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乡镇社工站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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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对反腐倡廉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公开问责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保障制度执行到位,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更快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公开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全乡反腐倡廉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执行力,全面加强乡、村、社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建设,从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有效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

规章制度。

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为我乡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又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问责内容为《实施意见》中明确的违背科学发展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效能建设以及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有关规定的。在实施公开。问责过程中,各村支部、村委会和乡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适当拓宽问责范围,把最能体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维护群众利益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排查问责的重点。

(一)宣传发动。

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学、带领学,作为一项应知应会知识去领会和掌握。全体乡、村干部要先人一步,快人一拍,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把握工作总体要求,掌握和熟练公开问责的业务技能。要利用机关学习日、支部党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橱窗、画廊等多种阵地,大力宣传实施问责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舆论声势,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各单位要在3月24日前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二)排查案源。

一是。

自查报告。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中确定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问责内容,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全面细致要通过排查,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并将梳理的问责案例一并上报。

二是重点排查。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搜集有关检查或督促通报,必须按领导或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审计结果报告,群众举报和申诉。同时,对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软环境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逐项排查,认真梳理相关问责案源。

三是明查暗访。区纪委执法室具体负责对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落实乡委、乡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明查暗访;负责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情况的明查暗访;对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落实《实施意见》情况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断拓展问责案源的排查渠道。四是比对点题。与各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各单位对问责权限内自查上报的结果进行比对分析,对各单位没有自我排查出来的需要公开问责的事项,采取点题问责。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因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上报情况失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

(三)调查核实。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问责主体要根据问责权限,对自我排查和点题问责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询问、质询和调查、检查等形式,进行调查了解。重要的、复杂的问题应直接调查核实,一般性问题可以委托有关党组织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并上报结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对情况复杂的、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乡纪委和相关部门请示、报告,研究处理办法。调查情况要书面报告作出问责决定的纪检监察机构。调查核实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必要时可与当事人见面。

(四)公开问责。

问责主体在对问责案源进行调查核实后,按照决定问责的事项和对象的实际情况。在《实施意见》规定的中选择相应的问责方式,向问责的单位和对象下达《县反腐倡廉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执行情况问责。

通知书。

》,启动公开问责,并在一周内完成公开问责工作。对决定处理的,由问责主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后,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问责处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督促被问责的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处理。

(五)长效管理。

实施公开问责的各级主体要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集中公开问责与自行公开问责相结合,坚持定期公开问责与长期公开问责相结合,对违反《实施意见》规定的情形,发现一起,问责一起,确保问责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在公开问责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研究,查找根源,寻求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制度建设上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加强机关内控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四、组织领导各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要在全乡反腐倡廉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公开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成立公开问责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问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本单位、驻在部门的公开问责工作。乡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挂室包片责任制的要求,围绕《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深入基层单位亲自动员,细致布署,现场督查,一线指导。

乡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对各单位开展公开问责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执行《实施意见》的;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对破坏制度的行为未能及时处理的;对执行《实施意见》不力引发申诉、举报等,乡纪委将对其单位负责人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乡公开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公开问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最新乡镇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第二篇】

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乡镇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下面是本站网友分享的“实用乡镇社工站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汇总8篇”,供你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镇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我镇建设进程,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xx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为促进我镇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党委部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树立法治、平安、生态、和谐的新形象。

三、基本原则。

开展法制创建活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坚持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

四、主要任务。

1、推进党委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部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障和促进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民生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3、坚持公正司法。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我镇实际,以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体系,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章可循。

5、加强经济法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6、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镇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乡干部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面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拓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8、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9、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体制和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xx年6-8月,全面启动“法治”创建工作,完成“法治”创建活动。

年度计划,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等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有关制度,公布考核细则,进行全面发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xx年9月-20xx年12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创建工作各项任务,镇每年制定一个年度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每年组织一次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人大政协审议或视察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逐级进行总结、验收和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创建工作日常的组织、协调、指导、综合、检查等工作。各村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2、健全机制,推动创建。要把创建活动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4、突出重点,稳妥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抓好创建活动的重点,找准活动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导水平。

5、强化督查,夯实基础。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研究探索科学的创建活动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6、加强基础建设,落实各项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人、财、物的支持,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活动;提供必要的创建活动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有关重要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镇领导组办公室。

