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治理工作计划实用(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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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散乱污企业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类管理,推动技术改造,确保达标排放,提升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散乱污治理工作计划实用(通用8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散乱污治理工作计划【第一篇】

石堆镇位于安丘市东部,面积67平方公里,辖47个行政村,万户,人口万,耕地面积万亩。今年以来,石堆镇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着力点,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以开展“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为主线,加快推进“四个城市”建设,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全面摸排,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摸清每个村底数,包括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村规民约制定、在外能人、矛盾纠纷、村霸村痞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个城市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开展“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创建活动。

一是产业兴旺方面。开展“带富增收富民”活动。

1、培育一项致富产业。各村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确定一项或多村确定一项能够有带动性的增收产业项目,增加群众收入。

2、培训一套致富技能。通过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种养业、务工知识等培训班,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群众培训达到90%以上,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的新型农民。各村帮助留守人员联系工艺品加工、农产品粗加工等项目,最大可能的增加家庭收入。3.探索一条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金融信贷单位,对有意向发展项目缺少资金的家庭,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回乡创业大学生创办项目,帮助落实贷款方案,最大限度的提供金融服务。

二是生态宜居方面。开展“乡村环境整治”活动。

1、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和卫生整治,通过落实门前三包,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爱护环境的意识,确保村庄环境卫生长期清洁。坚持“应绿尽绿,能绿则绿”,对村内主要街道进行绿化、亮化,房前用竹篱、围栏围起,房前屋后规范栽种瓜果、绿化小品,全村形成“植物自然,乡土浓郁”的景观。

2、加快美丽村庄建设,全镇打造西莲池、前留晃、阿洛、西河洼、董家下坡、马家亭子、梯门、娄戈8个示范村。

3、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镇驻地村、社区中心村利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农村居民向镇区、社区集中居住。

三是乡风文明方面。开展“倡树新风正气”活动。

1、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每月确定一个评选主题,在“阳光议事日”活动中开展“移风易俗标兵”“石堆好青年”“种养殖能手”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形式,对先进典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激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目前已评选巾帼标兵117名、移风易俗标兵121名、石堆好青年92名。

2、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增强群众简办婚丧嫁娶事宜、远离不良习俗的自觉性。

3、开展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大赛、消夏晚会、农民趣味运动会、书画展等系列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4、每村打造1条文化长廊,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知识,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引导观念,让大家感受到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风尚。

四是治理有效方面。

散乱污治理工作计划【第二篇】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我办以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平安东湖工作为中心,以确保辖区治安持续平稳、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辖区和谐稳定为重点,以捆绑作业提升辖区治安水平为目标,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辖区各项事业发展带给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现将本年度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落实维稳工作职责,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五+2”矛盾排查预警和及时调处机制,做好信息畅通和应急工作,整合资源有效处置突发性事件。由于应急措施到位,妥善化解了东乐花园居民反对拆除东乐连廊和天桥、巷子坊劳资纠纷、塘坑仔1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金洲花园反对建设50万伏高压线事件等重大不稳定事件。截至目前,我办直接处理并化解的突出隐患纠纷59宗,已化解57宗,调处成功率%。二是做好涉军诉求群体稳控。继续深入落实“1对1”助困帮扶稳控机制,在今年各重大敏感节点中,共劝导化解赴外地信访6次,辖区内均未发生涉军群体上访信访和不稳定状况。三是深入落实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处高效,共及时分流并调处各类纠纷128宗,调处成功率100%。

(二)推进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一是大力推进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工作。目前,辖区9个社区治保组织进一步完善建设工作;其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治保组织共11个,校园治保组织9个,覆盖率100%。二是壮大群防群治队伍,辖区各社区、各领域均成立了5大支群防群治队伍,共6333人。今年以来,群防群治队伍向公安机关带给破案线索共104宗,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治安)案件36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62宗,协助排查安全隐患50处;同时,我办用心协调东湖派出所开展群防群治轮值轮训共11期,表彰104人次,落实群防群治奖金34000元。

