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申请书【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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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鉴挂失申请书【第一篇】

9-8C-001-03「」

中華民國年月日

□當日

1.查本人原留印鑑不慎遺失,茲檢附所需之附件,請查核。並自申請起啟用新印鑑(新印鑑生效以前已賣出之股票,其所背書□次日 之舊印鑑仍屬有效),嗣後如有糾葛,本人願負一切責任。

2.附件:(1)新印鑑卡一份

(2)全部股票(第一手股票免附)

(3)本國自然人:身份證正本及其影本乙份或戶政機關核發之印鑑證明正本;外國自然人:居留證、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正本及其影本乙份。

※委託辦理-除上述文件外,受託人身份證正本及委託書。※更名者-除上述文件外,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法人股東須另檢具(1)申請書(加蓋主管機關所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表所留存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2)主管機關所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3)法人股東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掛失更換為留存簽名式者,請股東親自至股務室辦理。

此致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印鑑生效日期:年月日

遗失声明书【第二篇】

兹证明本人__________(投保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单号______________之保单已遗失,该保单投保人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保人及本人均同意原保单作废。

特此声明

(下述部分由投保人及申请资格人签字)

投保人:

被保险人:

身故受益人/法定继承人(须与遗产继承人声明联合使用):日期:

回访备注(申请资格人与投保人不重合时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

回访人:_________________回访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挂失声明【第三篇】

关键词:遗失声明、挂失止付、公示催告

一、遗失声明及相关行为

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丢失票据(尤其是现金支票、空白转账支票),有时通过遗失声明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遗失声明的做法笔者认为是种习惯,如同结婚不去登记而更重视仪式,或对刑事犯罪重口供而轻其他证据一样,因为两三千年的封建传统已在我国老百姓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以短短几十年的宪法口号式的“法治”行动想改变数千年的“人治”权威岂不是蚍蜉撼树,螳臂挡车?

1 通过大众传媒,如报纸、电视、广播电台,声明所丢失的票据作废

这种做法除了引起部分相关公众的警惕和注意外,不会发生失票人自己想要的法律效力。因为:①票据是流通证券、文义证券、无因证券,只要具备票据法上的条件,就是形式上合法的票据,形式上合法的票据付款人就得向持票人付款。因为世界各国票据法一般不要求付款人负责审查持票人是否为真正权利人,我国票据法第57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付款人及其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因此,付款人只负有对票据形式上审查的义务,不负责对票据的实质审查,即付款人是“认票不认人”。这些丢失的票据在市场上当然可以流通,失票人单方声明对付款人无任何法律效力。②遗失声明面对的是众多不特定主体,即公众,他们不可能也没有义务掌握遗失票据的相关信息。③除去票据被盗、被抢夺等原因外,遗失票据多因失票人的自身过错所致,这种因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失,不应转嫁到善意第三人身上。否则,既对票据的流通构成威胁,也与诚实信用原则相违背。

2 更换银行预留签章是行不通的

银行实务中,签发票据签章与银行预留签章不符时,银行有权退票和处罚。失票人更换预留签章在于利用银行业务达到拒付票据金额的目的。但是我国《银行结算会计手续》第5条第4款明确规定:存款人在更换签章前,已签发的支票,仍然有效,失票人仍须承担票据责任。

二、票据遗失的救济对策

那么,失票后通过什么方式可以有效地救济失票人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3―198条和《票据法》第15条的相关规定,对票据遗失规定了三种救济方式,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讼。

1 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票据权利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要求付款人暂停付款的意思表示,从而暂时保全失票人的票据权利,不致让他人冒领票据款项。这里的“失票人”票据法未明确规定,但应是票据权利人,即因票据的丧失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影响的人,并非单纯从字面上理解的票据从其手中丧失的人。如是单从字面上理解,盗取票据的人在遗失票据后也就成了失票人,这显然不是立法的原意。为弥补票据法的不足,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第26条规定: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

挂失止付是失票人依法采取的一种自我救济方法,并不是一种最终的失票救济措施,也不是权利救济的必经程序,仅是临时的防范措施。因为挂失止付没有最终解决票据权利的效力及归属问题。挂失止付所起的防范作用,仅在于失票人通过公示催告或者诉讼途径确认自己的合法持票人地位并取得票据金额之前,防止他人利用所丧失的票据冒领票款使失票人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正因为挂失止付的临时防范作用才导致他的有效期很短,一般为3天。原因何在?为了防止实际上无支付事由而依止付通知的合法理由为借口来实施拖延债款之实的目的。

挂失止付的效力表现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负有暂停付款的义务,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讼。就是说《票据法》规定的挂失止付的期限为3天。然而相关的行政法规对票据法3日的规定又有灵活性,央行《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部委规章规定:付款人或付款人在失票人进行挂失止付通知后3日内收到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讼的证明,在3日期满的次日起12日内,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时,按照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办理止付;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的,在12日期满后,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付款人或付款人按票据的记载事项付款,发生冒领的,对其付款不承担责任。根据票据法及央行的规章下列票据丧失可挂失止付:商业承兑汇票、支票和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填明“现金”字样并填明付款银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付款人挂失止付。下列票据不能挂失止付:未记载付款人或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付款人的票据,出于本人意愿而绝对丧失的票据,已经付款的票据,支付通知已经失效的票据。

