性和偶然性。局部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全局

实践,偶然实践的结果不一定体现基本的、普遍的规律,因此要避免“守株待兔”似的错误。

第三,实践具有层次性。在某一层次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层次和全部层次。

第四,实践具有主观性。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不可能绝对摆脱实践主体主观因素的制约;绝对客观的人类实践,是不存在的。主体能动发挥程度的不同,必会影响到实践的具体效果。

实践的这四个特性共同作用形成了人类实践的局限性。正因如此,掌握正确的实践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才能预防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正如我在福利院照顾那里的老人,他们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而不能自理生活,所以在为他们进行穿衣喂食等最基本的服务时,都要因人而异慎重选择适合他们的方式方法。

三、总结正确的实践经验教训 总结的过程是一个认识飞跃的过程。在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中学习,在再认识的环节上下功夫。

在总结的过程中,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在结合中升华,在结合中创新,在结合中发展。为此,要把调查与研究结合,既弄清情况,又理出头绪;把经验与教训结合,成功的经验固然重要,但失败的教训更为可贵,从教训中学习进一步使人提升;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既要有丰富的材料,又要找出本质;把集中起来与坚持下去结合,既要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形成科学的决策,又要持之以恒的抓好落实。在经常地总结中 不断地升华自己的认识,使零碎的变成系统的,朴素的上升为理性的,又回到实践中运用,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发展。从而,形成实践、认识、总结、再实践、再认识、再总结的良性循环。

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

——《实践论》读书心得

毛泽东的《实践论》写于一九三七年七月,当时党内出现了两种妨碍革命发展的思想,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为了推动革命的发展,毛泽东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这种错误思想,从而著成此书。又因重点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故题名《实践论》。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收获成功。

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在读完《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根据我个人的看法,这篇文章主要的结构是这样的:

一、介绍马克思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毛泽东在写这篇文章时,他开始向人们说明:人的认识是由实践产生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里简要介绍了关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历史,并简要的介绍了认识论的主要观点。

二、进入文章的精华部分,比较详细的分析人的认识如何从实践发生,又如何服务于实践。这里,他认为认识应该是这样的,“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情,属于感觉的阶段。” 对于认识的深入过程,毛泽东通过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对帝国主义的认识和对战争的例子,更加透彻的说明了基于变革现实的实践而产生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的逐渐深化活动。“第二步,是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 这里,毛泽东谈到认识的能动作用,即“不但表现于从感性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

三、概括全文,从时代责任讲起,提出当时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任务——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这句话告诉我们,只有深层次的领悟事情的本质,也就是理论,才能更好的掌控事物。也就是所谓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离不开认识。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

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战争的认识等,皆是如此。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成功,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乃成功之母”,就是这个道理。

读《实践论》有感

刘堃

按照报社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小组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我认真阅读了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深受启发,《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在读完《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首先,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通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的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

于是,我们得出,在单个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中,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

《实践论》不仅深刻而又系统地论述了认识与实践密切关系,同时也对一些与实践相关的问题给予了精辟独到的见解,使我深受启发。

——毛泽东同志《实践论》读后感 根据党校课程安排,今天再次学习了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读,但仔细读一遍下来,还是深有感触。

在这篇充满了文学气息的哲学论文中,毛泽东同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阐述了马克思的“主观认识”—“人类实践”—“客观检验”—“再认知”循环往复不断上升的朝向真理的通达之路,可以称得上是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实践论与中国现实国情相结合从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实践观的理论典范。

我认为这篇文章大体可以分为三部分来阅读:

第一部分介绍马克思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它开篇立论的向人们说明,人的认识是由实践产生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第二部分是文章的精华部分,详细的分析人的认识如何从实践发生,又如何服务于实践。对于认识的过程,毛泽东同志认为:

“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情,属于感觉的阶段。”人们通常在实践过程中,开始看到过程中的各个事物的现象表面,反复多次后,生起了认识过程的第一个突变,产生概念。而这些经过,即从浅到深的过程,是马克思辩证认识论的伟大贡献。对于认识的深入过程,毛泽东通过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对帝国主义的认识和对战争的例子,更加透彻的说明了基于变革现实的实践而产生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的逐渐深化活动。

性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上”。第三点,毛泽东说明,认识运动的完成是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效果。同时,从长期来看,认识应该跟着时代发展而发展。

第三部分从时代责任讲起,提出当时的无产次级及其政党的任务—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并最后总结全篇文章的主要观点即认识论的重要思想。在毛泽东看来,认识开始于实践,认识又有待于深化,从感性认识达到理性认识的阶段。实现质的飞跃。坚持从实际出发,是毛泽东极为突出的特点。其实我们不难发现,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所阐述的观点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完全统一的。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一九三七年,毛泽东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毛泽东同志以“实践论”为题阐述认识论问题,有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特征;二是党内存在的“左”倾教条主义,轻视实践,造成中国革命的严重损失,用实践的思想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具有现实针对性。虽然距离《实践论》问世已经过去了75年,但它对认识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道路上出现的社会性问题具有及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有必要再读《实践论》一文。(转载于:实践论心得)这是1篇情理兼备的文章。读完后,我既有文学上的美感,又有哲理上的收获。结合工作实际,我个人觉得,它给我比较重要的启示是:

成规,不求创新。长滩镇是农业乡镇,工业处在起步之中,工作推进中农业工作是重点,并不是想当然的工业项目建设,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一是要创新思路,全力推进现代农业。用经营企业的理念强力推进现代农业,重点实施了国家商品粮基地试验示范、有机质提升试验示范和安坡生态娃娃鱼特种养殖项目建设。二是要突出特色,着力打造名特优种养殖业。把主导产业培植作为农业增效的突破口,重点培植四大主导产业:有机稻订单农业、山林养鸡、娃娃鱼特色养殖、湘莲产业。三是要科学调度,全力抗旱保春播。今年春天长滩镇降水量偏少,必须要确保人蓄饮水安全、春播生产和农村稳定,为实现全年粮食增产增收奠定良好基础。

