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样例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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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第一篇】
申请人:_有限公司,地址:_。
被申请人:_有限公司,住所地:_。
法定代表人:_,董事长。
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下:
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的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本案应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被告所在地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20__年修订版)第八部分规定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的25个案由。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6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2条只对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及“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产生的.纠纷规定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认为,除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纠纷之外,其他案由的公司案件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本案被告所在地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请求贵院将案件移送给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第二篇】
职务:董事长。
地址:xx市xx镇中央大道69号。
申请人:x科技有限公司驻新办事处。
地址:xx市xx区xx大道花园f1楼1单元1号。
被申请人:田,男,汉族,x年11月9日出生,现住长垣县孟岗乡田石头庄村。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田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红民初一字第627号),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xx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本案,xx省x科技有限公司驻新办事处依据法律规定不具有独立的诉讼权利能力,更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应列为第二被告。申请人才是本案适格被告,其住所地在xx市xx镇中央大道69号。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依法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地xx县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至xx县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20xx年三月十四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第三篇】
张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20xx)_民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张某与杨某系xx区大庙村人,于20xx年xx月2日同居生活,20xx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20xx年张某和杨某到广东省打工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广东省是申请人杨某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某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广东省,并非xx区。据此,贵院受理张某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张某诉申请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广东省法院审理。
此致
敬礼!
xx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杨某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第四篇】
法定代表人:刘______职务:董事长。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诉申请人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你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驳回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____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承建______花园别墅10栋,共计6000平方米,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因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误期致该工程未能按时开工。现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向你院提起诉讼,应予驳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本合同义务不能按期履行是由于不可杭力的原因,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应向申请人所在地北京市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应在你院起诉。
此致
______省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第五篇】
申请人:王__,男,汉族,1966年6月3日出生,现住__省__市__路__号,电话:1874993____。
被申请人:高__,男,1955年10月17日出生,住__区__镇__村__组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于20__年11月30日将原告高__诉被告王__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王__母亲住所,随即王__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王__,王__于20__年12月5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20__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生活和居住,离开住所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由经常居住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被申请人高__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省濮阳市,随即在濮阳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则,应当由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王__经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12月20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第六篇】
申请人:__,女,20__年1月10日出生,汉族,__省__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__村_区_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__)_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四于20__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__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__省__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__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__村_区_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__省__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__省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第七篇】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与__________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离婚一案现由贵院受理,但申请人认为本案依法不应由贵院审理,现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交给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__________结婚时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_______________号,而非__________在起诉状中所写的_____号,此处房产申请人一家三口从未在此居住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并不在________,所以,申请人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依法不应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第八篇】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