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2024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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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2024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人社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人力社保执法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全市用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

二、监管内容

(一)全事项日常监管。全年分季度合理安排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度,实现辖区内检查事项全覆盖。科学统筹跨部门联合监管,落实“综合查一次”。(完成时限:全年)

(二)重点领域专项监管。针对人社监管重点领域,开展六大专项行动。

1.工伤保险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1月至12月)

开展工伤保险风险隐患排查“清风行动”,分析研判、筛查比对各类数据信息,形成疑点清单并组织开展核查。强化工伤认定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领域施工人员动态实名制管理制度,规范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工伤申报材料,进一步推进建设领域工伤认定公示及案件会商制度,建立健全与建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大对工伤事故多发企业约谈力度。

2.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2024年3月至12月)

以推动构建安全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业务专项整治检查,加快构建社保基金运行全方位全流程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社保数据应用、共享和管理,持续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不断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

3.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24年4月至7月)

以就业歧视、虚假招聘、“黑职介”、各类劳务派遣和“劳务中介”乱象等为整治重点,全面采集劳务派遣用工数据信息,严厉打击劳务派遣用工中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实施集中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就业营造更好市场环境。

4.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6月至9月)

以欠薪重点风险企业、重点风险项目欠薪线索动态清零为目标,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六项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防止问题隐患累积到年底;完善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担保、综合保险、施工过程结算等制度,对工程款项及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异常情况进行监测;健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尤其是项目经理、包工头信用约束机制;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加强案件数据分析研判,梳理重点项目、重点人员和重点乡镇,集中挂牌整治。

5.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专项行动(2024年6月至9月)

为持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用工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尤其对全国欠薪平台、各级信访平台、来电来访等反馈线索进行重查专查,重点对劳动合同、超时加班、高温作业、女职工保护、使用童工等行为实施监管,对查出的问题责令用工企业立查立改,并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为教学案例,以劳动法律法规为政策依据,点对点、面对面为企业和职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企业合法用工、劳动者合法维权的思想意识,力争使企业常规用工行为符合规范。

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专项行动(2024年11月至2025年春节前)

全面排查欠薪隐患,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施一对一监控,开展集中接访活动,畅通维权渠道,集中解决工资纠纷,重点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确保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三、监管重点

以六大专项行动为载体,对用工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用工单位的招用工、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职工民主权益、执行高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参保、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根据省厅具体部署开展推进。以及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六项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对监管事项中128个行政检查事项,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统筹协调,各地和各处室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进检查,做好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二)严格制度落实。建立和规范跨部门、处室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业务协同处理水平。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沟通,健全后续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三)强化业务培训。各地和各处室单位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监管能力,确保执法人员熟知“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优化工作机制流程、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确保“综合查一次”制度落地落实。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度及开展成效,提升群众企业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高质高效、有序运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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