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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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畜牧业发展进程,强力推进畜牧业向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不断促进农牧民增收,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引领下,在原有养猪技术协会的基础上,以大泉乡各村养猪大户和部分乡镇场养猪大户辐射全县养猪大户为核心,于2017年12月10日,由40人发起,成立沙湾县大泉乡天泉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参与合作社党员5人,预备党员1人。沙湾县天泉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金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现金股万元。通过现金入股(每股1000元),圈舍、技术入股为补充,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现有入社社员61人。合作社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财务、监督、防疫、销售等制度,明确了合作社和社员的责任、权利。合作社成立后,进一步辐射带动了大泉乡十个村队、周边乡镇和农牧团场生猪养殖大户联合发展,合作社使分散的生猪养殖户联成一个整体,农民入社后,物资有来源,防疫有指导,养殖有计划,销售有渠道,大大提高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地位和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效地带动了生猪养殖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在王银山的带领下,经过一年的努力,合作社规范发展,助农增收成效显著:
1、完善内部运作和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社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入股资金,保证每股不低于千分之十二(月息)的收益率,其中千分之十的受益归持股社员,千分之二的受益归合作社;按生猪、仔猪交易量对社员进行返利,即每头生猪合作社提5元、仔猪合作社每头提2元;同时合作社联合饲料厂家统一购进、销售饲料,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每公斤饲料比市场价低元,降低养殖户饲养成本,调动养殖户的积极性,按通过合作社交易生猪、仔猪数量和饲料购进销售形成的利润65%返给社员,35%留合作社发展。2017年合作社为社员返红利千分之十五(月息),即每股1000元,返利180元,返利10980元;社员通过合作社交易销售生猪46000头,返利15000元左右;交易销售仔猪120000头,返利15600元,以上三项共向社员返利41580元。通过二次返利充分调动了农民入社的积极性,目前已向合作社递交入社申请的养殖户达40余户。
仔猪达120000头,年销售生猪达到46000头。该社还通过“公司+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积极争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资金,以项目建设带动合作社发展。
3、集中饲养,改善人居环境。一方面建成养殖小区可以避免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另一方面,随着生猪数量的增加与高度集中,大量的有机肥料可代替无机肥料,既可降低生产成本,又可生产出大量有机绿色食品,实现养殖与种植的良性循环,走生态畜牧业发展之路,有效地解决了人畜同处、庭院污染的问题,同时利用集中养殖优势,修建沼气池,还可降低养殖小区取暖、发电、照明的成本。该社已通过合作社成员的示范带动,积极引导各村队生猪养殖户向养殖基地搬迁、集中,逐步实现“人畜分离养殖”模式。
统一销售、统一小区饲养”,合作社养殖小区生猪防疫率达到了200%(一年两次),充分保证了生猪品质,提高了生猪存活率。
5、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加强行业自律。一是由合作社牵头跑市场、跑销售,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向社员发布服务信息和市场调研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经营行为,引进先进设备,改善饲养条件,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肉,维护养殖户、养殖小区、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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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第二篇】
2017年7月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作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成为走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载体。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1、数量快速增长,成为农村市场主体
2011年9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万家,实有入社农户3870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成为农村地区除农户之外的第四大市场主体(前三位的依次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平均每个月新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1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成为近年来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突出亮点之一。
2、以种养业为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数据,2017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业务的有万家,占合作社总数的%;没有登记从事种植、养殖业业务的合作社有万家,占合作社总数的%。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对22179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统计,种植业占%,养殖业占%,其他行业占 %。总体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服务能力还不强。
3、自身质量改善,带动能力逐步增强
在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引导和扶持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自身的规模逐步扩大,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得到提升。2011年9月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社员户,比2017年平均数户提高%; 2011年1—9月底,新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社员数达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总额达5733亿元,合作社平均出资额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平均规模逐步扩大,经济实力不断提升。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
1、政府项目带动型
这类合作社通过接受地方有关部门的项目发挥示范作用。2017年,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通知》,要求高效设施农业、农业三项工程、现代农业园区等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2017年5月4日,农业部等七部委发出《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山东省400个试验示范基地中,有189个是建在合作社。省农业部门还鼓励各地依托合作社建设村级技术服务点,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的组织带动作用。
2、能人、专业大户带动型
这类合作社主要依靠农村中的能人或专业大户领头,以其掌握的市场营销渠道,先进的栽培、养殖技术和优良品种,带动合作社社员发展生产,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山东省平原县前曹镇益民土地托管合作社的发起人,曾经担任乡镇种子站站长,后来从事种子和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他既是农技人员,又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渠道和经验。在成立土地托管合作社后,他一方面发挥技术优势,将连片承租社员的200亩耕地全部作为玉米良种繁育基地;另一方面发挥经营农资的优势,为农民提供比市场价便宜的农药、化肥和种子等。
