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民盟申请书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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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民盟申请书【第一篇】

《中国一秘鲁原产地管理办法》

不及时申报则丧失原产资格

《中秘自贸协定》第四十二条规定,“进口商在进口时未向进口方海关报明所进货物为本协定项下的原产货物的,即使其在事后向海关提交有效的原产地证书,已缴税款或者保证金不予退还”,也即进口商在申报进口时既没有提交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也没有就进口货物具备秘鲁原产资格进行补充申报的,海关应当按照进口货物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等税率计征税款:当海关征税放行后,进口商将没有理由申请退税,即使提交有效的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也无效。这一规定有利于督促相对人及时行使权利,提高海关行政效率。《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体现了上述规定。

明确原产地证书补发时效

《中秘自贸协定》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况可以补发原产地证书,但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未签发而不得不进行补发的情形,并未就补发原产地证书的有效期做出明确规定。《中国一秘鲁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能在出口前或者出口时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其补发的原产地证书有效期为自货物实际出口之日起1年内。

核查方式有四种

按照原产地管理的惯例,如果进口国海关对货物真实原产地产生疑问,通常有三种核查方式,一是通过要求进口商提供补充信息,二是通过出口国主管机构或者进口商要求出口商或者生产商提供补充信息,三是要求出口国主管机构进行核查。《中秘自贸协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核查方式除上述几种外,还首次增加了“进口方主管机构派员访问出口方境内的出口商或者生产商所在地,对出口方主管机构的核查程序进行实地考察”的方式。《中国一秘鲁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对此进行了如实转换,即海关对《中秘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相关进口货物是否原产于秘鲁,或者是否符合本办法其他规定产生怀疑时,可以通过包括“派员访问秘鲁出口商或者生产商所在地,对秘鲁主管机构的核查程序进行实地考察”在内的四种方式进行核实。

《特惠原产地管理办法》

与149号令各自有效

《特惠原产地管理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9号公布)均为适用于与我建交最不发达国家进口货物的特殊原产地管理办法。由于《特惠原产地管理办法》施行当时,与有关国家的换文工作尚未完全结束,这部分未完成换文的国家仍然需要依据149号令来享受特惠待遇,因此在海关总署另行废止149号令之前,《特惠原产地管理办法》与149号令均为有效的海关规章,在各自调整范围内施行。

原产地规则相对简单

《特惠原产地管理办法》是我国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单方给惠,其原产地规则相对其他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规则要简单一些,主要包括:

完全获得标准,即完全在受惠国获得或生产的货物。《特惠原产地管理办法》第四条列举了符合完全获得标准的十种情况,这十种情况基本包括了最不发达国家的主要出口产业。

实质性改变标准。《特惠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对实质性改变标准作了原则性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分别对确定实质性改变的标准作了明确界定。

《特惠原产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分别对微小加工、成套货物、中性成分及包装材料在货物原产地确定中的影响作了简单规定一

《中国―东盟原产地管理办法》

规定保证金收取与退还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操作程序》未对保证金收取及退还做出规范。货物进口时收货人或者其人如果未提交原产地证书或者流动证明,则应当就该进口货物是否具备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此时需要明确海关采取何种相应的处理措施。《中国―东盟原产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述情形下,海关可以应收货人或者其人的申请收取相当于应缴税款的等值保证金后放行货物,并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进行海关统计。

第十五条进一步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保证金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退还已收取的等值保证金。

明确流动证明签发条件

流动证明是简化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内缔约方之间物流管理的一种贸易便利化措施,主要适用于过境货物,这一措施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考虑到签发流动证明的前提是必须确保有关货物处于海关监管之下,根据《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操作程序》修正案第十二条,《中国一东盟原产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进口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向我国海关申请签发流动证明:

该货物始终处于海关监管之下,除了装卸、搬运外,未作其他加工或者处理;

申报该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的收货人同时是申报该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的发货人;

申报该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的发货人向海关提出书面签发申请;

流动证明须由我国海关签发。

原产地核查更严格

考虑到原产地核查对于确保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有效实施的重要性,《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操作程序》修正案对原产地核查条款作了重大调整。一是引入“核查访问”条款;二是对于各种核查方式的核查结果反馈期限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时限要求。《中国一东盟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对此进行了相应规范,主要包括:

海关对中国一东盟自贸区进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相关进口货物是否原产于东盟成员国,或者是否符合本办法其他规定产生怀疑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规定向出口该货物的东盟成员国提出后续核查请求或者到该成员国进行核查访问。

海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口货物所附流动证明的真实性、流动证明涵盖的进口货物是否原产于东盟成员国或者是否符合本办法其他规定产生怀疑时,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规定向箍发流动证叫的东盟成员国和出口该货物的东盟成员国同时提出核查请求。

在等待核查结果期间,依照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申请,海关可以依法选择按照该货物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或者其他税率收取相当于应缴税款的等值保证金后放行货物,并且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进行海关统计。核查完毕后,海关应当根据核查结果,立即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或者保证金转为进口税款手续,海关统计数据应当作相应修改。

