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安全培训计划表5篇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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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计划表篇1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化学药品安全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对化学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培训内容,并于每学期第一周周三对全体化学教师、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培训。

1.学期初明确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要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至少2人),明确职责和分工,并填写《实验用化学药品管理员登记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存放化学药品仓库的安全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有检查记录,对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

3.必须将化学药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储存仓库必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报警装置,有灭火器、应急灯等安全器材和设施,并定期检测。

5.物品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和储存卡。

6.化学药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认真记录出入库人员情况,严格交接制度;严格执行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1年。

7.建立健全“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帐” 五双制度,严禁学生取领、返还化学药品。

8.建立健全被盗(抢)、丢失、误用等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废弃化学药品及包装物的安全处置制度。

9.管理员要熟记与当地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10.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的学校必须将其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防盗设施,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11.购置剧毒化学药品的包装物和容器时,重复使用的剧毒化学药品包装物时和处置废弃化学药品时,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使用、存有剧毒化学药品的中小学校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2.氰化物、砷化物、重金属盐等固体类剧毒化学药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防盗设施;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13.氯、氟等桶罐装液体、压缩气体类剧毒化药学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库区)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大型储存场所应当划定专用储存场地,设置隔离、防破坏设施,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

14.试剂小包装类剧毒化学药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当不低于防盗保险柜国家标准(gb10409-89)中a类防盗保险柜标准,重量小于340公斤的要将其固定在混凝土地面或墙壁上;储存仓库或专用保险柜存放场所应当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15.槽罐类剧毒化学药品必需设置槽罐区,应当为相对封闭的隔离区域,用砖墙或铁栅栏围拦,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槽罐阀门及进出口应当加装防盗、防破坏装置。

安全培训计划表篇2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孩子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二)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话。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一)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军训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在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规定学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周、班会和活动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

4、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到县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安全培训计划表篇3

《新纲要》指出: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学习和生活活动,满足幼儿各方面发展的需要,要让幼儿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知识,学习保护自己。“将幼儿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是保证幼儿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是保证每一个幼儿各方面能力均衡发展的前提,因此家园要为幼儿创设安全的教育和生活环境,通过多种渠道增强幼儿的安全防护意识,教给幼儿多种自我保护的方法,让幼儿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一、教师把好一日活动安全关

1.坚持每天晨检,保证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

2.开饭时注意,预防烫伤幼儿,一定要把汤晾温后再盛给幼儿,并为幼儿端到面前。

3.坚持每天午检,防止幼儿带异物入寝室,防止异物进入耳、鼻、口的现象发生;中午无论谁值班,一定要加倍照看好幼儿,不忽视午休的幼儿;巡视幼儿是否有不良的睡眠习惯,如蒙头并及时纠正。

4.保证教室的'通风、干净,保证区角材料的安全、卫生,定期消毒玩具。

5.及时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证一人一巾一杯。

6.严格书写检查记录,及时清点人数和物品。

7.户外活动时,教师认真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性,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活动后不遗忘幼儿物品。

8.上下午班教师离园时在班内各处检查,如: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要入库。

9.教师在工作中做到时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首位,眼睛不离开孩子,孩子到哪,教师的眼睛到哪。

二、教给幼儿安全防护知识

1.选择既能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又能为幼儿所接受的教材,如让幼儿认识交通标志,知道遵守交通规则等。

2.利用早谈、晨间活动、集中教育活动时间定时或随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利用图片、或影视教育,让幼儿了解安全信息,教育幼儿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食物。

3.教给幼儿一些与安全有关的基本生活常识,知道哪些东西是危险的,会伤害身体,不能乱碰,如小刀会割伤、开水烫伤、玻璃会扎手等。教会幼儿认识有关的安全标志和紧急情况时拨打的救援电话。

4.开设专题讲座。请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传授自护常识,以提高孩子们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如:发生火灾时应该如何自救,被坏人拐骗时如何逃脱等。

5.组织幼儿进行消防、防震自救演练,掌握逃生自救技能。

三、家园配合

1.通过家长会、家教栏、家访、qq群等多种渠道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正确知识和方法,及如何为幼儿创设安全的教育和生活环境,使家长成为园外安全教育的教师,负责实施家庭中的安全教育,取得家园教育的一致性,时刻做到:家园密切配合,为幼儿创设安全的教育和生活环境。

2.严格执行安全的接送制度。坚持用接送卡接送。

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安全培训计划表篇4

为切实提升经信系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通过培训提高经信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企业员工安全素质,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经信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

(一)集中培训内容

4月:新《安全生产法》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6月:基本安全知识

8月:专业安全知识

11月:安全管理知识

(二)自主培训内容

各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安全生产需要自行确定内容,将培训实施方案交经信局安全生产股备案。