3、龙头企业带动型
这类合作社技术推广是由龙头企业带动,有的合作社原来就与龙头企业存在“公司+农户”合作关系。2017年国家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不少农业龙头企业就牵头组织农户成立了合作社,有的企业还通过股份形式加入合作社。如北京市平谷区张涛2001年在中国农科院引种中豌4号试验种植成功后,成立了公司带动当地农民种植豌豆。2017年1月,张涛组织原来公司联系的农户成立了荣涛豌豆产销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527户。2017年合作社筹资400多万元,新建了碗豆加工厂,开发碗豆深加工产品。
4、涉农服务单位带动型
这类是由涉农部门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供销社、农业科研教育单位等牵头,帮助农民成立的合作社。如山东省高唐县兴农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在县供销社的指导下,上靠省棉花科学研究所,下联村委会和农户,于2017年7月成立。合作社做到播种、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杂交授粉、采摘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八统一”,生产资料统一购买配送,为棉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5、村支部(村干部)带动型
这是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牵头成立的合作社。由于合作社有较好的组织基础,对农民的带动作用明显。如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戴庄村于2017年初成立了江苏省第一家有机农业合作社。通过争取农业开发和扶贫项目的支持,完善了全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全村70%的农户参加了合作社,80%的水田和%的岗坡地发展搞有机农业,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改善了村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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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第三篇】
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统计,截至6月,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6495个,同比增长%;合作社出资总额50多亿元,同比增长了2倍;成员总数71660人,同比增长了%。
从产业分布来看,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多个行业,且大部分合作社集中在种植业及养殖业。在区域分布上,由于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经济条件、交通条件以及产业结构各不相同,加上不同地区的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程度也不同,因此,广西各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广西全区14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玉林、梧州、桂林、钦州等地,从农业生产结构上来看,这些地区主要生产木薯、蔬菜、瓜果等;养殖上以家禽、生猪为主。这些农产品的市场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因此农户有比较强烈的合作倾向,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农产品深加工方向发展。
从地理位置上看,北部湾经济区例如:南宁、防城港、北海等地交通便捷,农产品的中间商或者直接采购者较多,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大,市场风险以及买房优势较小,因此农民组建合作组织的愿望较弱;相反,在一些受地理位置限制较大,交通不便,信息不够灵通的地方,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基本处于买方市场,农民没有定价的话语权,因此,这些地区的农民加入合作社组织的愿望比较强烈,相对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布也就较多。
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以提高农村的自主发展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这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规范管理,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
三是出台政策,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对农民社员进行统一培训、学习技术,提高了农民社员的素质,增强了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塑造新型农民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也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下调控和支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杠杆和支点。在今后的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大对社员的培训力度,除了提高社员的种养水平之外,还应该进一步普及与农业相关的科技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社员的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农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第四篇】
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呈现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勃勃生机,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对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增强合作意识,走合作之路是大势所趋。随着合作社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转移到企业,同时会加速土地流转,在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可遵循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原则,实行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合作社的`规模经营,使土地从不善经营的农民手中转移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种田能手、种田大户手中,可做到双赢,接受土地转移可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效益,土地转移还可使农户得到分红和其它劳务收入,同时可提高土地利用率,单位面积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我县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只要健康发展必然会同全省先进地区一样,实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问题是**稻米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局限于资金入股阶段,农机、土地入股合作还未开始,其主要原因是,合作社所办的经济实体,如:肥厂、精米厂、育种基地尚未形成规模,效益还不明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出来,因此土地也难以流转,规模经营和效益便显现不出来,影响农民致富。
建议:1根据全国人大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法》,我县应针对本县实际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2、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的突出问题仍然是缺少资金问题。建议应在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3、过去部门帮扶农村起到了卓有成效的作用。建议今后不仅应在资金上、送科技下乡上等方面继续给予扶持,而且更主要的应在帮助合作社农民学会经营、管理、发展产业化上狠下功夫。