(三)强化重点区域整治,巩固平安社区成果。

一是街道将翠湖社区作为今年重点区域整治对象,整合街道综治办、派出所、执法队、安监科、在社区布心花园一区等老旧住宅区开展房中房整治、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共开展治安清查10次,排查安全隐患32处,出动警力42人,处理刑事警情5宗,环比下降%,治安9宗,环比下降59%,社区治安面貌进一步提升。二是根据区打击暴恐及挂牌整治工作相关要求,街道将布心市场片区、东乐喜荟城片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协调派出所开展涉恐关注人员基础排查和信息采集,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指导内保单位安全防范等工作,今年以来辖区未发生涉疆涉维案等暴力恐怖事件。三是巩固平安建立成果,在街道综治部门和派出所共同努力下,社区治安环境得到显著提升。今年以来,辖区治安刑事总警情同比去年下降%,命案“零”发案。四是大力开展命案防范、反信息诈骗等各类平安宣传,街道在各社区专门设计并定制平安宣传栏,张贴命案防范、反信息诈骗等相关宣传海报,提升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发放平安建立“致居民的一封信”10000余份,提高辖区平安建立知晓率。

(四)落实安全礼貌小区建设,提升小区安全水平。

按照区建立安全礼貌小区工作要求,今年我街道将大望苑、心怡花园申请提高为安全礼貌小区标兵单位,其中大望苑作为市政法委领导挂点小区重点建立。街道落实专款专用,用心指导小区开展建立工作,目前已初步完成建立,小区治安环境、市容环境和人文环境显著提升,准备迎接上级部门考核验收。

(五)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

一是用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今年街道制定《东湖街道20xx年禁毒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以“预防新型合成毒品为主,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10余次,个性是成功协办20xx年深圳市“禁毒杯”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网球锦标赛。二是落实戒毒在册人员管控,目前东湖街道戒毒康复人员在册35人,已就业15人,无业8人,强戒6人,空挂4人,失踪2人;其中,参加尿检人员结果均呈阴性。

(六)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

一是以金湖社区建立“无邪教示范社区”为抓手,用心在全街道落实“三个五”无邪教街道和无邪教社区建立工作,已于10月份透过区防范办初步验收。二是开展“两排一专”专项反邪教摸排工作,共排查重点楼宇5栋,走访居民住户100多户,核查信息313人次,重点核查涉及“诬告滥诉”活动人员4名,加强教育转化;同时,协调公安派出所成功破获组织邪教活动案件1起。三是落实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街道个性制作并张贴反邪教海报、发放宣传册子、资料共计约4500余张,开展宣传活动10余场。

(七)大力开展“雷霆八号”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按照市、区“雷霆八号”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街道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民兵力量,将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管控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行动35次,出动执法工作人员1200人次,暂扣摩托车66辆,电动车496辆,三轮车144辆,违停527起,有力遏制了辖区非法营运嚣张势头,进一步营造了辖区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

(八)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随访管控。

一是街道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街道综治办主动协调区慢性病医院,对辖区以前理解过诊断、治疗、救助的重性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梳理。据初步统计,辖区在册人员211人,户籍并居住96人,非户籍并居住28人,户籍不居住87人。三是会同社区工作站、民警上门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对已确诊的精神病人,透过排查走访掌握其动态状况,落实服务和管控。四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管理。按上级要求,已将居住在辖区的户籍人员录入到系统并进行跟进。

(九)抓好物业监管和业委会指导工作。

一是结合全区物业管理改革,完成绿映居、心怡花园、太白居、布心花园四区小区业委会换届工作,用心推进金洲花园、宝龙苑、东湖豪庭、东乐花园、布心花园一区等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二是用心调处物业矛盾纠纷,今年共调处各类物业投诉和矛盾纠纷65宗,及时跟进并妥善处理了金洲花园业委会选举、百仕达乐湖部分业主罢免现业委会纠纷、百仕达东郡物业管理纠纷等重点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维稳应急预警,妥善处理基层矛盾纠纷。一是街道将继续做好重大不稳定事项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防止突发群体性事件。二是针对目前辖区物业矛盾突出的状况,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心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和稳控工作,确保辖区稳定。三是继续落实“1对1”帮扶维稳机制,密切关注涉军人员动态,落实关爱慰问,确保行踪掌握在可控范围内。