(一)集中培训。由经信局统一组织对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

(二)企业自训。依托企业自身培训资源,采取企业培训班、师傅带徒弟和以会代训等方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

(三)行业交流。采取行业间交流观摩、以会代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成立县经信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各直属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生产股,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企业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集中宣传月”等各类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筹划,制定方案。利用广播、通讯(手机短信)、户外广告、标语、墙报、安全预警提示等,大力开展咨询日、广场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传递安全常识,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三寻找活动”(寻找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安全监管者),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崇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健全档案各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培训活动相关图片、资料,健全和完善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安全培训计划表篇5

(一)培训对象

1、涉煤各股室负责人、各监管分局局长、副局长和各煤矿业主(实际控制人);

2、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煤矿矿长、工程师;

3、煤矿企业员工。

(二)培训内容

1、传达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宣讲近期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煤矿避灾抗灾知识、xx市煤矿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四个100%”、《关于印发xx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规定的通知》(毕署办通〔20xx〕46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等规定以及毕安委〔20xx〕1号、毕安委〔20xx〕2号、毕安委〔20xx〕7号、毕安委〔20xx〕10号、毕安办委〔20xx〕3号等文件精神。

3、观看相应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

(三)培训方式

采取分级组织,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

1、涉煤各股室负责人、各煤安分局局长、副局长和各煤矿企业业主(实际控制人)由县煤安局集中统一培训 (授课老师由煤安局安排);

2、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煤矿矿长、工程师由各煤安分局集中统一培训(授课老师由各煤安分局安排);

3、各煤矿企业员工由煤矿自行组织,分期分批开展培训(授课老师由煤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担任)。

(四)培训时间

全年共四期:

第一期:20xx年3月20日至30日;

第二期:20xx年6月20日至30日;

第三期:20xx年9月20日至30日;

第四期:20xx年12月20日至30日。

(五)培训地点

由承办单位具体确定。

(六)其它要求

1、煤矿类培训工作由煤安局牵头并由煤安局、煤安分局和各煤矿企业分级具体承办,各阶段培训均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2、各承办单位每季度开展培训情况必须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一)培训对象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临时采挖点及通村公路临时料场)一共80人。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知识。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

(三)培训方式

联系市局指派培训机构到我县办班培训或上报名单到市局,由市局统一组织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全年共一期(20xx年7月),培训地点根据市局培训方案临时确定。

(五)其它要求

1、非煤矿山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非煤矿山监管股具体承办;

2、非煤矿山监管股要及时摸清各类企业培训人员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

3、非煤矿山监管股要按时承办好非煤矿山管理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一)培训对象

全县正常生产或建设煤矿企业的安全监控操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远程监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安全监控系统操作和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

3、安全监控系统各种报警信息的上报和处理;

4、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统一培训(授课老师由县安全监控中心安排)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全年共培训一期(20xx年6月或7月)。具体培训地点由县安全监控中心确定。

(五)其它要求

1、监控系统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县监控中心牵头,并具体负责承办;

2、培训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3、县监控中心将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一)培训对象

救护大队队员、各煤矿企业兼职救护队员

(二)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

2、《矿山救护规程》;

3、个人防护仪器、检测仪器及矿山救护装备使用管理;

4、佩带氧气呼吸器开展耐力训练及高温浓烟演习等;

5、省中心颁布的培训大纲的相关要求。

(三)培训方式

统一集中在救护大队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授课教师由矿山救护大队取得《矿山救护教师资格证》的指挥员担任)

(四)培训班次安排

1、兼职救护队员培训班:初训2期(每期30天);复训9期(每期14天);

2、专职救护队员复训3期(每期14天)。

(五)其它要求

1、应急救援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县矿山救护大队牵头并负责具体承办;

2、培训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3、矿山救护大队将开展培训情况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一)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含: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知识。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防治和案例分析。

(三)培训方式

1、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类人员上报省安监局组织培训;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类人员上报市安监局组织培训;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类人员培(复)训,由县安监局危化监管股报请xx市安监局同意后组织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类人员培训时间及地点以省安监局具体通知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类人员培训时间及地点以市安监局通知时间为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类人员培(复)训时间拟定于20xx年10月,地点由危化股临时通知。

(五)其它要求

1、危化、烟花爆竹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危化监管股具体承办;

2、危化股要摸清各类人员培训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及时上报省、市安监部门,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3、承办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一)培训对象

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

4、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选择及使用;

5、它职业卫生知识。

(三)培训方式

由县安全监管局职业卫生监管股组织、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专家进行集中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xx年6月 (地点:县安监局二楼大会议室,约 60人);

第二期:20xx年11月 (地点:县安监局二楼大会议室,约60人)

(五)其它要求

1、职业卫生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职业卫生监管股负责具体承办;

2、职业卫生监管股要摸清各类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

3、职业卫生监管股按时承办好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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