农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第五篇】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市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始终将“强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举措、作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富民”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采取了一系列对策措施,不断创新机制体制,积极探索新时期“强村富民”的新路子,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构建长效增收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至去年底,全市104个村(含涉农社区)集体资产总额超亿元,村均拥有资产超2452万元,2010年村级可支配收入总额达亿元,村均可支配收入405万元,增幅连续5年位居苏州各县市第一,全市可支配收入超300万元的村有48个,超500万元的村有25个,超1000万元的村有10个,今年预计可支配收入可达亿元,比上年增长15%左右。主要做好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拟定政策措施,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发展集体经济和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多个政策性文件,坚持抓两头(一头抓示范村建设、一头抓薄弱村帮扶),带中间,促进平衡发展。市级财政对示范村和经济薄弱村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扶持,累计下拨资金亿元,其中对薄弱村建造物业项目奖补200元/平方米,共下拨资金4820万元;对每个通过验收的示范村拨付200万元,现已有5批65个村被列为示范村的范围,占比达60%以上,市财政已累计拨付资金亿元。为了进一步增强村级经济发展后劲,去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太政规[2010]3号),不仅指明了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明确了具体发展目标、提出了发展路径,而且明确了土地、资金、税收返还等七条扶持政策,包括全面建立并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制度,明确由各镇(区)组织实施的村庄整理项目后新增加的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的10%留给村集体用于发展村级经济。从2010年起,对村集体所缴的房产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以及村级公共事业建设工程所征的税收,实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政策。这个文件的出台,进一步确立了富民强村的政策制度框架,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村集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激励力度,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主观能动性。
(1)不断提高村干部待遇水平。对村主要干部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费实行市、镇(区)、村三级统筹承担,资金统筹承担的比例从原来的2:3:5调整为市级承担50%,镇(区)级承担30%,村级承担20%;建立村主要干部报酬增长调节机制,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连续任职的)每三年调整一次,不断提高村干部待遇标准,据统计,2010年全市村定工干部年平均报酬达61734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村书记平均年报酬达81376元。
(2)建立村干部提拔任用机制。出台了《关于对优秀村干部实行人事关系挂靠代理的办法》(太委办[2007]17号),以村干部任职时间和村级可支配收入为依据,达到标准的,村主要干部挂靠事业编制,并在优秀村干部中选任镇领导干部,现已有多名强村书记享受副科级待遇,充分激发和调动了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推进物业项目建设,建立集体经济长效增收机制。鼓励各村充分利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及农村新型社区人口相对聚集的有利机遇,通过自主开发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将货币资本转化为物业资产,不断扩大经营性资产的总量,千方百计做大物业经济,服务于第二、三产业发展,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构建村级经济长效增收机制,不断巩固壮大村级经济实力。市推进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物业项目建设的督查和工作指导,建立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协调和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截至2010年底,全市村级物业用房累计达137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76万平方米,一般厂房21万平方米,三产用房20万平方米,集宿楼13万平方米,仓储设施4万平方米,菜场等其它用房3万平方米,2010年全市村级物业资产租金收入总额为16277万元,占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总额的40%左右。
四是探索多元化经营路子,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大力引导各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做足做好资源、资产两篇文章,在大力发展物业租赁型经济的基础上,对农业资源相对较丰富的村,支持村级领办或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合作农场,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有条件的开展农产品的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服务,着力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2010年全市组建合作农场54家,经营面积33637亩,村级集体直接经营效益1595万元。今年市、镇两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合作农场的推进力度,目前全市已组建合作农场71家,经营面积万亩,其中52家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鼓励村集体将资金或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非农建设用地,参股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按股取得分红收益,或引导村集体将土地补偿款等资金积极进入区镇资本运作平台,为工业园区提供配套服务,或者入股投资重点项目开发建设,获得较高收益,发展资本投资型集体经济,实现村级经济与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发展。2010年村级集体实现投资收益5325万元。
五是加强经营管理,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针对集体资产日益壮大、收益快速增长这一现状,市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并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
(1)拟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太政发[2009]77号)文件,建立了市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健全完善了市、镇、村三级管理体系,明确职能,充实力量,加强指导服务。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切实加强动态监管,重点抓好集体资产合同及收益管理,完善规范资产租赁合同、协议,并及时下发了不同片区各类物业资产、非农建设土地的租赁指导价(太农集办[2009]2号文件),提高了出租资产的收益率,并确保租金收缴按时、足额到位。此外,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的意见》(太委发[2009]48号),抓好增收节支,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和管理费用,对管理费用实行总量限额管理,完善和健全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结报、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民主理财等制度。
(2)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系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过程控制为主线,以实时监控为核心,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有效监督,适应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形势,提升了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保障了村级经济健康发展。
