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个人情况总结【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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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第一篇】
2、试述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变化与社会工作发展的关系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施计划经济模式,同时也在社会福利方面形成城乡二元体制。在城镇建立了以就业为基础的单位社会福利制度,而在农村实行以经济为基础的有限的社会保护机制。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城市的“单位制福利”,是一种典型的内部再分配的身份制待遇,而少数社会弱势群体被界定为传统的民政对象,他们依靠的是剩余性的、基于有限财政扶持的救助型福利与相关服务。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加快了市场经济改革的进程,社会保障制度有了相应改革,社会福利的发展也呈现多元化的局面。由于不断涌现的社会问题和日益增加的社会需要,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服务体制已经不能解决上述问题和需要。因此,在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改善经济发展效益的前提下,国家进一步加大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多元化不仅体现为社会福利服务管理体制的变化,也表现为福利单位所有制、资金来源、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等方面的更大弹性上。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快了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和社会管理制度的改革进程,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政府积极强调并努力推行“以人为本”的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体制,强调要关注人民生活,注重解决与公民生活相关的实际问题,在解决城市贫困、改善公共服务模式和促进就业发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积极地敢于政策。
总的来看,中国自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社会变迁和社会问题是影响并推动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体制改革的动力之一,但是我们仍不可忽视政治环境与全球化趋势等因素的对国家社会福利体制与社会政策发展轨迹的影响与制约。
关于参加高校社会工作教师实务研修班的申请【第二篇】
关于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学生实务能力研讨会的申请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好,为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水平,现有社区管理与服务课程资源库建设课题组成员赵杨申请参加全国民政行指委社工专指委7月11日——7月13日在广州举办的“全国社会工作学生实务能力研讨会”。
特此申请。
申请人:赵 杨
2014年6月26日
社会工作【第三篇】
社工分析青少年犯罪矫正案例
(一)运用“赋权”理论对“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介入”这一课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对于犯罪青少年群体而言,由于群体成员以往的过错,以及社会成员的认识偏差导致各类不同形式的社会排斥,使得这个群体缺乏机会参与一些社会普通认同的社会活动,被拒于主流社会之外,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社会资源的获取上都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导致群体的弱势化与边缘化,处于社会性失权的状态。无权状态在主观上的内化最终使犯罪青少年形成一种“无权感”,即无权事实在无权者内心形成一种主观意识,由此他们通常会指责和贬低自己,并陷人无权的恶性循环之中。青少年罪犯的无权状况如果延续,将很有可能成为他们解除矫正后重新犯罪的动因。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目标就是使这一群体的成员重获权力。针对无权状态在青少年罪犯群体中的内化现象,增权取向的社会工作强调挖掘或激发人们的潜能,通过引导个人、家庭和社区以乐观的态度,积极参与决策和行动来改变不利处境,从人与环境相结合的角度发掘资源,将工作的重心由解决问题发展为提升能力,避免标签效应的负面影响。增权取向的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介入势在必行。
社工分析青少年犯罪矫正案例
(二)个人参与社会的权利大概有三种渐进式的形式,依次为公民权、政治权、社会权。它们是每一个公民依法平等享有的。基于此,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就应依据权利去获得相应的各种资源、权力和关系。权利的拥有具体表现为个体拥有各种能力:个人层次方面,获得自己所需的能力;人际层次方面,与他人合作和影响他人思考、行动的能力;社会环境层次方面,影响资源在社会系统中分配的能力。因此,对弱势群体的增权也相应地分为三个层面进行:
1、个体层面的增权。是指个体获得控制自身的生活能力以及与所处环境的融合与影响能力,这两种能力具体又包括实际控制能力和心理控制能力两个方面。“充权”理论的真正内涵是,要协助弱势群体或个人排除各种主观的和客观的障碍来感受本身的力量,通过其自身的正面经验来激发内在的动力,并且尽可能地在集体的参与中来改变或掌握自己的生活。在对青少年罪犯的增权过程中,必须重视案主个体自身的生活能力和影响社会环境的能力的提高,注重个体主观心理上的控制感、自我评价和满足感的提升,以及改善、改变环境,获取和控制资源的能力、主动的自我控制能力和社会交往技巧的增加等。这些元素的注入,不仅可以帮助他们适应不断改变着的社会环境,还可以用自己已经提升了的能力及行动去改善所处的环境。
