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5年的工作计划(精推【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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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五年计划范文【第一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 高校毕业生 培养 必要性 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5-224-02
企业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这一观念已经广泛深入人心,为企业各级管理者所接受。一般来说,企业人才的来源,主要有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两种途径。近几年,国内的各大施工企业,在人才引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接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从每年9月中旬开始的各工科类院校火爆的招聘场面,便可见一斑。但这些高校毕业生接收进企业后,如何将他们培养成为企业急需的各类人才,便是施工企业各级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解决、而且还要解决好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培养的必要性
1、从企业层面来讲,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工作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首先,是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需要。施工企业又称建筑施工企业,全国现有建筑施工企业约11万家,从业人员达3800万人左右。由于施工企业具有经济效益低、产业布局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特点,造成其行业内竞争异常激烈。企业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在国际国内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前提和保证。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人才培养是关键,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只有培养好企业每年接收进来的高校毕业生,才能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其次,是施工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张的需要。近年来,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铁路投资总额达万亿元,“十二五”已经开始,铁路建设投资规模依然坚挺,铁路投资总额将达到万亿元。对众多的施工企业来说,这意味着新一轮战略机遇期来临了。以笔者所在公司为例,“十一五”期间,即2006年-2010年五个年度的产值分别达到了70亿元、88亿元、129亿元、195亿元、205亿元,2011年预计将达到248亿元,而公司的员工总数却由2006年的15400多人下降到了2010年底的15200多人。笔者所在的公司,只是国内众多施工企业的一个缩影,施工任务量不断翻番,而员工总数却没有增加。这就需要企业不断挖掘现有人力资源的潜力,加大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特别是要加大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力度。
第三,是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结构调整的需要。当前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已将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作为人力资源战略的重点,然而国内的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状却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低、高级专业技术及技能人才匮乏,整体学历水平不高,人才密度低,年龄结构不合理、平均年龄偏大,这一系列结构性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施工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的战略性结构调整才可能实现。通过后续学历教育、引进高学历人才等办法,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学历水平,而施工企业急缺的高职称人才,则需要通过职称评审来解决。以笔者所在的公司为例,职称评审对参评人员学历、资历、业绩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在任职年限上,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从毕业到晋升高级职称最快需要10年;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从毕业到晋升高级职称最快需要12年,中专学历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可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培养,是解决施工企业高级职称人才短缺、调整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的有效办法之一。
第四,是施工企业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需要。对于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而言,高校毕业生的引进,主要是通过人校招聘这一途径来解决。近年来,随着施工企业生产规模的快速扩张,人力资源的缺口也不断加大,这促使施工企业加大了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力度。但是,在接收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同样的国有大型施工企业,招聘的结果却是大相径庭。招聘效果好的单位,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收入高,发展前景好。经笔者在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调查发现,在校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向已经进入施工企业的师兄、师姐们了解企业状况的,他们更加看重的是自己在企业的发展前景。可见,要想接收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就必须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加盟企业。
2、从高校毕业生层面来讲,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工作是高校毕业生自身发展的需要。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可见,自我价值的实现,才是人的最高需求。高校毕业生更看重自己在企业的发展前景,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是高层次的需求。高校毕业生有知识、有激情,对未来充满憧憬,如果施工企业能为他们搭建好的成长平台,帮助他们实现人生价值,他们便会为企业贡献出自己全部的聪明才智。
二、施工企业在高校毕业生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对高校毕业生的培养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高校毕业生培养资金投入不足,可以说除了高校毕业生的入职培训外,很少有专项资金是用来培养高校毕业生的。二是对高校毕业生培养时间投入不足,特别是施工一线的高校毕业生,好不容易有一个培训机会,项目部领导却以项目部工作忙等原因而不批准,使得高校毕业生丧失了许多宝贵的培训机会。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确实是由于项目部施工生产任务重,关键技术人员离不开,但主要还是由于部分施工一线的管理者认识高度不够,不能从企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来看待高校毕业生的培养,重使用、轻培养,重眼前、轻长远,甚至错误的认为:高校毕业生的理论知识已经非常扎实了,没有必须再浪费资金和时间去参加培训。
2、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高校毕业生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制度完善、机制合理,才能真正培养好高校毕业生。以笔者所在的施工企业为例,在高校毕业生的培养方面,普遍存在着前重后轻的现象。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有一整套的培养制度,而对见习期满后三年、五年乃至更长期的培养制度,却很少见到。高校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激励机制、使用机制等机制尚未建立,基本还处于探索阶段。就是企业制定的一些切实可行的培养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被打了折扣,不能落实到位。