(3)抓好集体经济内部审计工作。为了促使审计工作常规化、经常化,除了结合换届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即坚持每三年轮审一次外,今年又专门组织开展并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由各镇(区)组织自审与市级部门抽审相结合,及时发现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了积极谋划新形势下农民增收新思维,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实现“十二五”期末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万元的目标,今年5月9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紧紧围绕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创业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政策性收入等五个方面,从内部挖潜和外部环境打造两方面入手,拟定了23条政策措施,深挖潜力、增强保障、拓展空间,这些政策既是对我市已有的与农民增收相关的政策的一次系统梳理,同时又在原有基础上制订了更加完善、更加惠民、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体的政策和措施。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必将构建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提高我市农民的收入水平。据农经部门统计测算:2011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00元,全年达18000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3%左右。
虽然近年来我们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是对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要求,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
1、不平衡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是村级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毗邻镇区的村镇,由于区位优势良好,处在发展二、三产的有利位置,村级经济发展迅猛;而地处偏远的以农为主的村,则村级经济较为薄弱。据统计,目前104个村(涉农社区)中,低于全市平均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村要占65%左右,其中可支配收入在100万以下的村仍有10个。二是农户之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平均数不能代表大多数,低收入群体普遍缺乏增收技能,持续增收的难度较大。
2、政策未全面落实到位。各级虽然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但因种种原因不尽落实到位,如有些地方集体资产动迁未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村级留用地政策未落实、土地征用补偿费村集体留成部分未结算。
3、体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目前我市虽已拥有相当数量的“五大合作”组织,具备了一定的数量优势,但大多规模偏小、较为分散,运作还不够规范、综合竞争能力不强、对农民持续增收的贡献份额不大,需要进一步提质增效。
4、物业发展集聚度不高。前两年,部分镇对村级物业项目从决策到资源调配上缺乏强有力的统筹力度,各村、各社区各自为阵发展物业,有的由于不具备良好的区位优势,导致物业项目出租难;有的物业项目小而散且层次低,直接导致了有些物业项目效益不高。
5、增收潜能不足。土地资源成为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最重要资源和决定性因素,然而目前可供镇村两级调控村级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资源载体稀缺,致使发展空间、增收潜能有限。此外,有很多体制性障碍还需花大力消除。
我们将始终坚持把强村富民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来抓,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关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发展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强村富民长效机制,实现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同步推进、共同发展,确保到“十二五”期末,村级经济、农民收入均在“十一五”的基础上实现“双翻番”,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奠定基础。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现代农业发展为依托,夯实强村富民的基石。
(1)加快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巩固和壮大村合作农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今年努力实现村村建有合作农场,合作农场经营总面积达到10万亩。
(2)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落实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主干道沿线、镇级农业园区、村级合作农场田块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启动实施“万顷良田”建设。今年要建成万亩高标准农田,三年内计划完成1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每镇建成一个千亩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样板区。
(3)更加注重农业生态功能建设。按照“一市双城三片区”的城市建设总体框架,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以生态农业(水稻)和绿化林果产业为重点,高标准建设城市绿色屏障和生态走廊,切实发挥农业生态环境效应,打造田园城市。
(4)强化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把快速提升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组织化、设施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种苗培育中心、农资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农产品配送中心等专业化生产、服务、经营载体建设,大力发展种源农业、品牌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加快走高效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效益。
(5)扶持和培育一批本地现代职业农民。通过加大对职业农民的典型报道,转变过去“种田没效益、务农无出路”的思想观念,着力培训和培育一批现代职业农民,改变农业兼业化状态,提高一产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合作农场成为我市农民开展农业创业的有效载体。
二是以政策倾斜为契机,巩固强村富民的发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合作农场的扶持力度,继续实施财政补贴、信贷扶持、税收减免、用地优惠等政策;认真贯彻太政规[2010]3号文件,严格落实10%集体土地留用地政策及村集体所缴各项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政策;全面清理拖欠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及资产动迁补偿费,采取结息、入股等方式搞好建账核算;建立健全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研究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后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建设;扶持发展村劳务合作社,政府负责的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等项目,一律发包给镇、村集体劳务合作社,并可享受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在解决困难人员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是以物业项目为抓手,打造强村富民的有效载体。紧紧抓住城市化快速发展、人口向新型社区集中及撤并镇管理区整治工作的有利时机,围绕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三产服务业,规划建造宾馆饭店、商场店铺、农贸市场等商贸设施;利用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良机,规划建设标准厂房、集宿楼、仓储物流、停车场等项目,打造强村富民的有效载体,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投资创业性收入。支持以镇(区)为单位组建市场化运作主体,留出优质资源建设强村富民载体,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出租,鼓励村集体和农民入股参与开发,引导各村从单打独斗、各自发展逐步向多村抱团发展、异地发展转变,坚定不移地走科学、集聚、可持续发展物业之路,力求打造一些规模型的强村富民载体,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是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加快强村富民的步伐。创新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积极推动发展以各类资源要素投入为主要内容和特征的合作型经济,扩大股份合作、提升专业合作、加快劳务合作,健全运行机制、规范经营管理,积极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多层次联合,做大做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收益分配水平。
