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与工作安全【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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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与工作安全【第一篇】

近年来,中寨经济快速发展,未来更是将依托中寨乡独特资源、气候等优势,从而取得更大的成绩。在xx市“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主题工作开展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必须以更加清醒的头脑认识安定平稳的社会环境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生产要抓,安全更需要加大重视,安监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从源头抓起,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不断向前迈进,不断取得新成绩。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必须对中寨乡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一个总体的了解,这就需要对全乡安全工作情况做实际的调研。

(一)中寨乡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3家;煤矿4家(2家正常生产、1家停建、1家关闭),非煤矿山6家,烟花爆竹经营店19家,加油站1家,水厂一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13家。

1、10家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已经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工作,企业责任书、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到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培训到位,安全生产投入总体情况较好,主体责任落实比较到位。

33家生产经营单位由于自身经济投入少等特点,安全生产投入一般,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二)、目前中寨乡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红线意识”有待提高。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处理不够协调,存在重生产的倾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力度还需加强。

2、安全投入有待增加。部分企业由于经济薄弱等原因消减了安全投入,放松了安全工作爱国电影《建国大业》观后感1300字读后感、观后感。消防设施,警示标志等安全设备投入不足。

3、企业隐患处理不够重视和及时。有的企业对出现的事故隐患认识不足,未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安全意识淡薄,不及时上报整改表,隐患整改不够彻底,有应付检查现象存在。

4、安监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建设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乡镇安监站要保障一支人数(3—5人)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执法队伍,并保证专职专用,中寨乡由于安监站工作人员长期不稳定、更换频繁,导致队伍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强。

5、部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未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格局,责任和担当意识不强,认为安全生产工作只是安监站人员的工作,自己不用抓,不用管,导致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

(一)针对各类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引导、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对煤矿、非煤矿山的管理。首先,要做好安全生产达标升级的工作,继续深化台帐制度,在签订好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完善企业的二级安全责任书签订。其次,要继续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强化“红线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企业要多宣传,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再次,企业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按时上报隐患及整改情况,做到和乡安监站及时沟通,从而形成一个和谐的安全监管局面。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要大力帮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由安全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安全,并且针对其资金薄弱特点,优先建立台帐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继而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逐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从而形成良性发展。

3、烟花爆竹店、加油站,必须根据其行业特点,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掌握安全、消防设备设施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加强隐患自查自纠力度,做到不安全不经营。

(二)创新思路,防范未然。

安监站必须创新思路,改变以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滞后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准则,把事故当作隐患来处理,对隐患采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格局,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灭各类安全隐患。

1、强化宣传,重视教育。

(1)、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集思广益,抓住“六月安全月”、“119”等宣传时段,使安全宣传形式多样化,让安全生产知识家喻户晓,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从而全面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是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继续抓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做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新培训和再培训,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大力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建设;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尤其是着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明确职责,台帐清晰。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完善目标考核体系。

严格按照“双考双评双挂钩”的要求进行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并严格兑现安全生产考核奖惩。

(2).做好企业台帐管理,做到有据可依。

按照“一企一档”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及时更新企业资料,特别是特种设备和人员的信息状况,做到台帐清楚。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监站要认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随时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要清楚本乡、各行业、各企业有多少隐患,怎样进行整改、何时整改结束,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数;发现隐患及时劝其整改。同时做好各大专项检查工作,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一是要建立一支(3—5人)敢管、能管、善管并相对稳定的安监队伍,并专职专用;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专用车俩,确保专车专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安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与工作安全【第二篇】

xx北地区包括xx省xx市、xx市、xx市、xx自治州,面积7。1万平方公里。二十世纪末原有合法煤矿近300对,每年生产原煤300多万吨,死亡70人左右,百万吨死亡率高达20以上。经过几年来的整顿关闭,现有煤矿138对,去年生产原煤近500万吨,死亡34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了6;今年前十个月,生产原煤约350万吨,死亡18人,百万吨死亡率降到了5左右。尽管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在矿点减少,产量增加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死亡人保持了平稳下降的趋势,但是,煤矿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重大事故事故时有发生,顶板事故多发,同当前的煤矿安全生产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较,与实现安全发展的要求相比较,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相比较,还存在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xx北地区现有地方国有和国有改制煤矿36对,目前仍有5对矿井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些地方国有矿井积重难返,存在诸多问题:

1、包袱沉重,身份扭曲。xx地区的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在上个世纪末,一些国有煤矿因为市场低迷、机制不活、管理不善等多方面的原因,亏损严重,寅吃卯粮导致采掘极度失调,生产无以为继,相继停产或下马,甚至破产,煤矿职工生活相当困难。目前,xx自治州卡棚、龙家寨煤矿2矿3对州属矿井仍处于停产状态,xx市辰溪县孝坪煤矿的2对井正融入民间资本整顿改制,xx市桑植县3家县属国有矿的3对矿井整体承包给私人经营管理。地方国有煤矿过去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现在职工多,安置困难大,实现破产买断的难度更大,随着煤炭市场的好转,部分国有煤矿为解决职工生活问题,大量融入民间资本,恢复矿井生产,形成国有煤矿牌子、乡镇企业管理水平,私人租赁承包经营的局面,煤矿身份扭曲。

2、关系复杂,管理失控。部分国有煤矿处于边远山区,监管难度大。xx自治州卡棚煤矿由当地人强行承包租赁,实行掠夺式开采,既不服从煤矿的管理,也不服从煤炭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多井口出煤,井下无风作业。面对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xx年下半年,政府不得不组织公安等多个部门干预,强行终止合同,停止生产,对煤矿实行公开拍卖改制。

3、证照难办,违法生产。国有煤矿范围广、储量大,需交纳巨额资源价款和环境治理备用金,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去年,有些国有煤矿为了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临时办理了有效期不到半年的采矿许可证。xx自治州洛塔、向阳2对州属国有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年初就已经到期,因包袱重、成本高、效益差,无力交纳巨额费用,延期申请一直未被批准。在证照不全的情况下,职工为了生存,继续组织生产,地方政府为保稳定,防止矛盾激发,对煤矿的生产行为,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国有煤矿因其资金积累有限,资源市场不完善,未来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的困难会越来越大。

从1991年开始到现在为止的16年间,xx北地区煤矿新增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的煤矿安全技术人员不足10人,而煤矿原有安全生产技术骨干因退休、转行等原因流失达60%以上,煤炭安全生产技术力量包括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在内,具有技术职称的不足100人,平均不足0。5人/矿,现有的技术人员绝大部分在40岁以上,年龄老化,青黄不接,而培养一名合格的技术人才,包括3年专门学校学习和3-4年实践锻炼时间,至少需要6-7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煤矿安全技术人员的匮乏程度将会更严重,因技术力量不足带来的严重问题会进一步显现。

1、煤矿企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据统计,xx北地区在矿井一线直接服务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才不足60人,平均每4对矿井配备1人,按照煤矿生产情况估算,至少需要技术人员250人以上,现有技术人员配备率不到25%,技术人才缺口巨大,绝大部分乡镇煤矿没有技术人员可供配备,导致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千篇1律,与煤矿的实际情况根本不符,煤矿工程技术图纸填绘不及时或根本无人填绘,安装的瓦斯监控系统无人使用,形同虚设,经常因无法预见、识别、有效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导致重大事故。

2、煤矿监管部门技术力量严重不足。辖区4市州、9个采煤县、55个产煤乡镇的煤矿安全管理部门中,配备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40名,全部配备在市州、县区一级,甚至个别重点产煤县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重点产煤乡镇在内的所有产煤乡镇都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太少,无法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煤矿安全生产,个别县区的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处于失控的境地。

相对而言,煤矿作业环境复杂,各种灾害危险程度高,需要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职工队伍,但现实情况是:近2万名煤矿从业人员,从矿长,到一般现场管理人员,到采掘一线从业人员,离高素质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距离。

1、煤矿企业管理水平与严峻的安全现状极不相称。224对矿井中,矿长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不足80人,大部分仅具有初中学历,部分仅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矿长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必要的理论知识水平是导致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

2、井下现场安全管理与急需的实际要求极不适应。xx北地区现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3000多名,实际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50%,必要的煤矿现场安全管理理论知识缺乏,凭经验管理,凭经验操作,是导致煤矿现场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3、煤矿职工素质与恶劣的作业环境极不适应。广州、xx等经济发达地区始终是吸引农村青年打工的场所,留下的井下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50%以上达不到小学毕业文化,有的为养家糊口,甚至身体有缺陷也下井工作。在恶劣的作业环境下,不具备必备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不了解瓦斯等严重煤矿隐患的危害程度,甚至带烟火下井,违章蛮干,冒险瞎干,是导致煤矿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几年来的事故调查表明,没有一起的主要原因不是职工严重违章作业造成的。