(二)进一步规范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工作。透过推动社区工作平台建设,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整合资源,集中处理重点难点工作。充分发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枢纽作用,做好基层矛盾排查和调处,确保辖区平安稳定形势。

(三)继续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发挥基层治保组织作用。透过平安建立宣传、文体活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提倡群众加入群防群治队伍,营造社区巡防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协调派出所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进行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在平安建立中的重要作用。

(四)大力开展平安宣传,巩固平安社区建立成果。继续大力开展命案防范、反信息诈骗等各类平安宣传;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推动安全礼貌小区建立,并强化对已建成安全礼貌小区的日常动态管理。巩固“无毒社区”“无邪教社区”“无传销社区”建立成果,维护社区平安和谐环境。

(五)坚持开展禁毒和反邪教宣传工作,维护辖区纯净社会风气。一是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打好禁毒预防战役,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二是对反邪工作持续高度重视,注重基层信息的收集,用心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加强重点场所的检查,并对重点人员专人跟进回访。

(六)全面巩固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成果。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持开展重点区域整治、非法营运等专项行动,构成长效机制。

(七)继续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协调街道计生等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底数,掌握现实状况,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八)做好辖区物业管理纠纷、业委会纠纷的协调和化解工作。目前,社会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涉及物业管理、业委会选举等方面经常发生矛盾纠纷,街道将继续主动做好业委会的选举换届工作,努力化解物管纠纷,确保辖区平安稳定。

散乱污治理工作计划【第三篇】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至开展活动以来,我校认真按照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校园的卫生整洁、安定有序。20xx年,我校将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采取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更入人心,更见成效。

我校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各工作岗位人员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组长:

负责全校环境治理工作的全面策划和管理

副组长

负责全校环境治理工作的具体安排、管理,对外协调和部门协调全校环境治理工作的协调以及信息传递、会议记录等。

组员:

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和教室环境治理工作

负责食堂、厕所和全校环境治理工作的后勤保障和调度等

负责学校德育、校园环境、学生和家长的教育宣传等环境治理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

各班主任、副班主任:

负责各班、各办公室环境治理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1、创建整洁卫生校园。狠抓治理脏、乱、差,实现校园洁净卫生和整齐规范并长期保持。对校园内的教学、办公、运动、生活场所和其他地方进行全面治理,消除卫生死角,重点加强对食堂、花台、厕所的卫生管理,做到学生食堂环境整洁卫生、生产加工流程规范有序,花台规范有序,厕所干净卫生。

2、创建绿化、美化、亮化校园。因校制宜,制定绿化美化计划,在校园文化整体设计上,提高绿化专业水平和绿化层次;对校园建筑物、墙体和各场所进行美化。洁净房屋门窗,营造自然优美、体现学校特色、彰显校园文化的育人环境。

3、创建节约环保校园。学校要推广节能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加强节约管理,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加强保护校园环境,使用环保材料,减少污物排放,降低环境污染,净化学习、生活空间。

4、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学校要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防灾救灾演练,建立以教育保险为主的风险防范保障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以师生满意为目标,构建校园和谐关系。积极争取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治理解决校园周边环境,对校外流动摊贩、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坚决予以取缔,创建良好和谐的周边环境。

首先是统一思想,确保工作上的高效运转。学校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或乱作为人员,严格实行失职、失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各部门和教师目标考核,对年度内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部门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一旦出现问题如因行政人员失职者立即停职再处理,教师失责者则三年内不得评优晋级。并且实行层层负责,层层考核的“连带责任追究制”。

为营造校园环境治理氛围,切实增强师生环境意识,促进校园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我校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墙报、黑板报、专栏等舆论的宣传作用,积极组织师生并配合团支部和学生会开展义务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调动师生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1、开展校园及周边集中整治。加强对重点防火的位置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管,杜绝校园火灾;强化对我校教师的车辆管理,杜绝违章行驶和超人超载行为;加强对我校食堂的各项工作进行整顿检查;配合辖区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电子游戏厅和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营业场所查处;建立健全我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处理预案。