(1)深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抓好清产核资、股权设置、成员界定、收益分配和治理结构五个关键环节,加快晰股量化改革步伐,不断创新村级集体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构筑农民与集体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并科学界定资产收益用于发展再生产、管理费用、股份分红的比例,不断提高分配水平,让农民更多地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2)提升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已成立的各类专业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其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着力在种苗、加工、流通等领域加强联合与合作,加快组建镇级以上合作联社,注册商标,构建销售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面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实现提质增效,推动其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建立健全盈余返还制度,逐步推进多形式、多环节的“二次分配”,让农民分享增值收益,不断提升合作社规范运作的能力,增强对农民持续增收的贡献份额。
(3)壮大村集体劳务合作社。引导更多的村民加入村集体劳务合作社,注重加强对劳务合作社成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实行劳务总承包的方式对外承接社区服务、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企业后勤等工作,着力提高劳务合作社的运行质量。
五是以均衡发展和共同富裕为目标,加强扶贫帮困工作。坚持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加大对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力度,建立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机制,通过项目扶持、配送股份、设施农业、就业救济等多方面的重点倾斜与帮扶,不断增强造血功能,同时,不断完善救助制度,确保集体经济薄弱村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5—8个百分点、农村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逐步缩小强村与薄弱村、富裕家庭与贫困家庭间的收入差距,最终实现均衡发展、共同富裕的目标。
农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第六篇】
进一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xx年我市实行盈余返还及股金分红360万元受益社员1000余户。
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政府部门的引导、支持和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组织规模还偏小,规模实力还不强。由于当前大多数农民的小农意识还根深蒂固,缺少大局观念和合作意识,只求单干图自己发展,从而导致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目前,绝大多数合作社社员数不到50个,每家合作社入股社员平均只有24个。由于规模普遍较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导致合作社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多数合作社注册资金低于10万元,再生产和流动资金缺少,尚未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实力。
(二)管理还不够规范,凝聚力还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事同类产品或产业的生产经营的农民“集合体”,由于现阶段农民普遍素质不高,加之又缺乏高层次、高素质的合作社管理人才,导致一些合作社内部运作机制还不够规范,《章程》和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执行水平还不高,社员的民主管理意识还不强,财务管理与利益分配还不够规范。制度的不完善和执行的不严肃以及利益分配的不明确,直接导致社员对合作社关注度和期望值还不高。
(三)生产合作领域还处于初步阶段,产品附加值还不高。农业是弱势产业,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弱势群体联合体合作社来讲,合作的内容和项目起点固然不会很高。目前,我市现有的合作社中,90%以上都是直接从事种植和养殖,处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阶段,产品深加工、高附加值的合作项目还比较少。绝大部分合作社的服务和业务还是停留在初级产品销售及信息、技术层面上,技术含量高、品牌效应大、产品附加值高的合作社还比较少。
(四)发展意识还不强,扶持发展力度还不大。一些乡镇、街道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扶持不力,推动不快;也有一些地方由政府和部门牵头创办,没有农民群众的参与,合作社运行缺乏活力。合作社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年终盈余基本返还给社员,客观上造成积累不足、后劲不强。一些合作社社员呼声较为强烈的是税费减免和用地优惠政策,已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的主要瓶颈因素。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更是我国农业走向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因此,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有利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树立发展数量与质量并重的理念,加快合作社资源整合,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注重合作社规范管理和功能拓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提升社员素质,夯实发展基础。通过素质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社员自我生产经营能力,使合作社成员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这是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前提。要按照分级培训、注重引进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培训内容,加强合作社成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经营技能、营销策略、管理经验、财务知识、合作技巧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注重人才引进,鼓励科研专家、有特长的农技人员、营销与管理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帮助解决合作社人才稀缺问题。具体的讲,合作社社长、班子骨干、入社社员应具备以下素质:合作社社长,应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奉献意识,并具有吃苦耐劳精神、为民办好事的工作作风;合作社班子及其成员而言,要有过硬的生产管理技术,较强的号召力,会市场经营、会品牌经营,懂得财务管理,社员信任度高;合作社社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支持和帮助合作社发展的愿望。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发展平台。