依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为明确我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任务和目的,保证我乡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订高塘乡xx年法治建设。

工作计划。

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具体措施。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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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第三篇】

已之力、合众之才,开创全镇实现突破发展的新局面。通过找差距,查摆不足,转变作风,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自己的思想动态是解决的附送:

乡镇干部学习制度。

乡镇干部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施政能力,丰富干部科技文化知识,更好地为党工作,服务于民,特制定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理论知识、法律、政府法规知识、科学知识、意识形态知识。二、参学人员: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三、学习时间:每周一、周四早晨8:

00为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五早晨7:00为中心组学习时间。(人员到具体名单)。四、学习由各单位负责人按照统一安排进行领学,所学资料由领学人准备,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参学人要有专用笔记本。五、具体要求与纪律:

1、有事履行请假手续,非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出差以办公室登记为准。

2、集中学习按时点名,每缺一次罚款20元,不准迟到或早退,无故早退者视为缺席,每月一兑现,从工资中扣除。

3、对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

4、参学人员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与会人员除因特殊情况,所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5、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精学与泛学相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

最新乡镇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第四篇】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镇创建平安畅通乡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年五月二十六日。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统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加快“平安水道”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使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交通安全基础设施齐备完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措施严密有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扎实深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在20xx年建成“平安畅通乡镇”。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交警中队队长任副组长,财政、土管、村镇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平安乡镇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道交警中队,交警中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综合治理。

1、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切实抓好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由交警中队、土管、村镇办等部门联合,全面、准确、科学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及趋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经镇创建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交警中队在办理车管业务、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场所,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各中小学在学校中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作评定,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农机部门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开展对农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

4、完善交通应急救援机制。根据《**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演练,达到应急救援力量的有效合成。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对交通事故重伤员要先救治、后付费,确保不发生因支付费用而延误重伤员的救治问题,降低交通事故死伤比。

7、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制定农村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计。

划和符合本地需求的客运班线营运计划,出台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实现村村通客运班线。

8、做好交通信息发布工作。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定时发布交通信息。

(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管理水平。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交警中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区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严格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行为,对超速货车驾驶人实行严格记分,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的查处率不低于80%。进一步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大乡村道路管控能力。建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制度。镇政府配备1-2名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每个村设1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兼职),具体负责乡镇道路的日常安全管理、农村交通安全教育、车辆及驾驶人检审的组织、发动等各项工作,构建乡村道路共同防范机制。

3、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实现管理资源共享。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交通部门要将从事公路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信息通报给公安部门,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不严,要限期整改,予以通报。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1、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交通部门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

2、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公安部门严格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和驾驶人的定期检验、审验。农机部门切实把好上路形式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3、切实抓好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安监部门要牵头组织建立危化品专家资料库,落实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分级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督促企业内部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推行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管理,建立健全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部门和单位路面查处与源头管理相互通报的联动机制,严把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源头关、准入关、资质关和通行关。

通部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

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公路部门加大对交通事故多法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公安部门加强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将事故多法地点、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监部门。

2、改善交通设施。制定并实施交通标志标线等设置方案。按照畅通工程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和基本适应需求的停车泊位。

3、治理重点路段路口安全隐患。依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做好危险路段的判定和治理整顿工作。在确定危险路段时,要认真分析公安部门提供的事故多发点、段数据,对核定的事故多发点、段要制定计划,落实整改。对交通事故多发地点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措施。

4、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公路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完善已有公路上的标志标线和县乡道路上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新建、改建干线公路时,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应同步设计、施工、验收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五)工作要求。

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镇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附件:**镇创建平安畅通乡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镇创建平安畅通乡镇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交警中队队长。

交通所所长。

土管所所长。

公路站站长。

农机站站长。

工商所所长。

村镇办主任。

财政所所长。

安监办主任。

司法所所长。

教工办主任。

最新乡镇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清廉xx建设的意见》(市委〔20xx〕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营造党员干部清正勤勉、社会风气清朗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整体廉洁程度得到明显提升。