2、开展专项重点整治。

一是协助相关部门治理我校校门口的违规摊点,整顿校园内车辆的停放;

二是我校值周教师组织学生有序上学和放学,保证上学和放学时间校门良好的交通秩序;

三是在学生中发起争做“文明小公民”倡议;

四是组织师生上街进行文明劝导和宣传;

五是规范师生文明行为,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教师在学校、家庭和公共场所出现的不文明行为和损害教师形象事件进行通报、查处。

3、强化日常卫生工作,实施校园“四化”工程。加强学校日常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改善学校环境质量。按照“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四化标准。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彻底治理校园及周边卫生死角;开展植树种草活动,实现应绿尽绿;做好校园建设和美化设计、布局和橱窗、标语、室内外的布置,力求简洁、美观、大方;给楼道、通道、走廊等暗处装上路灯,给校舍墙壁穿衣涂白,给校门和栏杆定时上漆;强化文明礼仪教育,规范师生言行,师生做到仪表整洁、仪态大方、语言文明、举止文雅。

4、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我校将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落实教材、教师、课时、教案、教学考核,普及健康卫生知识;作好学生健康知识测试和行为调查统计;做好学生控烟教育和学校禁烟工作,教育学生学会拒绝第一支烟。

5、加强食品、饮水卫生和除“四害”工作。我校坚持食堂食品卫生从业人员上岗体检和岗位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确保食品、饮水卫生达到标准,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配合社区卫生部门搞好学校学生的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预防工作,杜绝甲型h1n1流感发生。

6、深入“警校共育”,大力推进校园警务。按照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我校把推进“警校共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建设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控体系相结合,与推进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相结合,筑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校园平安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我校将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治安防范工作机制,加强我校住校生管理工作;强化门卫审查登记制度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尤其是加强对学校重点区域的夜间巡逻;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应急培训,并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同时积极配合辖区派出所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散乱污治理工作计划【第四篇】

本次专项整治在区政府统一协调领导下,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本次“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专项整治清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全力配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能,承担日常监管和主体责任;区各专项督查组按照挂钩督查街道划分,负责落实本次专项整治的督办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区城建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发展规划局具体组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未办理环保手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根据《^v^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查处;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后移交^v^门;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工业企业(场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区发展规划局:与区城建环保局、经信局共同牵头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把政策及审批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企业投资项目,依法予以查处;协助区城市综合执法(安监)局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违规建设的项目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工业企业(场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区经信局:与区城建环保局、区发展规划局共同牵头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依据《^v^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工业企业(场所),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区城市综合执法(安监)局:牵头区发展规划局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违规建设的项目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依据《^v^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职责范围内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进行整治查处;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又需经安监部门行政许可的工业企业(场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区公安分局: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查处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移交案件。

区财政局:视区级财力状况,负责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的工作经费支出。

区国土资源局:依据《^v^土地管理法》《^v^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符合条件的,可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依据《^v^农业法》《^v^乡镇企业法》《^v^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养殖基地、种植基地、工业园区外从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整治工作,以及违规使用农用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整治。

依据《^v^标准化法》《^v^产品质量法》《^v^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对“散乱污”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严格监管,严厉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区食药监局:依据《^v^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负责配合对不具备食品药品生产条件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的整治查处。

区供电局:负责对关停取缔企业依法实施断电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断电后私拉乱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对涉“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的国有企业进行查处:对不符合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管理规定的,由各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散乱污治理工作计划【第五篇】

各区镇应向社会发布“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通告,并制定实施辖区“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治理改造一批”的原则,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确保11月15日前全部到位。环保、市场监管、国土、安监、城管、消防等部门根据职责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无证无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整治行动。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

各区镇制定整治方案并报市“263”办,同时将任务分解到街道、村、社区,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9月15日前)。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11月15日前)。

坚持立查立改,按照“重大隐患必须消除、脏乱差现象必须整治”的原则,各地对排查出来的“散乱污”企业立即实施分类整治。各区镇组织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1.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关停取缔类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以“两断三清”为标准关停取缔。