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和煤炭市场的好转,煤矿的效益有了一定起色,煤矿企业成了“唐僧肉”。一些部门以各种借口,通过各种途径向企业索、拿、卡、要;一些个人看到煤矿有利可图,故意设置障碍,搞权钱交易;一些黑恶势力看到煤矿效益较好,蓄意染指寻衅滋事。一些煤矿老板说:现在办煤矿太难了,政策压力大,婆婆多,眼红的多,卡脖子的多,收费和罚款的多。生产经营经营环境恶化,消耗了矿主大量精力,无法专心安全生产管理,经济效益下滑,安全投入减少,延缓了隐患整改进度。

一是有的地方监管体制不顺,不能有效地开展监管工作。如xx分局辖区三市一州就有xx市在今年十月前未成立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九个主要采煤县中有六个没有成立相对独立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由煤炭行业管理局或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使,导致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和监管执法主题不合法。因此,大多数地方监管部门都还停留在安全检查阶段。二是地方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据调查统计,xx分局辖区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人数有近400人,但从事煤矿安全和技术的只有不到60人,发现不了隐患,解决不了问题是常态。三是监管队伍素质普遍徧低,执法难以到位。除了专业技能差外,对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也知之甚少,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欠缺。四是监管部门经费不落实,收费、罚款成了监管部门的中心工作。五是有的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将地方监管和国家监察对立起来。

1、下决心解决国有煤矿和国有改制煤矿的问题。适当调整国有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等方面的政策,对地方政府处理国有煤矿问题给与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对地方国有煤矿资源取得、破产买断、产权交易、资产重组做出明确的政策规定,明确身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煤矿技术人才培养。加大扶持大专院校煤矿专业的力度,国家应采取经济政策鼓励农村青年和学生报考煤矿急需的采矿、地质、机电专业,扶持煤矿企业特别是乡镇煤矿大力培养技术人才,促使煤矿落实技术负责人制度,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待遇。

3、加大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实行煤矿矿长职业经理人制度,矿长、法人(投资人)分离。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资格准入制度。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监管,逐步推行煤矿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4、改善煤矿生产经营环境。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投资环境,打击黑恶势力。

5、理顺煤矿监管关系。调整行业管理与日常监管关系,进一步理顺监察监管职能,强化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攻坚战;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与工作安全【第三篇】

兹受国家安全生产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醴陵市烟花鞭炮总商会邀请,中国电子食品行业协会防静电装备分会、信息产业防静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组于xx .日对醴陵地区五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专用生产设备企业进行静电安全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如下报告。

调研的企业属于行业中小型规模企业,其中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专用生产设备制造企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较强,但静电防护系统构建、静电安全管理、职工静电安全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静电防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1)人体静电防护问题

操作人员基本没有穿戴防静电鞋,存在人员接地不良,人体静电泄放不了,无法实现人员接地;大多数企业静电泄放器没有设置静电接地线,只是利用水泥地坪接地,接地不符合aq4115-xx标准要求;少部分人穿用化纤衣物操作,没有穿戴防静电服,不符合静电防护要求,极易发生人体静电放电,引燃烟花药粉。

2)操作器具问题

大部分企业所用周转箱、防静电包装、扎带、托板、引线轴、脚垫等等用品不具有防静电功能,均为绝缘材料制作,极易因摩擦生产静电发生火花放电、搅拌器具、勺等没采用铝,铜或防静电材料制备,而用磁性等黑色金属材料制备,易发生火花放电。

3)接地问题

桌垫、地垫、运转车、很多生产设备没有设置专用保护接地或防静电接地,现场工作区人员、设备、金属结构货架管道等没有实现等电位连接。

4)专用生产设备存在问题

大部分企业生产设备传输带不具有防静电功能,而采用绝缘橡胶带;很多夹具、挡板和清洗涮子采用绝缘材料不具有防静电功能;装药机、封边机等和爆竹、药粉接触部件(如筛网等)使用铁磁性黑色金属材料。在设备工作时,易发生药粉所带静电对不锈钢网等金属体放电发生引燃事故;胶粘带在封装爆竹时,发生剥离起电,易引燃爆竹;火药在传输搅拌产生静电时,没有采用离子静电中和技术,使其因药粉摩擦产生较高静电电位,发和静电放电;很多生产设备没有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存在漏电现象,极易因eos问题引燃火药。

5)防雷问题

防雷接地不规范:电源线、通信线路没有采取屏蔽措施和抗浪涌保护措施。落雷时发生电气设备损害。

6)防静电系统质量检验和核查

各企业防静电系统质量检验和核查基本没有开展,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改进,成为今后事故隐患。