(一)实施监督提升工程。积极探索“一肩挑”背景下的村社班子运行管理新模式和有效监督治理新路径,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全面监督、乡镇纪委监察办专责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包村驻村日常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村级监察监督等责任,构建“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提升村社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

(二)实施三务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三上三下三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事项清单与操作指南,建好用好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切实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农民建房、农村土地开发复垦及承包经营、村务公开等村级“五件事”,以公开倒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管办)。

(三)实施改革创新工程。稳慎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深化完善闲置农房激活,扎实开展农房、集体股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镇乡(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清风“亮剑”工程。深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村级监察工作规范化样本,全面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抓实农村涉纪信访举报“清淤”行动,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腐败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五)实施文化养廉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先行试验区”建设,积极培育具有乡土味的清廉文化,厚植全社会清廉土壤,营造农村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体系和清廉文化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清廉文化在我市农村的广泛传播和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简报、橱窗和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挖掘特色亮点,培育若干样板,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督查考评。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最新乡镇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按照省市政府要求,20-年底前要完成镇(街道)机关食堂、宿舍、澡堂、图书室、文体活动室(以下简称镇街机关“五小”)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镇街机关“五小”建设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镇街机关“五小”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临财综〔20-〕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部署,围绕满足基层干部就餐、住宿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需要,明确建设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补助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形成较为完备的“五小”建设和管理机制,为全县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攻坚克难创造良好环境。

(一)统筹规划,稳步实施。按照省、市、县三级对镇街机关“五小”建设要求和本实施方案,各镇街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突出紧要问题,把握轻重缓急,确保尽快完成全县街镇机关“五小”建设任务。

(二)统一标准,因地制宜。县住建局参考《山东省镇街机关食堂、宿舍、澡堂设计导则》(jd14-408-20-)和《平邑县镇(街道、开发区)机关“五小”场所配置指导意见》(平政办发〔20-〕23号文)等规定,制定具体建设配置标准。各镇街按照住建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结合本地需求和现实条件组织实施。

(三)资源共享,节俭务实。坚持经济实用、资源共享,改建为主、新建为辅。镇街机关原有食堂、宿舍、澡堂等能够通过改造提升、购置设备达到标准的,原则上不再新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共建共享满足实际需求,防止重复建设。

(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镇街机关“五小”建设以上级财政投入为主,减轻基层负担。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协同、下沉资源,为镇街机关“五小”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工程建设符合规定。镇街机关“五小”建设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和施工安全规范要求,强化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和“安全关”,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二)工程建设符合标准。各镇街要严格执行住建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严禁超标准建设。

(三)设施配备满足需要。镇街机关“五小”要具备基本功能,配备必要的餐饮、住宿、洗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备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生活、住夜值班、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需要。

(四)运行经费有保障。各镇街要优化支出结构,明确经费来源和列支渠道,为“五小”设施正常运行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五)日常管理有制度。各镇街要制定专门的“五小”设施运行、维护制度,抓好制度落实,保障各项设施正常使用。

(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20-年11月底前)。县级和各镇街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任务分工、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

各镇街组织核查既有设施是否满足基本工作和生活保障,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要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工程建设符合住建部门的相关标准。各镇街对照各自承担的任务目标,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提出设计规划和预算,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措施,细化量化时间进度,将各项任务目标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11月30日前,各镇街将辖区内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实施方案报县级相关部门。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镇街。

(二)审核实施方案。县级相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建设工程设计合规性和资源统筹规划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指导。

(三)工程预算评审。各镇街将县级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后的实施方案报县财政局备案,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建设工程预算进行评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组织项目实施。各镇街应按程序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规范组织施工,要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同时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镇街机关“五小”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符合建设标准和安全质量要求。

责任单位:各镇街。

(六)组织工程验收。建设项目完工后,各镇街要按照程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六部门组成工作组,通过实地查验等方式,全面、客观地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县财政局根据工程验收情况,提出奖补资金分配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拨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镇街。

(一)落实主体责任。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步骤,细化建设标准,统筹规划布局,抓好工作推动。各镇街是“五小”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具体、保障有力。

(二)落实部门职责。县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建设补助资金,按照每个镇街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补助,重点向薄弱镇街倾斜。县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建设标准,负责设计指导、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县宣传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体育部门负责会同县财政局统筹现有专项资金和资源,牵头做好各镇街图书室和文体活动室配置,实行资源共享。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土地保障。

