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季度工作计划样例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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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季度工作计划【第一篇】
县妇联党支部第四季度工作计划**x年,市妇联机关党支部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17大、17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党支部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保证了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
自3月27日市妇联召开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以后,我们就结合工作实际,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在确保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增加了自选动作,保证了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学习调研阶段,按照方案要求,我们采取了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集体辅导与个人写心得笔记相结合、专题会议与见缝插针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等方式,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有效果干有方向。全体党员写学习体会14篇,深入基层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五好文明家庭发展状况”、“女干部在村两委中参政议政情况”、“村级女干部对妇联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妇联系统对盛市妇联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调研活动,参加调研活动9人次,写调研文章8篇。党组成员基本通读了规定的三本书,做了8千字左右的读书笔记。每个党员干部也认真学习了规定的两本书,做了重点记录,写读书笔记3千字以上。在分析检查阶段,为了多方听取意见,形成发展共识,查找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思路。我们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途径,开门纳谏。先后召开机关干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基层妇联干部、各界妇女代表及相关部门领导座谈会4次,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份,设立征求意见箱,在襄樊妇女网公开征询,全方位、多层次地听取单位内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函60份,经梳理为6个方面31条。在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市妇联领导班子作了分析检查报告。报告总结了党的17大以来,市妇联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又从学习抓得不够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品牌工作成片推动不够,影响力不够;参与经济工作,为企业分忧解难不够;横向联系交流、资源共享不够;干部队伍管理还需加强等六个方面认真查找了妇联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深入剖析,找到了问题和差距产生的根源,明确了整改的方向和措施。在整改落实阶段,我们组织召开了妇联全体党员干部大会,通报了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对妇联今后发展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6月18日,我们组织了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在职全体党员干部对妇联党组整改落实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为100%,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今年以来,我们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17大精神、中国妇女十大工作报告、***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妇女十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xx省妇女十大工作报告等。学习《毛泽东******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我们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国法,系统学习了《公务员法》、《党章》、《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等。除此之外,我们还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深处自觉按照党员干部和人民公仆的要求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弘扬新风正气,抵御歪风邪气,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过硬的干部队伍。
煤矿季度工作计划【第二篇】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201x年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_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_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2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0-]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煤矿季度工作计划【第三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和龙化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文件、制度和安全工作各项要求,宣传到职工落实到岗位。要“严”字当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对酿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绝不姑息迁就,必须严肃处理,坚决消灭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二)以人为本,强化培训,实现个体本质安全。
第三季度,公司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把培训教育工作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任务来抓,努力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在上半年培训基础上计划对各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同时继续采取深入基层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
各单位要抓好日常培训,做到“五个一”、“九落实”,认真开好班前会,坚持“六必讲”,做到天天讲,班班讲,安全注意事项了然于胸。坚持强制性安全培训,帮助广大职工做到“三懂四会”,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素质。
(三)加强基础管理。
1、狠抓现场安全管理,营造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坑下要以。
汽车运输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法规和制度教育,加强设备管理;抓好生产现场边坡、道路、土挡、爆破、供电、罩头等现场管理工作,其他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道路交通、火工品以及防火、防盗、用电等方面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继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公司及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和细化应急救援预案,公示应急救援流程,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适时组织演练,保证应急救援措施到位,减少损失。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入坑带班和值班值宿制度。露天采区、
运输区运输公司要做到24小时有领导现场监督指挥,不仅要保证下坑时间,更要履行职责,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发挥好领导干部下坑带班指挥、协调安全生产的作用。
4、继续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保安全、促生产。牢固树立“质量是安全的前提,质量是生产的保障”这一理念,把质量标准化建设贯穿于安全、生产、经营等项工作的全过程。对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要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5、加强地面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足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第三季度,日常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春季防火(火药库加强附近枯枝落叶清理)、防盗、防触电、防机械伤人、防房屋倒塌、防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相关业务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广泛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大力提升企业安全文化品质。第。