进口货物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口货物,或者存在瞒骗嫌疑的,海关在原产地证书或者流动证叫核实完毕前不得放行货物。

《两岸原产地管理办法》

原产地证书提交要及时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货物进口时,进口商未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向海关主动申报,且未中明该货物具备原产资格,事后提交任何原产地证书的,进口方海关不予受理”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明确规定了补充申报制度,海关总署也于2009年制发了49号公告,对补充申报的适用情形、时间要求、申报格式进行了明确规范,因此《两岸原产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海关应当依法按照该货物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或者其他税率计征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并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进行海关统计。收货人或者其人在货物征税放行后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书的,海关不予受理,已征税款不予调整”

事后签发不分情形、效力相同

原产地证书的事后签发分为申请补发和申请签发经核准的真实副本两种情形,其中申请补发一般适用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申请签发,或者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有技术性错误的情形;如果原产地证括遗失或者损毁的,相对人则应当申请签发“经核准的真实副本”。由于《海峡两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未按照惯例对上述两种情形进行区分,而是将两种情形合并为补发,《两岸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也没有对具体情形进行区分:

加入民盟申请书【第二篇】

我志愿加入***同盟:

***同盟是一个以文教界的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具有**联盟的特点,致力于****事业发展的**。民盟的基本职能是以**为准则,坚持*的**,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和****的作用。民盟走过了一条爱国的、**的道路,是**久经考验的亲密战友,是同**通力合作的参**。作为一个爱国人士,我愿意把参政、议政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表达对祖国、对**民族的热爱。

我深感自己应该在汲取知识营养的'同时,积极向民盟**靠拢,为我们伟大的****现代化事业多做贡献,不断推进我国的**化进程,积极参政议政,使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昌盛。能加入***同盟**,和许多优秀知识分子站在一起,成为他们的盟友,这是我的光荣!作为一个人民教师,我愿意贯彻民盟制定的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发展祖国的教育事业、文化事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因为未来社会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一切高科技的掌握,一切宏伟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民盟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提高全民族素质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我相信自己在加入民盟后,能更好地为社会为新世纪培养出优秀人才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

民盟始终坚持与**“长期共存、互相**、肝胆相照、**与共”的方针,并在现阶段,将工作重心向“为建设具有*特色的****现代化服务”转移。作为一个参****,它的定位是客观的、现实的,这个定位体现了民盟这个**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原则。我愿意成为这个**的一员,并在它的**下和它一起不断地成长、进步。

为此,我加入民盟**,并愿意遵守民盟章程,履行盟员义务,执行民盟决议。

敬请**上批准我的申请。

申请人:

20**年10月16日

入民盟申请书【第三篇】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一体化进程的加深,其在亚洲乃至世界的影响力也将日益扩大。区内90%以上的产品可以获得减免税的优惠,但我国出口企业利用原产地规则获得产品关税优惠的比率却不高。本文基于对原产地规则利用率的表现情况分析,对其持续走低的趋势作了原因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于2010年1月1日全面建成后,区内90%以上的货物均可获得减税,如蔬菜水果、木制品、电子产品等正常货物已经在2010年实行了零关税,少数敏感货物如咖啡等减税比例逐年递增,优惠程度越来越高,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已经从%降到了%,东盟6个老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也从%降到%。作为涵盖11个国家、19 亿人口、GDP6 万亿美元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要逐步实现93%商品零关税的一体化目标,通过实施严格的原产地规则以防范区内税收优惠“外溢”现象发生是必然的选择。

据此,经中国-东盟自贸区贸易谈判委员磋商决定,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9号),这不仅对规范和完善区内适用的优惠进口(性)原产地规则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中国进出口产品合理规避非关税壁垒、减少成本支出、促进经济交流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以中国出口中的权项商品棉纺布为例,目前该类产品自由贸易区政策给予10%的最惠税率,如果我国企业进口东盟价值1万美元原产棉布,利用好政策就可节省1000美元的关税,同时以关税为基础的增值税也相应降低,可节省170美元,总共可以节省税款1170美元。中国出口产品如果能持有中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进入相应的国家,不仅可以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还可以在通关上得到便利,削减集装箱和场地的费用支出,节省通关时间和关税费用。

遗憾的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并没有被我国涉外贸易企业充分利用, 2012年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利用率仅为20%,特别是对中国的非法检产品生产企业来说,此比率还要更低。而部分的东盟国家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的情况相比却要好得多,依据2012年东盟秘书处的数据显示,菲律宾对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利用率达到%,居东盟前列,其他的东盟国家如柬埔寨、印尼和泰国等此比率均超过30%。如何提高中国外贸企业对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利用率,是中国在自贸区利益博弈中取得长期利益的一个关键环节,更关系着中国自贸区战略的利益实现。