社工分析青少年犯罪矫正案例
(三)2、人际关系层面的增权。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群体的弱者,离开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既无法提升自己的权力和能力,也无法表现自身对他人或其它群体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这就决定了人际关系在增权过程中的重要功能:弱势群体(整体与个体)需要通过与他人的互动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从而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或社会资本。增权的结果是既使得该群体在与其它群体互动过程中提升自我形象,改变对自身群体的不利评价,提升对他人的影响力,又帮助自身改善生活或工作环境,争取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青少年罪犯群体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有着边缘化和社会排斥的被动特征。由于主流群体的认知偏差,这一群体总是被排斥在主流的人际关系网络之外,其人际交流只能局限在某一特定的、狭窄的圈子如家庭内部或同质群体内部,其职业流动也只能局限于底层社会。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人际关系网络先天与后天上的狭隘性,使得这一群体的成员缺少人际交往必需的相互信任和平等的社会环境。这种特征正说明了改变他们的人际关系现状是增权介入的重要负面。
社工分析青少年犯罪矫正案例
(四)3、社会参与层面的增权。增权不仅意味着个人在技能及知识上有所增加,并进而产生一个较正面的自我再定义,对自我有好感、增强自尊、自重,自律,所获得资源和机会的增加,与社会关系的更加有效等方面。同时,增权也意味着集体增权,通过行动去改变社会的权力结构,从而达到权力关系的转移,在社区管理者、社区成员与矫正对象自身之间建立平等的对话关系。与前两个增权层次不同,这个层次的增权必须以群体的整体性活动出现,目标指向是对社会决策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一是能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参与社会资源再分配,二是能争取到与健康社会和进步文化相匹配的社会公正和平等的待遇。对于青少年矫正对象来说,他们要通过社会参与,在真实的环境中肯定自我,同时也使社区居民认识他们,改变对他们的负面评价,逐渐建立起平等的、相互尊重的关系。
总之,对青少年罪犯群体增权应当包括他们主观感受的改善和应对环境的能力的提高等各方面。尤其是青少年罪犯在矫正过程中出现的卑微心理、恐惧心态,需要特别改善,帮助他们建立再造生活的信心,而不是任其自暴自弃。信心是他们开始新生活的重要心理素质,也是他们应对环境能力自我改善的前提。有了自信心和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他们才会主动拒绝外在的种种诱惑,包括犯罪引诱,真正地融入社会。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个人情况总结【第四篇】
实践目的;第一,勤工俭学;第二,丰富假期生活;第三,锻炼自己与人交往的能力,增加社会经验实践经历及收获。
时光如流水,总在不经意间静静地流逝。不知不觉在大学又度过了半年,迎来了我上大学的第二个寒假。同学们都迫不及待地准备着回家,我理所当然也想要回家和父母亲人团聚。不过作为一名大学生有别于中学生就在于他更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尤其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实践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服务社区,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因此,我决定与父母商量,准备找一份工作来锻炼一下自己,终于在假期即将开始时,我找到了一份家教的工作。这是我大学假期的第一份社会实践工作。得到了一个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我的寒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通过家教工作让我学会了许多,体味了许多,思考了许多……
在交谈中,我可以感受到父母心中那种望子成龙的殷切期望,感受到父母对儿子的那种期望是那样挚热的、无私的。他们看的很远,看到了儿子的未来;我被父母对子女的这种情义深深打动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我也同时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对于没有任何家教经验的我来说,毕竟是一个“挑战”。
家教的第一天我发现他在学习上很随意,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我开始意识到:现在的首要任务不是讲课,而是帮助他端正学习态度。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嘛!”第二天,我给他讲了我以前同学的经历,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给他阐明了学生的职责和学习的目的。他似乎懂得了什么,不时地点头表示同意。此后,我也经常给他聊类似的事,不时地与他交谈学习体会。他的听课状态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观。每天下午工作两个多小时,中间有一段休息的时间。因此,我在以后的讲课中,对他的要求渐渐严格起来,并经常给他讲解懒惰的害处。他虽然听得进去,但改观不大。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九层之台,是需要起于垒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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