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打击工作计划专业【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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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打击工作计划【第一篇】
《禁止传销条例》实施这几年来,我国打击传销的力度不断加大,并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天公文网友收集整理了(*),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将在社区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朱国虎书记担任组长,住本场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片区负责人组成。
(一)召开打击传销培训会议,坚持做好《打击传销举报电话记录本》、《传销行为巡查记录本》、《房屋出租记录本》的记录工作。
(二)对于举报,涉嫌有传销迹象的,及时通知派出所协助将对其进行彻底清查并捣毁其窝点。
(三)在社区大规模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剖析传销的特点,揭露传销的手段和社会危害性,大力宣传国家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社区居民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识能力。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根据政府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新华村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宣传教育是提高群众辨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传销的治本之策;是广泛动员群众、强化社会监督,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方法;是震慑违法犯罪、遏制传销蔓延势头、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武器。
(一)大力宣传打击传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分析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势,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深刻揭露和剖析传销及网络传销的本质。传销不仅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诚信,同时也使人民群众的财产受到损失,严重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利用互联网传销日益突出,且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快速扩张性,其危害比传统传销更大。
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第四季度集中开展打击传销百日“十个一”宣传活动,全方位、分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力求取得良好宣传成效。
(一)重点开展二项活动。
2.广泛宣传国家禁止传销法律法规,揭露传销和网络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打击和防范对策。
加强领导。制定。
工作方案。
和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无传销乡村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坚持打防并举,把宣传教育与打击传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面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反诈打击工作计划【第二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20xx年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宣传工作重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注重政策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成果,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务实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象,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人口计生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及各项重要活动。
(二)围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以及宣传依法行政方面好的典型和经验。
(三)宣传《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开展计生家庭系列奖励扶助。
(四)深入宣传新型人口文化核心观念体系,广泛传播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别平等、尊老爱幼、和谐家庭等六个方面的科普、法律知识。
(五)大力宣传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及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等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新突破、新经验。
(六)大力宣传创新和改进计生管理工作,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率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个人先进事迹。
20xx年各乡镇计生办要加大在社会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力度,用权威声音覆盖“生育政策松动”的谣言,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力。
1、各类报刊的宣传。每个乡镇在《中国人口报》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在《福建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类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省卫生计生委《人口之声》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在市级党报、党刊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同时,积极向《_》、《_》、《经济日报》、《中国妇女报》等中央、省新闻刊物报送宣传稿件,扩大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
2、电视台、电台的宣传素材提供。各乡镇要深入挖掘,宣传一批计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传递计生先进典型经验、感人故事和凡人善举正能量。6月5日前每个乡镇至少提供1件宣传素材,素材可以是反映本地人口计生工作特色、成效,计生工作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反诈打击工作计划【第三篇】
三、活动时间。
(三)评估考核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检验宣传成效,办公室将对各村的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纳入年终平安综治绩效考核。
四、职责与任务。
(一)加强全方面宣传。
落实媒体宣传。镇党政办牵头落实媒体平台的防范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转发县公安局发布的“防诈”、“反诈”相关案件、警示文章,拓展群众获取“防诈”、“反诈”相关信息的渠道,扩大知晓面。
镇便民服务中心宣传。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大屏宣传,每月做好在门口大屏上播放“防诈”、“反诈”相关短信及图片宣传,并留存记录。
反诈打击工作计划【第四篇】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皖剑--”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城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一)重点摸排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免费旅游”、“原始股权”、“电子商务”、“资本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打击和处理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打击整治重点区域,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为排查清理重点部位,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8月15日前)。镇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组(居民组)层层签订。
责任书。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镇综治办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即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综治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镇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协调处理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突出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各级政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人、财、物的保障力度,要将打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各级政府要继续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特别是要作为县(市、区)对所辖乡镇、社区综治考核内容,把工作落实到第一线。
五是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各自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六是市打传办要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年终组织考核评先。
一是要突出抓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车站、码头等传销易发重点地域的宣传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条例》。
三是组织开展两次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拟于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春雷”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在10月份利用《禁止传销条例》实施6周年的契机,再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市、县两级联席会议要根据省“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方案,加强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按照省“打传”办的统一安排,拟在今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工商、公安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以“国家开发”、“资本运作”、“创业就业”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活动,要抽调专人成立专案组,进行重点打击。