2、理性认识的获得,应该在感性材料上收集、提练,推理。要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上做工夫。长滩镇近几年来将机关干部周四学习做为首要任务来抓,每周四学习时间由政治理论课、机关干部汇报当前工作、讨论解决当前乡镇发展的存在的重大问题等内容组成,这个过程就要求机关干部认真梳理工作中的千头万绪,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同时也是理论认识获得的过程。我认为,这个良好的习惯应该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

3、实践需要时常总结。总结的过程是一个认识飞跃的过程。要善于在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中学习,在再认识的环节上下功夫。不论是学习还是总结,都要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在结合中升华,在结合中创新,在结合中发展。实践论告诉我们,要常常地在实践中让认识升华,而通过总结,可以让实践经验上升到理性的认识。所以,尽量营造成一个实践、认识、总结、再实践的良性循环。篇5:《实践论》读书心得 毛泽东《实践论》读书心得 1937年7月,正是中国革命的生死关头,党内却出现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误导了党和军队的革命决策,严重妨害着革命的发展。突出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中实践的重要意义,而写出《实践论》。

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这样的一种观点纠正了一些人狭隘的实践观,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发展,也为迷惑中的人们指明了参与社会实践的方向。

有人说毛泽东的《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确实如此。毛泽东在“哲学就是认识论”(1964年)就说过,“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关于从实践到感性认识,再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的道理,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讲清楚。列宁也没有讲清楚。列宁写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只讲清楚了唯物论,没有完全讲清楚认识论。认识与实践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讲知行一致同样需要建立在认识的基础上,而实践在认识的整个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再而,“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 ”,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 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认识——实践——再认识”是《实践论》的实践路线。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就认识而言,它是为实践做准备的,它是为实践服务的。实践的成功与否既知行能否一致很重要的就是在于是不是很好的运用了认识的成果。古语云,“吃一鉴,长一智”若长一智的是别人,就有必要听听老人的意见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早在革命时期的毛泽东对于这句话给了一个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此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者成功之母”。邓小平上台后的一系列实践也证明了毛泽东当时的诠释是正确的,知行一致也在此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实践出真知。《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生活也是实 践。人们是在学车的一次次跌倒和爬起中体会到如何掌握方向、如何保持平衡、如何将自己推向前方的;人们是在一次次演算、一次次试验后将卫星送上太空,把民族力量推向高峰的。

《实践论》是毛泽东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实践论可以给青年尤其是“80后”或成为“泛90”的当代大学生以重要启示和指导。在学习上,要多动脑勤动手,比如我们学英语,因为说得差而不说,总是把话放在心里念,一个个“哑巴英语”我们就不可能说好英语。在与人交往中,要真心诚意,客观的对待他人。以后参加工作,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积极参与。许多事物,必须我们亲身实践才能得到真实的、正确的感知,才会知道葡萄不仅有酸的还有甜的,才能经得住实践的考验,做到知行一致。以旁观者的心态,是不能学到东西的;以纸上谈兵的方法开展工作,只能造成挥泪的结局。知行一致,需要实践先行。

口语实践心得【第四篇】

学校组织学习了有关毛泽东撰写的《矛盾论》和《实践论》,让我对毛泽东从革命初期到抗战胜利的整个过程有了更清晰的了解,体会到了当时他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写作背景。

这两部著作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两篇代表性著作,是毛泽东哲学思想形成的主要标志,它们分别从辩证法和认识论两个方面对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做出了哲学总结,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与认识论。

《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为基本线索,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本质特征和重要意义,坚持和发展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阐述这以下四个基本问题: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认识的辩证过程,即从实践认识的过程,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批判“唯理论”和“经验论”;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关系。《实践论》探讨了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和认识论,结论是通过实践发现真理,而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矛盾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通过学习《矛盾论》使我更加认识到了世界上任何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而这些矛盾又各有不同,所以,我们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根据不同的情况解决不同的矛盾,要确立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做到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生活实践相结合。

在《矛盾论》中阐明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是两种宇宙观的对立。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与此相反,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不断运动和变化发展的;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为我们揭示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指出了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来说,矛盾的普遍性是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处处有矛盾。

作为一名教师,要运用两论的哲学观点处理工作中的出现的问题,兢兢业业干好的本职工作,实现自己的价值,有效地开展工作。

口语实践心得【第五篇】

《实践论》是毛泽东在当时中国进行艰难的革命,革命失败后的反思总结,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批判党内存在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深刻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

下面先来了解一下实践和认识吧。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决定了其他一切活动。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多种多样,有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打下了人的烙印,人类的社会生产活动逐步向高级发展,人们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的。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感觉只能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实践。你要有知识就得参加变革社会的实践,通过实践来运用理论知识。我们都知道实践决定认识,通过实践发现、证实、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到能到的指导实践,改造主客观世界,注重实践和认识的循环往复,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学习了毛泽东的《实践论》,我明白了认识依赖于实践,只有不断的实践,我们才能拥有正确的认识,也只有把认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我们在学校学习,吸收老师讲解的知识,使我们对某一种认识有了初步的理解,但这种理解还只是非常浅显的,不深刻的。需要我们把它运用到实践中去,也就是理论要和实践相结合。

实践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实践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挫折,有困苦。但只要做到多吃苦、多实践,我们就能体会到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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