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工作计划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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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工作计划1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心校的安全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出发点,以提高师生和家长的认识及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为途径,落实好区教委的2004年3号和1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各方面安全工作,深入进行安全教育及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工作目标:通过安全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树立起安全观念,明确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力争本年度不发生安全事故,为确保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安全主题:本年度安全工作的主题是: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主要工作及措施:二、加强宣传教育

1、利用校会、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班队会、两报等途径根据季节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反对邪教、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活动等。

2、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4、通过开展有关安全活动对师生进行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三、加强检查,严格管理根据季节的不同对有关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教育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等要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房屋检查

严格执行中心校规定的安全检查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年检查四次,即寒假开学的二月底三月初,汛期来临前的六月初,寒假开学八月底九月初,防寒保暖前的十月底十一月初。(重点检查:房屋基础、主体结构、屋架结构等重要部位,做到检查细致,不留死角;检查及时记录,检查人员签字;检查结果及时上报中心校。)

(二)用电、防火检查

1、加强学校各种电器的保管、检修、使用,发现线路老化裸露,插座、插头有安全隐患,在及时上报的同时立即解决。

2、学校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大壶、电褥子等电器,如发现一定严肃处理,出现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师生要养成随手关闭开关、拔掉电源的好习惯。严禁超负荷用电。

4、微机教师上课前后、电教员(包括有用电器活动的组织者)在每次活动前后都要认真检查电源、线路、电器等是否正常,保证安全使用。

5、教学设备及设施,执行谁主管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安全事故,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当事人的责任。

6、学校的灭火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图书室前、多功能厅、微机室等处),有关教师必须了解灭火器的原理及使用。

(三)卫生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怀柔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学校的卫生工作。

2、继续执行每天的文明岗检查制度,对学生的着装、个人卫生、自带饮水等进行严格的检查。

3、坚持每周一大扫除,每天早晚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校园的优美环境。

4、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知识的教育。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5、做好防控传染病工作,不让每一位师生沾染上非典和禽流感。发现有发热、咳嗽和呼吸道不适等症状的。师生,要密切关注,及时上报。特别要对家里是养禽专业户的学生加强有关防控禽流感知识的教育。

6、做好师生的饮食管理和检查,厨具、餐具等要定期消毒,厨房、用餐地点必须每天打扫卫生。炊管人员要严把购物、制作等质量关,不向老师出售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负责管理学生吃饭的教师一定要严格监督、管理饭菜质量,严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交通安全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师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靠右行走(行驶),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2、学年初,班主任和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向家长发放安全通知书,来共同教育学生,防止事故发生。

3、各班要继续实行路队制放学。

4、骑自行车的师生要做到铃、闸、锁齐全有效,勤维修保护车辆,保证车的状况良好,否则,不准骑。学校严禁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下学,不许骑车带人。对骑自行车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并与其家长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5、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社会车辆管理。

6、一旦出现交通事故,首先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还要及时报告,不隐瞒、逃逸、躲避。

(五)校园秩序

1、严禁陌生人进入校园,发现可疑人或有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要及时制止,或与上级联系,打110报警。

2、加强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严禁校门口摆摊、堆杂物,严禁远离校园的小商小贩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及有危险的物品,严禁在校园周围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的活动。

(六)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

1、加强学习,严禁教师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2、学生在校的活动,谁组织谁负责,谁的课谁负责;课间活动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一定要加强教育;倘若由于教师的失职、体罚或变相体罚及课堂打架等出现的伤害事件,由任课教师负责。

3、室外活动课(体育、美术写生等)教师一定要注意安全,教师如不能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或因器材管理、活动要求不当引发的事件,由任课教师负责。

4、负责维持管理学生在校吃饭、做车秩序的教师,要尽职尽责。

5、学校或班级组织师生集体外出,严格执行谁组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活动前必须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报中心校进行审批。活动时一定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其他方面

1、值班教师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出现问题及时汇报。

2、在汛期,安排好防汛工作,并且做好学生的避险看护工作。

3、冬季供暖期间,严禁非锅炉工进入锅炉房。

4、积极稳妥的做好热门话题、易发生的问题等敏感问题的预防工作,严防出现上告、上访事件。

四、开展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1、各班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每一位学生给家长写一封信,主要内容:为了家庭的幸福,请家长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注意安全。

2、在3月中旬左右组织师生进行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自防、自救和逃生的演练。

3、开展家庭用电、用气安全操作表演等活动。

4、各中队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活动。

5、可组织学生自编上学路上“几不要”儿歌等活动。

小学安全工作计划2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教育必须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每个环节,面面俱到,落到实处。为了切实保证学校的安宁和师生的安全。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一、主要工作及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并从人力、制度上进行落实,已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故此我们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确保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研员为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尽最大努力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师生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就必须有章可循,确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组织师生学习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每天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出利用班队会等开展安全讲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

(1)、学校与每位家长和班主任分别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

(2)、制订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4、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我校将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老师对校门口、校园等地方的检查,节假日都要安排老师值班,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严禁校外车辆未经同意私自进校。

5、教育教学安全

(1)各任课老师要继续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每天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要制订好详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不能有丝毫大意。

(3)体育课及其他室外游戏,教师要全程监督。活动量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应勉强。

6、交通安全

(1)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必讲内容,要教育的学生过马路要一看二停三通过。

(2)严禁教师放学留学生,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其家长取得

联系。

(3)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4)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办理登记手续。

7、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接插线前要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不得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辅导老师要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4)完善防火设施,设置警示标志。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让我们全体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个个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为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而努力!

8、要求学生做到8个方面

(1)严禁攀爬施工场地护栏,不得随意追逐,奔跑,打闹、以防跌倒、摔伤;课间操、放学下楼梯、升旗集会解散时不要拥挤,推搡,按顺序和学校规定的分流要求上下课、间操、升旗、放学,以防发生事故。

(2)不摸、不动灭火器材、电线、各种开关;为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所有教室及其他场所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明火。

(3)严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出入校门步行,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外逗留;上下学途中步行要注意安全。

(4)克制自我,禁止打架伤害行为的发生。(不要把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入校内。如刀具、棍棒等)

(5)体育活动及课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范,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危害安全的现象发生。

(6)在学校各种劳动中注意安全,如扫地,擦窗户,搬桌子等,预防意外事故。

(7)预防各种传染病。各班要注意开窗,有病早报告,早治疗。

(8)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以便学校把安全工作越做越好。

小学安全工作计划2023年春季3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国发[20xx]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xx]10号)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各校(包括幼儿园及其他办学机构)均要制订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间餐、“学生奶”、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有计划的对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规模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扩大招生规模。

4.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督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学校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的基本条件,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同时该校在当年的各项考核、评比中一票否决。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小商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学校规划、建设和危房改造过程中要统筹考虑食堂、宿舍、厕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每年必须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改善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施条件,使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符合规定。根据《如皋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估。

5.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学校卫生主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学校要在接受市级培训后,组织对本校饮食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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