笔者认为: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由于作为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其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仍然是传统的人事、劳资、培训等工作,而没有将工作的重点提高到人力资源战略管理和人才管理的高度;二是由于与高校毕业生培养的相关机制不健全,如考核机制,未将高校
毕业生的培养纳入到各级领导的考核体系中。
三、施工企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培养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毕业生作为一股新鲜的血液注入施工企业,为施工企业带来了新的气息和希望,他们从入职到逐渐接受企业文化并完全融入企业,需要企业进行积极的引导和帮助。因此,施工企业要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班、报告会、文体活动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企业文化、行业及企业政策、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和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科学发展观意识,践行于日常工作中,并积极宣传和灌输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引导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实现企业文化认同,实现精神上的最终归属并融入企业大家庭。
2、要做好培训工作。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也是高校毕业生培养的重要途径。首先,要更新培训观念。施工企业的各级管理者,要站在企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培养人才,深刻认识到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尽力克服工学矛盾,保证高校毕业生能顺利参加企业为他们提供的各种培训。其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不仅要详细了解行业、专业知识的更新情况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情况,还要站在高校毕业生的角度,认真分析高校毕业生知识结构的短板,并结合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高校毕业生的培训计划。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往的培训,形式主要以课堂上老师念教材、学员记笔记为主,枯燥乏味,学员们学习积极性低,培训效果差。因此,对于求知欲高、学习能力强的高校毕业生而言,培训既要内容丰富,又要形式多样。如在入职培训中安排拓展训练、军事训练等内容,不仅可以加强培训的趣味性,还可以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而在业务知识培训方而,则可以采取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在新工艺、新技能的培训中。可以采取现场观摩的形式等等。
3、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毕业生见习期的管理工作。首先,要根据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人力资源部门、见习单位、见习指导老师相互配合,为他们制定切实可行的见习计划。其次,要继续落实好“导师带徒制”。要在见习期的不同阶段为他们配备见习指导老师,并签订师徒合同。高校毕业生要在见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按照见习计划分阶段认真进行学习,在每一阶段见习计划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第三,要做好见习生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抽查、电话询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高校毕业生的见习计划落实情况、“导师带徒制”落实情况、学习生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掌握他们的学习成长情况,通过定职考试或考核等形式,对见习期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按时为他们转正定职。第四,要通过开展“优秀见习生”、“优秀见习指导老师”评选表彰活动,对见习期间表现突出的见习生和见习指导老师进行奖励。
4、要注重岗位实践锻炼。施工企业要敢于放手让高校毕业生开展工作,在岗位上压任务、压担子,同时,还要根据企业的需要和高校毕业生自身的能力特点,为他们制定切实可行的轮岗培养计划,在计划中明确需要在哪些岗位上进行挂职锻炼、锻炼多长时间,锻炼期间要完成哪些任务、学会哪些业务知识等内容,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轮岗培养计划,定期进行跟踪考核。通过在不同岗位问的轮换。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的组织领导能力、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逐步将高校毕业生培养成为施工企业的核心人才、栋梁之才。
5、完善激励培养机制。施工企业要根据高校毕业生渴望成才、渴望体现自身价值的特点,采取薪酬、职位、荣誉等激励方式进行培养,使之成为助推高校毕业生获取成功的内在动力。
(1)薪酬激励。针对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可适当将薪酬水平向施工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高校毕业生渴望成才、渴望体现自身价值的特点,对积极上进、踏实肯干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给予特殊奖励,倡导“真干活、真拿钱”。对成绩突出的青年骨干特别是专家型人才,实行“特殊津贴”或“专项奖励”。结合项目特点。设计多种形式的薪酬激励方案,如内部承包、奖包并举、目标考核等措施。
(2)职位激励。对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高校毕业生要大胆提拔,委以重任,不论资排辈、厚此薄彼。对一些表现平庸、群众不满意的经营管理人员要大胆拿下,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理念。让高校毕业生看到公司前景和自己的前途,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3)荣誉激励。开展各种形式的评比、竞技类活动,在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导的前提下适当提高物质奖励水平,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6、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每个人职业理想的形成,都要经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抽象到具体,由不稳定到稳定的发展过程。高校毕业生也不例外,他们的职业生涯规划也在随着自己知识的增长和能力的增强,不断地修改着。因此,施工企业要在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后,根据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性格特点等,结合其兴趣、价值观、资质以及行为取向,通过环境分析(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家庭环境等),与高校毕业生本人一起,制定适应其成长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对高校毕业生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有计划培养。
7、纳入后备人才管理。要统筹兼顾,将高校毕业生培养和提高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有培养潜力的高校毕业生要加以关注,并制定培养计划,可把他们纳入到后备人才队伍进行管理,建立“苗子档案”,定期跟踪,重点培养,并在合适的时机,优先使用他们,不断加快高校毕业生的培养步伐。
四、施工企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培养工作应建立的保障机制
1、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对高校毕业生的培养,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建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组,将高校毕业生的培养纳入对领导考核的范围。由领导组研究并提出加强高校毕业生培养的重大政策措施。
2、加强系统政策研究。人力资源系统要注重加强基础性研究,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和结构,完善培养、选拔条件和程序性规定,确保把学有专长、有发展潜力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培养和开发计划。探索建立对高校毕业生的业绩考核体系和培养方式,提高培养工作的科学性。同时,加强对同行业其他单位高校毕业生培养的先进经验进行学习和研究,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高校毕业生培养体系。