工商局:及时掌握本辖区内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传销活动区域、窝点,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实施精确打击;依法查处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和转型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公安局:负责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以传销为手段的经济诈骗行为;解救人身受到控制的受骗群众;遣散传销活动窝点聚集人员;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人员、骨干力量和聚众闹事、围攻阻挠执行公务人员的不法分子;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查出租屋。
教育局:负责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试点工作,开展“无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并开展“防止传销活动进劳动市场”和“防止传销进企业”宣传活动。
监察局: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追究传销情况严重和整治不力地区有关人员的责任。
法院:对起诉的传销案件,及时依法审理,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积极做好侦查取证工作,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依法追捕、追诉罪犯。发现和查办放纵传销行为的职务犯罪,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民政局:依法做好对需要救助传销人员的救助工作。
商务局:按照《直销管理条例》,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和监管各直销企业在我市的分支机构、经营店铺、服务网点的经营活动。
财政局: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召开会议、督导检查、集中执法、举报奖励以及劝返传销人员等所需费用。
税局部门:负责对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的偷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银监局、人民银行:协助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工商、公安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为传销组织人员提供场所的,要根据工商、公安部门的要求坚决采取断水、断电、断网等措施。
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查获的传销组织和人员要有时进行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1、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各地要把打击传销作为社区、村镇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和“扩面、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联系点工作,健全创建制度,投入一定的创建经费,完善有关创建措施,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打传民间力量建设,在社区楼栋、村镇建立打传信息联络员制度,构筑打传信息联络网,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落实出租屋业主打传责任和义务,使社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2、进一步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一些重点厂矿、企业和工业园区,稳步推行“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
3、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试点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选择一个学校作为试点,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试点,并组建一支打击传销学生志愿者队伍,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让广大师生了解传销的危害和正确区分直销和传销,确保校园成为一方净土。
反诈打击工作计划【第五篇】
上一年以来,特别是开展打击传销百日结合法律行动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严厉打击传销、保证社会不变的任务,克制坚苦,积极行动,履职尽责,打防结合,打击传销工作获得分明成效。为做好春节时期打击传销工作,依照市县政府文件精神,决定从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8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指导者和主干分子。大力开展宣布道育,提高广大群众辨认防备传销的认识和才能。紧密排查处置不不变要素,消除各类隐患,紧密防控,根除传销生活的泥土,维护好我县春节时期的市场经济次序和社会不变。
(一)紧密排查,把握状况。由县县政府牵头,打击传销工作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乡(镇)县政府、办事处详细负责,明确排查负责人,逐街道、逐社区(村)、逐门逐户进行排查,不留死角。排查后果经主管指导签字后,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县打传办。
(二)集中组织,统一行动。各县(市)、区主管指导必需亲身批示,组建以公安、工商部分为主,有关部分和乡(镇)县政府、街道办、居(村)委会为辅,准则上不少于50人的法律行动队伍,全力开展行动。我县决定于20xx年1月12日早6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传销统一行动,各乡镇及打传成员单位务必按要求抓好落实。
(三)高度警觉,增强维稳。各乡镇及打传成员单位发现影响社会不变的.传销状况,要实时落实有用防控和处置办法,严重事项还申报县打传办。如遇紧要状况,要在本地党委、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立刻启动传销突发事情应急处置预案,决断、妥善地予以处置,谨防传销人员围堵党政机关和暴力抗法等群体事情发生。
(四)增强宣传,营建气氛。各乡镇及打传成员单位要在首要街道、广场开展丰厚多彩、大张旗鼓的宣布道育活动。要把《刑法批改案(七)》中增设的“组织指导传销罪”、《制止传销条例》、《直销治理条例》以及打击传销的效果作为宣布道育的首要内容,应用媒体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切实营建浓厚的言论气氛。
(一)提高认识,增强督导。各乡镇及打传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主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批示协调,增强督导检查,严厉落实责任,保证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请各乡镇及打传成员单位填写《20xx年度市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网注销表》(附件2),并于20xx年2月25日前报县打传办。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及打传成员单位要切实实行职责,增强共同,自动做好法律行动中的各项工作。工商部分对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和违背《直销治理条例》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厉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该当实时依法立案侦查,并自动搞好与检、法机关在案件定性、证据规格、强迫办法合用等方面的沟通协调,争夺支持。对没有实践产物,纯碎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打着“成本运作”等幌子以及应用收集从事传销犯罪的,公安机关也要予以果断打击。
(三)增强防控,健全长效机制。我县要充分应用公安部“传销黑名奇数据库”和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对节制的传销人员实时录入信息库,分析传销活动特点和规则,自动采取防控办法,并总结好的经历和做法,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各乡镇及打传成员单位要将春节时期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状况于20xx年7月25日前报县打传办,还上报在集中行动中新闻宣传状况和简报、信息等状况。
反诈打击工作计划【第六篇】
传销活动是市场经济的"毒瘤",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巨大破坏。
禁止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做好劝阻劝返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各有关部门在禁止参与传销活动工作中,要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防范的思路,深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政府打击传销行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区分直销与传销,提高人民群众的辨别力,教育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教育引导传销人员自愿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做到不参与、不支持非法传销活动,不为非法传销活动提供场地等活动条件,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防范的良好态势。
制止和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工商部门要根据举报、日常巡查等渠道,排查掌握线索,依法查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的传销行为,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以及原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等行为,情节严重,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发挥侦查办案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参与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组织和犯罪分子。对异地从事传销的企业经营者,依法查处和移送后应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其所在地有关部门继续深挖深查。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掌握我县区域内参与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制定方案,组织联合行动,对已经确定的重点案件和骨干分子,要组织精干力量彻查彻办。对组织、诱导、协迫他人从事传销的首要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适时抓捕,严惩不贷。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参与传销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诫免谈话,屡教不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司法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打击效果。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协助工商、公安机关排查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充分利用其熟悉辖区情况等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屋、案件多发地、外来人口集中地的监控,使传销人员无处藏身,提高预警和防范能力。
反诈打击工作计划【第七篇】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将在社区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朱国虎书记担任组长,住本场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片区负责人组成。