2.对排查出的限期整改类企业,列入限期整治名单,明确“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和整改完成时间,由区镇汇总后上报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工作原则上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

3.对到11月15日未完成整改的企业,由各区镇组织力量责令企业全面停产,确保整改到位后方可复产。如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依法实施关停取缔。

4.整治期间持续开展排查工作,对新发现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加工点),列入整治清单,并按照要求整治到位或关停取缔。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

各区镇及相关部门对列入关停取缔企业,必须逐家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关停到位。对列入整治企业,必须逐家实施“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市“263”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散乱污治理工作计划【第六篇】

本学期,后勤综治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学校工作目标为指针,继续坚持以“安全”为核心,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落实”为重点。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在工作中发扬“四勤”精神(即:腿勤,深入学校各个部位;眼勤,注意发现问题;口勤,及时安排部署;手勤,及时解决问题)。实行动态管理,注重过程性管理,针对后勤工作多、杂的特点,在确保做好后勤常规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外,还要及时处理好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的制定及防治措施的落实。在整个学期的后勤综治工作中,抓常规、突重点、严要求、重落实,实现本学期后勤综治工作“四化”(即: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服务化)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学习,加强后勤队伍建设,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后勤人员做到后勤工作分工不分家。

1、继续坚持每周一的后勤人员工作、学习例会制度,检查落实上周工作情况,落实各项过程性管理资料的积累,安排部署本周工作重点,与会人员要互相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素质。更新观念,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后勤工作者树立师生利益和学校需要至上的服务观,并以此作为各自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2、明确职责,明确责任要求,强化岗位意识,爱岗敬业,要做到自尊,自爱,自强,工作中有热情、有耐心。

3、规范后勤综治管理,充分发挥后勤人员的智慧和力量。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改进工作作风,发扬各环节协调,团结,配合的工作风格,提升服务质量。

二、抓安全,保稳定,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坚持安全工作中的“四不放过”原则,(即:排查安全隐患不彻底不放过,安全教育不落实不放过,安全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安全责任不明确不放过。)继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全校上下人人想安全、人人查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氛围、维护并保持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实现学校全年安全无事故的安全综治目标。

1、严格执行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制度。这一制度执行的好坏,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学校的门卫保卫工作,因此,门卫保卫人员一定要做到按时上岗、严格值岗,重点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核查工作,和住宿学生的私出校查处,及住宿学生请假留条存档和周六日住宿学生的管理。实行住宿生离校请假“三联”制。加强对租住党校宿舍的外来人员的`管理,要明确其身份,关注其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 (本文由()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提供)

2、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秋冬季是甲型流感的高发期,青少年是易感人群,当前,甲型流感的防控是最大的任务,为确保我校不发生一例甲流感感染者,我们采取外堵输入,内环扩散的防控方针,成立了防控领导组,及时购置了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防控器材药品,制定一系列的防控制度措施,实行晨检制度和缺勤、缺课登记制度,发热学生的登记,处置跟踪调查制度,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甲流防控工作。

3、规范车辆管理,严格禁止外来车辆入校,送货车辆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并限定校内行驾速度,学生的自行车,继续实行定时,定点管理,落实上牌,上锁制度,充分发挥学生自行车管理队伍的作用,继续保持一直以来学生自行车无损坏、无丢失的管理目标。同时,继续同本校教师及党校家属机动车车主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确保学生的校园交通安全。

4、加强班级安全工作,各班要在学期初上好安全第一课,开好“安全”主题班会,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继续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或征文活动,重点强调学生的交通安全,住宿安全。

5、落实安全隐患派查制度,继续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安全值班全天式”和“谁值班,谁负责”谁的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做好安全日志的填写和安全月报工作,加强晚间巡逻,排查一切可疑的人或事,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及矛盾调处工作,确保我校的安全与稳定,建设“平安”“和谐”学校。