按照专业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原则,加强各项制度建设,抓好制度贯彻执行,使合作社发展、运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这是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组织制度上,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完善且操作性强的《章程》,健全财务会计、收益分配和内部民主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实现合作社组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在生产制度上,要制订统一的农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强化生产经营的质量控制,保障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优质农产品供给。在活动形式上,要定期组织合作社社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探讨研究解决社员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碰到的难题,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拓展合作功能,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合作社“几统一”特有功能,使入社社员真正得到实惠、赢得好处,这是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要开展生产技术服务,如组建植保队,实施统一防病除虫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使社员在技术服务上得到好处。通过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生产资料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使社员在生产资料供应上得到好处。在做强做大合作社品牌的同时,要采取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等办法,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使社员在品牌共享上得到好处。要增加技术和资金投入,注重产品深加工、高附加值的合作项目的开发,拉大拉开产业链,减少市场风险,最大限度的提升农产品的价值。通过促进社员增收,体现合作社的优越性,激发社员的凝聚力,促进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四)加大扶持力度,营造发展环境。按照合作社自我发展与政策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服务意识,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这是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合作社作为财政支农的重点之一,并逐年增加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合作社开展“五统一服务”和技术投入、品牌创建、营销开拓等功能培育项目,以增强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能力、自我造血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加大对合作社的贷款力度,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同时,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时间,切实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信贷担保机制,拓展合作社融资新途径。认真落实合作社在税收政策、建设用地、用电价格、政策性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措施,为保障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农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第七篇】
内容提要:根据市现代农业建设领导小组7月9日《关于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从农工部、农业局、农机局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了调研组,对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市现代农业建设领导小组7月9日《关于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从农工部、农业局、农机局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了调研组,对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合作社各年发展情况。到6月底,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社29个,从登记时间上分:登记的10个,占总数的35%,登记的14个,占总数的48%,20登记的5个,占总数的17%。最早在工商登记的木兰乡烟草生产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间为年7月19日。
1、合作社在各产业中的`分布情况。29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方面13个(白莲4个、烟草2个、果业4个、花生1个、红薯1个、油茶1个),占总数的45%,养殖业方面12个(生猪养殖7个、蜂业3个、肉牛养殖1个、水产养殖1个),占总数的41%,农机服务4个,占总数的14%。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各类合作社共有注册资金万元,其中现金万元,实物折款万元,实物折款主要是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最多的为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达300万元,最少的为万元,平均万元。部分组织成员出资数额极少,难以开展经营活动。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员为27名,30人以下组织共19个,占组织总数的%,人数最多的组织为113人,赣江源蜂业合作社在08年是曾拥有社员人数为86人,目前成员减少很多。全县合作社共有农民成员815名,占成员总数的%,非农民社员17名。每个合作社农民成员都在81%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多数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如财务社务公开、股金管理、资金管理、盈余分配、生产资料供应折让、社员产品交售、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监督、公文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占52%,章程内容比较完善,切合实际的占44%,重视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执行较好的占35%。
5、“三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30人以上的组织(10个)三会组织健全,三会活动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会2次/年、理事会1次/季、监事会3次/年。理事会、监事会配合较默契的不多。多数组织议事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度,实行附加表决制度组织暂时还没有。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组织不多,有些组织理事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6、合作社服务情况。实行了信息、培训、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综合服务的合作社19个,占总数的66%,实行单一服务,如加工或产品销售的组织10个,占总数34%。服务内容,有提供“九统一”(统一对外承揽生产订单、统一按规划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购进农资、统一良种供应、统一农事安排、统一技术标准和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调剂劳力和大型生产用具、统一品牌和包装)服务的,如烟草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有提供“五统一”(统一供应良种兽药饲料、统一执行无公害养殖技术标准、统一疫病防治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的,如养殖类合作社;还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统一”服务(统一提供农机配件、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承揽耕作事务、统一调配农机耕作、统一耕作价格和结算)。服务效果较好的组织有12个,服务效果一般的11个,服务效果较差的6个。多数组织的服务,如木兰的烟草合作社、珠坑的红薯淀粉合作社、华丰畜禽合作社等较好地促进了成员的规模生产,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大幅度提高了成员收入。