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加大高校毕业生培养和开发投入的同时,在年度培训经费中划出专门比例,用于高校毕业生培养、培训、引进、扶持、激励和管理等项目。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培养的投入力度,将经费真正投入到高校毕业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中。
4、营造良好培养氛围。要积极宣传加快高校毕业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宣传各类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和突出业绩,加大对重点人物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扩大他们的影响和知名度,为高校毕业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对施工企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企业只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培养,才能充分调动每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施工企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魏志勇,车建新。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
毕业5年的工作计划【第二篇】
急诊科护理在院领导及护理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医院的年度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主题,为更好地适应急诊医学的发展需要和社会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急诊护理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出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一、要不断加强急诊护理站的建设,提高护理人员的应急能力
1、加深护理人员的急救意识和群体意识,定期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业务目标训练,培养急诊专业合格的护理人员。
2、不断建立、健全急诊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人员的法律意识。
3、推进各项急诊工作标准化管理,以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重点抓好“三基”训练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
1、熟练掌握常见病情的判断及抢救流程及护理要点,实行定期考核。
2、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术的抢救技能。
3、熟练伤口的处理和包扎止血技术及伤员的心理护理。
4、熟练急救时的催吐、灌肠、注射、给氧及体位一系列操作技术及病情监测等专业技能,要求准确及时到位。
三、严格抢救室、处置室的管理,为患者争取宝贵的抢救时机
1、熟练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并保证其性能良好,随时备用。
2、各类抢救药品、器械由专人负责,定时检查、定点放置、定期消毒、维护药品基数与卡相符,严格急救药箱管理,保证院外急救的正常使用。
3、各类急救药品使用后及时清理、补充、记录,保持整齐清洁。
四、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标准,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有效及整体护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护理程序,以增进或恢复病人的健康为目标开展整体护理,从生理上、心理上、生活上关心体贴病人,推行人性化服务。
3、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
4、加强废旧一次性物品的妥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大学毕业五年计划范文【第三篇】
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
1.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
2.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3.收集和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
4.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教委、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
5.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生调配工作;
6.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
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8.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
9.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部门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2.及时向国家教委报送所属院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本部委需求信息;
3.组织协调所属院校的毕业生供需信息交流活动;
4.制订并组织实施所属院校的毕业生就业计划;
5.组织开展所属院校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6.负责本部门毕业生的接收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7.开展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2.负责本地区毕业生的资源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送国家教委;
3.收集本地区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并及时报送国家教委;
4.制订本地区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并及时报送国家教委;
5.组织管理本地区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6.受国家教委委托组织实施本地区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交负责毕业生的调配派遣和接收工作;
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8.检查、监督本地区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9.开展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10.完成国家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的工作细则;
2.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3.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4.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5.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6.负责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7.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
1.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需求计划,向有关高等学校提供需求信息;
2.参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积极招聘毕业生;
3.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接收、安排毕业生;
4.负责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5.向有关部门和学校反馈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第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第十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开始。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一般应在每年11月-12月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提出下一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11月-5月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
第十五条毕业生的就业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毕业生联系工作时间应安排在1月-5月,春季毕业研究生可适当提前。