三、加强后勤常规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

1、积极创设育人环境,促进教育教学发展。环境是学校的窗口,也是学校管理的最直观体现之一,长期以来随着各项环境卫生制度的落实,学生已形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的自觉性,主动性能够得以坚持,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环境建设,本学期重点消除学生随地乱扔纸屑和果皮,消灭卫生死角,实现校园的光、齐、绿、净、美,发挥环境育人效应。

2、强化宿舍管理,继续遵循“整齐”有序“安全”活泼“团结”的十字方针,实现住宿规范化。

宿舍管理是后勤工作的又一重点,同时也是难点。我校住宿生占在校学生的三分之二以上,特别是今年招生人数猛增,给住宿安排带来了巨大压力,宿舍先后进行了三次大调整,给宿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住宿生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安全,稳定是宿舍管理中最基本的目标。本学期,要继续坚持每月的住宿生例会制度,坚持每日的宿舍纪律、卫生、点名三查制度,坚持校外住宿生每日的北区门卫,宿舍管理员接送交接签字制度,实行整体出进,规定25—30分钟的出入校时间,确保校外住宿生的路途安全。重点做好违禁物品的定期和突击查处,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注意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要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宿舍管理员要讲究管理方式方法,力争逐步形成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工作中耐心、细致,讲真情,讲道理,真正做到管理育人。3、加强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对增减的学校资产及时做帐务处理,每学期开始要对全校财产进行登记、学期终了进行核实,重点做好班级财产的核查,各种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并随时掌握财产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继续保持班级财产完好率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

4、加强水电管理,遵循“安全”“节约”的用电,用水方针,

定期检查供水,供电管道线路,严禁任何人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本学期后勤处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查出的违规用品要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做出通报批评,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水电管理员要及时更换坏旧设施,保证学校正常的用水用电,确保用水用电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商店、医疗、图书的管理力度,更好的服务于师生生活、服务于教学。

总之,后勤综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一切工作开展的基础和保障。全体后勤工作者要以一切服务学校、为学校服务一切为工作宗旨。发扬求实创新、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工作精神,齐心协力扎扎实实做好本学期后勤综治工作。

散乱污治理工作计划【第七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精神,根据《^v^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xx委办发〔2020〕1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部门协作,压实乡镇(街道)责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原则,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总体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2020年11月10日前,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1月30日前,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整治清单台账。2022年12月20日前,按时序分步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整治措施。

(一)积极主动,解决清理整治不力。

2020年11月10日前,按照“三个一批”思路,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印发《xx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序时开展分类整治。

入园发展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的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一批。

整治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保护地等要求的,但不能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可通过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就近就地规范达标整治保留一批。

关停取缔一批。对既不符合进入园区发展,又不符合整治规范,且手续不全、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一批。

(二)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散乱污治理工作计划【第八篇】

(一)各办事处、高新区。各办事处、高新区作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整治工作;要深化摸底排查,并依据排查结果,建立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排出整治时序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

(二)区直有关部门。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局、政法委、发改委、质监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按“一企一策”、“一企一档”的要求,分类建立整治工作处置台账,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1、区工信局。负责牵头协调开展工业“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办事处和高新区摸底排查情况,分析研究解决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区政府报告,推动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会同区环保局对各办事处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协调供电、供气单位,对关闭类企业实施断电、停气等强制措施。

2、区环保局。负责指导全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当、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环境风险大、群众反映强烈、不满足环保要求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设备和产品)的要求,依法实施关停淘汰;对经过整改或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加大投入、限时完成整改,依法依规生产。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依法关闭等措施,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

3、工商分局、质监局。负责开展无证无照违规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事项目录》的要求,指导各办事处及高新区排查无证无照违规生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4、国土分局、规划分局。负责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办事处排查并提出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法用地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对涉嫌违法占地的行为进行查处。

5、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办事处及高新区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关停,消除安全隐患。

6、区住建局。负责开展违法建材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办事处排查无资质、污染严重的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加工“散乱污”企业清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7、区交通局。负责开展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办事处排查无证经营、污染严重的“散乱污”汽车维修行业清单,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

8、区商务局。负责开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的黑加油站(点)。

9、政法委。负责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置;处理好企业关停取缔过程中出现的违法抗法行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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