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律援助申请书大全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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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援助,因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用,恳请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下面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24年法律援助申请书大全优推4篇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援助申请书【第一篇】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林______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一直在家务农。由于家庭人口较多,经济不宽裕,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与同村其他十多个人一起到______市打工挣钱。正巧此时______建筑公司在招民工开挖位于______市境内的过山隧道,报酬较普通建筑劳务略高,并承诺提供劳动所需的安全和医疗等保障。申请人于是便和同村其他民工一起报名开挖隧道。工程5个月结束,申请人与其他同村民工领回工资后于______年______月回家。但回家半年后,即从______年______月底开始,申请人开始出现恶心、呕吐、头发脱落、肤色发红起斑并溃烂、高烧不止等现象,同村与申请人一道在____市务工开挖隧道的其他人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上述情况,其中一人已于______年______月死亡。后经省人民医院检查鉴定,申请人属于重度矽中毒。省交通厅于______年______月对位于______市的隧道施工现场环境进行了测鉴定,认定该隧道所穿过的山体中含有大量的硫化硅,属于强放射性物质,对长期位于其环境中的人体具有很强的伤害性。申请人和其他受害民工的病情正是由于上述有毒放射物质的`伤害所致。而______建筑公司利欲熏心、贪财忘义,明知该山体含有大量剧毒放射物,却隐瞒实情而不告知申请人等民工,也不提供足够防御辐射的安全措施,是申请人等受到致命伤害的最根本原因。事情发生后,申请人等多次联系________建筑公司和其发包人______市交通局,但数家单位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拒不提供任何补偿。申请人等在万般无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____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民法通则》等的规定判决两被告承担造成申请人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共计人民币80万元。

有关证明材料:

1.____省交通厅对位于____市境内的施工现场环境检测鉴定结论1份。

2..______省人民医院的诊断材料和医疗收费单据共5份。

3.申请人的户籍身份证明材料2份。

4..______村村委会和____县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3份。

5.关于申请人在____建筑公司在______、市隧道施工处分工的证明材料2份,以及马______、田______、张____等的证明。

此致

申请人:林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援助申请书【第二篇】

申请事项:申请人与唐送武林地侵权纠纷一事请求雷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系干皎村村民,依法拥有展相坡上承包经营地的引水灌溉水沟经营权,在唐仁健所承包林地上行使引水疏通、灌溉等权利。20xx年xx月中旬,唐送武不顾自留山系原告唐仁健所承包和其相应地上的水沟还属于申请人的事实,在未经原告唐仁健和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侵占该林地,砍伐属申请人拥有的杉木等附着物,并在该引水水沟地上挖地基、筑地堡用以建造房屋,侵犯了申请人的权利。经申请人与原告唐仁健多次前去劝阻唐送武无果的情况下,起诉至雷山县人民法院。

中已没有劳动力,依靠村里低保为收入,家里经济情况差,无钱聘请律师;再加上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通过亲友了解得知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辩护,故特此申请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证明材料:

1.低保证书。

2.村委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此致

申请人:唐雨元。

20xx年7月3日。

法律援助申请书【第三篇】

申请人:赵立昌,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六月五日,小学文化,住兴仁县回龙镇坪寨村永寨组。

申请事项:请求兴仁县司法局给予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谢!

事由:在申请人诉李开健、罗茂会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由于申请人受伤后,四处投亲靠友借钱医治,现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请求兴仁县司法局给予批准提供法律援助为谢!

此致

兴仁县司法局。

申请人:赵立昌。

20xx年9月10日。

法律援助申请书【第四篇】

我是台江县南宫乡交密村一组,名叫杨正美,女,苗族,19xx年2月19日生,现在家务农。

我在20xx年6月13日被他人故意伤害身体,致使我的身体精神受到严重创伤,经鉴定伤势程序达到了软组织受伤。现已住院治疗好转,现我要向法院起诉要求加害人赔偿我住院期间医疗费、务工费和精神伤害费,没有经济来源,加上为住院救治我已欠下了一笔债务,家庭生活都难以维持,根本无经济能力聘请聘师代理了。为此,特申请法律援助,敬请贵中心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

申请人:杨正美。

20xx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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