第四章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毕业生鉴定
第十六条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有效手段。
第十七条毕业生就业指导重点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
第十八条毕业生就业指导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
第十九条毕业生就业指导要与毕业教育相结合,教育毕业生以国家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关系,自觉服务国家需要,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毕业生作出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毕业鉴定主要包括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这些基本情况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无误后归档。档案材料应在毕业生派遣两周内寄送毕业生报到单位。
第五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第二十二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管理和举办本部门、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其它部门不得举办以毕业生就业为主的洽谈会或招聘会。举办省级上述活动要报国家教委备案,跨省区、跨部门的有关活动须报国家教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或校际联办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高等学校在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第二十五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要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应安排在节假日。
第二十六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向学生收费,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
第六章就业计划的制订
第二十七条国家教委直属学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其他部委所属学校毕业生主要面向本系统、本行业就业、地方所属学校主要面向本地区就业。根据招生"并轨"改革的进程,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所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范围。
第二十八条制订就业计划的原则:
1.遵循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优先保证国防、军工、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的需要;
4.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本、专科毕业生,只要边远省区急需的,原则上回来源省区就业;
5.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在教育系统内就业;
6.定向生、委培生按合同就业;
7.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学校的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8.毕业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
9.其他类型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第二十九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计划每年编制一次,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分为春季和暑期两次编制。就业计划按部委、地方和高校各自的职责分工经上下结合,充分协商形成;有关部委和地方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并按时报送国家教委;国家教委审核、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三十条毕业生就业计划经国家教委审核下达后,各部委、地方、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章调配、派遣工作
第三十一条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第三十二条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含电大、函授等普通专科班)毕业后自主择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单位的由地方主管调配部门开具《报到证》。
第三十三条对于华侨和来自港澳台地区的毕业生愿意留大陆工作的,学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十四条免试推荐和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计划上报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应回家庭所在地就业。
第三十五条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偿还教育培养费,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派遣时未获准出境的,学校可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第三十六条对残疾毕业生学校应帮助其就业,确有困难的,按有关规定由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安置。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在派遣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粮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第三十八条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第三十九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要在七月一日后派遣毕业生(春季毕业研究生例外)。
第四十条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办理:
1.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2.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委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接收工作及毕业生待遇
第四十一条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接收手续和户粮关系。凡纳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地方政府不得征收其城市增容费。
第四十二条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时安排工作岗位。
第四十三条按国家计划派遣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或退回学校。
第四十四条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第四十五条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
第四十六条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资待遇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工资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九章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四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委、地方和学校就业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不按要求和时间报送生源、需求计划的;
2.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派遣毕业生的;