三季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月”、“班组安全生产”以及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利用电视台、宣传画廊、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公司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广泛宣传其他企业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具体措施,营造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关注安全、珍爱生命”的理念深入人心,以活动保安全,以安全促生产。
7、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加强危化品管理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8、做好环保和节能减排基础和统计报表工作。
9、保卫处强化职责。加大对偷盗矿山煤炭、物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天候进行治安巡逻防控,强化各辖区监管工作,狠抓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继续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费用专项提取,专款专用,安监部门要按照年初龙化公司审批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每月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严格按计划进行使用。
(五)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1、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尤其要落实技术业务部门和岗位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狠抓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及“三违”行为,隐患查处,突出重大隐患查处,重大隐患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凡存在重大隐患,难以确保安全生产的,必须做到先安全后生产。
煤矿季度工作计划【第四篇】
继续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龙化公司安全工作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人为本,建立起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以质量标准化为基础,推进全员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现将四季度安全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矿业公司冬季安全生产管理中,要以隐患排查为根本制度、现场管理为主要手段,安全质量标准化为管理主线,狠抓“三大体系”建设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人为本,开展冬季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为全年安全工作做好收尾工作。
二、工作目标。
1、杜绝轻伤、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
2、矿领导干部跟、值班无空岗。
3、达到集团公司一级质量标准化标准。
4、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最好冬季“三防”工作。
三、安全管理规定。
习惯性违章,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值班、下井跟班规定,深入井下一线,亲自排查隐患,超前防范事故,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除不生产、质量不达标不生产、安全没有把握不生产”和安全生产“六不准”,确保四季度实现安全零事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做到不迟下不早上、不空班漏岗规定。
3、加大隐患查处力度,消灭车辆事故、机电事故、爆破事故、冬季“三防”事故等各项事故,严格查处“三违”行为。
4、每星期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并根据自查情况现场落实整改,并对所查问题进行通报处罚。
5、加大对“三违”人员排查和处理力度。按照矿要求充分发挥班组长兵头将尾的职能,提高跟班队长、班长安全责任心,加大对危险人物的排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认真落实职工互保联保工作制度,大力开展反“三违”和习惯性违章活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凡查出的“三违”人员一律停工从严进行处理。
6、继续加大质量标准化工作力度,保证生产现场实现动态达标,凡达不到标准的必须停产进行整改。
7、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机电线路的安全管理,必须保证100%安全可靠;加强各类安全保护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8、坚持抓重点、重点抓,对施工地点进行认真研究,充分。
考虑到各种不确定因素,制定出严密、完善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我矿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9、切实做好地面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冬季“三防”工作,加强地面安全监管。
2013年9月6日。
煤矿季度工作计划【第五篇】
紧紧围绕我煤矿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为原则,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和治安经济责任制,全面构建煤矿内部治安防范,维稳长效机制,实现发案下降,员工违法犯罪减少,员工队伍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为全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
1、全煤矿治安形势稳定,杜绝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重点防范部位无盗窃案件的发生,要害部位无重大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发生。
2、煤矿党组织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3、深入开展“平安模范区队”等创建活动,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治安安全单位合格率在95%以上。
4、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杜绝集体上访、停产事件发生。
5、加强矿区内暂住人口的管理,登记率达100%。
6、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
7、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依法调解和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一)把维护稳定摆在首位,坚持稳定压倒一切。
1、广辟信息渠道,及时解决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不安定因素,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有可能发生影响的问题,积极制定措施妥善解决。
2、正确疏导矛盾,化解各种纠纷。积极疏导各类矛盾,化解消极因素,做到及早发现,正确疏导,将矛盾控制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和防止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准备工作,树立超前意识,制定可行性预案,确保各类问题发现早、控制住、处理好。
(二)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全面落实综治措施
坚持不懈的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结合企业实际,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和各项治理活动,确保治安秩序稳定。
完善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深入发动群众,落实群防群治措施,提高自防自治能力,进一步落实人防、技防、设施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提高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场所的监控能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民主法制教育,引导职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公司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三)强化基础建设,开展系列创安活动,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1、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创建“平安模范区队”为重点的系列创安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在实处,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2、加强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落实责任。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强化管理措施,做好治安保卫基础防范工作。
3、加强暂住人口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暂住人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