农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第八篇】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乡党委、政府积极引导扶持和各有关部门具体帮助指导,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发展到目前的77家,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对全乡所有合作社进行了实地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全乡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7家。按行业划分:种植业58家,畜牧业16家,其他3家,今年新增51家。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有7993户。经营形式主要有以下2种:一是“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主要通过作为骨干成员的专业大户开展生产示范和流通经营,为农户提供间接服务。二是“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通过组织、协调和规范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合作经济组织也不断状大。按照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型合作社占24%,松散型合作社占76%。
一是认真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培训。乡里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以宣传发动、培训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为突破口,解除农民的种种顾虑,使之充分认识入社的好处,办社的意义。分类指导,制定规划,建立各类合作社培训班,指导农民办社、入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为了解决合作社合作水平低,内部运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乡坚持“自愿、民主、互助、平等”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重点做到四个方面:即有一个可行的示范章程,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法。并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民主办社;坚持入社自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
三是完善规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标准完善合作社的章程,财务制度,议事规则,发展规化,落实合作社的基地,明确合作社的责权利。建好一批规范的合作社。如修学花生购销合作社、新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沙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等。
(一)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合作社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种养品种的调整,有力地促进了专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加快了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步伐。农民加入到专业合作社后,从品种的引进、生产、管理、包装和销售所有环节都要求统一进行,既促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又极大地降低了单个农户所承担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其中,花生种植合作社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小户生产无法起到做大做强的效果,但农户组成合作社或协会后,通过示范引导,统一加工程序,极大的提高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乡特色优质产业。
(三)推动了农民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否顺利进入市场,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收入。作为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农产品很难打通市场销路,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能在带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方面发挥着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
(四)吸纳劳动力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大减少了由无业人员引发的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社会问题,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近年来,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认真加以分析和解决。
1、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农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会员与合作社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出现合作社建设急在乡上、冷在户里的被动局面。大部分合作社是发起人为获得政府扶植资金或地方政府为合作社建设任务而成立的,它们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意义。作为专业合作社,应该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切实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但是我乡的一些专业合作社,受信息闭塞、管理不规范等因素的影响,给会员提供的支持少,增产增收效果不太明显。合作社本身由于没有带来较好的作用,其影响力、号召力越来越小,会员也相应减少,这样就导致不良循环,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制定章程和具体管理制度,有的合作社成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均沾,不愿风险共担,社员之间诚信度不高,还有一部份合作社只是挂名成立了实际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3、发展资金不足。合作社唯一的资金来源便是入股农民自筹,但受农民保守思想的'佐使,大都是见利后方愿出资,一个合作社全靠农民自发筹集实属很难。
4、成员意识有待提高。大多数农户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不强,科技文化管理素质低,观望心理较强。
1、抓样板。要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首先必须建立样板,抓好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要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
2、抓规范。在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合作社一旦建立起来,要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可以利用订单农业等合同方式保证农民利益,在发展壮大以后,应逐步使合作社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实力,提高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3、要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发展动力。农业是弱势产业,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给予扶持,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我们更有理由切实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建议积极推动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作用。
4、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建议县政府有关部门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促使相关部门、乡镇引起高度重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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