3.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定的。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对擅自拒收、截留按国家计算派遣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缴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由学校将其户粮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2.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3.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4.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第五十一条对利用职权干涉毕业生就业工作或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系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含招生并轨招收的学生和招生并轨前招收的国家任务生、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及电大、函授普通专科班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统分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
毕业5年的工作计划【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在总支、院办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20xx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的精神,遵循“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夯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树立行业新风,促进医患和谐,提高患者满意程度为主要内容,以确保护理安全为目标,强调过程管理和环节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创优质服务,让患者满意、社会满意、领导满意。
二、工作目标
1、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使各项护理工作做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2、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
3、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继续开展全程优质无缝服务活动,创优质服务效益。
三、工作指标:
1、基础护理合格率≥90%
2、特、一级护理合格率≥90%
3、专科护理合格率≥90%
4、技术水平合格率≥90%
5、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0%
6、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7、消毒灭菌合格率100%、消毒隔离合格率100%
8、病区管理合格率≥95%
9、年压疮发生次数0
10、健康教育病人覆盖率100%、病人知晓率≥80%
11、医疗安全管理合格率≥90%
12、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质量管理合格率≥90%
13、年护理严重差错、护理事故发生次数为0
14、病人对护理服务的满意率≥98%
15、护理人员培训率达100%,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或学时达到规定要求。
16、每年在州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刊物上交流,发表论文≥8篇
17、年工作计划完成率≥95%
四、工作措施
(一)人员管理
1、在护理人员配置上,尽早达到国家规定的护士配备比例。以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证护理工作质量为基础,遇特殊情况按实际工作量尽可能在院内作适当的调整,制定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预案,避免造成护理资源的浪费。
2、努力争取逐步做到分层次使用护士:
(1)、新进人员及低年资的护士认真完成本班护理工作和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指导以及病人的生活护理,护师及主管护师应做好指导工作;
(2)、主管护师、护师在完成本班工作的基础上,还应承担质控、带教、讲课、制订护理计划、科研等工作;
(3)、把病人满意的护理骨干用到临床第一线,如静脉穿刺技术好的护士,可以考虑安排治疗班,以保障护理服务的“优质”,成立静脉治疗小组,解决全院疑难穿刺问题,充分调动护理人员工作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3、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考核、考评,护理部及科室认真做好护士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4、加强护士长的管理,做好护士长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体护理,改变排班模式,合理、科学、弹性排班,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二)质量管理
1、认真学习湖北省卫生厅、巴东县卫生局关于《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开展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落实首问负责制,开展全程优质无缝服务活动。
2、完善护理质量控制制度和护士长会议制度,建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护理部主任为副组长,护士长、质检员为成员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护理质量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抓好二级质控管理,按要求开展质控活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人人参与,层层管理,共同把关,确保质量。有检查记录、分析、评价及改进措施,每季度有信息分析。护士对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知晓率达100%,护理措施落实率达90%以上,以保证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有效性。
3、落实护士长夜查房、节假日查房制度。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管理。
(三)安全管理
1、组织认真学习《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一次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考试,以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从护,保护病人及护士的自身合法权力。
2、建立和完善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加强护理缺陷管理。护理部统一规范护理缺陷、差错事故记录本,发现缺陷及时记录,科室每月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发现差错及时记录并上报护理部,科室组织讨论、定性,有原因分析、有整改措施。
3、狠抓核心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护理常规、规范。由护理部制定护理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各层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查隐患、定措施、促改进。
4、加强与病人的沟通,每月召开工休会,向病人征求意见,及时为病人解决问题。对损伤性治疗或特殊检查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5、继续开展医疗安全月活动,查找自身和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上交护理部。
(四)业务管理
1、进一步深化整体护理理念,以病人需求为服务导向,注重个性化服务,进一步规范健康教育制度,流程,确保措施的有效性。
2、建立和完善危重、疑难病例护理会诊、护理查房、护理病例讨论制度,强化业务查房效果,护理部每季度组织全院护理业务查房1次,科室每年至少组织5次护理业务查房。
3、引导护理人员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撰写护理论文,鼓励积极投稿。要求护师以上职称者每年至少完成1篇论文。
4、开展中医特色护理,认真搞好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工作,创建特色中医医院。
5、在职培训
(1)选派2~3名护士长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新技术(PICC)、新业务。各科室派送年轻护士到宜昌中心医院进行轮训3个月,为搬进新大楼打好基础。
(2)护理业务学习要求:全院每季度组织一次护理讲课,各科室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有记录、有讲稿。
(3)护理理论培训内容:护理质量标准、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三基”护理知识、专科护理常规、应急预案、急救知识等;
(4)护理技能培训重点:
①基础护理操作和中医护理操作的规范化培训,特别做好新员工及年轻护士的培训;
②常用急救知识和技能。
(5)积极参加省、州护理学会组织的各种短训班,不断增进新知识、开展新业务,带动全院护理业务水平的提高。
(6)请院外护理专家到本院进行护理业务知识专题讲座1~2次。
(7)鼓励护理人员在职继续学习,通过自学考试等方法提高学历,提升知识层次,改善护理队伍智能结构。
五、积极参加医院和社会组织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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