二、我国利用CAFTA原产地规则的现状

(一)与普惠证书相比较,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申领比例明显偏低

优惠原产证数的申领比例是指某一地区的出口企业在某一时期申领的优惠原产地证占其出口货物总批次的比例。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进口实际受惠仅占66%。而出口至东盟的协定税率商品中约有40% 没有申领优惠原产地证明。2012年我国各省出口东盟的法检货物原产地证申领平均比例不足20%,而商检货物原产地证的申领比例则会更低。其中由于受区域优势因素的影响,广西、云南、广东3个省份的企业优惠原产证的申领比率最高,分别为%、%、%,这些数据均明显低于同期全国普惠制产地证%的申领比例。

(二)外贸企业对各协定成员国原产地规则政策利用水平参差不齐

依据我国各省份的检验检疫局相关网站显示,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份的涉外企业还没有对出口到汶莱、老挝、缅甸这些东盟国家的货物申请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到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货物的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申领比例只有不到10%,而出口到泰国、菲律宾、越南的相关比例则高达38%,协定国原产地规则政策的利用水平明显参差不齐,而且与产品出口到区外智利高达380%的原产地证利用率相比明显偏低的。

(三) 不同产权的企业申领原产地证比率差异大且具有倾向性

以出口原产证利用率为统计口径,我国不同产权的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的比率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国有企业的利用率为%、民营企业的利用率为%、中外合资企业的利用率为%、外商独资企业的利用率为%。自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以来,货物贸易方面涉及约七千个税号的产品将全部实行零关税,大约占中国与东盟贸易的九成。我国出口到自贸区协定成员的各类产品中,汽车和零部件、机械、农产品的表现出明显的利用倾向,出口原产地规则利用率分别为%、%、%,同比电子及零部件、纺织服装及其他产品该利用率分别只有%、%、%。

(四)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证书退证查询现象增多

近年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总量持续上升的同时,东盟10国退证查询函明显增多,大量的退证查询现象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企业开拓东盟市场及进出口贸易产生不良影响。依据陕西检验检疫局的有关数据显示,该省2011年收到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份数占总查询份数的86%,同比增长200%。退证查询函查询的内容主要涉及原产地证书的签证笔迹、印章、证书所列商品的分类以及商品的价格,其中对证书签证笔迹和印章的查询占总查询量的57%。例如,我国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人员曾收到泰国海关一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函,由于中方一出口公司人员主观认为黑色铅笔及彩色铅笔的10位海关编码是一致的,将出口商品简单分为黑色铅笔和彩色铅笔两大类,由此造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商品分类与外贸发票不一致,影响了出口货物的顺利通关。

三、 利用CAFTA原产地规则偏低的原因剖析

(一) 出口企业缺乏主动申请减免关税的意识和足够的经验技巧

很多出口企业并没能站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的高度去主动利用原产地证书,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政策,常常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只要进口商不主动索要原产地证书,出口企业就没有申请原产地证书的积极性。以中国红牌企业集团为例,作为生产家用电器、电子、酿酒为业的湛江知名企业,2012年其出口东盟金额高达1500万美元的小家电中,竟无一产品办理原产地证书。究其原因,由于价格低廉的出口产品极受东盟市场欢迎,出口企业不重视办理原产地证书的必要性,也不了解究竟该怎么办理该证书;许多出口企业在涉外谈判时没有把提供原产地优惠证作为谈判的筹码,影响了原产地证书作用的有效发挥;也有些出口企业认为有了关税优惠协议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了,却没有意识到必须提前办理相关的原产地证书才能享受对应关税优惠待遇。

加入民盟申请书【第四篇】

尊敬的***同盟**:

我志愿加入***同盟。***同盟是一个以文教界的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具有**联盟的特点,致力于****事业发展的**。民盟的基本职能是以**为准则,坚持*的**,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和****的作用。民盟走过了一条爱国的、**的道路,是*久经考验的亲密战友,是同*通力合作的参**。作为一个爱国人士,我愿意把参政、议政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表达对祖国、对**民族的热爱。

我深感自己应该在汲取知识营养的同时,积极向民盟**靠拢,为我们伟大的****现代化事业多做贡献,不断推进我国的**化进程,积极参政议政,使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昌盛。能加入***同盟**,和许多优秀知识分子站在一起,成为他们的盟友,这是我的光荣!作为一个人民教师,我愿意贯彻民盟制定的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发展祖国的教育事业、文化事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因为未来社会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一切高科技的掌握,一切宏伟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民盟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提高全民族素质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我相信自己在加入民盟后,能更好地为社会为新世纪培养出优秀人才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

民盟始终坚持与**“长期共存、互相**、肝胆相照、**与共”的方针,并在现阶段,将工作重心向“为建设具有*特色的****现代化服务”转移。作为一个参****,它的定位是客观的、现实的,这个定位体现了民盟这个**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原则。我愿意成为这个**的一员,并在它的**下和它一起不断地成长、进步。为此,我申请加入民盟**,并愿意遵守民盟章程,履行盟员义务,执行民盟决议。

敬请**上批准我的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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