(一)召开打击传销培训会议,坚持做好《打击传销举报电话记录本》、《传销行为巡查记录本》、《房屋出租记录本》的记录工作。
(二)对于举报,涉嫌有传销迹象的,及时通知派出所协助将对其进行彻底清查并捣毁其窝点。
(三)在社区大规模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剖析传销的特点,揭露传销的手段和社会危害性,大力宣传国家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社区居民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识能力。
反诈打击工作计划【第八篇】
《_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59号),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20xx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二)围绕主题,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2.创新宣传形式。根据我市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商务写字楼、高新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微电影、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三)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宣传全覆盖。
1.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下达任务,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反诈打击工作计划【第九篇】
综治维稳中心的领导下,xx社区为了有效防止非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抬头趋势,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社区特制定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社会联合打击。争取工商、公安、司法、等多家部门联合打击传销网络,制定社区打击传销年度计划,依靠辖区成员单位、社区的力量,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引导和监督举报等工作,及时发现辖区内传销苗头和动向,争取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联合打击网络。对异地聚集、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给予重拳打击,对出现的传销窝点,联合工商、公检法部门快速进行清理。
二是日常巡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联合公安对辖区出租房屋、宾馆、闲置厂房、新开发区空房等进行重点防控排查;加强对各类招工广告的梳理,认真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接受群众举报。
三是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讲解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宣传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对抓获的传销人员加强教育劝导,对辖区内曾参与过传销活动的人员实行定期回访教育,避免传销人员再次误入歧途。
四是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社区的紧密合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物业小区、认真清理摸排,对排查发现的非法传销窝点逐一捣毁、取缔。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反诈打击工作计划【第十篇】
为切实加大对我镇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当前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全国、市、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区域。以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案件反复发作、群众举报集中区域为重点,重点为老城区各小区、城乡结合部等。
(二)重点对象。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以下人员:
一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
三是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刷、销售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我镇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城关镇打击传销“皖剑20xx“行动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左国成任指挥长,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孙太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永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镇综治办、工商局直属分局、城关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镇打击传销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等各有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清查行动。
(一)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打传办):把握全镇打传工作情况动态,组织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依托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以传销、变相传销等犯罪活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暂住证及出租屋的管理。对利用出租屋聚众搞非法传销活动的,要坚决清除;对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员一律不准办理暂住证,已办的予以收缴;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食宿等条件;严惩一批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摧毁传销网络;严厉处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及跳楼、跳河等恶性刑事案件,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的遣返工作。
(四)各办事处、居委会:负责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强对外来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并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辖区工商分局查处传销窝点。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记管理工作,创建无传销居民居住区。认真做好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及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打击传销“皖剑20xx“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摸排、准备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以工商、公安为主体,办事处、居委会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及时沟通,共同研判,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和重点防范目标。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各办事处、居委会要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明确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铲除传销窝点,惩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回潮、反弹。
按照上级部署,5月21日至25日、6月21日至25日为全省统一开展“i号会战”和”ii号会战“的重要时段。在此期间,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进行仔细排查。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和县打传办要求,各办事处、居委会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形势下传销活动的特点,提高广大市民识传、防传、打传的能力。
(三)全面创建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阶段以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落实全面管控措施为主要任务,各办事处、居委会要重点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并持续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开展。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30日):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度措施,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一)加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网络建设。巩固镇打传办与“110”、“12315”、各位联络员打传平台建设。
(二)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建立基层传销防御体系的重要举措。
(三)加强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定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暂行管理办法,依法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全面准确掌控辖区内的流动人员、出租房屋情况,作详实登记,对可疑有传销活动的地方要进行排查,在及时汇报的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四)营造强烈的打击传销声势氛围。新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进行形式多样的正面教育,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曝光典型案例,提高防范和辩别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从源头上提高人民群众应对传销的免疫力。要抓好对传销者的教育及思想转化工作,让受骗上当的传销人员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让转化变好的传销人员以身说教,转化和带动其他传销人员离开传销组织,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1、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执法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
2、提高执行力,务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务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使打传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加强监督检查,搞好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落实打击传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本辖区打传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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