(三)落实资金保障。对镇街机关食堂、澡堂、宿舍建设,由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重点向薄弱镇街倾斜。对镇街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建设,由各镇街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体育等部门资金资源统筹解决。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建设廉洁工程。

(四)落实任务督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的督导,深入一线研究问题、解决困难,确保全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及时掌握镇街机关“五小”建设进展情况。要把镇街机关“五小”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最新乡镇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第七篇】

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紧紧围绕“十二五”工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中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会议、地区纪检委工作会议和县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1、自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着眼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放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进一步明确工作定位。

2、扎实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深入开展以热爱党、热爱祖国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及岗位廉洁教育,深化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和“结贫思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其他多种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坚定思想信念,增强廉洁奉公、敬业奉献的自觉性。

二、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弘扬良好风气。

1、完善廉洁自律承诺制度。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充实承诺内容。

2、深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管理着手,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深化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反腐倡廉机制作用。

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对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细化流程管理,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预防和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作风,树立基层干部良好形象。

四、强化重点环节治理,深化治本抓源工作。

1、强化党内监督。积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召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好领导干部述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小事通气,大事商量,不搞家长制,不搞一言堂。

2、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和事的监督。强化重点环节的管理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权力腐败的领域,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各项工作中。

3、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提升效能。

4、认真做好纪检信访和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和维稳工作责任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对各级交办的投诉件,严格按规定时间查处报结,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1、明确职责分工。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要继续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强化工作落实。为切实做好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各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分管工作的领导,履好职,带好头,表好率。

最新乡镇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原则,坚持规划新建和改造并举,加快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殡葬新风。

(二)工作目标。从年开始启动。力争到末,全面完成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任务。

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乡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由村民自治组织为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死亡后提供安葬(安放)骨灰或遗体的集体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一)科学规划。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应符合当地城镇和新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根据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数量、地理环境、丧葬需求等实际,以6‰的平均死亡率和20年使用周期测算使用量,合理确定乡村公益性公墓的数量和规模,制定本县(市、区)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原则上以村为单位,1个村设置1个公益性公墓,一般规划用地不超过10亩。对土地较少的地区或人口较少的村提倡以乡镇为单位由若干相邻行政村联建,一般规划用地不超过20亩。

(二)合理选址。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选址应优先选择荒山、瘠地。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引水渠堤坝附近及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居住区等区域建设公墓。

(三)节约土地。乡村公益性墓地要按照节约用地、文明节俭的原则进行建设和使用。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做到墓位间距整齐规范,墓碑规格样式统一。保留立式墓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宽不得超过60厘米。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要与治理乱埋乱葬、旧坟迁移结合起来,并及时将治理后的土地恢复为耕地、林地、草地。

(四)保护环境。乡村公益性墓地应与当地生态相协调。既方便群众祭祀,又不影响生态环境,公墓区绿化率不得低于40%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20%且要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绿地。墓穴以外地面应用于绿化,除道路外,禁止用水泥等铺设墓穴以外的地面。

(一)明确管理主体。乡村公益性墓地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建立前。统一村民思想,形成会议决议,并专题研究资金筹集、管理方案及村规民约等,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乡村公益性公墓实行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建成后由兴建单位负责管理。

(二)严格政策规定。乡村公益性墓地要严格遵守公墓管理的基本要求。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三)强化日常监管。要加强对墓区的日常管护。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维护、安全、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要建立财务账目,如实反映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范围,接受群众监督。

(四)履行检审手续。乡村公益性墓地实行年检制度。由民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和通报,对检查不合格的墓地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擅自兴建和违规运作乡村公益性墓地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土、规划、林业、环保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市民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抽检,并予以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领导。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面铺开。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林业部门要严格审核公墓建设征用占用林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公墓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严防水源污染;规划部门要加强城乡规划制定和公墓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切实帮助解决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有关问题。

(三)拓宽筹资渠道。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以村级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并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墓地投入使用后,可以收取必要的管理费用,所收取的管理费用全部用于公墓管理、维护和建设,并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严禁挪作他用。收费标准由受益村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县市区物价部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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