7)防静电安全培训和管理及监管问题

防静电安全培训和管理尚属空白,使广大职工不知道静电防护基本知识和要求。企业不了解安全标准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8)静电安全操作工艺缺失

没有建立各工序安全操作工艺(静电安全方面),职工不能正确实施,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1)配齐人体静电防护用品

现场操作人员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手套(视实际情况定)等。

2)接触爆竹药粉的周转器具和包装等均应采用防静电用品。

3)生产爆竹专用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在与爆竹或药粉接触的部位,均应使用防静电材料或进行防静电涂敷并按标准aq4115-xx接地(和设备外壳电气连接)。传输带均应使用防静电橡胶带并和设备保护接地相接。对于搅拌药粉容器、如搅拌药粉产生较高静电时、可采取防爆型空气电离器消除防爆型静电消除器消除静电。专用设备加装漏电保护器,防止漏电产生eo引燃爆竹或药粉。

4)现场静电泄放器、地垫、工作台面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5)操作器具均应使用防静电器具(铝、铜制、木质,防静电塑料制品)。

6)所有防静电器具、所用周转箱、防静电包装、扎带、托板、托盘、引线轴、勺、装火药桶、编织袋、脚下垫等包装及器具;具有防静电功能,表面电阻、点对点电阻均应在5×104ω至1×101ω0范围内。防静电装备(搅拌火药混合装置、货架、传输带、涂料油漆、托板、齿轮、滚轮、桌垫、脚垫等)表面对地电阻小于1×1010ω。以上不得使用含碳材料的塑料制品。

7)对于防雷方面,电缆、通信等电线使用屏蔽电缆并采取接地或采取通过地下金属管道(管道要接地)引入室内,远离车间防雷并接地线。在通入车间及室内的电缆接口处采取防浪涌措施、并在雷电天气关停电器设备、人员离开工作岗位、避雷针接地点离开其它设备接地点20米以外。如无法做到则应按国家相关标准采取防雷电反击措施等。

8)对职工开展静电安全培训和考核。

9)制定静电安全管理规程并实施。

10)完善监管和检验手段对防静电系统定期检测和检查。

由于时间紧,很多现场半成品封装和包装及周转存储与运输环节而都没有看见并调研;因此以上内容提出的实际调研可能存在片面隆和不全面,请有关单位谅解。同时建议有关单位根据报告内容8点提出的问题,对于已统一看法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和改进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防护,促进醴陵地区烟花爆竹产业而健康发展、减少事故发生和降低人员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与工作安全【第四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态势。

(一)加大执法力度,紧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根本性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县检查各类企业*家次,排查安全隐患*条,立案处罚*起,罚款*万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采取闭环式隐患排查整改,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档案及相关机制,目前全县*家“精细化管理”备案企业正扎实推进“精准治安”工作。

(三)紧抓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已培训企业*家次,从业人员*人次。二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采取“集中观摩、交流经验、督促指导”方式,切实督促全县*家规模及限额以上企业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在组织辖区标杆企业开展示范演练基础上,带动其他企业开展演练,截至目前,已指导*家企业进行了应急演练,其他企业确保年底全部完成。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期间,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次,投入资金*余万元。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今年来,共向各级媒体报送信息*余条。组织各单位设置展览宣传牌*余块,悬挂横幅*条,发放宣传品*万余份,宣传安监工作亮点及创新措施。

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麻痹大意,监督管理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对工作部署存在滞后现象。特别是在执法车辆、经费上无法做到充分保障。二是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个别单位没有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还存在各自为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的问题。三是“打非治违”力度不够。因非法违法企业取缔不及时、不彻底,引发舆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教训深刻。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安全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职工教育培训开展不扎实,应急演练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风险管控有漏洞的问题。

突出抓好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管理,坚决杜绝3人以上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危化品领域: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好“三评级一评价”、分类施策和依法治理,实现对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的全程监管。建设工程领域: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工地、燃气供热工程等重点领域,严防坠落、坍塌及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消防领域: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秋冬火灾防控工作。

(二)抓住重点载体不放松。在全县危险……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与工作安全【第五篇】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分。

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是指: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分别报告;造成1~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上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其中,各区县可以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员担任。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也可以按照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下列分工组织调查:

(一)建设工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四)道路管线施工单位发生管线外损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市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六)社会机动车辆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八)气球施放过程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九)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与工作安全【第六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态势。

(一)加大执法力度,紧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根本性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县检查各类企业*家次,排查安全隐患*条,立案处罚*起,罚款*万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采取闭环式隐患排查整改,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档案及相关机制,目前全县*家“精细化管理”备案企业正扎实推进“精准治安”工作。

