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主题教育个人调研计划
根据第二批主题教育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市局党委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支队党总支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和交管实际,制定了个人调研计划。
一、调研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地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行动纲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指南,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公安执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作为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核心环节来抓”“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公安民警的执法教育,使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更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交管队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变执法方式、严格公正执法、柔性文明执法,针对当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不足,开展此次调查研究。
二、调研目的
通过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当前一线执勤民辅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了解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广泛倾听掌握人民群众和案事件当事人对公安交警执法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找实解决当前执法领域存在的对策建议,为全市公安交管队伍深入开展“三抓三促”“主动创稳”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冬季攻势”提供参考。
三、调研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高水平法治公安交警
四、调研对象
1.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道路交通参与者(两客一危企业、出租车运营管理部门、出租车驾驶员、私家车驾乘人员等);
3.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选取典型案事件);
4.市道安委部分成员单位;
5.社区居民和学校师生等群体;
6.支队各部门民辅警(局属各部门民辅警)。
五、调研方式
采取实地调研,走访调研,查阅案卷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六、调研安排
(一)第一阶段:确定调研选题,明确调研方向,初步收集各类资料信息。
(二)第二阶段: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上述调研方式开展调研,进一步收集丰富素材和意见建议。
(三)第三阶段:撰写调研报告。
(四)第四阶段:广泛征求对调研报告的意见建议并再次修改完善。
(五)第五阶段:向局党委报告调研成果,并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