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制工作计划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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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计划篇1
社区要把法制宣传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内容,要有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6、完善以会代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与平安创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宣传教育。
1、落实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台帐资料,做到年度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强化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法制工作计划篇2
根据湖南省“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将在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联合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为确保我县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切实到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20xx年9月中旬—10月中旬。
(一)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二)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惠及公众健康。
(三)宣贯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四)宣传老年慢性病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借助重阳节、全国高血压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提升对老年人这一重点用药人群的宣传实效。
由局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安全用药月”活动领导小组,对这次活动进行统一组织指挥。
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用药月”的相关活动。
(一)集中群发手机短信。利用短信平台,建立公众安全用药渠道,及时告知公众科学用药、健康生活相关信息。预计发送短信用户10000户,在9月份每周发送2条,全月共8条,共计集中发送信息约8万条。重点对象全覆盖,有的放矢,充分发挥宣传的社会效应。
(二)安全用药科普知识下基层。翻印《科学用药 健康生活》科普读本、《用药与健康(安全用药月特刊)》预计各印发3000本,由镇(街)食安办负责公开发放。同时在县委楼、政府楼免费赠阅,及时增补。
(三)将宣传活动融入执法监管工作。主要从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整治、重大案件查处、不合格产品公告等方面入手,收集、遴选新闻题材,策划组织主流媒体开展集中报道,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树立执法威信,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提振公众信心。
(四)组织主题文艺演出。与县文工团合作,以今年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为主题,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在通城广场等地举办主题文艺晚会。具体方案另定。
(五)执业药师主题宣传。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主办的执业药师主题宣传活动,是依托“药师在线”网站,邀请权威医药专家录制网络公开课,结合执业药师考试考点,对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知识要点进行解读,指导执业药师考生提高知识水平和从业技能。县局将通过qq群发出倡议,搭建平台,帮促提高。
(六)各种媒体公益宣传。在安全用药月期间,将在县电视台、红网及《星沙时报》及时跟踪报道活动情况和开展公益宣传。同时,利用“xx县食药监管网站”和“食品安全网”同步宣传;发布官方微博信息,与公众互动宣传。
(七)多层次户外宣传
1、组织镇街食安办、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通过设置宣传橱窗、广告牌和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普及用药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县食药监局投放县委楼东门电子广告屏字幕广告10天。
3、县食药监局制作横幅100条,主要发放至各镇街食安办、部分连锁门店(连锁公司确定)。
(一)本次活动的开展,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各镇(街)食安办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包括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知识读本等,并督促和指导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含图片资料。
(二)各用药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参与和配合各项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含图片资料。
(三)各单位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统一使用“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可从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下载)。
(四 )加强检查督办,注重收集活动信息,确保方案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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