(三)紧抓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已培训企业*家次,从业人员*人次。二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采取“集中观摩、交流经验、督促指导”方式,切实督促全县*家规模及限额以上企业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在组织辖区标杆企业开展示范演练基础上,带动其他企业开展演练,截至目前,已指导*家企业进行了应急演练,其他企业确保年底全部完成。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期间,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次,投入资金*余万元。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今年来,共向各级媒体报送信息*余条。组织各单位设置展览宣传牌*余块,悬挂横幅*条,发放宣传品*万余份,宣传安监工作亮点及创新措施。

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麻痹大意,监督管理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对工作部署存在滞后现象。特别是在执法车辆、经费上无法做到充分保障。二是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个别单位没有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还存在各自为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的问题。三是“打非治违”力度不够。因非法违法企业取缔不及时、不彻底,引发舆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教训深刻。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安全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职工教育培训开展不扎实,应急演练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风险管控有漏洞的问题。

突出抓好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管理,坚决杜绝3人以上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危化品领域: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好“三评级一评价”、分类施策和依法治理,实现对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的全程监管。建设工程领域: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工地、燃气供热工程等重点领域,严防坠落、坍塌及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消防领域: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秋冬火灾防控工作。

(二)抓住重点载体不放松。在全县危险 ……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与工作安全【第七篇】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粤工联办发20**103号文件精神,我会由杨祥锐专职副主席负责,深入各企业开展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现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提高。

做好这次调研,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张德江委员长,省委胡春华书记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讲话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设法治梅州、法治广东、法治中国的重大举措和具体体现,对进一步发挥我市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在要求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下,我市认真组织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根据《条例》立法目的,结合创建平安广东、“平安企业”和本地及会员企业的实际,认真开展调研,突出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客观反映了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1、企业所属行业类别。从调查表中显示,参加这次调研的企业有63家,其中矿山企业有9家;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5家;建筑施工企业9家;危险物品使用企业2家;金属冶炼企业7家;机械制造企业6家;建材企业7家;电力企业2家;交通运输企业2家;农业机械作业企业及其他企业2家;所有行业中相继经营有印制、金属餐具、农副产品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纺织业、商业、粮食大米加工、印制品印刷、农牧业、磨具磨料、it等在内。

2、企业人员规模。50人以下企业有35家、50-100人的企业有12家、100-300人的企业有14家、300-1000的企业仅1家人、超过1000人的企业也只有1家。

3、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都基本具备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没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企业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情况。部分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都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也都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大部分对从业人员都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情况。调研的企业中,均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企业为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少数企业还为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对广大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残联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调研的主要方式。

1、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有的通过制订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责任单位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位,没有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责任主体虽然制订了安全生产预案,但是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即使制订了预案,也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形式多,但实际效果不够理想。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行为比较普遍。

2、安全设施落后。有些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工地上的脚手架没有用斜拉杠进行固定,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3、部门监管滞后。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衔接不够紧密,存在脱节现象,有的部门对事故隐患的检查流于形式。

五、建议和对策。

1、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文化宣传。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运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切实提高教育效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人人做到安全的氛围,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变成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推动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加强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各企业要制订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事故报告的办法和程序。建议行业部门要指导经营单位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建议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安全知识,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安全队伍,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xx市工商业联合会。

xx年x月x日。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与工作安全【第八篇】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92%和%;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

(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即“日监测”:每天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要做到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同时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员不下班。改变以前管理人员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业的问题。同时对每天的工作情况都要做到有书面记载,并报告有关矿领导。“周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将每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并报告给矿长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月分析”:就是企业矿长每月要召集有关的人员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

(3)建立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隐患。一方面企业自身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设备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特别是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制定好严密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另一方面有关部门,特别是煤炭局片区负责人和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配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是否制定、井下的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制定专人负责的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上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和通风瓦斯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专职顶板管理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企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支护到位,成排成行,充填必须足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负责技术的矿长,必须对专职顶板员的工作和工人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煤矿企业要逐步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通风瓦斯管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全面制定企业的瓦斯管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操作;二是所有的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其监控的范围、地点、时间必须按规程进行,并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严禁井下无风、微风作业,特别是要抓好碛头掘进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突然集聚;四是企业必须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和瓦检设备,并严格按照规程加强瓦斯检测,真正做到“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五是必须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井下电器失爆;六是严格井下掘进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的跟班作业,防止掘进过程中瓦斯事故的发生。

在水患治理上,煤矿企业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特别是有水患威胁的矿井,必须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汶地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管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只有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采取强硬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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