2 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指当失票人非出于本人意愿丧失票据后,失票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丧失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的制度。基本做法是:失票人丧失票据后,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发出为期不少于60日的公告,以催促票据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或者经法院审理认为申报不成立的,经提出申请的失票人申请,由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宣告已丧失的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失票人有权请求付款人履行票据付款义务。

那么在这个法律关系中,主体、客体及管辖法院分别是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据此规定,提出申请的主体是票据最后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最后持有人。客体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但除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申请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程序是专属管辖,只能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公示催告、除权判决与善意取得的关系。这三者相辅相成。公示催告的目的在于作出除权判决,使票据与票据权利分离,让票据丧失的权利人能够行使权利,并且公示催告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内的善意取得将不能成立。从这一意义上说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的设立是对票据流通的遏制。但从另一角度考察,公示催告制度可增强票据流通的安全性。公示催告与善意取得制度之间只是作用方式不同而已。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起间接促进票据流通的作用,善意取得制度则直接促进票据流通,实为异曲同工。

3 提讼

提讼是指失票人丧失票据后,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票据债务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从而使失票人的票据权利得以救济的法律制度。

提讼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失票人已经知道所失票据为何人占有,已没有必要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失票人要求票据占有人返还票据遭拒绝。这种情况,失票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现被他人占有的票据权利归失票人所有。第二种是失票人不知所失票据为何人占有,又不以公示催告程序维护自己合法的票据权利,而是依票据法第15条第3款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

参考文献

挂失声明【第四篇】

后来,两个人因为一点琐事分手了,带着一丝虚荣和负气,女孩很快就有了新的男朋友,帅气,豪爽,起初,女孩感到很满足,也很得意,新男友带来的新鲜感让最初那个男孩的身影渐渐模糊。

再后来,女孩渐渐感到,他们之间好像缺少些什么,这份不安一直让她有种淡淡的失落。

可是究竟缺少什么呢?女孩自己也说不清,只是两人通话结束时,女孩总是感觉到自己的“再见”才说到一半,那边就已“啪”地一声挂线,每当那时,她总感到刺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凝结成冰,划过自己的耳膜。她仿佛感觉到,新男友像一只断线的风筝。自己那无力的手总也牵不稳那根无望的线。

是不是每段恋情都有这样那样的不圆满?女孩问自己,神智却被耳边传来的“嘟嘟”声打碎。

终于有一天,女孩和他大吵了一架,男友很不耐烦的转身走了,出乎自己的意料,女孩没有哭,反而似有一种解脱的饿感觉。

一天,女孩又想起了最初的男孩,心里涌起一份温暖的感动——那个每次听完她说“再见”的傻男孩。这种感动样她慢慢拿起电话,男孩的声音依旧质朴,波澜不惊。听着,听着,女孩竟无语凝噎,慌忙中说了“再见”……

只是,这回女孩没有收线,一种莫名的情绪让她聆听电话那端的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为什么不挂电话”。

女孩的嗓音涩涩的,为什么要我先话呢?

习惯了,男孩平静的说,我喜欢你先挂电话,这样我才放心。

可是后挂电话的人总是有些遗憾很失落的,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

所以我宁愿把这份失落留给自己,只要你开心就好,隔了好久,电话那头传来男孩的声音,两人一阵无语。

挂失声明【第五篇】

后来,两人分了手。女孩很快就有了新男友,帅气,豪爽。女孩感到很满足,也很得意。后来,她渐渐感到,他们之间好像缺些什么,这份不安一直让她有种淡淡的失落。是什么呢?她不明白。只是两人通话结束时,女孩总感觉自己的“再见”才说了一半,那边“叭”的一声挂线。每当那时,她总感到刺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凝结成冰,划过自己的耳膜。她仿佛感到,新男友像一只断线的风筝,自己那无力的手总也牵不稳那根无望的线。

终于有一天,女孩和他大吵了一架。男友很不耐烦的转身走了。女孩没有哭,似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一天, 女孩又想起最初的男孩,心中涌起一份感动:那位听完她“再见“的傻男孩。这种感动让她慢慢拿起电话。

男孩的声音依旧质朴,波澜不惊。女孩竟无语凝噎,慌忙中说了“再见”……

这回女孩没有收线,一股莫名的情绪让她静静聆听电话那端的沉寂。

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为什么不挂电话?

女孩的嗓音涩涩的,为什么要我先挂呢?

习惯了。男孩平静的说,我喜欢你先挂电话,这样我才放心。可是后挂线的人总是有些遗憾和失落的。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所以我宁愿把这份失落留给自己,只要你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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