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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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第一篇】

申请人:XXX,女,35岁,汉族,XX省XX市人,住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36岁,XX省XX市人,住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于XXXX年X月X日被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XX区看守所。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身体不好,且在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系从犯,有可能被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XX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申请人:(签字)

XXXX年X月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第二篇】

申请人:刘××,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1391××××。

系犯罪嫌疑人万××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万××,男,汉族,××市××村人,××厂××会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xx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万××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于20xx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万××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无前科,无共犯、认罪态度好,赃款已经全部退还,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万××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刘XX

20xx年1月21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第三篇】

申请人:,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住址:市区小区楼单元室

身份证号:

电话:

手机: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 年 月 日出生,省市人,住市区小区楼单元室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年月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申请人及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申请人认为,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案发前,曾于20xx年5月、6月两次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双眼视网膜色素变异,双眼视物不清已经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难以自理,并且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而且,还患有双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在被羁押期间,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 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第四篇】

申请人:王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x,男,40岁。于20xx年x月x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xx年x月x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x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x的妻子许x的要求,为张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x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x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x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x区x街区x西园x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x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二○xx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第五篇】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张XX律师。

通讯地址:xxx

电话:139*********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方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方XX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2年3月18日经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我受方XX委托担任方XX辩护人。

查方XX已经被羁押8个月又12天,已经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请予批准。

此致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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